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朗带着长风在宴会厅里磨蹭了十多分钟,直到主持人上台叩响麦克风,宣布晚宴马上就要开始了,他才咬咬牙,丢给长风一个‘挺住’的眼神,迈步朝严宝华在的那桌走去。
不料两人刚走了几步,端着酒杯的沈笑从旁边突然冲了过来,满满一杯酒泼了出来,把明朗跟长风的礼服都弄湿了。
“啊,不好意思!”
沈笑夸张地说了一句,伸手在长风裙上擦了两下,皱眉:“不行,酒沾上去必须得尽快清洗,否则这条裙子就毁了。是我犯的错,由我来解决,这位小姐,请跟我来!”
长风冲明朗轻轻挑了挑眉,立刻转身跟沈笑走出了宴会厅,留下一头雾水的明朗,愣在了原地。
?
这就是她俩商量的计策?这就是那师姐说的‘失误’?
有机灵的服务生马上给明朗递来了毛巾,明朗一边擦着外套上的酒渍,一边愤愤不平:酒洒到长风裙子上不就够了,干嘛还要泼他?那女人肯定是故意的!
这时厅里的光线已经暗了下来,他快速处理了几下,回到了严家长辈所在的主桌。
大家见他一人回来了,纷纷问道:“你女朋友呢?”
“身体不舒服,去休息了。”
明朗冲众人笑了笑:“她今天本来就有些感冒,是我非要拉她过来的,下次有机会再介绍给各位长辈啊。”
“明朗,你这女朋友,从哪儿冒出来的?怎么都没听你妈提过?”
明朗朝桌对面严宝华抬了抬下巴,“我妈还当我是小孩儿呢,当然不愿跟你们说。我跟她高中就在一起了,这次算官宣,以后你们也别折腾给我介绍谁谁谁了啊!”
这时,台上在叫明朗的名字,他答应了一声,整整衣服起身往台上走去。
剩下的舅舅、舅妈纷纷把目光转到严宝华身上,希望她能说点什么,严宝华把手里的酒杯往桌上一放,淡道:“孩子大了谁管得住?我也没想到他会把她带来,等会儿让他自己跟他外公解释吧,这生日宴算是白办了。”
*
沈笑把长风带到卫生间,用纸巾吸干了裙上的残酒,又凑近闻了闻,这才放下心来:“多亏我机智,把香槟换成了矿泉水,不然我这还没上过身的裙子可真要被毁了!”
“这裙子你还没穿过啊?”
长风抖了抖裙摆,有些不好意思:“崭新的裙子就借给我,师姐你对我太好了。我现在就把它换下来还你吧。”
“不用,你穿着呗。”
沈笑帮她理了理耳鬓的发丝,笑道:“反正你穿过了,我也不能再穿,明天我就把它挂网上,卖给那些小网红。”
“我穿过你就不能再穿?”
长风猛地想起刚才云依也说过类似的话,看来这个圈里的人衣服只能穿一次,别人穿过自己也不能再穿,真是……拿钱在烧。
沈笑双手抱胸退了两步,抵着卫生间的洗手台,含笑盯着长风:“怎么样,没露怯吧刚才?”
“没!”
提到这个,长风有些兴奋,“他们真的问了好多问题,我都是按师姐教的回答的,没遇上答不出来的问题!”
“这些人,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关注点。”
沈笑不在意地摇摇头,还想再说什么,手包里的手机一震,她拿出来看了看,对长风说:“我妈在催我了,你就在这边待着吧,穿成这样也不能跑外面去。渣男有没有说什么时候过来找你?”
“明朗说开席以后就过来。”
长风忍不住解释:“师姐,他真不是渣男。”
沈笑撇撇嘴,把身上披着大衣留给长风后,转身离开了。
六星酒店的卫生间非常大,分成几个区,外面还有沙发椅供人休息,长风对着落地窗来来回回转了几个圈,再不爱打扮的女生,看到面目一新的自己,都忍不住反复打量,加上那纱裙裙摆大,转动时扬成一个漂亮的圆,让长风第一次找到了穿裙子的乐趣,顺时针转了逆时针转,开心得像个二十岁的小朋友。
就在长风玩得不亦乐乎之时,一个冷冷的声音在门边响起:“你这身花了我家多少钱?”
长风一惊,收势没稳住,踉跄了几步,才回过身,对倚在门框边的严宝华弯了弯腰:“严阿姨,您好。”
严宝华睨着长风,冷哼:“不错啊,山鸡终于变凤凰了。你不是还很有骨气地拒绝了我们给你出学费吗,原来你能从明朗身上捞得更多啊,我算是小瞧你了。”
她缓步走进休息室,往沙发椅上一坐,扬起嘲弄的笑容,“先前看你说得那么斩钉截铁的,我还当你多有能耐,吃得了勤工俭学的苦,结果呢,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你也真够损的啊,尽指着我们家这只羊薅,就算是童养媳,也不是这个养法吧!”
