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司濛绝对不是这样的。这画咋一眼看过去觉得它清淡温和,通篇都很温柔,可每一笔收尾的部分又是那么仓促和用力。
显而易见,画画之人还是心浮气躁,内心其实并不平静,只是在刻意追求画法和画风上的改变。
为什么?
谢明溯心里太清楚了。两个孩子被捆绑在一起这么多年,百晓生生前很多人都分不清她和司濛,司濛一直活在她的光环之下。那种来自周围人的压力,司濛不说,他也深知她的痛苦。
都说人死灯灭,人没了,就什么都没了。可百晓生不同。她生前受到太多人追捧,有太多人喜欢她。而她却在最当红的时候陨落,让所有粉丝都心痛不已。
当年她的追悼会开了三天三夜。有无数粉丝从全国各地赶来吊唁。有些人甚至忍不住在追悼会现场失声痛哭。
百晓生的自杀一直是粉丝的心病,就像是埋在心底的一根刺,随着时间的推移,只会越埋越深,难以剔除。
随着三水小姐这个名字在画坛冉冉升起,越来越红,越来越受到人们喜欢。她比起百晓生当年,更有悟性和灵气,能在这个圈子爬得更高。
同样的年纪,同样的天赋,又有相似的画风。外界不和谐的声音当然会越来越多。
百晓生生前,司濛受她影响。死后,总有人带节奏,拿司濛和她比较,司濛不可避免要承受各种恶意的攻击。
谁都想做梵高,不想做梵高第二。这个世界只需要一个梵高,第二、第三,往后的没有任何意义。
司濛急于摆脱外界扣给她的帽子,她想用不一样的画风和画法来回应外界,她不是“百晓生第二”,她是独一无二的三水小姐。
这实属正常,也情有可原。
可错就错在,司濛太过急切了,太想摆脱百晓生的影响了。她忘记了艺术最是能反映一个人的心境。如果不能做到真正放下,不能做到真正心平气和,心中依然存有不甘和怨念,她就无法彻底扭转自己的画风。
谢明溯慢腾腾地看完每一幅画。然后放在桌子上,动作慢条斯理,从容不迫。
“司濛,你如何评价你的这些画?满意吗?”
“不满意。”司濛如实相告:“比起我以前那些画,它太完美了,我看不到一点瑕疵,可我就是不满意。就算当时是满意的,过后也越看越不对劲儿。谢老师,您说这是为什么?”
“什么感受?”谢明溯继续问。
“你在画这些画的时候是什么感受?”
“我很专注,很投入,也很畅快。”
“来,你来看这里。”谢明溯随手拿起手边的一幅画。
那是《美人》系列的第一幅作品,是晏竟宁的半个背影。
他指着画说:“你看这些线条,每一笔收尾的时候为什么这么仓促,用力为什么这么重?你当时在想什么?”
司濛凑到画前,仔细观察那些线条。确实像谢老师说的那样,每条线条在收尾的时候都是仓促的,而且用力过猛。这些细节都很不明显,普通人或许轻易就忽略了。可真正懂画的人一眼便能看出来。
最致命的是她自己没看出来。在谢老师提出来以前,她根本就没注意到这一点。
司濛觉得自己的后背凉嗖嗖的,一股冷流爬上脊背,沿着四肢百骸蔓延来,很快遍及全身。
她怔怔看着自己的话,呢喃细语:“谢老师,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
谢明溯起身,轻轻拍了拍司濛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司濛,你太心急了,忘记了一切画境皆心境。”
——
黑沉沉的夜,仿佛无边的浓墨重重地涂抹在天际,连星星的微光都没有。
街道像一条波平如镜的河流,蜿蜒在浓密的树影里,只有那些因风沙沙作响的树叶,似在回忆着白天的热闹与喧嚣。
只有在这一刻,这座西南城市才会生出些许凄凉孤寂,与白天的繁华格格不入。这样才更适合孤独的人。
小别墅隐在无数斑驳树影里,亮着灯,显得格外沉寂。
若不是那一抹阑珊灯火,恐怕很难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
她拿着包慢腾腾地走在林荫道上,一点都不赶时间。
小别墅渐渐被甩到身后。
要走出小区到外面才能打车。
谢明溯想开车送她回去。可被司濛拒绝了,她想一个人静静,好好想一想老师说的那些画。
阴云遮住了皎月,像是要落雨了。
刚走到小区门口,一抹挺拔伟岸的身影意外地出现在司濛的视线里。
晏竟宁靠在车边抽烟,指尖夹着一抹猩红的火星子,被夜风越吹越旺。
黑色的宾利,车型硬朗,流光炸泄。
许是听到她的脚步声,男人转了个身。看了她一眼,便朝她走了过去。
入秋后,夜间的气温一日冷过一日。有夜风呼呼作响,男人迎风而来,步伐坚定沉稳,打破了原本的夜阑人静。
“你怎么来了?”司濛不自觉抓紧手中的包,有些惊诧。
长风将他低沉的嗓音送进她耳朵里,每个字都分外清晰,“晏太太,我来接你回家。”
在她最绝望的时候,身边每个人都叫她用力活下去。
☆、第25章 第25阵风
第25阵风
变天了,风越来越大。
皎月被乌云遮住,夜空朦胧,连半点星光都寻觅不到。
横桑的十月,昼夜温差大,白天穿短袖短裙都不会觉得冷。可一到了晚上,气温骤降,风一吹,人骨头都要散架了。真特么冷!
