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慈把脑袋蹭到她身上,笑得喘不过来气。
“我自己可以养我自己,你喜欢我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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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琳在这边待了十天就走了,因为实在不想做一个电灯泡,陆胤川这个男人,表面上看太正经了,其实内里是个不折不扣的闷骚,细节控,特别在意程慈的感受,恰恰程慈是那种敏感细腻的人,所以对他的温柔能百分之二百的体察,然后投桃报李地从别的地方补偿他。两个人感情升温得快得罗琳都觉得不可思议。
照这情形下去,估摸着两个人离同居不远了。
程慈妈妈还旁敲侧击打电话跟她打听,问程慈恋爱谈得怎么样?她说挺好的,把陆胤川上上下下夸了一遍,然后拍着程慈的肩膀说:“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程慈抱拳,“好姐妹!”
罗琳心血来潮想去老酒吧再玩一回,走的前一晚,非拉着程慈过去。
那条街还跟去年一样,到处是廉价的霓虹灯,却意外的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像老旧的电影画面,带着几分落拓和浮华下的寂寥。
酒吧外头绕着的爬藤植物浓密地覆盖了整面架子,霓虹灯管修过,那根坏掉的灯柱已经被替换了,进了门,照旧是那个向下楼梯,走到尽头,看到左侧通道里台子上表演的乐队,今晚意外看见熟人,程慈在一片嘈杂中趴在罗琳耳朵上吼着:“那边唱歌的,是我同事的男朋友。”
小美的男朋友,是个歌手,原先签过经纪公司,出过单曲,后来公司倒闭了,合约也废了,估计现在都没人认得他了,挺有才华的,但是缺那么点机遇。
两个人径直往前走,要了个卡座坐着喝酒,罗琳十八岁成人礼第一件事就是要去蹦迪,蹦迪是她人生为数不多的乐事,她把外套脱了下了舞池,程慈不会跳舞,她这么喜静的人,即便在这种昏暗闹腾的场合里,也跳腾不起来。
她一个人在喝酒,罗琳知道她酒量不怎么样,要了杯低度温和点儿的鸡尾酒给她,像果汁,喝起来甜甜的。
然后迎来了今晚第一个搭讪的人。
一个男人,模样不错,是程慈喜欢的类型,高冷的,带点儿疏离的调调。男人推了杯酒给她,“请你喝!”
程慈摇了摇头,“抱歉,不太会喝酒。”眼神里都是戒备。时刻记得哥哥警告她的话,在酒吧里不要喝陌生人递过来的酒。
男人笑了笑,“怎么,怕我下药?”他有些好笑地拿手蹭了下嘴唇,“小姑娘,不要看太多电视剧。法治社会,大家都是文明人。我是看你一个人呆挺久了,怕你无聊,怎么不下去玩?”
程慈歪着头,“叫谁小姑娘呢?”她拿舌头顶了下腮帮子,旋即反应过来这动作莫名像陆胤川,没忍住笑了起来。
对面搭讪的小哥倒是被她笑愣了,好一会儿才跟着笑起来,“你挺有意思的。”
……
这边没营养地说着口水话互相打发时间,那边小莫趴在吧台上恨不得化身千里眼盯着那边,这嫂子刚进来他就发现了,却没发现三哥,这几天三哥都没往酒吧来,于是打电话问了句,“三哥,嫂子来玩啊!你怎么不过来?”
“她在酒吧?”
“你不知道啊?”
陆胤川的确是不知道,最近在忙台球厅的事,而且程慈是突然被罗琳拉过来的,也没刻意跟他提。他闻言交代了声,“帮我看着点儿。”
“这三哥你放心,在咱们自己地盘上,这要是出了事我去吃屎好了。”
出事倒是出不了什么事,酒吧乱不乱因人而异,嫂子那种正经人,不太能招惹不正经的人。
不过这会儿盯了好一会儿,小莫心里直犯嘀咕,跟嫂子搭讪的也就是个普通年轻人,做他们这一行的,看人都准,大概是个什么样式的人,瞄一眼就知道,这人看着也正派,但是就是因为正派不太好弄,嫂子跟人聊得挺开心,他总不能过去把人轰走了。
盯了好一会儿,只能跟三哥报告:“三哥,我实在不想说有人想撬你墙角,但嫂子这会儿跟人聊得挺开心的,也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我也不好过去插手啊!您老人家要不要来宣示一下主权啊?我寻思你这几天也没往酒吧来了,过来看看?”
陆胤川眯了眯眼,回了句,“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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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欢迎来到我的世界(三)
陆胤川从进门开始, 就不断有人和他打着招呼。
三哥来了?
最近忙什么呢?
三哥晚上好!
