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一直未曾说话的秦老接着站起来,审判长都下意识地挺直了背脊,他的资历都远不及秦老,“我参与制定了华国法律的修正不下数十次,对各国法律也有所了解,略知人类自有法律以来的成文法典,却从未在任何一部法律里面看见过,非执法人员的受害者,可以肆意对无辜者滥用私刑,甚至谋夺性命。”
秦老忽然朝着陈傅良深深鞠躬,“你幼时未得到父母亲人,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应有保护,这个社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若要追责,整个华国政府,执法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都无可避免地站在审判台下,为他们的失职无能,为他们的玩忽职守,为他们的尸餐素位付出代价。并且,这个追诉期,应该定位无限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他们尚未成年的孩子。这是人类根植于血脉,来源于基因的天性和本能,是人类延续的根本。倘若一个民族,这个国家,对于年幼孩子受到侵害视若无睹,稀松平常,那这个没有良知,丧失人性的民族,必将人人自危,倾巢之下必无完卵,必将遭到灭亡的未来。对年幼孩子伸出罪恶双手的恶徒,定要惩治得毫不留情,定要受到世界上最残忍的刑罚,方能使得这些恶徒知道他们犯下了何等的暴行,方能警惕那些心有歹意的后来者,方能给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们以应有的公理和正义。”
他再看着陈傅良瑟缩不语的父母,紧皱着眉头,语气严厉地道:“作为父母亲人,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孩子的天然保护人。如果他们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和责任,社区和政府,应负担起监督和督促的责任,甚至剥夺他们的监护权。这个世界上,不仅有不配称之为人的畜生,更有的是没有资格成为父母,却滥用父母权力的败类。”
“但是”两鬓已经斑白的唐老缓缓从位子上站起,“孟德斯鸠说过,公民的自由,依靠的是审慎合理的刑法,而不是靠着复仇者的利剑,而不是受害者的怒火,而不是好似丧失神智的滥杀无辜。生而为人,拥有生命,人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等为人的权利。其中最基本的,就是人的生命权,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如果一个受害者可以随意向加害者复仇,甚至因为遭受过伤害,就肆无忌惮地加害其他无辜者。那岂不是说,被偷盗者,就可以偷盗他人;被打者,可以殴打他人;被残疾者,可以砍断他人的手脚;死难者的家属,可以杀死他人。谁给他们这样的权利?谁能保证他们伤害的不是无辜者?谁能保证他们的伤害一定合理适度?谁能保证他们复仇过后,就会就此收手?天下人负了你,所以你就要灭了天下,这种视天下为儿戏,视伦理道德为无物,视人命如草芥,荒谬绝伦的想法,竟然堂而皇之地被辩方律师认为是理所应当,天经地义!”
唐老指着世纪辩护团,一字一顿,痛心疾首道:“你们难道忘记东京地铁毒气案,13人死亡,约5500人中毒,1036人住院治疗的惨状,忘记了变态杀人魔杰弗瑞 戴默绑架,杀人,奸尸,而后吃人,遇害者多大数十人的惨剧,巴黎和尼斯的火车站爆炸案,爆炸声仍犹在耳,断臂残肢,血流满地,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这些人,谁不是认为自己有决定他人生命的权利,谁不是认为自己在替天行道,谁不是认为自己可以决定整个世界的命运?”
“如今,整个华国,整个世界,多少人在看着我们审判这个案子,多少双眼睛盯着这个案子的结果,多少无知的孩子在看着我们这群人,多少心怀不轨的人看着我们的审判。审判长,诸位法官,各位,我们如今做出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为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都将被有心人奉为先例,都将为我们的孩子所铭记。诸位,两位死者,孟照南挨了12枪。孟观远,一个仅仅四岁的孩子,竟然被强暴,杀害,甚至还被奸尸!他们的鲜血还未凝干,他们的眼睛还没有闭上,他们的痛呼声还历历在目,他们的亡魂在看着我们,看着我们给他们一个公道!”
“审判长,辩方要求发言”黄律师眼看局面将要转向不可控制的一方,连忙申辩道,“诸位,被告承认自己所犯下的所有罪责,也没有为其罪责辩解的意思。我们只是恳请各位思量,那只是一个尚未满18周岁的孩子,犯案时甚至只有15岁。他还有着无限的未来,和忏悔的认知。我们真得要如此对待一个如此年幼的孩子吗?在全华国,全世界的眼前,亲手判处一个孩子死刑,这跟亲手杀了一个孩子有什么区别?诸位,这样的我们,在外人眼里,在我们的孩子眼里,难道就不是一个杀人犯了吗?”
