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策第一次见着那么奇怪的尸体,“不过能够推测九位死者的大致死亡时间,他们至少死了二十年以上。没听巡军上报过陈桥这处树林有野兽出没,这片林子不大也少见小动物,人不来兽不往,也不知哪只野狗跑来觅食了。”
那一头,年绯循着气味找狗的速度更快一筹,已经找到了被野狗刨走的尸体残块。
“汪汪!”年绯在一处极为隐秘的草丛半洞里找到了野狗。
野狗已经死了,它的身体很瘦而肚子却凸大,一看便知是临盆的母狗。
再一看,还有三只刚出生的小奶狗蜷在母狗的腹部,仅有一只通体黑毛的还微微颤动活着。
年绯跑过去嗅了嗅小奶狗,这会发现黑炭极力想要喝奶,但恐怕真没能吸到几口。『阎王快来!小黑炭再不吃点什么就要死啦!』
言不周比年绯的速度慢了几步,等看清母狗的死状大概也明白为何它会去刨坑。母狗怀了一肚子小狗又饿得不行,必须找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生产,再没了力气再进行捕猎,刨出尸体吃该是最方便的选择了。
可惜,母狗最终没能挺过去,更惨的是它生出了三只幼崽,肚子里还留有几只没力气生了。
没吃完的尸块落在一边,母狗啃食的正是尸体未腐烂的部分,也就是带有烧伤痕迹的部位。
“谁养过奶狗?”言不周先抱起了小黑炭,她再听不懂年绯说话,也知道这会小奶狗奄奄一息需要进食,生怕手重一些就把它给弄断气了。
张龙摸了摸口袋居然摸出了一纸包饴糖,再立即取下水囊自告奋勇喂食小黑炭。“我,我来。这会没有狗奶,只能先给些温糖水给它垫垫饥。”
言不周本来狐疑张龙瞧着五大三粗真能靠谱?
不过,看着张龙调糖水的熟练动作,更是熟练地单手抱住小奶狗,可以确定张龙比她靠谱多了。
猛虎嗅蔷薇,莫不如是。
眼下,言不周也没时间感叹就再度投入了尸坑现场的摸查,她跟来的主要任务只有一个,确定此案有没有鬼怪作祟。
谁能想到九具尸体的死亡时间居然那么遥远,死了至少有二十年。哪怕曾经沾染过什么古怪的气息,这些年也都消散得差不多了,起码没能在九位死者身上找到任何异常。
“汪?”
年绯绕着死去的母狗闻了又闻,伸爪子拍了拍言不周的鞋面,又指向母狗的肚子,『这里还有一丝丝怪气,几乎淡到完全闻不出了。』
“这是黑炭咬破的。”言不周再度复查母狗尸体,其腹部的一小圈牙印正对上了刚刚黑炭蜷缩的位置,应该是找不到奶喝后本能地下嘴啃了。
此处确实残留了一丝几乎能忽略不计的怪气,恐怕再晒半晌太阳就完全感觉不出了。
这下,言不周又看向另外夭折的两只狗崽。
那是两只土黄色狗子,从体格上来看比黑炭要肥一点点,可能在母狗肚子里抢到了更多的营养,但出生后没东西吃还是让它们送命了。
所以,为什么是小黑炭活了下来?
黑狗辟邪,小黑炭或许吸收一些古怪之气充饥,好似年绯吃祟大补一样。或是它能扛得住怪气的冲击吃到了一些母狗的奶,但它的兄长却是没这样本领。
“月半,你觉得有无这种可能?”
言不周说出了这番推测,得到了年绯地赞同点头,可是一人一年兽都没法再从小黑炭身上寻出怪气。
张龙怀里的小黑炭眼皮半张未张,根本无力去看有什么人在观察它。显然一天一夜过去,那些残存无多的怪气之力都不够狗崽填牙缝的。
荒树林里,暂且未见更多线索。
不过,每一具尸体都呈现出的烧伤,以及烧伤部位四周不见腐烂,这一个疑点就值得好好深究。
最先要弄清楚:这些烧伤是怎么来的?
五天以来,公孙策解剖了九具尸体着重检查死者烧伤处,却没能获得更多的线索,烧伤的部位与范围都不相同。
唯有一只手臂有一不明所以的痕迹。
那是被野狗啃食到一半的小臂,在靠近肘关节位置有过烧伤。这一部位的骨头上发现了两个黑青小点,十有八/九是尖锐器物扎刺所致。
“如果是金针刺穴的失误,怎么会有黑青色痕迹?”
