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尼罗
时间:2019-02-11 11:30:40

  到了第四天,陆健儿忽然怀疑段人凤当真杀了个回马枪,于是心神不宁的亲自来了金宅,想要看看金玉郎是不是还活着。结果推开大门向内一走,他第一眼就看见了对面的金玉郎。
  金宅静悄悄的,一个仆人都没有,只有金玉郎独自坐在正房门前的台阶上,脚旁放着一只洋酒瓶子,瓶子里只剩了一点儿酒底。
  陆健儿走到了金玉郎面前,饶是一直有风吹着,他还是嗅到了一丝酒气:“不是不喝酒了吗?”
  金玉郎仰起脸,迟钝的转动眼珠望向了他:“来了?”
  他并没有面红耳赤,然而动作是慢的,舌头是硬的,分明已经醉了。在看清了陆健儿之后,他低了头,含混不清的又道:“闲着没事,喝点儿。”
  陆健儿迈开步子,自顾自的游览了各间屋子,发现金玉郎的这个理想之家是不错,没有什么华丽的陈设,然而处处都是舒适温馨的,窗帘桌布的花色也明快清凉,确实是个可爱的现代家庭。最后回到了金玉郎身旁,他问道:“人呢?怎么连个仆人都没有?”
  金玉郎垂头答道:“都打发了。”
  “那你怎么过日子。”
  “不过了。”
  “活着就得过啊。”
  “不活了。”
  陆健儿嗤笑了一声:“要闹自杀?”
  金玉郎摇摇头:“不自杀,我怕疼。”
  然后他举起酒瓶,将最后一小口酒倒进了嘴里。酒精是个玄妙的东西,有时候让他的胃疼如刀绞,有时候又能在他的肚子里点起一小团火,像他去年冬天买回来的小洋炉子似的,炉膛里也就只有那么一小团火,但是足以让屋子暖和起来。
  他现在就是靠着这一小团火活着的。
  他也没想到自己离了段人凤,竟然真的就活不了。
  他想她,特别的想她。他已经发现她卷走了他大部分的财产,但是他不恨她——纵然将来有朝一日要恨她了,也绝不会是为了钱。
  他不许他和段人凤的感情,染上金钱的铜臭。他们的爱情是最纯洁的,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就只能是纯粹的爱恨情仇。
  他想她,可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她。他不知怎样才好,只觉着除非睡了或醉了,否则每分每秒都是痛苦,没有一刻能想开,没有一刻能解脱。
  于是,因为睡不着,所以他重新拎起了酒瓶。
 
 
第90章 世界的另一边
  陆健儿一直认为自己对金玉郎够意思,真拿这家伙当好朋友,结果这一次,他有了个新发现——怪不得金玉郎总对他闹别扭,原来他还真是不大尊重这家伙,否则不能解释为何他一看见金玉郎借酒消愁,就想笑。
  在陆健儿这里,从“想笑”到真笑,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所以旁人看不出他的幸灾乐祸,只见他隔三差五的就来瞧瞧金玉郎。金玉郎没再向他发过疯,但是也不大搭理他,他不挑金玉郎的理,因为金玉郎在经过了长达数日的大醉之后,现在已经没了人样,一张脸瘦得显了长,头发也是乱糟糟,甚至还有了点胡子拉碴的意思,猛一看上去,简直有点像金效坤。况且他也不是只对陆健儿冷淡,他现在对谁都是爱答不理。
  陆健儿认为自己挺关心金玉郎,虽然关心之余还是想笑。而在金玉郎这一方面,则是根本不想见他。
  金玉郎恨他。
  没到“恨透”的程度,但也差得不远,一切都是陆健儿的错,如果陆健儿把段人龙那一行人都杀绝了,段人凤又怎么会得到那封血书?是的,自己没错,全是陆健儿的错。早知道陆健儿这么不中用,他就忍下这一口气、放段人龙一条生路了。
  全怪陆健儿,但是又没本事杀了陆健儿解恨,只能这么糊涂着混下去。自从段人凤走后,天气急速的冷了下去,窗外永远都是秋风萧瑟秋雨凉,让人看了想要作诗或者自杀。金玉郎一不会作诗,二不敢自杀,唯一能做的就是从早醉到晚,半梦半醒的混日子。
  混到中秋节这一天,他混来了个熟人。
  熟人穿着挺括的灰哔叽夹袍,头上扣着一顶黑呢子礼帽,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镜片灰中透蓝,使他那只假眼在半遮半掩之下,显得格外逼真。金宅没锁大门,他踏过满院的落叶走进房内,房内冷飕飕的,春天收起来的洋炉子还没有重新安装上,所以一点热气都没有,金玉郎独自坐在一架留声机旁,留声机通着电,他手里拿着一张唱片,闻声抬起了头。
  怔怔的望着来人,他花了一点时间,才把脑筋转动起来:“施新月?”