尹律师:“诸位,我方是废除死刑的坚决拥护者,正是因为持有这一观点,方自始至终站在这里,为被告辩护。死刑,早就应该被现代文明社会所废除,不过是持续又一轮的暴力而已。死刑,这一从原始社会就流传下来的刑罚,至少有以下十大原因,应该被废除。”
“第一,死刑,毫无疑问是道德伪善。夺去他人生命的权利,毫无疑问应该受到重罚。但是,如果我们同意,杀人是违法的,那么,同样是杀人的死刑,为何就是合法了呢?这样自相矛盾的逻辑,何以能够在高度发达的现代文明中,继续保留下去呢?并且,家境贫困的死刑犯,在现实中,会比家境富裕的犯人,更容易判处死刑。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应该在司法和立法上,废除死刑。站在道义的角度,我们更不应该支持死刑。”
第104章
尹律师:“我们辩方律师团,来到这里,没有接受一分钱报酬。为什么?就是因为我们知道,如今这个世界,仍然是贫富差距悬殊,仍然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仍然是富人可以有一万个律师而穷人根本不知法律为何物!为什么杰弗瑞 戴默杀人,分尸,奸尸,吃人,却没有判处死刑,而同时期仅仅是被骗贩毒的贫民窟男人就因为贩毒量巨大而执行了死刑!因为杰弗瑞 戴默是富人,有的是钱去请律师,而那个从小从没接受过任何合规教育,享受过这个国家温暖的男人,根本只是政府请的免费律师,那个律师甚至在辩护时一言不发!难道贩毒犯比杰弗瑞 戴默更该死吗?杰弗瑞 戴默不应该千刀万剐吗?再看看辛普森和罗伯特*布雷克吧?这两个人何人不应该死?但是他们死了吗?没有,为什么?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有钱,有常人难以想象的财富,他们可以一审,二审,上诉到最高法院。而那些有罪的乞丐,贫民窟出来的穷人,他们被分配的律师,要么是根本没有律师资格,甚至是喝醉酒来到法院的。”
辩方律师团的连律师道:“诸位,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弹琵琶,抽肠,都是从华国历史上沿用甚久,最后被废除的酷刑。但即便是这样的酷刑,很多都并不致死,并没有要了人的命。而死刑,这种从原始时代沿用至今的酷刑,却是会直接夺去一个人的性命,夺去一个人所有的未来。华国宪法早就阐明,酷刑应该被废止,但是死刑作为比这些酷刑还要严苛百倍的刑罚,却仍然存在着,这样真得合理吗?”
“根据美国一家独立性民调机构调查,减少使用死刑,与国家的暴力犯罪率下降,正好是持正比的。根据调查结果,有超过55%的受访民众,对死刑持否定的态度。同样的,许多研究表明,死刑并不能减少犯罪行为。相对的是,没有死刑的国家,犯罪率反而较低。”
“人类畏惧死亡,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而人在面对自己无法接受的后果时,往往会做出许多丧失理智的举动。设想一下,一个人杀了一个人,知道自己必死无疑,那我索性就去杀更多的人。一条命,抵了一条命是刚好,抵了好几条命,那是挣了。这就是死刑会带来的正常而可怕的逻辑,这样无所畏惧的犯罪者,就是死刑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蓝律师:“诸位,这是一份美国为死刑缴纳税款报告。从1973年到2011年的财政支出显示,美国的纳税人为8300起死刑案件,付出了近25亿美元。25亿美元,在上个世纪的那个年代,可以供多少贫民窟改造,可以让多少孤儿院的孩子吃上面包,可以让多少亟待帮助的病人得到救治,可以改造多少遭到污染的河流和土地,可以提高多少战争后残疾军人的生活!平均每一个死刑犯,起码要花费300万美元,合计1800万华元。而终身监禁的犯人,花费不到其的十分之一。这些犯人在监狱里面,还要每天工作,为社会创造价值和财富。所以,无论是从纳税人利益,还是从社会财富的角度,死刑,都应该被废除。”
“诸位,现行的死刑执行办法中,除了枪毙,绞刑等暴力办法之外,大多采用的是注射死亡的办法。而注射死亡,都是由医生来现场执行的。医生,这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在死刑的执行中,不仅没有履行救人的义务,反倒要直接杀害一个人,用那双救死扶伤的手,充当一个刽子手,夺去一个人的生命。这些医生公然违背医德,处决犯人,难道就是道德的吗?午夜梦回,他们不怕被处决的犯人来找他们索命吗?他们的良心就不会感到不安吗?”