长风咬了咬唇,尽量保持挺胸抬头的姿态:“严阿姨您误会了,我今天的穿戴,都是我同寝室的师姐提供的,她刚好也要参加这个生日会,就告诉了我。”
“所以你就逼宫来了?”
严宝不耐烦地垂下眼皮,语气又冷又硬:“你的算盘打得不错,在明朗二十一岁的生日会上,宣告你的地位和主权,让想给他介绍女朋友的长辈措手不及,败了观感,以后都没人愿意再做这事儿了。”
她缓缓抬起头,从下至上地扫视着长风:“谢长风,你可以啊,三年前我怎么没发现你有这样的手段?小白兔装了这么多年,终于露出狐狸尾巴来了?还是……”
她眼眸一眯,身子往前倾了倾,压低后的声音也带着浓浓讥讽:“上过床之后,觉得自己多了底气和资本,想要更多了?”
休息室的暖光从头顶洒下,长风站在如午后阳光般温暖的光源里,从心底泛出寒意。
*
宴会开始没几分钟,明朗就找了个借口溜了出来,长风给他发消息说自己在酒店外,他还有些纳闷,怎么跑外面去了?
他绕着酒店找了一圈没见着人,正想给长风打电话,忽然一声高喊从马路对面传了过来:“明朗——我在这里!”
明朗抬眼看过去,就见长风裹了件大衣,坐在一个小小的烤面摊前,正冲自己挥手,大冷天的,她大衣里就穿着刚才那件纱裙,小腿就这么裸|露在空气里,看得让人非常火大。
明朗气冲冲地穿过马路,聚起了骂人的气势,走到长风面前还没开口,却发现了不对劲——长风在……喝酒!
“你在干嘛?”
明朗一声炸雷,把长风吓得打了个酒嗝,她好不容易聚起焦,冲明朗晃了晃手机的酒瓶:“我在吃饭呀,肚子饿了,就跑出来吃烤面,你要不要一份啊?”
“要个屁!”
明朗伸手想拉她起来,还没靠近就闻到一身酒味,他转头问摊主:“她喝了几瓶?”
摊主侧头数了数酒瓶,“她手里那瓶是第三瓶,不过她没怎么吃东西,空腹喝的容易醉。”
“我没醉呀!”
长风不高兴地拍着桌面,要跟摊主理论:“你干嘛要说我醉了,我不会醉的!醉了的人,能被元素周期表吗?我就能!”
“氢氦锂铍硼、碳氮氧氟氖、钠镁铝硅磷、硫氯氩钾钙!看吧,我就是没醉!”
摊主一脸无语地看了看长风,转头找明朗收钱:“一份烤面三瓶啤酒,一共32块,微信还是支付宝?”
明朗付完钱,脱下外套搭在长风腿上,一把将她抱了起来,恶狠狠地凶道:“回去再收拾你!”
“不、不要回去!不要回家!”
长风扑腾了两下,发现自己正在明朗怀里,赶紧靠过去,双手缠上他的脖子,认真谨慎地问:“你别回家好不好?我怕你回去后就出不来了,怕你回去后就、就不喜欢我了。”
“瞎说什么呢!”
明朗拧起眉,把这小醉猫搂得更紧了些,抬脚朝酒店走:“得先把你送回学校啊,等会儿寝室关门了,你又得翻栏杆。”
长风纯得像蒸馏水,对男女之事毫无概念,明朗这些年虽然眼馋,但始终下不了手,到现在他俩还仅限于亲亲抱抱举高高的小学生谈恋爱水平。
听到翻栏杆,长风顿了一下,接着她把脸贴在明朗肩窝里,哼唧了一声:“不想翻,那就不回去了,今晚跟明朗睡觉!”
明朗脚下一乱,差点把自己绊着,他扭头看见长风眼波流转的醉态,心跳都漏了一拍。
“就知道瞎撩!”
他恨声:“再撩我今天真把你吃了!反正是我生日,就当生日礼物了!你也快21了,养得够肥,可以宰了!”
“嗯,吃吧。”
长风依在明朗怀里,乖得不像话:“我很喜欢很喜欢明朗,被明朗吃掉也没关系。”
说完这句,没等明朗回过味来,她扭了扭身子,给自己找了个更舒服的位置,抬头鼻尖触到了明朗的下颌,让她愣了愣,忽地咯咯一笑,凑过去吧唧一口:“明朗你好帅哦!”
