带着空间快穿——弯钩一月
时间:2018-08-23 08:35:38

  这样平淡而又琐碎的日子过得很快,高考到了。
  临考的前一天晚上,沈凌将要用到的准考证、签字笔、铅笔、橡皮等等一一检查好才睡下。
  接下来的两天,沈凌毫无压力的答完了所有的卷子,觉得不出意外的话,自己应该会和上一次高考一样,上个普通的二本学校。主要是这次数学太难,她后面好几道大题都不太会做。
  等成绩下来以后,沈凌看着比自己前次高考只多两分的成绩,觉得自己的预感还真的挺准的。选专业的时候,沈凌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汉语言文学。
  她想在大学的这四年时间里好好研究一下怎么写小说,而汉语言文学,她一来是学过,二来是这个专业对写小说很有帮助。
  只是选择要上哪所大学时,沈凌有些犯了难。前世上过的那所大学,她已经吃腻了里面的饭菜,自然不想再经历一次。而她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市倒是有两所合适的大学,可是沈凌觉得要是继续留在这里的话,很多事情做起来都会不太方便。
  沈凌衡量了一番,最后选了a市的大学。a市靠近大海,空气新鲜,可以吃到正宗的海鲜,最重要的是那边的房价会在08年以后涨到一个很高的价格。
  郑莉香现在的心思全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听到女儿要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她也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女儿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大学,每个月的生活费会不会比在本市上学更多。
  沈凌知道了她的想法后,就明确告诉她,学费和生活费的事,她自己会想办法弄到。
  郑莉香的脸色马上不好看了,她以为女儿所说的办法是去找她的父亲要,沉着脸走了。
  倒是吴叔在她坐火车离开之前,往她手里塞了一千块钱,叮嘱她过年的时候一定要回来。沈凌笑着应下了。
  沈凌到了大学以后,花了几天的时间适应了一下大一新生的生活后,就开始准备尝试写小说。
  她在后世的时候从08年就开始看小说,一直看到17年,可以说她看过的连载小说简直数都数不过来。可是她看过的小说再多,临到下笔要写的时候,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写。
  比如现在,她构思了一个穿越的故事,女主从现代穿到了不知名的一个朝代。为什么是穿越的故事,是因为她记得这两年正流行穿越小说,尤其是清穿小说。
  可是她对清朝的历史了解的并不多,所以就选择了相对省力的架空类型的小说。
  她觉得相比其他人,自己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就是在古代真实的生活过,起码那些服饰描写、器物描写、生活用品,以及物价,她不用费心去查资料。
  可是两天以后,她还是连一章都没有写完。
  归根结底还是一句话,写的太少。开头就不知道怎么写,改了七八遍也不是很满意。想起以前看的那些连载小说,有的两三句话便引出女主点明其处境,一看就很有吸引力。
  轮到自己,怎么就这么难呢?
 
 
第47章 
  大一上半学期的时候有门写作课, 沈凌上课的时候听的异常认真, 也仔细研究了一遍课本。后来沈凌发现,即便这门课听得再认真,几乎快将老师课上讲的的内容背下来, 但自己仍不得要领。
  沈凌无奈之下只得天天泡在图书馆里,希望能找到一本对写小说很有帮助的书。
  这天她来到图书馆,照常走到最偏僻的角落,刚坐下没有几分钟, 就见他们班的宋嘉成走了过来。
  宋嘉成是他们班的副班长,脸上总带着淡淡的笑容,见到沈凌, 便与她打了声招呼,拉开椅子坐在她不远处的位置上。
  沈凌打开手边的《张爱玲全集》,一边看一边做笔记。那边宋嘉成写完了一篇论文,收拾东西走人的时候, 发现沈凌还在那边用功。他经过的时候, 忍不住往她的笔记本上瞥了两眼,发现她摘抄了书上大段大段的风景描写, 不由问道:“你抄那个做什么?”