他像个睡醒了巡视自己领地的狮子, 漫不经心地迈着步子,和每一个致意的人颔首示意, 嘴上叼着一根棒棒糖,显得有些滑稽。
这是程慈给他买的,说帮助他戒烟, 他口袋里有好几个, 橘子口味是她爱吃的,草莓口味也是她爱吃的。
他知道自己的烟瘾戒不掉,亲吻只是个动听的借口。偶尔他会一个人躲着抽烟, 然后在程慈面前嚼棒棒糖,这种欺骗谈不上恶意,甚至带点儿善意。程慈知道,也不戳穿。甚至有点儿享受陆胤川那细微的温柔和纵容。
——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哪怕我明知道我做不到,但我还是愿意试一试。
不过倒没有以前抽烟那么凶了。
有负罪感。
以前他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因为什么而戒烟。抽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点燃一根烟, 让尼古丁顺着喉咙滚动一圈,咽进肺里, 或者从鼻腔里散出来,这一套固定的程序并没有什么吸引人的, 就像有些人吃糖有些人吞巧克力一样,只是个消遣的方式。戒烟却是有了理由。
他喜欢的人不喜欢,虽然她自己也会抽烟, 夹烟的动作娴熟而老练,而这些,是跟他学的,他就像个拿自己儿女没办法的老父亲,为了以身作则,只好嚼那有点儿可笑的棒棒糖。
不能让“小孩子”学坏。
小莫看见三哥了,忙迎上来,点着下巴示意,“嫂子在那边呢!”
陆胤川目光巡过去,隔着暧昧昏暗的灯光,像第一次在这座酒吧里听见傅子鸣说“刚那妞儿,还在讨论你呢!情债?我看那姑娘都快哭了,念着你的名字跟喜欢了你半辈子似的。”后抬眸的场景。
那时候他也是这样抬起头,目光巡过去,漫不经心地落在那里,定了片刻,陌生的甚至记不住脸的姑娘,那姑娘柔和地像是四月的春水,漾在浅碧的池子里,看不清形状和面目,又好像有千万种形状和面目。
现在回想,他对她第一印象应该是好的,或者说无属性的。她像世间美好的万事万物,摆在那里,就让人觉得很舒服。
一旦一件事情和自己牵扯上关系,就没办法彻底作为旁观者,“喜欢”这个词有很奇妙的作用。他记得那时看过去的时候,其实看不清程慈,只能模模糊糊看到一个轮廓,发顶的绒毛在灯光上打上一层光晕。
这酒吧这里,很少有人能直接地叫出他的名字,哪怕是傅子鸣也会偶尔反应一下,“你叫什么来着?”
名字就像是一个符号,一旦贴上去符号,就是一个确切的印记,他更喜欢把自己从名字里抽出来,把灵魂从肉壳里抽出来,俯瞰周遭每一分的喜怒哀乐,那些热烈欢腾寂寥和落寞,都和自己无关,和陆胤川无关。他喜欢这种绝对的客观和旁观。
那种把自己封闭的日子里,程慈是透过来的一束不起眼的光。而现在,她是他的太阳。
程慈和男生交换了名字,男生说他叫毛毛,程慈就说她叫贝贝,两个人互相调侃对方:好像狗的名字哦~
毛毛跟程慈说了一个秘密,他喜欢的女孩子在这里驻唱,酒吧每晚都有表演,左侧通道里惯常是乐队在表演,程慈不太懂,刚刚小美的男朋友也在那里唱,他坐在一架电钢面前,身后只有一个抱着吉他的瘦小的女孩儿,他们唱英文歌,边儿上人都在打拍子。看起来应该挺受欢迎。
舞池旁则总有歌手在独唱,唱根本没有人会去仔细听的歌,间或声嘶力竭,间或低吟浅唱,慢歌总要拿到后夜去唱,那个女孩子是唱民谣的,她总是十二点后上台,所有喧嚣过后,给夜幕一个收尾。抚慰无家可归抑或有家不愿归的孤独的人的灵魂。
毛毛是个孤独的人,被同样孤独的女歌手吸引了,所以现在孤独地等候夜深,等他的天使降临,去赴一场只和自己有关的约。
程慈忽然想起自己跟陆胤川,她被怎么样的的陆胤川吸引呢?说不上来了。或许是春天的阳光把他映照得太明媚,或许是他独自一个人漫不经心走过校园街道时候,那高傲又疏离的神情让她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种类的人。
人会被和自己相似的人吸引,也会被和自己完全相反的人吸引。
大概陆胤川之于程慈,是后者,程慈自小就是没脾气的软糖块儿一样的女孩子,不知不觉就长成了乖巧的性子,内心深处偶尔冒头的邪恶和想要单独待一会儿的想法时时刻刻告诉她,她不是个乖巧善良与人为善喜欢热闹的小朋友。哦,或许长大后才发现,可以解释为不全是,每个人都是多重属性的。那些隐藏在最深处的一面,是只属于自己的,不能与人分享。
陆胤川更像她期待的自己,亦或者说自己没能成为的自己。