温润的吻,软软甜甜的声音,柔弱无骨的小手……
明朗觉得自己再忍下去,就该去医院做检查了。
他停下脚步,看着长风的眼睛,发出最后一次询问:“回学校还是跟我走,自己选一个。还有,我的生日礼物呢,今天都快过完了还没看到。”
长风眨了眨眼,似乎思考了那么一小下,最后还是依赖地缩回到明朗怀里,伸手拨弄他的衬衣衣扣:“跟明朗走。她们都说最好的生日礼物,就是把自己送出去,那我把自己送给明朗,你会不会喜欢呀?”
艹!
明朗也不管是不是在大街上,低头狠狠封住那张胡言乱语的小嘴,把人亲了个七荤八素,再大步流星地回了酒店,直接要了一间房,刷卡上楼。
等房门一关上,长风挣扎着下了地,反手摸着明朗就凑了上来,亲吻间隙里,她还在喃喃不休:“明朗,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你,真的……”
“知道,我也很喜欢长风。”
明朗忙得不行,顾了上面顾不了下面,他是第一次见到喝醉的长风,没想到竟会块超级黏人的小年糕,让他欢喜得心都颤了起来。
他不是猜不到长风遇到了谁——从台上下来后,他就没见着严宝华的身影,也不是不知道长风为什么会喝酒,但,这又有什么关系?
他跟她,注定会在一起,不管什么,也别想让他们分开,确定这一点,就足够了。
如果今晚能让长风更心安一些,这个‘牺牲’他乐意之至。
去他妈的家世背景,去他妈的门当户对,他就是喜欢怀里这个人,哪怕她只穿得起校服和一百块6件的T恤,哪怕她身后有一长串穷亲戚,哪怕她没什么时间来陪他。
看到她的笑脸,听到她的声音,感受到她的触碰,这些都是明朗梦寐以求的。
他不是个有大爱的人,对这个世界也没那么多好奇和善意,家境优渥让他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这二十一年来,所有的斗志和心疼都给了身下正低泣着的女人。
嗯,早该让她变成女人了。
明朗快要燃起来的大脑这样想着,手上多用了些劲,让躺在床上的长风难受地皱起了眉。
“疼,明朗疼……”
她昏乎乎的,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只觉得全身都在烧,体内升起了一把火,有着燎原之势,就要破壁而出了。
“嗯,都会疼。”
明朗的吻密密实实地落在长风唇边、耳畔,他伸手压住长风的双手,十指纠缠,在冲破最后一关前,贴着她耳朵低叹:“长风,我爱你。”
夜很长,有足够的时间让这对小情侣互诉衷肠,跟所有热恋中的人一样,他们认为自己的爱会无往不胜,会地久天长。
越是禁忌,就越要冲破,在年轻人的眼里,规则就是用来打碎重组的。
他们尚年轻,没遭受过社会的毒打,
他们澄澈如清泉,觉得世界如所见一般简单。
他们正相爱。
而爱,终将战胜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
大学篇总算完结。
写这个,是要展现两人的阶级矛盾(这话怎么这么奇怪?),正文没凸显,番外里也得交代。
OK,接下来就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婚后甜宠了!
请注意自备胰岛素,甜不死你们算我输!
第64章 婚礼
五月的某个清晨, 明朗起得比平时早了些, 翻身时小心翼翼的, 没有惊动枕边的长风。
长风出了一周的长差,昨晚半夜才回的宣城,这会儿睡得正沉, 明朗盯着她的睡脸看了片刻,唇角一弯, 伸手掖了掖她的被角, 悄无声息地下了床。
来到厨房后, 明朗没让保姆帮忙,自己动手做了顿早餐, 简单的清粥小菜,蒸了速冻的奶黄小馒头,又拿出两个鸡蛋,准备等长风醒了后下锅。
长风虽然在国外待了好几年, 但是个顽固的中国胃,对西餐的所有都兴趣缺缺,在外那几年,吃饭就是凑合两口, 人瘦得不像话。
回国这几个月, 明朗格外留心她的饮食,愣是让她肉眼可见的丰腴了起来, 昨晚掐那小腰时,也不至于被肋骨硌着了。
想到昨晚, 明朗唇角的笑意渐深,他抬头看了看挂钟,想让长风多睡会儿,又有些憋不住,把粥菜端上餐桌后,转身回了卧室。
推门进去时,屋里的窗帘已经拉开了,卫生间有水声传来,长风已经起来了。
这个工作狂,不管前一晚有多累,第二天也会到点儿醒来,多五分钟都睡不了。
明朗走进去坐到床边,摸了摸还带着余温的床单,心跳得有些快。他把手伸进裤兜里摩挲着什么,忽然听到卫生间开门的声音,赶紧把手拿出来平放到膝盖上。
长风正用毛巾擦着湿发,看到明朗有些吃惊:“你还没去上班?”
“嗯,今早不用去。”
明朗盯着长风,见她换了件绯红的连衣裙,眉毛一扬,又迅速地压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