  沈凌抬起头来,朝他笑了一下:“没什么,想学着写几篇小说, 又不知道如何写,所以只好将自己认为好的段落摘抄下来。”
  宋嘉成听说她正试着写小说,便来了兴趣, 也不说走了,拉开沈凌身边的椅子坐了下来,笑道:“既然你这么喜欢写小说,为什么当初没有参加文青社。”
  文青社是他们学校最大的一个文学社团,宋嘉成自己早早的就加入了其中,偶尔也会写两首现代诗,算得上是一个文学爱好者。
  沈凌的目标是写网络小说,文青社的宗旨则是贴近当代大学生的生活,名下的刊物上发表的多是散文,就是有小说,也多是短篇或中篇。所以她当初犹豫了一下,便没有加入。
  “我看过文青社的入社要求,每周六都要社员去社里报到。而我星期六却没多少时间,所以就没参加。”沈凌随口胡诌了一个理由。
  宋嘉成平日与她接触的不多,沈凌这么一说,他便以为对方星期六会做兼职,这样自然没时间参加学校的社团。
  虽然沈凌并没有要加入社团的意思,但宋嘉成还是热情不减,“我们文青社最近正在征稿,你若是感兴趣的话,可以投稿试试。”
  沈凌被他说的有些意动,觉得长篇的连载小说自己写不了,可以试着写一篇短篇小说练练笔,便答应了。
  宋嘉成就笑道:“那我们就说定了,你的稿子写好以后交给我,我帮你交到社里。”
  沈凌笑着答应了,宋嘉成觉得不枉他与沈凌说了这么多,好歹又给社里弄来了一篇稿子,带着愉快的心情走了。
  接下来的两三天,沈凌经过几经删改之后,写出了一篇五千字的短篇小说。她如约将稿子交给了宋嘉成,等了好几天后,看宋嘉成那边一直没有动静,就知道是没有选上。
  沈凌还没有来得及失落,就到了期中考试的时候。
  忙完考试,沈凌又一头扎进了图书馆。她现在正恶补历史知识,尤其侧重明清这两个朝代。历史方面的书籍放置的位置有些偏,位于图书馆的最东侧,沈凌每次穿过那条长长的走廊时,都能隔着落地窗看见外面的花坛。
  沈凌觉得自己研究写小说这么长时间,虽然文笔还没有提升上去,但是却有了文人的一些多愁善感。此刻,她看着外面花坛上凋零的花木,内心忽然升起了一种淡淡的愁绪,不由得就想起了大学时代的初恋男友。就在她沉浸在回忆中时,后面有人轻轻叫了她一声。
  沈凌回过神,转头一看,宋嘉成抱着几本书正站在她身后,看她望过来,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前段时间忙着考试的事,忘了告诉你,那篇小说没过。”
  沈凌淡淡道:“我预料到了。”
  宋嘉成偏头看见她手里抱着的几本历史方面的书,“你现在又改研究历史了?”
  沈凌笑笑:“不是,还是为的写小说,只是想多了解一些历史,将来写古代小说时好用到。”
  宋嘉成听她这么一说,就想起来一件事:“我一个表姐和你一样,也喜欢写这些古代小说,她还在网站上注册了一个笔名,发表了几篇小说。那段时间天天逼着我们给她刷点击,你要是对这个真感兴趣,我可以把她qq号给你。”
  沈凌听他话里的意思,那个表姐应该只是网站里众多作者中的一个小透明,只是她现在急需有人指点,就算是小透明,也比她强,就拿出笔记下了宋嘉成说的qq号。
  晚上回到宿舍,沈凌洗漱好躺在床上的时候,就用手中的诺基亚手机上了qq,然后输入了账号,向宋嘉成的表姐发出了好友申请,并且在申请里加上了“宋嘉成同学”这几个字。
  不到一会儿,那边就通过了好友申请,然后问她是谁。
  在水一方:“你好,我是宋嘉成的同学。听他说,你正在网站写小说,刚好我也有这个意向,所以想问你几个问题。”
  阿澜:“你是我表弟的同学啊!男生还是女生?”
  在水一方:“女生。”
  阿澜:“你想问我什么问题?”
  在水一方:“怎么写?”
  阿澜:“这个嘛,怎么说呢,我也正朝这方面努力,所以还真不能给你一些很有用的建议。”
  在水一方:“这样啊!”
  阿澜:“不过我可以帮你明确一下未来的方向。你是把写小说当成了兴趣还是指望它能挣钱?”
  在水一方:“这个有区别吗?”
