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吧你,去年流行虎皮大衣和狼毛脚踏,长安郊外四条腿的能动的几乎都被猎户打完了,哪里还有什么猛兽,你说这是让小松鼠给挠的都比这可信。”
阿锦听着有趣,伸手把人拨开,“诸位让一让,让我也瞧瞧。”
这探头一看,就不由得“哎呦”出声,原来这躺在地上的竟然就是图书阁失踪了许久的伙计——周仲义!他身上伤痕累累,衣服被抓得破烂不堪,看起来果真是被虎豹一类袭击样子,阿锦再往前凑近了一点,察觉周仲义长发掩盖在脖子上,于是伸手去拨开,只见底下有一条极细的血线。
“哪来的小子!受害者尸体是你能随便乱碰的吗?”守在一边的武侯见状,顿时生气的想去抓他。
阿锦往人堆里头钻,转眼间就找不到身影了,原来她趁着武侯没注意的时候,早就绕到了另一头。在仔细观察下,阿锦发现那些抓痕虽然凌乱但是十分的干净,上头的血迹很少不说,周仲义的身上一点动物毛发都找不着。
人在活着和死后受伤的状况是全然不同的,如果周仲义受到猛兽袭击,那么他受伤的时候流出来的血液应该是向下淌的,而且量也不应该这么少,但假设他是已经被杀死了,平躺在地的时候血就是向两边流淌,凶手想要做出掩人耳目的假象,那只需要用三爪勾在他身上抓挠几道就可以了。
知道这种兵器的人不多,官府一般也看不出来,案情只会草草了结。至于脖子上的那道真正是致命伤的血线,让阿锦陷入了沉思,这样的手法她好像见过,是谁来着?
“哟,原来是这老小子,啧啧啧,真是晦气。”
这声音……阿锦抬头,只见就在她左手边一个拎着酒葫,衣袍穿得歪歪斜斜,贼眉鼠眼,脸上还长了麻子的男人咂了咂舌。两人的目光甫一对上,阿锦冲他咧嘴一笑,男人却好似见到了鬼一样连连后退,仓促要逃。
“喝!怎么又是这个煞星!”张麻子手头上的酒葫也不要了,佝偻着背钻入人群,再一回头就看不见人了,他疑惑的四顾环盼,“人呢?”
“我在这呢,麻子脸。”阿锦突然在他身后出现,抬手一把攥住他衣袍后领,把人往巷子里拖,“走走走,我们换个地方好好交流交流感情。”
“别啊大佬,我最近可没有再去找麻烦了,就不能放过我吗?”张麻子哭丧着脸,运足了气力想要跑,腿在地上一股脑的乱蹬,可惜这样除了让他靴子在地上摩擦的声音再大点以外再起不了其他作用。
进了阴暗的小巷,阿锦把人往角落里一扔,十分大爷的倚在墙上,抖着腿道:“说吧,你和周仲义什么关系?”
“周仲义?”张麻子尝试着往外头爬了几步,“我不认识他啊这。”
阿锦抬脚踹在周麻子耳边的墙上,双臂交叉报于胸前,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实话实说我就饶你一条小命,否则……这巷子十天来不了一个人,就算我一刀把你捅穿,你也得等臭了才有人过来给你收尸。”
“我说!我说还不行吗?”张麻子心惊胆颤的看着墙体的裂纹,硬着头皮说道,“我只知道书坊里头那个姓杨的伙计管他叫周哥,其他的一概……”话还没说完,就看见那个煞星从袖子里头掏出一把带有半尺刀刃的竹管,锐气逼人的光芒立马让他改了口,“杨伙计各种巴结周哥,从他口里打探什么作坊的讯息,好卖给常六。”
杨伙计想来就是杨兴了,阿锦冷哼了一声,又问道,“常六是谁?”
“常六是这里的地头蛇,他二叔在官衙里头做事,明面暗地都有人,就是他要人打探的作坊。”张麻子眼睛一转,透出几分狡猾来,“他来头大得很,几年来靠手段整倒了不少铺子,积累下一笔可观的财富,若是染上官司,只需要用钱疏通一番就可毫发无损。前两年他开金铺,有家同行款式新颖,风靡一时,常六索要图纸不成,就□□勒索、恐吓打砸……”
张麻子抬头看阿锦脸色,接着说道,“那金铺老板在这种情况下坚持了没半年,就收拾细软滚回扬州了。”
阿锦把袖里红塞|回竹管,挑眉看向暗搓搓吓唬她的张麻子,缓缓说道,“他来头再大,都只有一条命,你说对吗?”
张麻子话头噎在嗓子眼,瞧着对方远去的背影,心里头的小麻子脸疯狂挠墙——‘果真是个煞星!还是莫要招惹她才好!’
阿锦并没有马上去找常六,而是回去图书阁把打探到的消息告诉给了季婵,季婵气得直拍桌子,用劲之大,甚至将上面的水杯都震离了桌面!
“亏我看他平时一副忠厚老实的模样,没想到竟然起了这样的心思!”
