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两人灵力共通,冯妙君根本没得选。
她把每一字都记在心里,看了看云崕,欲言又止。
“说吧。”他心情好的时候可是相当和善的。
“您为何放过晗月公主?”她问得直截了当。
他挑起一边长眉:“我以为你会欢喜。”
“我是很欢喜。”她毫不讳言自己的感受,晗月公主能从他手下脱险,这多少减轻了她的愧疚感。实话实说,若是云崕命令她杀了晗月公主,她下不了手。“但这不是理由。”
“安安真是油盐不进。”云崕长叹一声,伸手摸了摸脸皮,“看来是这张脸不够俊。”不能将她迷得云里雾里。
“处芝兰之室,久而不觉其芳。”再漂亮的皮囊,看久了也会有……抵抗力的,里面还需要住着一个有趣的灵魂。
所以,眼前这家伙就是个能勾人下地狱的魔鬼,她必得战战兢兢,谨守着本心。
“公子,理由。”她再度提醒他。
他嘴角扯起一抹淡笑:“晗月公主已经无用,怎配我出手去杀?”一个人连死都毫无价值,他有什么伸手的必要?
“无用?”她将信将疑,“晗月公主嫁与苗奉先,峣晋就通过联姻巩固了同盟。”
他轻轻“呵”了一声:“她若死了,两国就不结盟了?”
“唔,不会。”公主嫁入峣国的作用在于“巩固”,结盟行为本身就已经存在。这也是晗月公主总想着悔婚的缘故——对于这位特立独行的公主来说,她出嫁的意义只在于锦上添花,并不能给自己的人生带来慰藉。
“所以,杀她意义何在?”
冯妙君沉默了。
他说得很对,以云大国师的个性来看,他的确不愿在不相干的物事上花费半点力气。
可是,难道事实仅仅如此简单?他这么轻易就将晗月公主双手交还给莫提准,冯妙君绝不认为他怕麻烦,怕暴露身份。
这家伙,葫芦里一定还卖着别的药。联想到他方才返回小树丛的异常举动,冯妙君总觉得二者之间有些关联。
她真是将不信任都写在脸上了啊,云崕抚着下巴等她继续提问。
不过冯妙君并不打算追问他的目的,反正他也不会说:“是了,关于灵力共享的诅咒研究,您可有进展?”
“嗯——”这一声很长,然后在她眼巴巴的等待中:“没有。”她不想知道,方才傅灵川和莫提准又说了什么?
冯妙君的肩膀垮了下去:“哦。”
“安安就这么不愿与我共享灵力?”他眨了眨眼,一脸受伤。
“怎么会?”她干笑两声,“我只是不愿占用公子的灵力。”根本不是共享灵力的问题好嘛,而是他们两人性命相连并且此题无解!
果然若不全盘托出,连云崕都找不到答案吗?
她有点沮丧,转移话题道:“天快亮了,我帮公子换药罢,马上要进都了。”
云崕身上的伤基本好全,曾经狰狞的烧伤已变作光滑平整的肌肤,连一点痕迹都没留下。至于那道贯穿了肺部的伤口,皮肉也快要长好,冯妙君不清楚里面的脏器是不是也恢复了。想来以云崕的体质,康复起来要比常人快上许多倍。
现在再看他的体格就是一种视觉享受了,除了衣袍之后线条优美,没有半丝多余的赘肉,她只能感叹自己眼(艳?)福不浅。
最后给他上的药是玉晔散,有生肌消炎之效,抹在伤口就化成了油状,将他的肌肤沁得如同上好的白玉。
光滑、温润,手感不是普通的好。
嗯,当然了,她心如止水。
帐内太安静,冯妙君总觉得云崕垂下的目光在盯着她瞧,瞧得她面上有点发烫,于是轻咳一声:“公子打算在峣都呆上多久?”
“婚典结束后就走。”他反问她,“你想在峣国久留么?”
“唔,我随公子行动。”其实冯妙君有意在峣境多呆一段时日,养母徐氏和冯记都在峣国,她特别想去看看。不过这心愿恐怕短时间内又达不成了,两者都是她的软肋,不能暴露在云崕眼皮底下。“离开峣国之后呢,我们要去哪里?”
“自然是返回魏国。”他轻笑一声,“你我这一趟都离开太久了。”身为魏国国师,他任性出走了好几个月,魏王一定急得跳脚了吧?至于冯妙君,她离开魏国的聚萍乡已经快要四年了。
因为她长乐公主的身份问题,冯妙君对于返回魏国是满心不情愿的,何况还是在这人的关(xie)注(chi)之下。但她有权利说个“不”字吗?