今晚的风很大,两人又站在通风口,秋风更是吹得顺溜,呼呼啦啦直作响。
周围的树木不断发出沙沙沙的声响,仿佛有什么人在你耳旁迎着灯光清唱。
夜风灌满男人的衣衫,一身清寒。
他的嗓音低迷、舒缓、温柔,又透着那么一点笑意。逐字逐句灌进她耳朵里,好听得几乎让人抗拒不了。
她第一次听晏竟宁的声音是在朵爱酒吧。酒池肉林,声色喧嚣,找不到任何一块安静之地。她当时已经醉了,耳旁各种杂音交织在一起,嘤嘤嗡嗡响个不停。
“她喝不了。”
从天而降的男声,很低沉,像是雨滴敲打在芭蕉叶上,清脆悦耳。
那个声音和现在不同。可又有那么一点相似。
这个男人会发出各种不同的声音。时而低迷,时而嘹亮,时而清脆,时而嘶哑。
尤其是在床上的时候,那种暧昧和嘶哑的嗓音,估计没有女人能够抵御得了。
听完晏竟宁的这句话,司濛整个人像是一只干瘪的气球,突然被人注入气体,立了起来。
路灯暖黄的光从左手边射出,一条条光柱里有无数细小的尘埃在悬浮。一高一矮两道影子投射到地上,静谧如画。
冷风穿过衣衫,冷气四处流窜,身上空荡荡的。司濛不自觉抱紧了手臂。
她穿得很少,薄薄的镂空针织衫,领口还特别宽大,下.身一条黑色短裙,浅口单鞋。也没穿丝袜,光着两条腿。
大晚上,晏竟宁一个大男人都穿了外套。可她竟然穿得这么清凉,怎么可能不冷。
看到她这个小动作,晏竟宁麻利地脱下自己的外套,直接盖在她身上,“天凉了,出门要多穿点。”
“嗯。”她咬着下唇,唇齿间发出短暂的音节,嗓音有些抖。
夜风将两人的衣角吹得猎猎作响,很像司濛当时鼓动的心跳。心房陷进去一角,突突作响。
“晏竟宁……”她张了张嘴,好几次才发出声音。
“嗯?”
“你低头。”
“哦。”他不疑有他,照做。
司濛勾住他的脖子,将自己冰凉的唇印了上去。
晏竟宁:“……”
两唇相贴,晏竟宁有一瞬间的迟疑。可到底反应快,反手搂住司濛,反客为主。
风似乎吹得更响了,广玉兰的叶子哗啦啦的从树梢上掉下来,被风吹远。
司濛是第一次主动吻他,而且是在她神智清醒的时候。这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他刚抽过烟,嘴里还残留着大重九清淡的味道。她平时抽惯了这个牌子的香烟,倒也并不觉得难闻。
很激烈的一个吻,唇齿纠缠,不依不饶。
他搂得很紧,像是要把司濛嵌进他身体里。
身上全是男人的体温,紧贴着她,她再也没觉得冷。
他一手扣腰,一手扶住司濛的脖子。
指尖微凉,划过,惹得她一阵颤栗。
路灯的光正好打在她脖子上,漂亮的天鹅颈,细且长。往下就是锁骨,她女人很瘦,骨感嶙峋。
细细的铂金链子,灯光一照,熠熠生辉。
他一直都很喜欢司濛的脖子,可今天却有些不同。白皙的肌肤上出现了很多红点,密密麻麻,从脖子开始,沿着锁骨一直往下。估计身上也有。
司濛感觉到男人停了下来。
她慢慢睁开眼睛,眼神里印着迷茫,“怎么了?”
他捧住她的脖子,凑近察看,“你脖子怎么了?”
