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末的最后一班地铁/想乘风去你心里——蓝色的奥斯汀
时间:2019-07-10 10:21:16

  他从白大褂的兜里掏出手机,要了她的号码打过来,最后说:“以后这种事找我就行了。老同学,这点忙还是可以帮的。”
  她只好默默点头。隔了半晌他又问:“同学会听说了吧?今年是十周年,会来吗?”
  小雪答:“听说了,没事的话就来。”
  他顿了顿才低头说:“带男朋友一起来吧。”
  她不禁犹豫了一秒钟。也只是一秒钟,还是对着玻璃无奈地笑:“明殊其实不是我男朋友,老人家有点误会,我又不好说破。”
  人影交叠在玻璃上,陈思阳的影子朝她的方向默默微笑起来。
  身后的行人川流不息,一队护士拖着硕大的病床,大呼小叫地冲过。刚才没注意,现在她才看到,走廊对面,楼梯间的门口,孟怀远的影子靠墙站着,静静看着他们两人的背影,也不知他已经站了多久。
  等片子打石膏,一直等到夜幕降临才完事。陈思阳下午有手术,不得不提前走了,临走前郑重地托付孟怀远:“麻烦你把小雪送回家,改天我请你吃饭。”
  孟怀远微微扬起眉,语气从容地答应:“你放心。”
  先要把宋阿姨送回家。打了石膏的脚放在后座上,占去大部分位置,小雪只好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车在下班的人流中奋进,一步一停,再耐心的人也要烦躁起来。
  宋阿姨在背后小心翼翼地夸赞:“小雪啊,那个小陈大夫人真不错,好像和你很熟哦?”
  小雪只得说:“就是高中同学,一般朋友。”
  宋阿姨这才松了一口气似的笑了:“是吗,人还挺热心。”想了想又对前面说:“孟先生也是个热心人,都耽误你大半天了,真要谢谢你。”
  孟怀远淡淡一笑说:“您放心,我连一般朋友都不是。”
  宋阿姨嗔怪地一哂:“孟先生真爱说笑话。”
  在浩瀚车河里磨磨蹭蹭,把宋阿姨送到家已经天黑。宋叔叔看见他们,立时对宋阿姨黑了脸,说话都是教育下属的口气:“你看你,退休了就在家好好待着,没事跑出去打什么牌,给小雪添多少麻烦。”
  小雪连忙打圆场:“阿姨是去给我送辣椒酱,才不小心摔倒的。是我不好,我送她上车就不会出这种事了。”
  宋阿姨对宋叔叔的批评置若罔闻,忙着热情地留孟怀远吃饭,孟怀远说:“不用了,我晚上还有事。”宋阿姨执意不肯,说着一拐一拐就要往厨房里走。小雪只得抢过她的围裙:“阿姨您脚不方便,今天我来做吧。”
  孟怀远笑笑说:“您不用客气,我明天还要出差,还是先走了。”
  最后是宋叔叔说:“孟先生一定挺忙的,已经耽误你一下午了,我们就不勉强了。”他停了停又说:“小雪住得远,明天又还要上班,也赶紧回去吧。”
  这话遭到宋阿姨一记不满的白眼,宋叔叔照样视若不见。一行人送到门口,宋阿姨仍拉着她的手不肯放,重复地说:“路上小心,有空常来看我们。”小雪陪笑说:“阿姨您放心。”宋阿姨嗔怪:“还叫阿姨,什么时候才改叫妈?”小雪尴尬地笑,宋阿姨才说:“……你不就和我闺女一样。”
  夜色如粘稠的墨汁。她坐在孟怀远的车里,终于只剩了他们两个人。狭小的空间里,冷气嘶嘶地吹着,却丝毫不见凉快,紧闭的车窗隔断外面俗世凡尘的声音,如同透明的牢笼,叫人透不过气来。
  “放我在地铁站就好了。”她局促地说。午饭晚饭都没吃,她觉得即刻就可以晕倒。
  “没关系,”他专注地目视前方,“你不是住集末?我住得也不远。”
  车开得飞快,地铁站在窗外一闪而过。高驾桥上车流如梭,像银河般闪烁。她的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他的神情专注的脸上,十年过去,哪里有不变的人。如同现在她注视他的侧脸,可以立刻找出十个和以前不同的细节,眉眼也好,神情也罢。
  “唰”的一声,孟怀远打开车窗,高速上的风猛灌进来。“唰”地一声,车窗又关上,世界恢复寂静。
  她才猛然回过神来。再这样寂静下去,恐怕她要局促致死。在脑中拚命搜索闲聊的话题,第一个想到的是“Cindy是谁?你那枚戒指呢?”还好这话没说出口,说出口的是:“对了,你妈妈还好吗?”
  他在微芒的灯光下抿了抿嘴唇,淡然说:“她已经不在了。”
  她“啊”了一声,不知说什么好。还好电话响起来,她接起来一看,是老板郑贺,问她情况如何。她约略报告了下午的经过,末了郑贺说:“如果明天忙就不用来了。”她保证:“没事,我明天还得完成报税。”
  紧接着是明殊的电话,她无奈重复了一遍下午的情况,告诉他无需担心,一切安好。最后是陈思阳从手术台上刚下来,打来问她有没有到家。正当她以为终于接完了,电话又开始响,是宋阿姨,再三叮嘱她,要注意安全,晚上睡觉门窗要关好。
  这到底是怎样一个神奇的下午,但凡在她生命中和她有过一丝纠葛的男人,都齐齐出现在她面前。
  她放下电话的那一刻,身边的猛怀远“哧”地笑了一声:“厉晓雪,你到底有多少个一般朋友?”
  “啊?”她怔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问题,孟怀远已经继续说:“别误会,我只是觉得奇怪,比如宋明殊,一会儿是男朋友,一会儿又不是,你的回答还因人而异。”
  她又暗自囧了囧。也怪不得他对她有看法,她对他还有郑贺都说是,唯独在陈思阳面前说了实话。
  已经出了市区,灯光稀落下来,一轮明恍恍的月亮挂在天上。她不禁偷眼看他的表情,还是那样,幽暗灯光下淡定的微笑。嘴角的弧线略略一深,他看起来不无嘲讽的样子说:“还有,你一般朋友的家长都会让你叫妈?”
  她直白地回答:“明殊也不是一般朋友。”
  他微微一笑,不大有兴趣的样子:“看起来也不是。”
  车在沉默中下了高速,停在她住的旧公寓楼前。她抱着大堆文件下车,逃一样往回走。
  “小雪。”他在背后叫住她。
  月光如水银般泻地。她停了片刻才回过头。月光下他的眼神恍惚难辨,最后才从车窗里递给她塑料袋,微微挑眉说:“别忘了你的辣椒酱。”
  她说了声“谢谢”接过来,又沉得差点儿扑地,还得转过身若无其事地往回走。
  其实每一步都那么沉。
  踩着自己的影子,她还能听到背后汽车马达嗡嗡的低鸣声。
  她抱着文件拖着辣椒酱走在月光如水的小道上。多少回走在路上,她曾想,转过这个街角,阿远会不会在对面出现,又安慰自己,即使在对面出现,也有可能认不得彼此了吧。
  其实认不得了最好,这些年她一直这样坚持告诉自己。许多事难以回头,她全都明白,只是不知为什么,有时候忍不住难过。
  此刻走在路上,绝不能回头。背后“吱”的一声,传来车轮摩擦地面的尖锐声音。不用回头,她知道,他已经不在那里。
 