  然后不等施新月回答,他自顾自的扭过头,将唱片放到了留声机上。咿咿呀呀的流行歌响起来,他伸手拿过旁边桌上的烟盒,抽出一支香烟叼了上,然后茫茫然的东瞧瞧西望望,找不着火柴。
  施新月从裤兜里掏出火柴,擦出一朵小火苗,双手捧着送到了他面前。他凑过去吸燃了,然后手指夹着香烟,他一边凝神听着音乐,一边缓缓的呼出了两道白烟。施新月没见过这样的金玉郎,此刻看着他脏兮兮的头发和脸,他也愣住了。
  一曲终了,金玉郎扔了手里的烟头,似乎是终于回过了神。抬头望着施新月,他一脸的麻木不仁,只问:“你怎么来了?”
  施新月答道:“早就想来了,可是自从去年从天津回来之后,我就再也没找到您,听说您是搬家了,可也不知道是搬去了哪里。还是昨天下午,我才打听到了您的住址。”
  金玉郎收回目光,扭过头又去拿烟:“不用来看我,我没什么好看的。你走吧。”
  他要是好好的,施新月瞧他一眼也就罢了,绝不会赖在他家里,可是眼看着恩公已经活得像鬼一样,施新月哪里还能走?从满院子那厚厚的落叶来看,他推断出这个家里一定是只剩了金玉郎一个人,那么——施新月因为过久了日子——立刻就想到了最实际的问题:恩公每天吃什么喝什么呢?就算这房子好,安装了自来水,可也不能天天拧开水龙头直接往嘴里灌啊。
  他看着金玉郎,站着不动。于是金玉郎抬头又望向了他:“还等什么呢?”
  施新月答道:“您这么过日子可不行。”
  金玉郎笑了一声:“怎么过不是过?反正家里就剩了我一个人,怎么过都是没意思。”说着他一踢腿,踢了施新月的裤子:“哎,你知道我的事吧?我太太,段人凤,走了,不要我了。”
  施新月知道——昨天打听金宅地址时,他顺便也得知了金宅的新闻,也正因为是得知了这桩新闻,所以他才不敢耽搁,一夜过后便急匆匆的找了过来。此刻对着金玉郎,他劝道:“您还年轻,将来的日子还长得很,为了一时的感情挫折,搞坏了身体,岂不是得不偿失?”
  “你说我?”金玉郎似笑非笑的又踢了他一脚:“你还因为失恋要死要活呢!你有脸说我?”