“是。”
云崕看着她,慢慢道:“我时常在想,鳌鱼恨我入骨,为何会种一个共享灵力的诅咒给我?”
冯妙君的心跳加快了半拍,表面上却镇定如常:“公子可有心得?”
“鳌鱼虽蠢,死后总该聪明一回,除非——”他伸手,轻轻将她下颌抬起,目光里全是探究,“除非它能认定,你会给我带来大麻烦。”
她眼里先闪过惊奇,而后就是满满的恐惧:“公子,我可不能害您,我可以对天立誓!”云崕的逻辑当然是说得通的,因为鳌鱼打的就是籍由弄死她再弄死云崕这个大仇人的主意!
“好啊。”他玩味一笑,“发个誓来听听?”
云崕喜怒无常,刚刚还给出优厚的赏赐,冯妙君却不清楚下一秒他会不会拧断她的脖子。为了自己和他性命无忧,她毫不犹豫伸出食、中二指向天:“我冯妙君对天立誓,决不谋害云崕大人性命,如违此誓必遭天打雷劈……”
“好了好了,说着玩的。”他打断她的誓言,“誓言这东西能当真吗?”
冯妙君:“……”不能当真?不能当真你等我誓都发完了才开口?
云崕却打了个呵欠:“休息罢,天都要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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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黄金之城
次日午后,琅瑜国的使团终于抵达峣都印兹古城。
越往峣都走,大家穿的衣裳越薄。待冯妙君抵达这座古城才发现,夜间的地面温度也在十度以上。
树木长青。这个冬天,印兹古城不下雪。
一路上看惯了白雪皑皑,突然重回小阳春,紧绷的心境都跟着一松。尤其高大的城墙后面就有成排的山茶花怒放,红白相间。一行人再往城里走,墙根下、庭院里随处可见三色堇,一花即有紫白黄三色,盛开得随心所欲。
峣都的建筑极有特色,风格与魏、晋?异。本地人喜白,因此屋舍墙壁多刷作白色。有钱人家还喜欢在墙上加饰浮雕与彩绘。与魏国的庄朴不同,这里崇尚奢丽,权贵之家在镂空的门窗加装彩色琉璃,还喜欢修造华美的屋檐以彰显财富。
冯妙君从前就喜爱异国风情,现在看得惊叹连连,恨不得多长两只眼。云崕不喜她这副丢脸模样,轻嗤一声:“乡下来的土包子。”
冯妙君自动过滤了这句话。他不就是来多两次吗?
不过云崕紧接着就介绍道:“这里的富豪喜欢建多重檐,身家过百两可建一重飞檐,身家过千两可建两重,身家过五千两者,才可以建三重。”
她看来看去,果然看到许多漂亮的大房子建有一重或者两重的飞檐,檐上还饰有镏金的瓦片或者小兽,“这个百、千、五千的单位是?”总不会是银两吧?反正她得极目远眺,才望见一道三重檐,翘角都刷成了金色,只差在上头刻字“我有钱”。
“黄金。”
“哇呜,有钱!”乱世重黄金,所以这时候的金子是硬通货,约莫等于十两白银。百两金的概念就是身家过千两银子。而在晋都,四两银子就足够四口之家过上一年小康生活。
峣都民间之富庶,可见一斑。她和徐氏、蓬拜保持联络,知道峣国物资丰饶,尤其盛产各类瓜果、草药和木材,官方又奖励工商、鼓励边贸,因此货流发达,常见巨富商贾。
“小财迷,就这点儿出息。”云崕笑骂道,“等你见着峣王宫,怕不要淌一地口水。”
不得不说,云崕对她也是越来越了解了。她见着峣国王宫时,的的确确在同行者的惊叹专拍中狠狠倒抽了一口冷气。
金碧辉煌!
她从前都以为这只不过是个形容词,今日方知它真有范本和出处啊。
峣王宫就在整座印兹古城的中轴线上,巍峨大气,她离得老远就能望见金色屋顶在阳光下的灼灼辉耀。
纯金,不带一丝杂色!
她是何等目力,一眼就能看出那屋顶不是镀金、不是镏金,就是用十足的赤金砌成砖、一块一块垒成!
并且,它足足有五重飞檐,从屋顶向翘角层层推进,仿佛汹涌的波涛。
至于那些繁复的线雕和绘板,同样是黄金熔铸的。她不晓得深宫内院的屋顶是不是也用黄金做成,单只最外围的的宫墙和最高大的宫殿,用掉的金子都以吨来计算。
黄金的产量有多低,峣国王室净把它往自己门脸上贴!
