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屡次被分手,钟汀并不同情他,也不劝他改。他的好,也是他的坏,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路肖维她二姐是陈渔所有女朋友中最好看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主动追求他的。爱上她,虽然显得十分肤浅,但陈渔还是肤浅了一把。当然没多久,他就又回归正轨了。
为了这次脱轨行为,路肖维把他揍了一顿,钟汀陪他去的医院。她当时还想过,如果陈渔要报警,她要不要反对。
“不关他的事。你要吃什么,我请你。不过今天可能来不及了,我还得去路家一趟。”
路上有花店,陈渔停下车,进了店里。
而后他捧着一大束白花出来,花用报纸包着,百合、白兰、姜花、茉莉、铃兰,最中间的是白色绣球……
钟汀把花接过来,用手去触摸那小小的白色铃铛,她还是最喜欢铃兰,路肖维到底把她养的花送人了,其实她应该把花送到父母家的,她早就知道他是个什么性子,还是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你啊……”
“不用客气,更不用感动得痛哭流涕,已婚妇女也有资格收到朋友送的花,我不会因为你结婚便歧视你。”
陈渔喜欢送人花,无论男女,若是他的朋友,生日时便可收到他送的大捧花,花里附卡片,署名是你永远的朋友。
谁也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好朋友。
钟汀家在八楼,陈渔帮她提着东西送到门口,自然不能不请人家进来坐坐。
“他喜欢梵高?”
原先的电视墙上用英文写就的“我爱梵高”十分醒目,钟汀只道,那是前任房主的遗迹。
路肖维回来的时候,钟汀和陈渔正在厨房吃饭。
钟表指针指向两点。
桌上的梅子青瓷胆瓶里插着铃兰花,其他花都留在那只宽口水晶瓶里了。
也不过三个菜,一碟清蒸鳜鱼,鱼是陈渔上午买的,一碟麻婆豆腐,还有一样是油盐炒豆芽,这时节枸杞芽自然是没有的,自然也吃不到红楼里的那道名菜油盐枸杞芽儿,只能以豆芽代之。
配菜的是东坡玉糁羹,这羹有两版,《山家清供》是萝卜版的,不过钟汀经过实验还是觉得芋头版的最好喝。
她吃饭太过专心,以致路肖维站到厨房门口了她才注意到。
她下意识地问了一句,“你吃了吗?”
第5章
他很自然地拉了把椅子在她旁边坐了下来,然后让她添一碗粥。
她对待食物一向虔诚,递给路肖维的碗是双手捧着的,他并未直接接过,而是用掌心托住她的手背,拇指在她的虎口不住地摩挲,直到她的眼睛开始闪避他,才接过碗。
两个人的时候,他一贯是上床夫妻,下床君子;可当着外人的面,他惯爱做戏,做得多了,竟形成了一套标准程式,明明十分机械化,却带点儿漫不经心的熟稔,仿佛就应该是那样的。
他实在有做戏的天赋,不过生活里十分会演戏的人,大都不会去做演员。
钟汀习惯了他的套路,遇到他这般,已经不太脸红了。
忘了是哪个海派女作家说过,一个善于脸红的女子并不是因为正经,也许她的心里更加迫切需要。她第一次看见这句话时,仿佛被蚊子叮了一下,当时没什么感觉,过后却在心里长出一个疙瘩,处处提醒着她,也不算疼,就是十分的膈应。
“钟汀的清蒸鱼做得很不错,你尝尝。”陈渔一边说话一边专心致志地搛鱼刺,头并不抬。
他说这话实在有些喧宾夺主的味道。
这顿饭吃得十分之安静。
吃完饭,她把陈渔送到门口,他突然回过头来说,“你不是还有书要拿给我吗?”