  “就因为闹过那么一场,我现在才有资格说您。现在回想起我当初的所作所为,我非常的羞耻和惭愧。”
  金玉郎摇了头,转身又开了留声机:“我没有什么羞耻和惭愧,我就是难受,心里难受。”
  然后他起身走去了隔壁房间,片刻之后出了来,手里攥着一只细脖大肚的洋酒瓶子,瓶子里晃荡着半瓶酒,他坐下来,仰头灌了一大口,扭头盯着留声机,他在音乐声中把酒咽了下去。
  施新月见了他这个油盐不进的劲儿,知道自己是说什么都没用了,于是转身走出门去,先把院内的落叶扫了,然后去厨房生了炉子,接了一壶自来水坐在炉火上。金玉郎随他忙活去,懒得管他。
  酒精让他变得昏沉麻木,他五感迟钝,仿佛和外界隔了一层膜,膜内的他活得又无聊又乏味,非常的没意思,然而他又不敢扔了手里的酒瓶。因为清醒的时光更恐怖,他一清醒,就要又悔又恨,想让时光倒流,也想再杀一千一万个人。
  施新月脱了哔叽夹袍,干活干得出了一身热汗。他可不是什么博爱人士,但给金玉郎出力气,他认为自己有义务,是百分之百的自愿。厨房里咕嘟咕嘟的煮着一小锅粥,他高高挽起袖子,把金玉郎丢在卧室里的一大捧脏衣服全洗了,冻得从胳膊到手全通红。等他把衣服晾在后院了,厨房里的米粥也好了,他擦了手放下袖子,盛出一碗热粥送到了金玉郎面前。
  “您先喝点儿粥。”他说:“我回趟家,有点事,然后马上还回来。”
  金玉郎看了看那一碗热粥,然后摇了头:“我不饿。”
  “您少喝两口也行。”
  金玉郎一抬眼皮,目光迷迷离离:“你还和那个臭娘们儿在一起?”
  施新月认为傲雪是个娘们儿不假,但绝对是只香不臭。他不好反驳金玉郎,只能点头:“是。”
  “过得好吗?”
  “挺好。”
  “那你得谢谢我。”
  “是,我一直很感激您的成全。”
  “不是谢我成全,是谢我把金效坤送进了大牢,要不然她会乖乖给你做老婆?就算我把她给了你,你也早死在她手里了。”
  施新月依旧是点头,直等金玉郎再没要说话的意思了,他才穿上夹袍戴上帽子,匆匆的出门回了家。之所以这么急着回家,乃是因为今天是中秋节,傲雪昨天已经买了月饼回来,还提前预备了鸡和鱼,要在家过个节。现在他们的日子过得颇兴旺,自从金玉郎把他塞进了禁烟局之后,他是一天的公务都没办过,局里好似谁也不知道他的存在,然而名册里确实是有他的名字,又因为一直没人把他的名字勾消,所以他得以按月领薪,每个月无缘无故的就能得上四十二块钱。他家里不雇佣人,一切都是他和傲雪亲力亲为。老奶妈子今年春天年老归西,家里只剩了他和傲雪两个人,二人尽力的往舒服里过,一个月顶天也就花个二三十块钱。
  许是饱暖思淫欲的缘故,他现在很想和傲雪向前再迈一步,横竖两个人谈也谈得来、过也过得来,为什么不从假夫妻变成真夫妻呢?他不是独断专行的大男子主义者,纵然和傲雪做了真夫妻,他也照样会定期陪着傲雪去监狱看望金效坤,绝不让她受一点委屈。
  这是他存在心里的话,存了许久了,只是还没有找到机会说出口。本打算今天过节,两人喝点酒,他以酒壮胆,向她做一番表白,然而没想到恩公又活成了鬼宅里的野鬼,而他没法留下一碗热粥就走,回家暖暖和和的过节去。
  所以这表白的日期,只能是延后了。
  他这一趟回家,一是让傲雪别等他,自己吃晚饭,二是家里若是已有了做好的菜,他可以用食盒装上一样两样的带过来——当然得瞒着傲雪。
  为了快去快回,他叫了一辆洋车,不出片刻就到了家门口。下车向车夫付了钱,他推开院门就往里走:“傲雪,我回来了,饭做得怎么样了?”
