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庆初时还以为霍老爷是对太太不能忘情,可后来他明白了,霍老爷是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九爷的秘密。
从那时起,褚庆便知道,他能留在霍老爷身边的日子不多了。
果然,霍老爷决定要和云南的马帮合作之后,便把他派去了云南。
云南偏于一隅,想要回到江南委实不易,褚庆心知肚明,霍老爷是要把他远远地打发出去,他也松了一口气,这是个再好不过的去处了。
何况他到了云南,便是独挡一面、受人尊敬的大管事,还能把老婆孩子也接过去,一家人能过上安稳富足的日子。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刚刚走了一年,霍老爷便去世了。
他从云南回来奔丧,看到守在灵前的霍大娘子和霍九爷时,他越发心酸,却又庆幸起来,无论如何,在外人眼里,老爷去世后也是有孝子打幡的,总比让隔了房头的侄子们打幡要体面多了。
那次他离开杭州,在回云南的路上,忽然就想起在无锡万华寺的那个女娃。
当年他送那女娃去万华寺后,才从住持方丈口中得知那女娃的名字,她叫霍思谨。
那时他以为霍思谨的霍,便是霍老爷的霍。
后来每年霍老爷都会让他和顾头儿去万华寺,给方丈送去一万两银子。
他第二次去万华寺时,万华寺的后山上便有了那座庵堂,庵堂簇新,显然是新盖的。
他曾问过霍老爷,他去送银子时,要不要去看看那个霍思谨,霍老爷摇摇头,对他说道:“不用去看,让她不知道有这回事才是最好的。”
见他不解,霍老爷便说:“左右也就是十来年而已,待她长到十二三岁,就该订亲了,那时远远嫁出去,也就没有我们的事了。”
他便大着胆子问道:“老爷,您供养她这么多年,银子流水似的花出去,霍姑娘总该尽尽孝道吧。”
霍老爷叹了口气道:“这话再也不要说了,哪里用她来尽孝道,到时有多远便嫁多远,京城是不行的,南北直隶也是不行的。”
亦就是从那时起,褚庆便知道霍老爷是不会让这女娃儿进京,更不可能放她独自离去。
与其说是把她养在万华寺,不如说是建座庵堂把她看管起来。
他并不知道霍老爷是想亲自把她远嫁,还是要找到她的家人把她嫁出去,总之,他清楚地明白,在霍老爷心里,这个女娃儿是不能出现在众人面前,更不能像九爷那样,被霍老爷当成心头肉的。
这也是他听说霍思谨不但进京,而且还得到太后青眼,在京城闺秀中有了一席之地后,所产生的怀疑。
“大娘子,九爷,如果老爷还在,是万万不会让霍姑娘进京的,都怪我,都怪我啊,那年我给老爷奔丧后,曾经去过万华寺……”
第一六四章 嬷嬷
离开杭州的时候,褚庆心情沉重。他是家生子,当年他的祖父逃难到杭州,带着一家妻儿老小卖身给霍家,祖父和父亲都是侍候牲口的,他娘和姑姑们也是干的粗使活计。他五岁时被从一堆小孩子中挑选出来,成了霍老爷的小厮,那时柳西巷的人都说他们褚家是交了好运,祖父高兴得掉眼泪,还带着他去灵隐寺烧香。
他娶的媳妇是太太身边的二等大丫鬟,媳妇的陪嫁是在杭州城里一座一进宅子,这些年他也存了不少钱,在余杭有座二百亩的田庄,他的老子娘不想去云南,如今就住在田庄里。
就在他去云南的那年,霍老爷就给他们家放了籍,以后他的儿孙可以读书,可以考科举,再也不用为奴为婢。
这一切都是霍家给的,是霍老爷给的。
他知道霍老爷临终前什么交待都没有,万华寺的事恐怕也只有他、顾头儿,以及无锡分号的崔大掌柜知晓了。
顾头儿患了眼疾,早已告老回乡,还有一个张升平,倒是也去过万华寺,他在柳西巷时遇到张升平,曾经试探过,看张升平的样子,不像是知情的,显然霍老爷并没有告诉,张升平也只是护送他去给万华寺送过一次银子而已。
好在还有崔大掌柜,那是个可靠之人。
但是褚庆还是不放心,他没有立即回云南,而是去了无锡。
可是有一件事他没有想到,那就是因为霍大娘子临时上阵,要接替霍老爷掌管永丰号,崔大掌柜刚刚回到无锡,便又回了杭州,帮助霍大娘子协调永丰号的事宜,褚庆到达无锡时,崔大掌柜刚走两天。
无奈,他只好独自去了万华寺。
他没有惊动寺里的人,轻车熟路去了后山,前些年,他不止一次来过这里,大多是叮嘱董嬷嬷,让她少说话,多做事,管好霍思谨。前几年,他还按照霍老爷的吩咐,从人牙子手里买来一个无父无母的小丫头翠缕送进庵堂,帮着董嬷嬷去服侍霍思谨。
他像以前一样,叩响了庵堂的大门。
可是这次出来应门的那个婆子,却不是董嬷嬷。
他很吃惊,便问道:“董嬷嬷呢?”