钟汀又转过头去取来一个牛皮纸袋子给他,书就放在袋子里。
“谢了。”他十分潇洒地同她再见。
关上门,回头路肖维正盯着茶几上的水晶瓶。
她把玻璃瓶里的百合花取出来放在塑料袋里,系上死结,倒在垃圾桶里。路肖维不喜欢百合,香味实在太浓郁了。
出门之前,她坐在梳妆台前,拿着粉扑遮自己的黑眼圈。
“我以为你不化妆的。”
他把头搁在她的肩上,拿过她手里的粉扑在她的眼窝点一点。
“你这有一颗痘,也得遮一遮。”他又拿粉扑在她额头上扑。
连她眼角的痣他都要去拿粉去搽。
镜中映照出两个人的脸。
她现在的脸好似敷了一张蚕丝面膜,孔的位置还没对准。她这样一副尊容,在他旁边,愈发衬得他眉目清俊。
他很认真地看着镜中她的脸,她不好意思只好低下头尴尬地笑。
“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笑起来并不好看。可你好像意识不到这一点似的,时不时就要冲人笑一下。”
她的笑容僵住,底下的双手交握着,拿大拇指的指甲去刺自己的掌心,可惜她的指甲几乎与肉平齐,所以并无太大杀伤力。
她低着的头抬了起来,镜子里的他笑得可真他妈好看。
“你这有一根白头发,我给你拔下来。”
路肖维把她的发绳松了,大把头发散下来。
他的左手把她的头发往后推,许是太用力的缘故,那枚婚戒硌得她头疼,另一只手的拇指和无名指去搜寻那根白头发。
路肖维把他拔下来的头发放在她的掌心里,黑的,乌黑。
她推开他去洗手间洗脸,水龙头里的水开得很大,她把水拍在脸上,水流从指缝中渗过去,洗完脸她用毛巾将整张脸遮住,两手覆在毛巾上,很久才放下来。
然后对着墙面上的镜子笑,微笑……
她知道,她在他眼里算不得好看。
又不是一天两天了,她早就知道。她现在这样,好像一个名女支大声宣布自己的发现,“啊,拥抱竟然不会怀孕!”实在做作。
路肖维以前是胶片摄影爱好者,他那时还上高中,大部分钱都花在胶卷上。
她十七岁生日那天,他给她照了一张相,那是早就说好的。在前一天晚上,她对着家里的镜子无数次地演练自己的表情。她记得很清楚,生日那天出门的前一刻,她把藏蓝色的连帽大衣换成了深黑色的厚重羽绒服,那件大衣上的胸口处,有一只戴帽子的熊,熊很胖。
倒不是因为怕冷,虽然她确实怕冷,她只是想表现得随意一点儿。
后来他把洗好的照片送给她。照片上,她的五官团成一团,比身份证的形象还要难看几分。
他指着照片上的她说,你还挺上相。
那意思很明显,虽然照片不好看,但还是比你本人好看多了。
她不知道当初自己是什么表情,应该比照片上还要难看。那种心情她倒是记得的,整个人连同五脏六腑都像浸在沸水里,从里到外的发烫,煮她的那锅水凉了又沸,一次又一次地,那是个冬天。
不过,即使这样她从来没怀疑过他的审美。
他拍过许多照片,最著名的应该是关于欧阳的,N大的招生手册好几年都为那张照片留了位置。
照片上是黄昏,赤云丹霞都成了背景,一身素白的欧阳侧身回头,笑了。
后来欧阳作为主持人时常在电视里露面,五官精致得无可挑剔,笑容也十分的得体,但太得体了就显得机械了,远没相片上的随意来得动人。
N大传说中有许多校花,公认的却没几个。即使是公认的那几位,鉴于拍摄者的局限性往往也都是阶段性的,原来的校花毕业了,后来的学弟学妹们根据粗制滥造画质模糊的相片便认为原先的校花名不副实,于是一任任校花便被后来者推翻。
唯有欧阳清,尽管毕业多年,校花的名头却一直传了下来,这当然与她常常电视出镜有关,但路肖维的作用也功不可没。
钟汀第一次看见那照片,是丁女士和她称赞欧阳很美,在知道那是路肖维拍的时候,她仿佛能听见烙铁落在她的心上,发出嘶嘶的声音,欧阳的笑就这样烙在她的心里。
后来每当想起那笑,那嘶嘶声也就随之来了。
她对着镜子,努力挤出一个笑容,笑起来不好看不要紧,姿态总比哭要高一点。
她从洗手间出来便看见他在窗前吸烟,阳光透过落地玻璃窗洒进来,他的形象在她心里复又恢复了刚才的高度。
他回过头来,冲她笑,“我刚才开玩笑的。”
她本想礼貌性地笑一下,可一想到他的评价,那笑便又缩了回去,只是低头说道,“我知道。”
“可你眼睛是红的。”
“刚才进了个小青虫,你知道,夏天,总是免不了有这些小东西。”
路肖维父母住在近郊的一栋四合院里,开车过去要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
路上CD机又在放肖斯塔科维奇的第一大提琴协奏曲。
自路肖维事业上有所成就后,他爸便从市区搬到了郊区,还在西山上承包了几十亩的果园,过起了钟教授理想中的田园生活。今年端午的时候,路家还给她家送去了应季的黑白桑葚、红白樱桃、荔枝杨梅、桃子李子,别人的樱桃是按斤,他家樱桃是论筐装。钟家二老吃不了,大都送给亲友学生了。