当初让杨兴进图书阁工作,也是看在两家的交情上才勉为其难的同意的,只是让季婵意想不到的是来者不善,对方根本就看不上她的工作,而是打算咬紧了图书阁这块肥肉!
她早该想到的,图书阁仅凭一年的时间就把长安的大部分市场攥在手里头,拿起叉子就把人家的蛋糕分走,要是没有反应那才奇怪了。只是这样的动作太阴损了,如果作坊被烧毁,那么整个书坊也就名存实亡,即便是收拾修养后东山再起,也很难能有今天的成就。
这是商业竞争中最为恶劣的手段,是要遭人唾弃的。
季婵咬紧牙根,心里恨极,甚至还想回去质问杨兴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她和气惯了,这念头也只是在脑海中一闪而过,“把杨兴辞退了,至于常六则是得盯紧了,我估计他接下来还会有动作,不能掉以轻心!”
她在房内走来走去,显得有些焦躁,阿锦看她这幅模样,暗咐道要不干脆杀回去把常六其人捅个对穿算了。
外头传来乒乒乓乓的声响,阿锦诧异的收起手正想推门出去查看,不料房门被人从外面一巴掌拍开,好在她机智的后退两步,否则就要被直接拍到墙上去。
进来的是作坊的刘管事和财政的林管事,两个人都是气喘吁吁,半天说不出话来,阿锦有些不高兴道:“有什么话也该敲门通报,慌慌张张的像什么样子。”
季婵早就在两人进来的时候转入屏风后坐定,出声道:“二位坐下来喝口水慢慢说罢,阿锦。”
“不用了东家,我有一个好/坏消息要告诉您!”二人异口同声道。
“……”季婵拿杯子的手顿了顿,“先听好消息吧。”
刘管事立起身来,向来阴沉的脸上也有了笑模样,他先是恭贺了季婵一遍,然后道:“铅笔研制出来了!”
“真的?!”季婵瞬间觉得周身通泰,出去跑个二十圈都没什么问题。
“我们采用硫磺和一种可以用作妆品的易碎金属等做粘结剂和石墨加热混合制成笔芯,虽然做起来有些繁琐,但是成本比预计的要小很多,东家,我估计等铅笔量产后在长安一经销售,肯定一炮而红!”
季婵连说三声“好”,兴奋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林管事的消息是什么?”
林管事脸上的肥肉抖了抖,其实本来不是他来传消息,但是陈管事说他样子讨喜不会挨骂才把他推出来,他慢吞吞道,“东市出现了一家新书坊,里头卖着咱们图书阁的线装书还有管状颜料的盗版……”
沉默像水一样将所有人淹没,三人面面相觑,紧接着季婵的声音响彻整个书坊——“我有一句哈卖批我一定要讲!!!!!”
作者有话要说: 我回家了!端午快乐!
☆、第 43 章
真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季婵磨了磨牙, 对常六对杨兴愈发厌恶。
林管事咽了咽口水, 声音轻若蚊子,“他们的价格也比我们的要低,一本线装书要低上五个铜板, 东家,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怎么办?怎么办?季婵从桌案上拿起帷帽带上,出了屏风, 吩咐道:“劳烦林管事帮我去那家书坊买一套颜料还有线装书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还有马上帮我安排下去, 三日后我要下扬州商谈事宜, 作坊的规模在原来的基础上再扩大两倍。”
林管事算盘一打, 立即阻止道:“东家!规模拓大两倍的话餐馆那边的资金就跟不上了!万万不可呀。”
“跟不上就先暂停工事,咱们靠书坊起家, 不能让它毁在我们手里头!”季婵拍板定案, 态度果决。
众人商议完毕, 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了。
生意正蒸蒸日上的时候就出了事, 季婵叹了一口气,感叹真是“人红”,是非多。
阿锦还惦记着捅常六刀子的事情, 她对于商业上的事情一概不通, 只是想着季娘子三日后就要下扬州,自己要不要修书告知殿下,毕竟这一来一回就要好几个月,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是要承包整个秋天的节奏啊。
由于实在没有心情下厨,季婵只热了早上的粥喝,配坛子里头捞出来的腌胡豆、腌蕌头吃。这坛腌的时间不长,咸度有限,直接吃也不会齁,让本来以为自己会食不下咽的季婵一口气喝了两碗粥。
她这里烦心事缠身,李承乾在宫里头也不安生,原因无他,只是他已经到了说亲的年龄。
“不急?你都已经十六了,大婚筹备也要一年,再等下去,阿娘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小孙孙?”长孙皇后抿了口茶,看向自家积石如玉、列松如翠的长子,心里止不住的骄傲。
“阿娘。”李承乾苦笑道,“儿还不想成亲,此事当真不急。”
“听闻秘书丞苏亶长女苏氏模样生得不错,而且知书达礼,性子温和文静。阿娘前日将苏夫人和苏娘子召进宫来见过一面,方知传言不虚,有这样的太子妃我也就放心了。若无意外,到时候让你阿父直接下旨,赐婚与你……阿子?”