那婆子上上下下打量他,问道:“你是哪位?找董嬷嬷做什么?”
虽然他不认识这个婆子,但是褚庆寻思着这庵堂是霍家出钱盖的,也是由霍家供养的,这婆子想来也是霍家送来的,这两年他没在霍老爷身边,或许是又送人过来,他可能不知道。
因此,他解释道:“我是霍家的,以前每年都来,就是今年我去云南才没有过来,我姓褚,你问问董嬷嬷,她认识我的。”
那婆子摇摇头:“董嬷嬷被娘家亲戚接走了,这会子不在这儿了,如今侍候小姐的是我。”
原来如此,褚庆感觉世事沧桑,他也不过离开了还不到两年,便物是人非了,不但霍老爷过世了,就连董嬷嬷也走了,在杭州时他还听说,侍候九爷的左嬷嬷也已经离开霍家了。
他心里越发酸楚起来,看那婆子的样子,似乎并不知晓霍老爷已经过世,他便也不想去提,便对那婆子道:“既然董嬷嬷回乡了,以后你便好生侍候小姐吧,想来董嬷嬷也交待你了,小姐年纪还小,就在庵堂里好生娇养着吧,除了这寺院,哪里也不能让小姐去。”
那婆子倒也懂事,唯唯诺诺地答应着,褚庆见了,便以为她也和董嬷嬷一样,是个木讷的,便放下心来,又叮嘱几句,便离开了万华寺,回了云南。
听褚庆一口气说完,霍柔风便道:“你在那之前,最后一次去万华寺,是和张升平一起去的,那次你也见过董嬷嬷吗?有没有见过霍思谨?”
褚庆道:“对,我和张升平去的万华寺,是我独自去后山见的董嬷嬷,像每次一样叮嘱她要好生侍候小姐,不要带小姐出门。至于那位养在庵堂里的霍小姐,自从把她送到无锡之后,我便没有再见过,这也是老爷说的,他说不用和霍小姐见面。”
霍柔风想起霍思谨身边的那位嬷嬷,她曾经在万华寺后山的竹林里,见过那嬷嬷,就如褚庆所说,那嬷嬷看上去不像是个机灵的,但是一个人如何,又岂是远远看一眼便能看出来的?
上次在功德殿里,她知道霍思谨也在,可是当时霍思谨是跟着霍家女眷一起来的,女眷们都带了丫鬟婆子,她是个男子,总不能明目张胆往女眷堆里看吧,因而那次她也没有见过霍思谨身边有没有嬷嬷。
“姐,我觉得董嬷嬷离开的事情,或许爹也不知道呢。”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样的想法,但是在父亲去世以及霍思谨身边的嬷嬷换人,这都是在同一年里发生的事,这就有些蹊跷了。
闻言,褚庆的脸色陡然变了。
如果真如九爷所说,老爷并不知道董嬷嬷离开的事情,那么……
当年他为何就那样走了?为何没有去见过万华寺住持方丈,把这件事问问清楚?
“大娘子、九爷,这件事都是我的过失,我这就去趟万华寺,把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
霍柔风却问道:“我和霍思谨究竟是从哪里抱来的,我爹有没有和你透露出只言片语?你好好想一想吧,你也看到了,就是因为当年你什么也没有说,如今才弄出这么麻烦的事来,所以你最好把我爹说过的话全都回想一下。”
褚庆面红耳赤,双唇翕翕,好一会儿才道:“小的记得九爷刚抱回来时,身上的襁褓是大红缂丝绣金线的,好生富贵,霍家有做丝绸生意,小的认识料子,但是那种大红缂丝,霍家是没有的,小的媳妇以前是太太身边的二等丫鬟,有次还和我说,太太得了两匹大红缂丝,说要留着给大娘子当嫁妆。因此那天小的看到九爷身上的襁褓,便记忆很深刻,心里还嘀咕,觉得给小孩用这么富贵的料子做襁褓,也委实太乍眼了。”
第一六五章 襁褓
“大红缂丝?还绣着金线?”霍柔风不由自主地看向霍大娘子,问道,“姐,娘有两匹大红缂丝吗?”
她这才看到,霍大娘子面色凝重,秀丽的面庞绷得紧紧的,看上去多了一层肃杀。
“娘的确有两匹大红缂丝,如今就在我的库里,不论是娘,还是我,都是不会拿来做衣裳的,顶多是出嫁时充充门面,或者是绣上几块帕子。”
前朝曾经有过几十年,商户不能穿用绫罗绸缎,之后随着年代久远,这规矩便名存实亡,到了本朝,江南丝绸业发达,南边很多商贾都是做丝绸发家,本朝对商户们的衣著并没有明文律令,因此商贾人家也就没有前朝的诸多束缚。
但是即便如此,像缂丝这样的料子,商户人家也不会贸贸然地穿出来,偶尔有人缝件缂丝的裙子,也是不惹人注目的月白,如果是大红色的缂丝,就如霍大娘子所说,也只会是当嫁妆充门面,或者是绣几方帕子。
有的好东西并非是买不起,而是这不是你能随便穿出去的。
霍柔风又问褚庆:“你没记错,我身上的襁褓真的是大红色的缂丝,还绣着金线?”