钟家和路家做过十来年的邻居。她家搬来的第三年,校产办发了大产权证和教师个人房产证。不久之后,路家就从原房主手里以市价买下了这房子。
路家刚搬来的时候,还给她家送来了四样礼,其中一个就是三白西瓜,钟汀把西瓜一称,足足有十九斤。那年的冬天格外的冷,总是下雪,暖气却给得很足,外面千树万树梨花开,钟汀穿着T恤坐在窗前一边看雪一边吃瓜。丁女士去美国访学,家里只剩他俩。那个瓜父女俩整整吃了一个星期,钟汀不仅吃了瓜瓤,还把瓜皮给凉拌了,最后用剩下的瓜皮给她爸包了一顿鸡肉芥菜瓜皮水饺。
钟教授吃瓜吃得并不开心。他一边吃瓜,一边感叹知识分子并未得到应有尊重,他一个教授竟然和一个卖菜的商人做了邻居。
钟教授坚信士农工商这一排序,并把士的范围擅自缩小到了知识分子。
他老人家这一想法并无家族传承。
钟汀家里最称得上知识分子的便是她爷爷了,可她爷爷一辈子最高兴的,其中一件便是知识分子终于划到了工人阶级的队伍里。她爷爷小半辈子都想摘掉知识分子的帽子,可即使灵魂深处大闹革命,无时无刻不做检讨,也没被火眼金睛的人民放到工人阶级的队伍里去。怹当年迫不及待摘掉的帽子却是钟教授迫不及待戴上的。
钟教授虽然一直标榜自家是诗书传家,但钟家其实是一代不如一代,光说语言,钟汀的爷爷会六门外语,到她父亲,也只是粗通日俄两门了,传到她,只有英文能到看原典的地步。
不过这一切都不能阻止钟教授的自以为“士”。
吃水不忘挖井人,吃瓜不忘送瓜人,钟汀吃了人家这么大一瓜,自然有必要为其辩护,“第一,路叔叔不是卖菜的,人家是卖饭的,卖菜的‘菜’指的是未经加工的食品。第二,您怎么能看不起劳动人民呢?四食一楼的窗口都是人家承包的,相当于全校十分之一的人都要靠人家吃饭。”
“什么劳动人民,就是一个小商人。”
钟教授在吃了多天的瓜之后,把自己私藏的清酒送给了邻居作为回礼,钟汀还以为自己的劝说起了作用。
不料她爸把这看作两清的表示。
在送完酒之后,钟教授直接向校办和房管处实名指斥她家原来的邻居,也就是校继续教育部的某处长,在房子到手的三年后就把房给卖了,这一事实说明他不是刚需,一批有需要的教师还挤在筒子楼里,而不需要的人却分到了这么大房子,实在不算公平。在信的最后,钟教授要求学校重新核定分房标准。
钟教授举报之后,房管处出了新的暂行条例,长白苑不宜上市交易只能由校方回购,不过法不咎既往,两家还是邻居。
这件事闹得风风雨雨,路家断没有不知情的道理。
第6章
路老爷子坐在上座,背挺得极直,他当过几年兵,部队对于形体的要求在他身上扎了根。
他明年才到六十,头发没一根白的,身体十分健朗,妻子坐在他旁边,穿一件阴丹士林蓝宽旗袍,头上梳了一个长圆髻,十分端庄。他的大女儿得了母亲的基因,也是温婉贤淑的,坐在女婿旁边,十分和谐,唯一的外孙也算得上活泼可爱。大女儿的婚姻他还是满意的,女婿是心内的医生,家境也算殷实,最重要的是十分尊敬他这位老泰山。
家里人都到齐了,只有二女儿出差不在身边。
他将桌上的人扫视一遍,那个逆子还在给儿媳剥虾,都剥了多长时间了。
路家的饭桌是他亲自打的,榆木桌子,从桌面到桌脚都是刷的桐油,没沾一点漆。
路老爷子是个老派人,就连家具也喜欢中式的,他家连沙发也没有,只有改良的沙发椅,那椅子的木头是上佳的柚木。
他会做几十种面条,做个炸酱面要弄二十来样菜码,可他在家轻易不下厨,厨房是女人的事情,不,是媳妇儿和儿媳妇的事情。虽然也可以请阿姨来帮工,但当人家的媳妇儿怎么能不会做饭呢?路家的女儿会不会做倒无所谓。
他确实是个老派人,不过时代的进步也在他身上也发生了些作用。他认为女人们也应该到社会上去做事,尤其是他的女儿们。二女儿已经三十有一,至今未婚,他也并不着急,一辈子不出嫁也没关系,他又不是养不起她。嫁了人总没有在家里舒服。
也许他从心里认定,女人结了婚是要受苦的。别人家的女儿来他家受苦他倒是不介意。
他理想的儿媳妇是像他老妻一样,能生儿育女,兢兢业业做一辈子的主妇。不过他在社会打磨多年,也是看报看新闻的,知道如今像他老妻这样贤惠的人世间难寻。并不是谁都和他一样有福气,他的亲家公,每天下了班还得去菜场买菜给媳妇儿做饭。
对于儿子现在的婚事,他最开始当然是不满意的。可自从他得知钟某人也反对的时候,他便大力支持了。他路家的儿子娶了钟家的独生女,算来算去,到底是钟家更吃亏一点。不过最重要的是,即使他反对,多半也是无效的。倒不如做出个十分满意的样子,脸面上也好看一点。
他要努力保持自己在家的权威,不过这权威的性质如今已发生了变化。以前是龙王式的,他要刮风便刮风,要下雨便下雨;现在则相当于天气预报员,要努力预测哪儿会刮风,哪儿会下雨,然后提前欢迎这风雨。他在这个家还是永远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