公孙策盯着这根骨头好久,也排查了尸体的情况,不曾推论出什么病症能使得骨头生出黑青小点。
包拯刚一下朝回府衙,就见公孙策举着一根白骨对太阳喃喃自语,这场景非常符合开封府日常。他也是照理随口提醒,“先生别忘了把骨头收好,可别带着它去食堂,当心被弄混了。”
这种差点弄错的乌龙事件真的发生过。公孙策定购一批死尸动物来进行验尸实验,差一点当做食材送到后厨去。
“恩,恩恩。”公孙策压根没听清楚就应和了两三声,正与包拯擦肩而过还在念叨,“骨头上怎么会有黑青色,这颜色像是墨水的颜色。像包大人一样皮肤黑不奇怪,骨头上有黑点……”
包拯听到这一小声嘀咕脚步停了停,难道拿他的脸色举例后很容易接近真相?“公孙,你手里拿的是陈桥埋尸案死者的骨头吧,有什么想不通的地方说出来听听。”
想不通的地方?那可真不少。
骨头黑点是其一,九具尸体的致命死因是其二。
公孙策将白骨递给了包拯,“尸体死亡时间太久远了,外部没有致命伤,相关的毒物检测进展很慢。迄今为止,我还没能发现死者有过明显的中毒迹象,从内脏情况来看,九个死者都像是自然老死。”
“老死?”包拯看着这一根白骨,以他的验尸经验也能看得出,如此骨头并不属于老年人,该是青壮年的骨头。“先生的意思是,死者年纪未至而立,但体内脏器却似老年人了。”
公孙策微微颔首,他也没法解释这种情况。还是那句话,那九个人死得太久了,死亡时间越久尸检就越困难。
“九具尸体,烧伤处不腐烂,骨骼显示其为青壮年,但内脏却似老年人。最怪的是脸部,所有死者的脸部皮下都没什么肉,那一张张脸瘦的与他们身材情况极度不合。”
这些古怪之处,恰是与一点符合。
九位死者都曾沾染过怪气,只是因为死得太久了,那些怪气全都消散殆尽了。
包拯也对太阳举起了白骨,忽而灵光一闪想到一个人。“对了,狄青!这骨头的情况和狄青很像。”
啊?公孙策疑惑地等下文,一根骨头怎么和狄青有关了。
“公孙先生难道忘了狄青脸上的刺字?”
包拯说的正是前些年在宋夏边境中一战成名的狄青。狄青早前因罪而受黥面之刑,那位在大宋非常出名。“一朝刺青,就再难玉面如初。黑青色的小点正似刺青墨迹,有没有可能是雕青师本事不到位,一下扎到了骨头里。”
公孙策两手一击掌猛地想到更多可能,刺青这个推测或也能解释为何九具尸体都有烧伤。
“九具尸体的脸部奇瘦,本就为辨识出死者身份制造了困难。如果烧伤的部位原本是刺青所在,那么烧伤更是毁去了旁人认出图样的可能性。”
埋尸者不想让旁人认出死者的身份,开封府就偏要查出这九个人是谁。
追根溯源,先查刺青师。
言不周听闻死者很可能都有过刺青,是对尸体上的怪气来源有了一点想法。
刺青一事颇有忌讳,诸如最常听的关公邪龙不可纹,佛像、动物看八字等等。哪怕是不怎么讲究风水的后世,这些纹身规矩还是传了下去,却是不知大宋的刺青行情如何?
“我知道参军的人多半会刺青,有说那是为了方便在战场上辨识尸体。”
言不周随着展昭穿过了条条街巷不由问到,“除此之外,坊间的雕青喜好者也很多吗?我倒是没怎么留心这些。”
展昭暗道没留心才好,对刺青见多识广的前提,可不是见过许多赤/身/裸/体。不过就事论事,这些年来大宋盛行刺青之风,江湖人自是不必谈说,渐渐发展到普通百姓都以此为美。
“不限男女,鱼龙飞仙、鬼神花卉、诗词歌赋,都可以往身上刺。汴京有不下十家规模较大的锦体社,就是一群刺青喜好者的社团。今年夏天还联手举办办了锦体大赛,选出十大刺青之最,得胜者有百两纹银可拿。
当时,你不在京城无缘一见那种盛况。很多人买票入场一观,将自己手里的票投个最合心意的那位。现在我们要去找的刺青师,就是本届锦体赛选出的雕青圣手冯黄。”
原来如今已经形成纹身风尚了。
联系曾读过的水浒传所记燕青的一身雕青,看来那不仅仅是话本故事,而真的与大宋风土人情相吻合。
言不周想到这里不由隐晦地打量起展昭,这人了解地如此详细,应该不会也刺过一二吧?
看展昭的样子是不会喜欢被扎上几针,但是一个人的衣服下面究竟有什么,必须要扒开衣服才能确定真相。
展昭只觉身后的目光仿佛快要让他背部烧起来了,一回头就忍不住敲了敲言不周的额头。他保证这次不是故意伸手,谁让那种眼神快要穿透他的衣服了。“阿言,你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言不周摸了摸额头,立即就端正表情给出标准微笑,“你又冤枉我了。我哪有胡思乱想,只是在欣赏这套红色官服。今天才发现它很美,你穿着它更美。”
也许不穿更美,这话绝对不能当街说。
“仅此而已,纯属欣赏。”言不周特意再补了八个字,则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展大人为何停步不前?别耽误时间,继续带路,我们去会会冯黄。”
第48章 它是一个成熟的刺青了,所以……
展昭看着言不周一脸的正经与无辜,心说小骗子又哄他。只是,他除了继续带路还能做什么,难道要争辩清楚纯欣赏的眼神该是什么模样?