司濛抬手摸了摸,脖子上很光滑,并没有摸出什么东西来。翻出包里的小镜子,一照才发现脖子上起了很多红疹。难怪今天一整天都那么痒。
“过敏了。”她收起小镜子,没太在意。
“是不是昨天的螃蟹?”晏竟宁何等聪明,立马就明白了症结所在。
“对,我螃蟹过敏。”她淡声说:“没大碍的,过一两天就好了。”
“知道自己螃蟹过敏为什么还要吃?”一时间晏竟宁的声音变得很冷。
为什么吃?
大概是被男人的话震惊到了,脑子短路了吧。
那天在晏家老宅吃饭,他在饭桌上说的话——
他说:“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也没有把婚姻当做儿戏。我不管她出于什么目的才嫁给我。于我而言,能娶到司濛,是我晏竟宁最大的福气。”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究竟存有怎样的感情,他才能对自己的母亲说出这些话来?
当司濛听到这些话时,整个人如遭雷劈,瞬间石化。
那种感觉她自己都无法形容。
“那天妈说的那些话,你听到了多少?”
“我全部听到了。”
晏竟宁:“……”
“既然你都听到了,我索性一次性跟你说清楚。司濛,这些话我只说一遍。”他敛起神色,变得郑重其事,“和你结婚,完全出于我个人的意愿,没有将就,也没有不情愿,不是临时起意,也不是任性妄为,而是我长久以来一直都想做的一件事。婚姻是一种责任,既然我们已经结婚了,就该有义务好好经营这段婚姻。不论我为你做什么,你都不要觉得有负担。我父母那边,你更不需要有压力。和你生活的是我,不是我父母。他们说的那些,对的你听,不对的,完全不用理会。你是我晏竟宁的妻子,我不需要你挣多少钱,也不需要你侍奉公婆,孩子你想生就生,不想生我从不勉强你。我只有一个要求,好好活着,好好爱惜自己的身体。像昨天那种事,我不希望出现第二次。妈那个人就是那样,说话比较直,但心眼不坏,很多时候都是有口无心的。她说的话你没必要那么当真。你就是你,独一无二的你,做你自己就好,没必要为了任何人而勉强自己,也没必要去迁就任何人。”
他一口气说完也不去看她的反应,直接拉起她的手,“走,去医院!”
——
深夜,第一医院的急诊大厅依旧忙碌,人来人往不断。
晏竟宁给司濛挂了急诊。
海鲜过敏,司濛过去就有过。倒也不严重,最多起点红疹,吃点过敏药也就好了。她自己都没怎么上心。反倒是晏竟宁,担心得不行。
好像对于她的事情,他永远都是这么在意。而且凡事亲力亲为,唯恐不尽心。
她一个人出门,他电话就没断过。每次都是亲自去接她。实在走不开,也会安排章助理去接她。
她失眠,他不仅严格控制她的作息,还经常换安眠枕,给卧室装消音墙。为了防止她半夜偷偷跑到书房画画,他还特意把书房给锁了。
她不吃辣,可他喜欢。为了迁就她的口味,他都让桂姨烧菜不要放辣椒。桂姨上了年纪,老是记不到这点。他还为此冷了好几次脸。
她失手烧掉书房的那天,他冲进火场,脸上焦急害怕的表情,她到现在都能清晰地记得。她当时就觉得触目惊心。
她有感觉,在那一刻,他是以为她想要轻生,他害怕失去她。
她活了二十七年,家里人待她极好,可也只有他一个人这样细致入微,把她当成孩子宠。
他在私下默默替她做了那么多。他从来不说,可每一样她都知道。
可她呢?
她从来都没把这桩婚姻当回事,结婚的初衷本来就不是因为爱,而是另有目的。所以结婚以后,她从来没有上过心。她从未把她的丈夫放在心上,没有关心过他,更没有过问过他的日常,她甚至都不知道他穿多大尺码的衣服鞋子。
她的眼里和心里就只有她的画。她不停的画画,投入了所有的精力和时间,对于身边的人和事,对于这个家充耳不闻。
她一直想不明白,晏竟宁是什么人,他什么身份。大财团晏家的独子,Dyes的boss,富可敌国,还有一副好看的皮囊。
他这样的男人,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明知道她对这桩婚姻不抱有任何期待,她也不爱他。可在她提出结婚的那刻,他还是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了。
她早该想到的啊!一个男人条件这么好的男人,肯委身陪着她疯,除了喜欢,还有什么呢?
其实她对感情并不迟钝,这个认知那晚在晏家听到晏竟宁的那些话就有所感知了。而眼下,晏竟宁亲口说出来,不过就是印证了她的想法而已。
她这么糟糕的一个人,身上背负着一条人命,被人诅咒永远都得不到幸福,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何德何能担得起他的喜欢?
值班医生给司濛开了过敏药,都是外涂的。
回到家,司濛换了睡衣。镜子里映出她身上的红疹,脖子以下,一直到胸口全部都是密密麻麻的小红点,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