  他一边大声的问,一边进了堂屋,结果一进屋他就愣住了。
  堂屋里坐着两个人,一位是傲雪,另一位是个西装革履的陌生男人。陌生男人是个大个子,在椅子里坐没坐相,两条长腿伸得东一条西一条。傲雪站起来,脸红红的,像是刚刚哭过:“不说出去一会儿就回来吗?怎么才到家?”然后她向着大个子一点头,继续对施新月说话:“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果先生,是大哥的好朋友,是为了大哥,特地回北京的。”
  果先生——果刚毅站了起来,将施新月打量了一番,然后伸出了手:“施先生是吧?我听二姑娘说了,你这人不错,心眼儿好,是个君子。”
  施新月有了不祥的预感,但还是伸手和他握了握:“您好。”
  果刚毅收回手,诚恳的又道:“你是二姑娘的恩人,没你的话,二姑娘怕是早完了。我先替牢里那位谢谢你,等将来情况好了,我们再好好的报答你。真的,你这人真不赖。”
  施新月含糊的敷衍着,心里藏了无数句话要问傲雪,但眼看着果先生又坐下去了,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他只能把那无数句话压下去,只对傲雪说道:“我回来是想告诉你,晚饭别等我了,我在外面遇上了一个——一个老朋友,今天想和他多谈一谈。”
  傲雪答道:“那我给你留几碗菜。”
  施新月连连摆手:“不用,我在外面吃。你——你来款待果先生吧。”然后他转向果刚毅:“外头还有点事,失陪了。”
  然后他落荒而逃。
 
 
第91章 活路
  施新月买了一包月饼,往金宅去。
  他心里乱纷纷的,但是心乱归心乱,他的方寸没有跟着一起乱,还记着在附近的馆子里要了几样热菜,让伙计用食盒把菜装了,随他一路拎到金宅去。进门之后打发了伙计,他见金玉郎还歪在椅子里摆弄留声机,嘴里就泛上了一股子苦味。
  在一个小时之前,他心平气和,除了对金玉郎怀有怜悯与同情之外,并无多余的情绪。但如今他望着金玉郎,心中一阵阵的悽惶,只怕有朝一日,自己也落到这般孤苦伶仃的境地,关起门来喝大酒,喝死了都没人知道。
  他其实一直就是个怕孤独的人,一度甚至怕到了要因它而玩命。现在他知道生之可贵了,不会再为了孤独寻死觅活了,然而怕依然还是怕的,尤其是在和傲雪和和气气的过了小一年之后。和傲雪在一起,他常会想起一个词:琴瑟和鸣。
  他和傲雪就是琴瑟和鸣,她所说的一切话,所做的一切事,他看着都是那么的正确合理,即便偶尔有点不正确不合理的地方,他也自动的全能理解和体谅。如果真能和傲雪过一辈子,那么他想自己的人生可以用四个字概括了:顺心畅意。
  就好像他身上这件灰哔叽夹袍,穿长袍的人满街都是,可没有谁的长袍能像他这一件这样利落挺括,因为他的外衣外裤全逃不过傲雪的熨斗,傲雪看不上那不修边幅的男人,正好,他也是格外的要体面。
  夹袍就是他们生活的缩影,他爱这件袍子,他爱他的生活。
  把满心的惶恐压到了最底层,施新月打起精神来,劝金玉郎吃点喝点,可惜金玉郎并不体谅他的好心肠。将几张唱片翻来覆去的听了几遍,他忽然捂着肚子弯了腰,正是喝酒喝得太多,引起了胃疼。
  他疼得厉害,额头上瞬间就渗出了一层冷汗,人也溜下椅子瘫在地上,一滩泥似的站不起来。于是施新月继续忙碌,连扛带背的将他运送出门,送去了医院。
  一夜过后,金玉郎还留在医院里,施新月独自回了家,进家门时他很不安,生怕堂屋里还坐着那位果先生。幸而进门一瞧,家里已经恢复了旧时光景,并没有什么陌生人物,只在院子角落里垒起了一小堆大白菜。傲雪听见外头门响,推门迎了出来,一见他便责备:“晚上不回来,怎么不提前给我个信儿?我给你等门,一直等到了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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