“好奢侈啊!”她差点被那万道金光闪瞎了眼,却又忍不住从指缝里继续瞄,“这么高调地炫富,不怕人家去偷挖?”
云崕低低一笑:“这整座王宫就是一件法器,除非你能将其损毁,否则休想偷走尺椽片瓦。这些年来不知道多少人因盗窃宫殿的金子被判刑剁手,无一成功。”
她还在啧啧感叹:“只有土豪才想得出造这种法器。”
“峣国第三任君主峣成王励精图治,那些年又得天公作美,保国泰民安,因此国富一时,还占去了八马原的大片领土。”
她咦了一声:“八马原,那不是魏国的领地么?”
“彼时还没有魏国。”云崕笑道,“正当成王踌躇满志,却遇到绝世佳人,他竟然一见倾心,非要娶回来不可,哪知这女子却给他提了个要求。”
“什么?”冯妙君听得入神,顺口问了一句。对于浪漫传说,女生大多没什么抵抗力,她也不例外。
“她要一座占地五十顷的黄金宫殿。至少,屋顶必须是黄金筑就。”
听到这里,冯妙君忽然失声道:“黄金屋!我想起来了,这便是‘书中自有黄金屋’的由来!”
“不错。”云崕肯定了她的猜想,“成王虽被冲昏了头脑,却也明白世上的黄金加在一起,依旧铸不成这么宏伟的宫殿。所以他想了个取巧的法子,想利用现成的法器来加铸。这座新月神殿原是另一个小国的镇国之宝,传说是上古仙人的洞府,最开始封印在一套卷轴当中。成王硬生生将它重铸过一遍,因为高阶法器大小随心,所以峣国只用了三万六千斤黄金就搞定了这项难比登天的工程。”
“只?”冯妙君喃喃道,“三万六千斤黄金用出去,还是用在这么华而不实的装饰上,峣国臣民能愿意么?”
“自然是不能的。”云崕的声音淡然,听不出什么情绪,“怎奈成王那时已经鬼迷心窍,什么忠言都听不进去。并且新月神殿也是它发兵强夺过来的,打仗本就花掉许多钱。待黄金宫造好,民穷财尽,紧接着又逢大旱,钱粮都拨不出来,后果当然是民怨沸腾,边防空虚。周围的小部族趁机起事,两三年内就成燎原之势,后来把八马原都占走了。”
冯妙君一下子知道他说的是哪家了:“这便是魏的由来?”
“不错。”云崕语带不屑,“峣国从此由盛转衰,至今也未能再现当年辉煌。留下这座黄金宫,据说是意在警省王室后人。”
果然后人的谈资都是前人的眼泪啊。冯妙君啧啧有声:“峣成王英明神武,怎么会犯这种糊涂?”
“英雄难过美人关。”云崕冷冷一笑,“再说他的对手阴险狡诈,挖好了坑专等他来跳。”
“咦,这倒未见记载。”又有八卦可以听,她兴头很足哇。能被云崕也说成“阴险狡诈”的,肯定很不一般。
第145章 正主儿
“彼时成王年过不惑。他不是修行者,身体虽然精壮,终不如弱冠少年。他喜欢的女子却只有碧玉年华,正值妙龄,又是玉檀宫宫主的女儿,自身也很尊贵,因此满心不愿嫁给他,才找了这么个条件来刁难,希望他知难而退。毕竟谁都明白自古至今生产出来的黄金总量最多能盖个黄金小楼,宫殿那是休想了。”
“这不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捱么?”冯妙君奇道,“何阴险之有?”
“问题在于,她提出‘黄金宫殿’的要求乃是受人蛊惑。”云崕一字一句道,“隐在暗中这人,便是天魔!”
“天魔?”这当然不是她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关于天魔的传说很多,“动这番手脚,对它们有什么好处?”
“天魔为祸世间,必要令天下动荡不安方能滋长力量。”云崕声音里带出奇异的意味,“这世界分裂三百余年,民不聊生,天魔真是没少出力。峣成王迷恋玉檀宫主女儿成痴成狂,未必不是天魔动的手脚。”
“天魔到底是……”她话未问完,不远处锣鼓喧天,一支行容整齐的仪仗队伍自远及近,从主街上经过。
它从王宫的方向而来,其他平民和商队纷纷避让。
队伍正中央,有两人被簇拥着,一前一后往正北门而去。前面那人腰板挺得笔直,面色肃然,红衣上绣着金丝,腰间别一条黄金束带。他生得剑眉星目、宽肩虎背,这般张扬的装扮旁人不易驾驶,却只衬得他更显气宇轩昂。
这个人,冯妙君恰好是认得的:
苗奉先。
远行数千里,终于又遇见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