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谣注意到,他胯下的枣红骏马斜挂着一柄长剑,应是个习武之人。
此人是她眼下处境中的一线生机,她赌徒似的朝着他的方向喊道:“侠士,救命啊!”
只有时间喊出这一句,她一出声,马车就戛然而止,她被惯性甩了个趔趄。
驾车的黑衣人气冲冲拉开门,倏然扼住她的喉咙,轻轻一捏,便能捏碎她的喉骨:“再给老子惹事,老子先刮了一层皮!”
楚谣险些窒息而亡时,他才松开手上的桎梏,重新堵住她的嘴。
楚谣浑身无力倒在车厢里,马蹄声慢慢消失不见,看来那位擦肩而过的夜行人,并没有多管闲事的想法啊。
她也谈不上失望,心知世道本就如此。
但少顷,马车却再一次停了下来,听驾车的黑衣人威胁道:“兄台,我劝你莫要多管闲事。”
楚谣眼眸微亮,瞬间来了气力,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
“你是哪条道上的?”
“你是哑巴吗?”
挡路之人一直不语,两人直接动了手。她听见一阵刀剑碰撞的“锵锵”声,接着黑衣人愤恨的丢下一句“报上名来”,没等到回应,又丢下一句“你给我等着”。
看来是逃走了。
楚谣正脑补着,“咯吱”一声,马车门被一双手从外拉开。她迎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果然是方才那位青衣侠士。
戴着斗笠,楚谣看不清他的容貌,只隐约知道他有着精致的面部轮廓。
而他在看清楚她的容貌时,身形微微一顿。静了一瞬,才抽出手里的剑,割断她手腕上的麻绳。
楚谣的手腕红肿不堪,得到自由后,先拔了嘴里的布团道谢:“多谢侠士出手相救。”
青衣侠士徐徐点了点头,仍旧一言不发,转身朝自己的枣红马走去。
腿本就有旧疾,被绳子束久了,已经毫无知觉。楚谣无法去追,央求道:“侠士,侠士能不能……”
她本想说能不能好人做到底,将她送回寺庙里去,顺手搭救一下楚家一行人,必有重谢。但她忽然感应到楚箫距离她越来越近,估摸着寺庙之危已经了结,寻着车辙印子找来了。
于是她改了口:“侠士能否在这停留一会儿,我的家人快要来了,我怕侠士离开以后,歹人去而复返……”
那人不予理会,却也不走,坐在马背上漫不经心抚摸着马脖子上的鬃毛。
楚谣又表达了两句谢意,也不再说话了。
“阿谣!”
一盏茶时间过罢,楚箫一行人终于寻来。
楚谣远远瞧见楚箫披头散发的骑马在前,颇有些心疼,万幸除了狼狈之外,并未受伤,只不过身后随行的家仆少了好几个,估计遭遇了不测。
她心有戚戚,默然中听见一声马鸣,抬头目送那青衣侠士策马扬长而去。
*
这一路回京凶险万分,抵达京城尚书府时,一个个灰头土脸。
楚修宁提前从吏部回来,备下一桌子兄妹俩爱吃的菜,为他们接风洗尘。听罢这一番惊险遭遇,心中实在后怕,他只当京城是个是非之地,回京的路上,不该有危险才是。
楚谣依然胃口欠佳,恹恹喝了口汤:“父亲为何如此肯定?”
楚修宁道:“倘若真有一股妄图废太子的势力,不想《山河万里图》被临摹出来,你认为,是潜入翰林画院毁掉那副赝品简单,还是刺杀吏部尚书家的公子、神机营谢参军的外甥简单?”
楚谣沉吟:“可惜寺庙里一个活口也没留下。”
败局已定时,存活者皆服毒自尽。
楚修宁回想自己最近得罪了哪一路狠角色,想让他断子绝孙?
宁王?建安侯?寇凛?
下重金掳走女儿的又是哪一路?
屋漏偏逢连夜雨,父女俩忧心忡忡,食不下咽,唯有楚箫自顾自的闷头吃饭。
楚修宁听见他吃饭吧唧嘴的声音,又来了气:“全是你惹出来的,终日不学无术,我是作了什么孽,为楚氏一族生了你这么个混货!”
楚箫拿筷子戳戳米饭,撇撇嘴:“你在外树敌,与我不学无术有啥关系?”小声嘟囔,“我还觉着自己倒霉呢,怎就做了你儿子。”
“你嘀咕什么?”楚修宁没听清楚,知道不是好话,“有能耐大声说!”