世纪辩护团的律师仿佛有了发挥的机会,一个又一个地发言,慷慨激昂,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钉子钉错了可以拔出来,颜色涂错了可以改过来,路走错了可以回头再走,但是如果人死了,除了上帝,谁还能让他们活过来,让冤案得到平反,让错误得到纠正,让生命得以挽回?废除死刑,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理由就是,让无辜者得到沉冤得雪的机会。根据世界各国的死刑犯案件调查,至少有超过4%的死刑犯是无辜的。这些无辜的人,一旦被执行了死刑,就没有任何挽回的机会。而只要是人,就会出错,就会被误导,谁能保证即便是现行的审判机制下,所有犯人都是有罪的?之前不久的那起在死者在几十年后回到故乡,而当时误判的杀人犯已经被枪毙几十年的冤案,你们忘了吗?而没有判处死刑,被无辜囚禁四十年的犯人,已经被冤枉了一辈子,毁了一辈子,可是他至少还有沉冤得雪,重见天日的机会!死刑,剥夺了人类改正错误的所有可能,根本就不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死刑之所以残忍,还因为它剥夺了犯罪者所有的未来。很多情况下,杀人犯只是因为一时刺激,或者情绪激动,才犯下这样的暴刑。以暴制暴,带来的只是对于生命的蔑视。执行死刑的将来在那里,罪犯们已经知道自己必死的结局,他们还会改过自新吗?’反正我就要死了,我干吗还要给自己找不痛快’反正我就要死了,何不再干一票大的?’存在这些心理的人,难道还会少吗?而根据调查显示,监狱里面的犯人,进行工作和再教育,加上长期的监控,使得他们的暴力倾向得到大部分的消解,甚至没有。这才是人类设置刑罚的最终目的,是使得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和谐,减少犯罪,而不是仅仅为了剥夺某些人的生命!”
第105章
在极其耗费心力的一个半小时庭审之后,双方迎来了一次休庭。
在从法庭到休息室的短短路程里,采访的记者把道路堵得水泄不通,根本没有办法通过。最后还是法庭工作人员到来,十几个人一起开辟出了一条通道,并把所有的记者先带到了媒体采访室,不要打扰双方的短暂休息。
等陆璧晨他们到达作为休息室的会议室门口时,陆璧晨父亲的机要秘书正守在那里。
陆璧晨带着倦色的眉头皱得更紧,乌黑的眼眸中郁色更浓,上前一步,“有什么事吗?”
在这个案子审判的最后关头,他的父亲派出他的机要秘书前来,绝不会是来鼓励他的。
亚洲,欧洲,美洲,乃至非洲,都有非常多个国家废除了死刑。
根据目前的数据,全球已经有多达96个国家废除了死刑,其余的国家则或是已经10年以上未执行过死刑,或是仅允许在战时使用死刑。至今为止,仍然存在,并且继续使用死刑的国家,已经不超过60个。
在人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了一个世界性潮流和趋势。
所有欧盟成员国依据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第2条,禁止使用死刑,在超过一半国家和地区废除死刑的大环境下,世界人民真得都赞成废除死刑吗?
几乎从法律诞生的时候开始,就注定了它是统治阶级统治被统治阶级的工具。它的制定者是统治阶级,它的执行者是统治阶级,它的司法也是统治阶级。
死刑所要施加的罪犯,超过99%,都是来自于中下层人民,都是被统治阶级的一员。
而强烈要求废除死刑的人,几乎都是社会的菁英阶层。
比如在非洲,在人们生存尚且都是问题,每天都挣扎在饥饿和疾病,战火和贫困的生死线时,哪里来的空闲去关注死刑这个他们从未想过的问题?
他们甚至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法律,根本不识字。
即将饿死的人,谁管得了别人死不死?
但是正是这些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才是那些罪大恶极,应该判处死刑的罪犯伤害最深的人。
见过变态杀人魔去虐杀贵族学校的孩子吗?
见过校园枪击犯随意冲进去守卫森严的精英学校吗?
见过政要富豪在公共交通的恐怖袭击惨案中受伤乃至残疾,甚至死亡吗?
见过非洲那些进行种族屠杀的军事独裁者,哪天忽然良心发现,觉得自己应该为那些被屠杀的无辜者偿命,或者被政府判处死刑吗?
政府和法律,这些在民众看来,本应该天经地义地保护民众的东西,其实本质上,并不是在发挥这些作用。
同样的,尽管华国此时并没有废除死刑的动议,国会和高层,却已经有了这样的打算。
底层民众的利益,在很多时候,于政客来说,只是争取选票时候的口号。
过眼即散。
欧洲在上世纪早期就有很多国家纷纷废除死刑,可是直至现在,仍然有众多底层民众一直反对这一举动。
尽管这一反对看上去毫无用处。
华国的国情,至少是现阶段,绝不适合废除死刑。
何况陈傅良这个案子中,牵扯的东西实在太多,高层并不愿意这个案子继续成为国民的关注点,希望能够以较为平和的方式,而不是死刑这么血腥的结果,来结束。
并且,在当今的华国,判处死刑需要**官及司法部长亲自签字。
在某种意义上,就等于是这两位亲自杀了这个人。
对于政客来说,这实在称不上光彩的一面。
这二位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再三向陆璧晨等人施压。
机要秘书拨通电话,把手机递给陆璧晨,陆璧晨父亲的声音传来,“璧晨,我知道你们手上还有证据,可以判定死刑。放弃吧。该说的,我们已经说过了。父亲最后跟你保证,如果你现在放弃申诉死刑,你仍然可以做回陆家继承人的位子。甚至,陆家可以接纳白暮亭作为你的妻子,即便她嫁过人,现在还是一个寡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