褚庆道:“小的跟着老爷,虽然没有做过缂丝的生意,可也是见识过的,若是普通料子,小的可能会认错,可是缂丝是绝不会眼拙的。”
霍柔风便又问:“霍思谨呢,她的穿戴你还记得吗?”
褚庆道:“那位霍小姐比九爷要大些,那时已经会走会讲话了,小的记得她的手腕上各带着两串金铃铛,她害怕时全身发抖,那铃铛便跟着响起来,只要听到有铃铛的声音,就知道她又害怕了。”
霍柔风来了兴趣:“她的胆子很小吗?”
她想起在法竹林里见到霍思谨时,好像真的有些胆小,至少比她胆子小。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因为她的胆子本来就比别人要大一点。
霍柔风想到这里,嘴角便高高挑起来,笑得没心没肺。
霍大娘子的脸色却越发严肃,她也问褚庆:“你把霍思谨的事情好生回忆回忆。”
褚庆想了想,道:“正如九爷问我的,那位霍小姐小时候胆子非常小,老爷要抱她,她便吓得抖成一团,小的那时还没有孩子,倒也没有太过在意,后来小的也当了爹,也有了儿女,看到自家女儿时,偶尔也会想起那位霍小姐。小的家的女儿,一岁多的时候,如果害怕便会哇哇大哭,可那位霍小姐,每每害怕时,却只敢小声抽泣,倒像是曾经被人吓唬过,让她不许哭似的。”
谁会吓唬一个周岁大的孩子?
霍柔风和霍大娘子面面相觑,两人都是莫名其妙,以她们的性格,恐怕永远无法理解,被吓得不敢哭,只能小声抽泣,会是什么感觉?
褚庆苦笑,九爷虽然不是霍老爷亲生的,可是却真的投缘,还记得那个时候,不论九爷哭得多么带劲,只要霍老爷咳嗽一声,九爷立刻止住哭声,张着小手要抱抱。
每当霍老爷抱起九爷举高高时,九爷便格格地笑起来,不但要举得高高的,还要高高地抛到半空再接住。
九爷,也真的是从小就像男孩子。
他还真没见过哪个女娃有这么大的胆子,就连巾帼不让须眉的霍大娘子,小时候也不像九爷这样。
他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来,对霍大娘子道:“对了,小的想起来了,有一次老爷说九爷长得白净,真像南边的人。大娘子,九爷莫非不是南边的人,是北方的?”
褚庆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他可记得清清楚楚,九爷从小就爱吃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肉夹膜,牛羊肉的饺子,还有各种面食,霍老爷还曾派人专程去陕西学手艺。
看他那副“我懂了”的表情,霍柔风就猜到他在想什么。
她摇头:“不是,你不能因为我喜欢吃肉夹馍,就说我是北方人,我从上辈子就爱吃肉夹馍,和这辈子没关系。”
她张口上辈子,闭口这辈子,在褚庆和霍大娘子听来,也就是她说话夸张而已,谁也没有真的以为这个上辈子,便真的是上辈子。
霍柔风说得倒也不全是对的,上辈子她的确喜欢吃肉夹馍,但是她也没有吃过几回。她喜欢吃的肉夹馍,是路边小摊子上卖的,可是宫里的嬷嬷们不让她吃,御膳房做的肉夹馍,和外面的根本不是一个味道。
霍大娘子终于笑了,摸摸她头上的小抓髻,道:“你确实和我们的口味不一样,姐也只是在西北来的人里面,见过你这样的。”
那是因为前世她娘就是陕西人啊!
霍柔风腹诽,可是这话她即使说出来,也没有人相信。
她索性闭嘴,仔细回想褚庆说的话,或许父亲所说的,真的就是那个意思呢?
父亲是在洛阳把她抱回来的,洛阳离京城很近,离陕西好像也不太远,至少比浙江要近。
看到她眼里的目光忽而迷茫,又忽而期待,霍大娘子的心里一阵酸楚,从小到大,虽然父亲和她尽力保护,但是妹妹还是听了太多的风言风语,尤其是在父亲去世之后,长房皆尽所能在外面说三道四,妹妹在整个杭州城里的人嘴里,就是野种,是不知来历的野孩子,甚至还有人说,她是霍老爷从秦淮河上的花船里抱回来的。
花娘们不知怀了谁的野种,生下来又不能养着,刚好霍老爷去花船上谈生意,又是个缺儿子的,便花钱把霍九买下来,带回杭州当了养子。
总之,各种各样难听的话都有,妹妹稍大一点,便常常往外面跑,这些话定然听到不少,否则不会对自已的身世这样执着。
她正想安慰妹妹几句,褚庆忽然又道:“对了,老爷刚把九爷和霍小姐抱回来时,小的曾经多嘴问过。”
他曾问过霍老爷:“这两个小娃儿是一家的吗?长得不像。”
霍老爷说:“不是一家的,但是有些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