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冬至不由得暗自感慨——这些孩子,是被之前那几个倒爷坑得多厉害啊!
其实她给他们的报酬并不是她说的纯利润对半分,因为她拿货几乎等于无成本,但给他们算的仍旧是外头倒爷普遍拿货的成本,实际上的纯利润比例是一个极为惊人的数字,程冬至拿的是绝对的大头。
但是他们完全不会有这种感觉,谁会觉得她那些俏货是凭空出来的呢?不可能的嘛。
也不能因此说程冬至欺骗他们感情,毕竟口粮方面她的的确确给了他们员工福利和优惠,算是非常好的待遇了。现在粮食多金贵啊!虽说主要目的是为了收服员工的心叫他们不会想着卖她,可她做得也的确是比这个时期大部分倒爷要好得多,很仁义了。
所以她也能理解蔡鹏程他们现在的这些反应。当一个人被虐待苛刻不公平对待久了后,忽然遇到一个还算有良心的正常人,那就会以为自己遇着救苦救难观世音了,感激涕零无以言表,恨不得掏心掏肺报答。这就好比旧社会的长工到了后世的普通公司里做事,怕是恨不得打个板儿把老板供起来。
大家说说笑笑地一起进了废厂子,才一踏进去,程冬至就眼前一亮。
还真的大变样儿了!
第129章
这个废厂子差不多有两百多平, 之前外头一圈儿破烂不堪连个门都没有,现在居然用些碎砖和化肥袋子把漏的地方给塞补好了,外头看着破破烂烂的, 可她能猜到里头一定暖和了不少。
本以为这一点就很难得, 没想到里头的场景更是让程冬至刮目相看——墙角处居然用些砖头垫了个大木板, 然后才铺上了床单被褥,瞧着更像是一张床了。这样一来, 不但避免了睡觉的时候过上地面的潮气和灰土,更是隔出了一些空间在床下放些杂物啥的, 看着利利落落的。
对过的一个墙角里用泥土垒了个不算高的灶台, 旁边的架子上放着些瓦盆碗筷啥的, 旁边就是小几子和板凳, 小小的空间里终于有了些生活气息。
宋二马很骄傲地指着这个灶台对程冬至说:“这个灶是大哥亲手盘的, 不但平常能烧饭,后头那块儿还能把洗澡的水也给一块儿热乎了。咱们现在隔不了两天就洗一次澡, 身上干干净净的没啥味儿,做生意的时候人家也高看咱们一眼!”
程冬至颇为认可地点点头:“对,肯花钱买你们东西的顾客多少有些讲究,收拾干净了没坏处!说起来你们心思挺巧的, 这种双开灶一般人盘不出来啊。”
“那可不!咱们会的多着呢, 除了大哥会修东西盘灶外, 咱们还有人会编席子织网, 做简单的木工活儿, 上漆, 开大车啥的;就算不会,包准也一学就会。大姐以后你要是有啥事要帮忙的,尽管开口,咱们风里雨里不含糊!”
“行,那我就先谢过你们啦!”
看来,还真是捡到宝了啊,很值!别的不说,会开车就是一样很了不得的本领,要是家里成分好,再有点关系调剂一下,当上个吃铁饭碗的司机,那就是人上人了,咋说都是四大吃香职业里的“方向盘”嘛。
蔡鹏程和宋二马陪坐在小几子旁,和程冬至聊天;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儿则在旁边的灶台上烹煮他们所说的“大菜”。
虽然看不到大瓦盆里装的啥,可程冬至从旁边摆着的一大盆煮好过水机轧面条和一些蒜瓣儿,就大概猜出了锅里头的应该是卤子,他们请她吃的,应该就是打卤面了?
蔡鹏程很爽快地主动交代了:“都是借花献佛!面是你给的,油盐是你给的,连里头的土豆也是你给的。咱们就是想办法去到处凑了点肉皮子,又弄了点蘑菇啥的,你别嫌弃,就是个心意。”
程冬至当然不嫌弃:“肉皮子可难弄了!我好久没吃着打卤面啦,托你们的福,这回总算能打打牙祭了。”
蔡鹏程暗自松了口气,赶紧地吩咐灶边儿的“厨子”上面。
程冬至注意到,虽然坐在她旁边“陪吃”的只有蔡鹏程和宋二马两个人,可其他人也没干看着,盛好了她这份后剩下的孩子们都笑嘻嘻地打了自己的那份,在不近不远的地方围成一团,开心地吸溜了起来。
因为这一个细节,程冬至对蔡鹏程更欣赏了。有时候一些小事能判断出来一个人的心性,在讨好大主顾的同时也没忘记需要照顾的弟兄们,这种人见利忘义的几率相对而言是比较低的。
蔡鹏程不住地给程冬至添卤子,添得差点溢出碗来,程冬至忙拦住他:“够了够了,卤子快没了,还有那么多面呢,大家伙儿总不能空口吃面!”