“你少和老刀学,那木鸟不是正经鸟。要不怎么会走背字,一鸟身毛全掉了。”
“哦,我知道了。”言不周应答得爽快,但知道又不等于承诺听话照办。
当下又偷瞄了展昭几眼,别以为她没发现某猫勾起了嘴角,可不就验证了甜言蜜语谁都喜欢听。
有的话,说出口不觉有何特别。
然而,如果把那一句话刺在身上呢?
穿过重重小巷。
西北瓦子,某条死巷尽头,隐蔽的小铺门前正飘着「丹穴山社」的旗帜。
言不周见着这四个字就微微一愣,在展昭敲门后,里面就传来一道慵懒的声音。
“手酸不想动。外面的随意就好。”
等进门一看,闭眼倚靠在躺椅上的那位是够随意。
一袭五彩华服松松垮垮地不曾系牢,露出了白皙的胳膊与腿,黑色长发披散着半遮半掩着胸膛,隐约能看到胸肌练得不错。
这些却还不足让人惊叹。
只见冯黄的脖子上刺了一个‘德’,左右手臂上纹有‘义’字,前胸绣着‘仁’字,视线向腹部移还能见到‘信’字。
这些刺字或隶书或金文或大篆,并非普通的黑青色纹身,而是浓墨重彩近乎一幅幅神秘图画,加之其头上斜插了一支点翠短簪,整个人就四个字可以形容——五彩炫目。
若非冯黄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俊美无俦,挑不出一丝瑕疵硬是撑起了这一身的色彩斑斓,还真难寻第二个人美得华丽张扬而不沾染半丝艳俗。
饶是如此,言不周还是不自觉看向多看了展昭一会,只求洗去这样强烈的视觉冲击。
“你背后还绣了礼字吧?”言不周努力缓过劲来就单刀直入地说出了猜测,“你一身的刺青凑齐了仁义礼德信,唯独缺了一个智字,所以起名都那么敷衍叫冯黄。丹穴山来的凤皇,我说的对不对?”
根据山海经记载,丹穴之山有鸟,五采而文,名曰凤皇。那位的首翼背膺腹五个部位,正有德义礼仁信的五个字纹图。
传言不虚,除了凤皇,恐怕真没谁会把自己搞得这般绚丽多姿。
言不周很给冯黄面子了,没多说他该还换个名字,这一身闪瞎人眼的装扮足以让配上名副其实的石乐志之名。
冯黄闻言倏然睁开了眼睛,下意识地摸了摸脑袋,确认头顶没有暴露了凤冠羽毛。
终于没再懒散半躺着,坐直了认真看向言不周,直到感知到她身上的虚镜之力才不确定地问,“你是荒府的新主人?完全都看不出来啊,真是一点都不特别。”
“内敛,是一种你不懂的追求。”
言不周暗道她练习了好久,终是能熟悉操控虚镜的力量。如今尚未能收放自如,但好过初来乍到时随便被妖怪一瞥就看出她身上有非同寻常的气息。
这货居然是凤皇?
展昭不知该说出花花绿绿果然很妖怪,还是要说神兽的审美异与凡人。最终,他靠近言不周低声道,“在我看来,阿言足够特别了,完全没有必要再多添一分。过犹不及。”
这一句话说得再轻,刺青店内谁又听不到。
冯黄斜了一眼展昭,脸上好像毫不掩饰地显出‘品味不行’的表情。
“够了啊,你们要觉着对方特别,出门左拐去回家去充分欣赏,来我这里显摆什么。两位来小店到底有何贵干?我可没变出原形吓过人,而且做的都是行善积德的生意,怎么劳驾你们走一趟?你们真不承认是专程来膜拜我的美貌?”
“是。我们来瞻仰你的美貌。”言不周想着顺带要让冯黄去妖籍衙门做个登记,而眼下先说正事,“更是听闻你学识过人,特意来请你指点迷津。有关纹身圈的事情,想必你无一不知。”
冯黄原本还有些不得劲,这会被几句话一捧心情一下就好了。他真不是随便被夸夸就翘起尾巴了,但言不周管着人间妖怪,被妖籍衙门府尹捧着,那感觉非常好。“好说,好说啦。你们随便坐,想吃什么就自己拿,慢慢聊。”
正在两人想从锦缎铺地的刺青店寻得两个素净蒲团坐下时,外头又响起了叫门声。
男人中气十足地说到,“冯大师,我是廖朗,预约今天的问脉。这会早到了,方便先进店吗?”
冯黄撩了撩头发,才想起今日有预约客户上门,本以为可以懒洋洋地躺着,看来还是要开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