  阿澜:“区别大了去了。比如像我,我只是出于兴趣去写,并不指望它挣钱,所以没有大纲,想到哪里写哪里,想什么时候写什么时候写。但若是你想要靠它挣钱的话,就必须每天更新,每篇小说最好也要有个大纲。还有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想挣钱你就得迎合读者,当下流行什么元素,你就写什么元素,这样才能挣到钱。除非你是大神级别的作者,那另当别论。”
  在水一方:“我觉得我可能是指望它挣钱的那种。”
  阿澜:“那你就朝我说的方向去努力吧!还有就是,一定要写写写,只有多写,你的文笔才能练出来,写得多了,你自然就知道该如何下笔了。你也可以看一下那些站的写作导航,应该对你也会有启发的。”
  在水一方:“好的,我听你的。谢谢你的建议。”
  阿澜:“对了,忘记跟你说了。你记得在文笔没有练好以前,写好的那些小说最好不要在网站上发表出来。每个网站都有新晋作者榜,这个只有一次机会,千万要珍惜啊!像我就是早早的发表了一篇不成样子的小说,结果上了新晋作者榜也没有多少人看。还不如等到以后文笔练好了,再发一篇比较好的小说,这样新书也有更多机会。”
  宋嘉成的表姐说的这些话,沈凌有的听懂了,有的却没懂。不过听不懂也没关系,照做就是了。
  沈凌这次取经虽没有取到什么真正有用的内容,但是也给了她一个启发。写小说这件事,除了多写还真是没有别的窍门。
  而且写小说比不得写八股还有先生教导,完全要靠自己摸索。沈凌觉得以自己现在的水平,恐怕最短也要练习一年才能写出稍微像样的作品。
  第二天,沈凌抽时间去了学校的机房,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将各大网站的那些写作导航都细细读了一遍,终于有了些头绪。
  回宿舍的路上,经过学校的超市时,沈凌去里面买了十几个二百来页的笔记本。
  她准备从对话描写入手,将小说中那些比较精彩的对话段落摘抄到笔记本上,然后拿出来时不时的看一看,看得多了,自然而然也就会写了。
  除了对话描写,她还要摘抄人物描写,风景描写,神情描写,心理描写以及那些在她看来比较优美的句子。
  从此以后,沈凌下了课只要没事就泡在图书馆抄书。遇到那些不重要的课,比如马列或者选修课,她就将那些从图书馆借出来的书拿到课上去抄。
  抄书的工作虽然比较辛苦,但沈凌每当看到笔记本上所记下的那些内容,就觉很有成就感,仿佛距离目标又近了一步。
  忙忙碌碌中,期末到了。
  沈凌暂时将抄写的工作放下,开始复习功课。
  期末考完试以后,同宿舍里的人纷纷打包行李回家,沈凌也和她们一样收拾了一些衣服,不过却没有立刻回家而是住到了a市一家酒店。她准备等到腊月底的时候再坐飞机回家,而在这期间,她打算看一下a市的房子。
  看了几天房,沈凌最终在一个叫泰晤士小镇的中档小区买了两套房子。一套留着以后升值,一套自己住。
  大一下半学期,沈凌决定从宿舍搬出来住。住在宿舍里,不仅不方便写小说,而且无法修炼内功。
  临走前,沈凌给其中一套房子简单的买了些家具,另外又购置了一些生活用品,这才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第48章 
  沈凌在家待到正月初五, 就坐飞机回了a市。她想在寒假前, 找个装修队把那套空房子装修好,这样以后就不用住在宿舍了。
  因为被快穿系统砸到以后,沈凌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古代, 所以装修的风格以中式为主。为此,沈凌还买了几张国画,又将其中一间次卧布置成了书房,然后往里面添置了书桌、书架、博古架, 看上去倒也像模像样。
  沈凌特意选了一个星期六搬进新家,然后在附近的超市买了些食材,准备晚上的时候做一桌好吃的。
  从空间里取出碧粳米, 沈凌淘好米按下煮饭键,就开始炒菜。红烧牛肉,肉末炖豆腐,糖醋鲤鱼, 清蒸大虾, 醋溜土豆丝,西红柿炒蛋, 很快,餐厅的桌子就摆满了菜肴。
  沈凌正准备用空间自产的黄瓜做一个凉拌菜,就听外面传来了敲门声。洗好手打开门一问, 原来是推销保险的。
  周凯下班回来的时候,推销保险的人已经走了,走廊里单留下了飘自对门的食物香味。
  他忍不住深吸口气, 好香,自己有多久没有吃到这样的家常菜了。
  沈凌面对这一大桌食物,也发出了同样的感慨,自从来到这个现代世界后,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吃到空间的食物了。她先给自己盛了一碗碧粳米饭,就着满桌子的菜肴吃了起来。
  沈凌这顿饭足足吃了半个多小时,最后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
  休息了一个小时后,沈凌就拿着新买的笔记本电脑进了空间。之前,她已经试过,将笔记本电脑充满电拿到空间,期间不管怎么使用,电量始终在100%,根本不用再拿出来充电。
  沈凌发现了这个事实后,就开始在空间尝试写小说,空间的空气特别新鲜,能让人时时感到精力充沛,绝对是写小说的最佳场所。
  写了两个小时,沈凌发现自己的灵感已经告罄,便按照以前的习惯在空间跑起步来。跑完步,时间已是晚上十点,沈凌干脆就在空间睡下,明天是星期天,再写上一天,自己第一篇小说就可以有三万字了。
  沈凌现在不打算急着在网站发表,准备好好静下心将自己的文笔练好,所以即使她第二天起来看前一天写的内容非常垃圾,但也硬着头皮写下去。
  以前教他们中国当代文学的老师说过,如果把一个人要表达的意思比喻成圆圈里的一个圆点,而一个人的表达能力则始终在圆点外围徘徊,不管你的表达能力多好,你始终只能无限接近那个圆点,却无法达到那个位置。
  沈凌当年对这句话似懂非懂,但现在她明白了。就好比她现在所写的这篇小说,她很想将男女主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写的非常唯美,非常浪漫。为此她搜肠刮肚找来不少词汇形容这次见面,但是一旦将脑海内的情景转化为笔下的句子,那份初见的美好和特别便打了一个折扣。
  这种对文笔追求完美导致对所写的东西有一种深深的失望感,是她现在写作的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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