楚箫一缩脖子,给楚谣使了个眼色。
楚谣岔开话题:“对了父亲,那副赝品稍后会拿来咱们府中么?”
楚修宁的心思立刻又回到正事上:“那是自然,不过阿谣,你有把握在明年国宴之前临摹完成吗?”
楚谣斟酌着道:“具体得等女儿亲眼见着《山河万里图》才知道,应该是没问题,只怕袁首辅从中作梗,去向圣上进言,将那副赝品收入宫中,逼着哥哥去宫里临摹。”
她的推测和楚修宁不谋而合,袁首辅举荐楚箫,不就是为了拆穿楚箫“女扮男装”,岂会容他在府中安稳作画?
“进宫就进宫,我一个大老爷们我怕什么?”楚箫挑了挑眉毛,“我倒想瞧一瞧,三年过去,袁少谨那小兔崽子有没有长进。”
“你是不怕,可你有本事临摹吗?一动笔,不就全露陷了?拿出当年的科举题目,让你写一遍,你写的出来?”楚修宁压住胸口那股郁气,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火气全用在自己儿子头上了。转个脸看向楚谣,“阿谣,这三年你和你哥之间的特殊感应,还有再出现过没?”
“济宁三年不曾出现过,但前几日寺庙遇伏,忽然又有了。”楚谣摸不准情况,“回到家中,似乎又……”
便在此时,院外传来一阵喧哗。
杨总管步履匆匆来报:“老爷,锦衣卫来了,带头的是段小江。”
尚书府上从未来过锦衣卫,身为寇凛的左膀右臂,段小江带队上门,多半是抄家和抓人,故而府中上下人心惶惶。
楚修宁镇定自若,站在他这个位置上,岂是锦衣卫可以撼动的?
莫说区区一个鹰犬爪牙,寇凛亲自来也无所畏惧。
但锦衣卫有可能是来宣读圣旨,楚修宁不敢怠慢,吩咐两个孩子:“你们先吃。”
自己则起身出了花厅,朝正厅走去。
两兄妹哪里还吃得下,跟着出去,躲在屏风后。
随行锦衣卫尽在院中候命,唯有段小江端坐厅内,与先前在沧州码头见到的不同,他今日穿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以他瘦小的身材,显得十分滑稽。
像是小孩子偷穿了大人的衣服。
七品总旗,面对当朝二品尚书,段小江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听闻楚公子病体痊愈,于今日重返京城,真是要恭喜楚尚书了。”
楚修宁懒得与他客套:“本官已屏退左右,段大人有事直说。”
段小江依旧笑眯眯,拱着手道:“下官冒昧来访,是为了两件事,一件公事,一件私事。不知楚尚书想要先听哪一件?”
不待楚修宁选择,他自顾自道:“还是先说公事吧,我家大人派下官登门,是想接令公子前往咱们锦衣卫衙门,在诏狱住上一段日子。”
“诏狱”二字一出,饶是经过大风大浪的楚修宁亦是面色惶变。
故意顿了一顿,段小江才继续道:“尚书大人莫要误会,我家大人昨日抵京,今晨面圣,得到圣上恩准,已将翰林画院里那副赝品取回咱锦衣卫衙门。弄虚作假之事,上不得台面,唯有委屈令公子来我衙门领个百户职,以便掩人耳目。”
楚谣深深吸气,果然,最坏的情况出现了。
楚修宁冷着脸道:“那也无需去你锦衣卫衙门吧?”
段小江笑道:“我家大人说了,是为了令公子的安全着想,咱们既然奉命侦办此案,也不差多多辛苦一些,替您保护好令公子。”
楚修宁正欲反驳,段小江再道:“我家大人又说了,可不是每次都有好运气,荒郊夜里的,遇见侠士相救。”
原本楚修宁稀里糊涂,瞧见段小江朝着屏风后挤眉弄眼,一霎恍然大悟。
前几日救下女儿的竟是寇凛?
屏风后的楚谣稍稍愣神,深感不可思议。
“说完了公事,咱们来聊一聊私事。”
段小江眯着眼:“我家大人说,前天晚上他在京郊救下了令千金,您必定感激涕零,备以厚礼。虽然大恩不言谢,但大人怕您心中过意不去,常怀忧思,一病不起,难免耽误政事,于圣上、于社稷、于万民不利。于是我家大人决定勉为其难的接受一些。”
楚修宁沉默不语,寇凛这话说的令人郁结,但救了他女儿的命是事实,给报酬合情合理:“不知这‘一些’,是多少?”