陆胤川过来的时候,毛毛正在给她讲老城区光辉的岁月,中二青年们拿着拖把杆子幻想自己出门干架威风凛凛的岁月,程慈权当消遣地配合当听众。毛毛是个幽默的男生,程慈听他说话就忍不住笑。
她笑得前俯后仰,很开怀。
程慈没想到陆胤川会过来,看见他的那一刻愣住了,在不怎么明媚的光影里,他就像是一个信号塔,程慈是时刻等待找寻信号的移动设备,所以一下子就捕捉到了他。
他不在,这个光怪陆离的地方就像是盘丝洞,群魔乱舞,吵得她耳朵疼。他一来,这邪气横生的地方,也陡然化生出无限的温柔和绵长的浪漫圣洁来。
这画面过于熟悉,一下子把他拉回到去年,那时候她第一次听见神明给她的回应,在看见陆胤川的时候,心情像是过山车一样一晚上都在高山和谷底来回跌宕。
那时候,陆胤川还不认识她,看着她的目光带着十二分的疏离和漠然。而现在,他是她男朋友,耳鬓厮磨的男朋友。
程慈忽然有些感慨,以至于忘了跟他打招呼,而陆胤川眼里,这沉默和惊讶像极了心虚。在这之前,他甚至都没觉得谁能把她从他身边带走。
但这一刻,他不知道怎么的,脑海里冒出一种名为危机感的东西。他很少看见她笑得那么放松和开怀过,傅子鸣总说,女孩子都喜欢风趣阳光一些的男人,但他既不风趣也不阳光。
他拿舌头顶着腮帮子,做了一个刚刚程慈下意识去模仿他的那个动作,眼神里泛着几分危险的狩猎一般的沉光。
他挨在程慈身边坐了下来,中间有个小圆桌,
,卡座是那种小沙发,两边各一个。沙发有些小,本是单人的,陆胤川半揽着程慈,自然地和她挤在一起,像是在昭示两个人亲密的关系。
毛毛坐在对面,手里捧着一直杯的啤酒,还有一杯蓝色玛格丽特,蓝色玛格丽特是请程慈喝的,但虽然程慈和他聊得还算愉快,也还是礼貌地拒绝了他的酒。
这种警惕是根深蒂固在脑海里的。
这非常有用。
她就是个传统又规矩的女孩子,大概生平就大的出格就是喜欢陆胤川很多年,为了他纹了两个如果没遇见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想到去纹的纹身。
陆胤川把棒棒糖在嘴里来回搅动,最后鼓在一侧,目光落在那杯玛格丽特上,心想:乳臭未干的小子!
“贝贝”说她男朋友是个超级无敌大帅哥,“毛毛”对比持保留意见,“你知道吗?女生的夸赞通常要打一个大大的折扣。”
“贝贝”反唇相讥,“男生口中的喜欢,通常也要打一个大大的折扣。”
但现在毛毛同学不得不承认,贝贝他男朋友,还真是个超级无敌大帅哥。
那双锋利的眼,刀裁一般的眉,挺直的鼻梁,还有无可挑剔的唇形,和扯出来的往上走的尖细的唇角线。非常有攻击性的凛冽的长相,帅得让人不敢直视。
毛毛不禁感叹贝贝的魅力,降服这种男人,恐怕要花费不少的力气。
但这种幸福和甜蜜实在刺伤一个单身狗的心,他心里酸溜溜地想,幸福都是别人的,与他无关。这种酸涩又生出几分邪恶来,他在心里直哼哼,最后憋出一个扭扭捏捏的震惊的表情来,演技爆发地做出一个恰到好处的表情来,“你……不是说你单身吗?”
“啊?”程慈还没从回忆的漩涡和感慨中回过神来,又被毛毛一句话砸懵了,她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
她急切地去看陆胤川的时候,陆胤川正低着头,觑着她,把一根棒棒糖咬得嘎嘣响。那表情完全没有内容,但明明确确写着危险两个字。
她举手,快哭了,“我没说。”扭头看毛毛,控诉他,“你卑鄙。”她一瞬间反应过来他在故意坑害她。
毛毛用自己能冲击奥斯卡影帝级别的演技继续把今晚的表演推上更高的层次,他微微别过头去,用一种受伤的语气说:“算了,既然都这样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我也不指望能周末和你一起去看电影了,我待会儿就删掉你的微信。”
程慈一脸黑人问号脸,对毛毛的自娱自乐式表演感到震惊,最后只好抱住陆胤川的胳膊,“我害怕,我好像遇见疯子了……”
陆胤川非常受用程慈这种下意识的亲昵和依靠,他不轻不重地捏着她的手心,终于把一根棒棒糖嚼完了,棍子拿出去夹在两指间,像夹一根烟。
他把目光落在对面的毛毛身上,“在我的酒吧调戏我老婆?”他用一种平直的语调轻飘飘地说着这么一句话,然后点点头,“很好。”
毛毛终于绷不住了,笑得浑身抽搐,“别别,大哥我错了,开玩笑呢!你老婆刚刚夸她男朋友超级无敌帅来着。”
小莫送酒过来,端着一个大托盘,上面摆了五六杯酒,俯身问程慈,“嫂子喝一杯?”
程慈摆摆手,“不了,我刚喝了一杯,酒量不好,不敢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