“是。”李承乾恍然回神。
“这是答应了?”长孙皇后手帕轻点红唇,微微一笑,她还是第一次看到李承乾如此手忙脚乱的样子,不知道是少年郎头次论及婚事的羞怯,还是因为有了心悦之人?若是后者……长孙皇后黛眉微皱,又问道,“阿子莫不是有了喜欢的姑娘?”
李承乾迟疑道:“似未曾有过,亦或者……儿不知。”他的确不知道自己这是算不算是喜欢,比之最开始,李承乾如今已经明白自己对季婵有着朦朦胧胧的好感,他不想在自己还没真正想清楚的时候就草草成亲,这样的话,等到有一天他恍然大悟后悔了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于是他道:“阿娘再给儿一点时间,等儿想明白了,再说吧。”
他决意如此,长孙皇后也不好在劝,只是心中的疑虑不断加深,她早已从李承乾支支吾吾的迟疑中察觉异状,不免暗自揣测她的身份,究竟是何人?是哪家的公侯小姐?
——
东宫内,阿喜端来一盏热茶,放在几案上,李承乾正在查看阿锦寄来的书信,英气的剑眉微微挑起,架子上的乌鸫叫了两声,扑棱着翅膀飞过来落在笔架上,黑色的小脑袋蹭了蹭李承乾的手,还用橙黄色的喙啄啄他的衣袖,示意对方理一下它。
李承乾莞尔,手指拂过乌鸫的羽毛,又拣了盘子里头的糕点碎屑喂它,小璟立在身后,轻声唤道:“殿下。”
李承乾将信纸对折放好,抬头看向小璟,吩咐道:“你等下把乌鸫送出宫去,交到季娘子手里头,就当做我送她的临别礼物。”他勾了勾乌鸫的下巴,顺着光滑的尾羽摸到点缀着棕色的羽缘的颊边,心里头笑眯眯的想着,虽然自己还没弄清楚自己的心迹,但这并不妨碍自己做点什么。
阿喜看着那只娇小讨喜的鸟儿,有些犹豫的开口,“殿下,送这只乌鸫给季娘子当真没事吗?”他还记得自己当初帮这只鸟梳理羽毛时不小心拔了一根,就被它记仇的盯上了足足七七四十九天!每一天但凡见他经过大殿,乌鸫便俯冲下来,翅膀向前一弓,biubiu的发射屎弹,溅得他满身都是鸟粪,这鸟送人?若是结仇了那可怎么办?
于是他小心翼翼的提醒道:“它,凶了点吧?”
“凶点好。”李承乾轻笑,伸出手指擦去鸟喙上沾染的碎屑,“凶点就能赶走一些不长眼的宵小。”否则等本殿下回过神来,媳妇都叫人抢走了!
林管事将东西买回来的时候季婵正在用铅笔写生,画的是几案上的一盆水仙,黄色的蕊、洁白的花瓣,就连叶子都是养眼的绿,她并不打形而是直接一笔画下,这考验的是经验,没有积累是画不好的。
常六的书坊叫做图文阁,林管事刚一进去就觉得眼熟,书坊的格局大部分都模仿了自家的图书阁,大到书坊的书架陈设,小到员工服,都是一模一样。只是画虎不成反类犬,林管事进门之后,店面的伙计拽得二八五万,不仅不上前迎客,对于顾客的需求询问也是颇为不耐烦。服务态度极差,读书人大都都是有脾气的,受到这种轻慢的对待自然忍不了,直接拂袖离去,林管事再一看书架上的书籍,摆放杂乱,有的就是随手一丢,书页散乱,书牌掉落,无人管理。
这样的一家店,哪怕价格再低都没有办法招徕到回头客,就算有也大部分是爱贪小便宜之流。做生意,卖的不仅是货物,还有服务的态度,林管事只是走了这一遭,对于图文阁的警惕就少了很多,现在怕只怕他处处模仿自家书坊,在不知情的人面前糟|蹋书坊的名声和牌子,这才是要担忧的事。
听了林管事的转述,季婵稍稍放下心来,抬手拆开了书籍。
线装书用特制的布袋装着,上头还有挂签,颜料也是四君子木盒装着的,除了图文阁中间的‘文’字不同,其他的倒是处处一样,看得季婵格外的膈应。
尽管之前就有想过盗版书籍的质量不会好,但是季婵还是头一次遇见这种第一页就粘合在一块儿翻不过去的情况,纸张的颜色暗黄,摸起来手感粗粝,这是由于造纸的时候为了图省事减少了第二遍的操作程序导致的,前面的字体看着还好,翻到后面的却是越来越模糊,甚至还有错字和晕染,几乎是不能看的了。
还有这颜料,季婵取了一个小碟,将颜料倒了进去,不用加水化开就已经是一滩了。大部分都是带有颜色的水,至于残存的块状颜料也是极为分散,不能凝结到一块,想来也知道是为了节省成本做的手脚。颜料的颜色非常脏,一看就知道在制作过程中操作不当混和入其他颜色,匠人为了面上好看就搅和在了一起,这使得颜色变灰,如果涂在纸上,就会让作画效果产生一种被雾霾笼罩着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