“这有啥!今天以你为主,他们能吃上这么好的面就是走大运,没卤子撒点盐也是上份儿了!”蔡鹏程满脸笑容,试探着问:“菩萨,咱们卖货这速度,你还满意吗?我就怕咱们兄弟手脚慢了耽误你赚钱,还想着要不要多收几个人呢!”
程冬至吸了一口面条,说:“这个随你,不过,我不希望有太多人知道货是从我这儿出来的。”
蔡鹏程细细琢磨着程冬至的话,心中十分忐忑像是在打鼓:“那,菩萨你的意思是……”
“收人可以,不过最好别带到这边的根据地来,不然以后我就不方便过来了。要是真的收了人,平常没事儿的时候多和这里的大家伙儿说说,叫他们别被新来的套了口风,无论如何对外头只说是外地来的倒爷给的货就行了,其他的啥都不要提。虽然这人多赚钱也多,可人多了口杂心也杂,容易出事儿。你对这些人是知根知底的,信他们不会往外头说我,可新来的你咋保证?”
蔡鹏程脸都兴奋得红了:“那肯定的!现在这些兄弟都是和我同甘共苦来的,后头来的肯定不能一样!菩萨你就放心,我当了这么多年的大哥,咋说这点儿脑袋还是有的。”
程冬至也相信他有这个脑袋,可该提醒的话还是得提醒:“以前没钱的时候我就不说了,现在你们手里应该多少有点钱,就别一直聚在这一个地方,被人发现一窝端了咋办?狡兔三窟嘛。”
蔡鹏程猛地点头:“说的是,那我们去别的地方找找这种废弃没人的地儿,平常换着住?”
“也行,不过依我的想法,顶好是整租几个杂院儿。干不太方便的事儿的时候,这里很好;普通过日子的时候,还是杂院儿那里强。反正也不贵,以后新来的还能往里头安置,说出去也有面子。住杂院儿那边平常出了点啥事儿还有街坊邻居帮手,巡逻的公安也赶得过来,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杂院儿的租金很便宜,即便是租下一整个,对于现在的蔡鹏程他们来说也不算是多大的负担了。更关键的是,程冬至的最后一句话提醒了他——住在这种荒郊野外虽然自在,可要是仇家寻上门来一把火烧了这里,不但没人来救火,死了也是白死,说不定几年后才发现这里出事儿了呢。
蔡鹏程楞了楞,心悦诚服地点点头:“说的很是!”
程冬至索性把这段时间自己考虑的问题一并交代了:“二马,以后就你来专门联络我,如果不是特别要紧的事,尽量挑晚上来,白天人多眼杂叫人看着不好。这次回去后,我会找个合适的公房租着,钥匙也给你一份。以后有货了我会拿粉笔在天台的栏杆上画个圈,你抹掉后直接带人去那里拿,卖掉的钱票也留在专门的地方,我自己去取。免得你老是来找我,被其他人发现啥不妥。”
宋二马很羡慕:“这么好啊?那行!”
这一顿打卤面吃得宾主尽欢,双方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蔡鹏程摩拳擦掌,眼中满是灼热的光。
他问程冬至能不能收人不过是个借口,其实他真正想问的是能不能拿更多的货。听对方那口气,显然是同意了,还有啥比这个更值得高兴的吗?
至于收人近期是不会收的,后头可能会看情况收。为了更快更多地赚钱,蔡鹏程现在连顶小的那些孩子都派上了,每一组都是老成的带嫩的,大的带小的,分工明确合作熟练,都很顺利没出啥事儿。有句老话叫做肥水不流外人田,肯定是要先紧着自己弟兄赚饱了,再考虑收其他人的事儿!
从废厂子回来后,程冬至并没有闲着,而是开始到处晃悠寻找合适的放货点。
转了差不多大半个月,程冬至总算看中了一个地方——这个公租房楼离夜校不远,也是个建国后新造的五层水泥楼,租金略贵,平常主要用来供一些公派短期出差学习的人租用的,十分热闹,当然本地长住的人也有,来来往往的有点隐蔽闹市的意思。
她变装成张姐的模样,用□□租了一间房,一口气交了半年的租金。房子不大,地理位置采光啥的也不好,所以一直无人问津,价格比其他的房间稍微便宜一丢丢。
可程冬至特别喜欢这间房,几乎是样样可在她心上:位置偏僻,在大楼的转弯侧边角落里,平常压根没人往这边走;周围环境不好导致没啥人租邻间,所以进进出出的也没人看着。这种房间简直就是专门为了她放货而生的!
把钥匙交给宋二马一份后,卖货的事情就这样走上了高效而稳妥的正轨,程冬至的钱包一天赛过一天地鼓起来了。
高兴之余,程冬至并没有忘记自己要干的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她开始把所有的精力转移到了研究阿则寄来的那封信上。
不知道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的,他寄来的这封信完全找不到任何突破点。
邮票是全国通用的丹顶鹤,这个看不出什么来;邮戳显示的地点是林西省省会红谷市,这是个烟.雾.弹。要么是他在途经那个地方的时候寄出的,要么是他托人去那里寄的信,无论哪种情况结果都是一样:他本人绝不可能在那里,那不是下乡的地方。
如果是其他人,或许线索在这里就断了,可程冬至不是一般人。
她发现靠眼睛无法找出这封信的破绽后,便果断地把信放在了操作台上,采集了这封信所有的数据。复制功能的第一步就是数据分析,经过精密到可怕的采集分析后,程冬至终于得到了一个极其有用的新线索!