段小江掰着手指头:“令小姐乃千金小姐,自然价值千金,但咱们意思意思,给个一百金就成。”
楚修宁眼皮儿重重一跳,一百金,他一年的俸禄多少?
无妨,卖了老家祖宅应是差不多够了。
“此外,我家大人在林间与劫匪大战数百回合,遍体鳞伤,回衙门后吐血不止,服用了数根千年人参续命,汤药费去了大概三百六十金吧……”
楚修宁嘴角抽搐,数根千年人参?没吐血也吃吐血了吧?
“还有,我家大人的战马因英勇护主而死,哎,那是大宛仅存三匹于世的汗血宝马……还有,我家大人的佩剑损坏严重,哎,那可是广安王相赠的传世名剑……”
楚尚书听着听着,嘴角泛起一抹冷笑,知道自己谨慎小心近十年,终究是被他给讹上了。
第4章 赴宴
段小江滔滔不绝,屏风后却传出一阵隐忍不住的猪笑声,楚尚书的脸几乎绿成了嫩黄瓜,心里合计着稍后扒了儿子的皮。
十根手指头数完,一共需要赔偿六百两金,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勉为其难打了个对折。
楚修宁想起袁首辅从前的血泪教训,怕寇凛又搞出什么幺蛾子,当下立了字据,十日后一次结清。段小江心满意足的回去复命。其余锦衣缇骑则留在尚书府,等待楚箫收拾妥当之后,护送他前往锦衣卫衙门。
一家三口接着回去吃饭,饭厅里愈发愁云惨雾。
楚谣内心极为复杂,三百两金,便是将祖宅卖了也凑不够,她爹应是会先从小舅舅手里借钱,再慢慢还。
说起来,楚家的家底并不薄,她爹也谈不上两袖清风,但家里的钱有一大半花在她的腿疾上了,从卧床难起到仅仅跛脚,十二年来不知砸了多少进去。还得养着众多家仆、栽培有前途的寒门学子、接济楚氏旁支、朝中上下打点……
尚书府的日子并没有外人眼里那般光鲜,她的画功,正是为了临摹名画拿去寄卖贴补家用才慢慢练起来的。了解朝中局势,借哥哥的身体去考科举,则是为了入朝为官,替她爹分忧。
旁人眼里的楚尚书是太子谋臣,善于钻营,在朝中结党营私,非佞臣也非好官。楚谣眼里的楚修宁,虽一心扑在权位上,陪伴他们兄妹的时间很少,却是一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父亲。母亲去世好几年,一直没有续弦,怕自己公务缠身顾及不到,新夫人会苛待她。
毕竟这事是有前车之鉴的,还仅仅只是他的一个妾室,被他当着下人的面打了一顿板子,撵出了府。
一直以来,楚谣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不给家里添麻烦,却总是事与愿违。
想到这里她眼圈发酸,连忙低头假作喝汤,收敛情绪。
她倒是想在心里骂那位寇大人两句,但寇凛又是她的救命恩人,以当时的情况来看,并不知她是楚家的小姐,也就不是为了讹她父亲才出手。
不过……
楚谣想起一事,抬头道:“爹,去年寇大人被罢官,圣上的旨意是让他回祖籍闭门思过吧?”
楚修宁阴阳怪气的道:“他犯的那些事儿,换个旁的官儿肯定是要抄家的。”
楚谣道:“寇大人祖籍扬州,该是走运河回京,我们在沧州下船时,曾遇见过他的金船,见过段小江。当时女儿还很困惑,寇大人为何走到了我们后面,现在想来他根本就不在船上,金船故意慢行,是为了在京城与他汇合。”
楚修宁冷笑:“想刺杀他的人手拉手跳河,估计都能把南北运河给填平,让他的狗腿子明修栈道,他一个人悄悄走陆路,不奇怪。”
有道理,楚谣静默了一瞬,又摇头:“不,我那晚就曾判断,他披霜冒露,应是从蜀地来的。 ”
楚修宁皱眉,他了解女儿不会无的放矢:“此话怎讲。”
“当时我怕劫匪去而复返,央着寇大人留下陪了我一盏茶的时间,我观察他青衣朴素,领口袖口有多处蜀地风格。包括他所骑千里马。蜀地多崎岖山路,蜀王早些年创了一种便于行路的蹄掌,被称为蜀钉……他当晚始终闭口不言,估摸着心里有鬼,怕被人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