当初她就觉得这个信封不太对劲像是二手的,经过检测才发现,果然之前用过一次。
眼下很多人都这么做,为了节约信封钱,经常用铅笔写信,这样收到的人还能把笔迹擦掉,邮戳那里也用小刀刮一刮弄掉,然后再用一次。当然这种信封是不合格的,后来邮局就规定不许用这种容易引起错误的二手信封,可这个时候还是有很多人为了节约一两毛钱这么干,一时也管不过来。
阿则寄来的这个信封很仔细地处理过了,擦刮得干干净净,完全看不出之前的信息。然而系统不是吃素的,程冬至选择高级数据分析后,之前被擦掉的内容就清清楚楚地显现出来了——
【林西省禹城市万阳县石沟公社第三大队,赵二狗收】
第130章
程冬至拿纸笔把这个地址记了下来, 小心地收进了系统里。
事不宜迟,她得现在就出发,时间一长恐怕这线索就没啥时效了。
临走前,她给租的那房子里留了比往常要多一些的货, 以及蔡鹏程他们那帮子人差不多一个月的口粮, 收拾好行李包袱,坐上了前往林西省的火车。
天儿已经彻彻底底地冷下来了, 哈口气在车窗上都能立即白雾一大片。程冬至拿手指在窗户上画了几个意义不明的图案,最后觉得冻手指才罢手。
林西省实在是太远了。
虽然程冬至买的是一等车厢的票, 可速度和其他车厢是一样的, 这个时候的火车完全不能和后世的高铁相比, 慢得叫人发昏。由于车厢里人少,吃饭打开水什么的倒还方便,睡觉的话缩一缩也能凑合, 可越靠近林西省,程冬至的心里就越不安定, 情绪也变得有点儿焦虑了。
她不知道自己查出来的这个地址到底有没有用, 十分想早点知道结果, 可又害怕早早儿地知道结果。
阿则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可这样一个聪明的孩子,为什么要做那样的傻事呢?
程冬至打定主意:等见着阿则了,狠狠敲他一顿栗子!
叫他撒谎,叫他不听话,这么不知天高地厚就敢往那么困苦的地方瞎闯。程冬至对阿则的生活能力十分怀疑, 她不相信,也很难想象他这样一个孩子会握着锄头下地——不把他的大脚趾锄伤才怪呢!
叶淮海算是皮实的了,他去那种地方都铁定脱一层皮,何况是阿则?
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到林西省的省会红谷市了。
下了火车后,程冬至马不停蹄地转坐上了长途汽车,颠簸了差不多一天一夜才到了万阳县,一向不怎么晕车的她差点给吐出来,滋味儿真难受啊!
下了汽车,程冬至看着眼前灰沉沉破破烂烂的小县城,心里头有点儿打鼓。
她问汽车站的检票员:“同志你好,去第三大队的车在哪找?”
那检票员淡漠地看了她一眼,半晌才道:“去下面哪来的汽车让你坐?自己用脚走唻。”
程冬至顿时更慌了:“那大概要走多久才能到哇?”
“你这样的小姑娘,怕是要走到明儿天黑!”
“有地图吗?我头一次来,不认识路。”程冬至有点绝望。
地图也没有。不过检票员发了善心,拿了张纸画了一个鬼画符似的路线图给她:“喏,顺着这几条路走,就能看到第三大队的供销社了。”
“谢谢,实在是太谢谢了!”
程冬至到过谢后,拿着图踏上了出县城的土道。
实在是太荒凉了。万阳县已经足够衰暗,可越往第三大队走,就感觉人气儿和生机似乎就散得越干净,一切精华的源头都聚集在那个小小的长途汽车站了。
眼下又是初冬,贫瘠的土壤里啥都没有,道路两旁也没什么树,偶尔起一阵风就灰土漫天的,看着颇有些末日电影里结尾画面的意思,程冬至走着走着就产生了几个终极疑问:我是谁?我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
走了差不多二十多分钟,程冬至累了,看看四周没人,从系统里拿出一块面包和一瓶矿泉水,吃喝了一会儿后,看看天儿,决定弄辆自行车出来骑过去算了。
反正这个地方视野毫无阻挡,观察情况很容易,出现啥不对就把车收起来,来不及收就撒谎,总归有办法的。即便要冒着点儿风险,她也不愿意走过去了,按照这个路况和天气,阿则怎么样不清楚,她是一定会没了半条命的!
程冬至挑出一辆颜色大小都不太显眼的山地自行车,抬腿坐了上去,唰地一下子骑了起来。
荒凉也有荒凉的好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