  第15章 生活在别处(3)
 
  小雪和明殊的革命友情,最早要追溯到纽约那段最艰难的时光。
  当初小雪的高考成绩不理想,父母果断把她送到国外念书。这样的安排虽然并非她所愿,但父母之命难违。初到纽约,她先是读了一年语言学校,第二年才正式进入大学,毕业后又继续读枯燥乏味的工商管理硕士。反正是已经遂了父母的心愿,她颇有一点自暴自弃地按部就班。
  也不是不明白父母的苦心,和许多需要靠打工维持生活的中国同学比起来,她是相当无忧无虑的,至少不用为房租水电和饭卡里剩了几块钱费心。
  直到进了研究生院,情况突然有了变化。以前十分稳定准时的汇款常常会数目减少,再后来会偶尔缺少一个月,打电话回家,妈妈只说爸爸的工厂偶有资金周转不灵。她多问几句,妈妈就支支吾吾不肯多讲,或者抱歉的口吻说:“钱不够花了?再等等,下星期就叫你爸爸给你打钱进去。”
  她不是这个意思,连忙说:“学费生活费都有多,厂里需要钱就不用给我寄了。”
  最后她去唐人街的中餐馆打零工,她在前面端盘子接电话,明殊就负责送外卖。餐馆的老板是香港来的四十几岁的鳏夫,秃顶又有大肚腩,但炒起菜来风风火火,十分迅捷。她和明殊恰好是同城老乡,又都是拿学生签证的穷学生,没有正式的工作许可,被老板压榨,只收很低廉的工钱,很有几分同病相怜。
  明殊是个摇滚青年,喜欢穿一身挂满钉子的皮夹克,肌肉分明的胳膊上纹着死人骷髅头,偏偏又长得唇红齿白,清秀可人,常常有来就餐的小妹妹忍不住朝他侧目。就他那个吊儿郎当的工作态度,小雪严重怀疑老板是冲着他花美男的外表才把他留在店里。
  一来二去她和明殊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哥们儿,明殊常常向她炫耀送外卖时的艳遇,也会在她打烊时倚在门框上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月圆之夜,他像狼人一样坐在窗下嗷嗷嚎叫,执着吉他一会儿吼“带你去私奔,要做最幸福的人”,一会儿又呜咽“Nevermind I’ll find someone like you”。
  明殊的爱人在国内,叫阿仁,比他大上几岁,是他高中时的班主任。小雪因此对他的伤春悲秋很不以为然。不就是个大几岁的师生恋吗?他如今已经长大成人,不是什么了不得的障碍。每次他狼嚎的时候她都说:“受不了你那矫情劲儿。猪八戒也知道抢媳妇儿,有你整天唠叨的时间,还不如回家先把美人娶到手。”
  这时候明殊就没大没小地扒她的头,玩世不恭地笑:“小孩子不懂。我爹妈都是根正苗红的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事他们接受不来。”
  她知道明殊的父母供儿子出国读名校,希望他成为华尔街上叱吒风云的人物,如果知道儿子对学业马马虎虎,整天忙着玩乐队,估计要吐血三升。可是“违法乱纪”是从何说起?她不懂。
  和明殊的外卖艳遇比起来,她的生活简直是死水一潭。极罕见的,也有客人多喝了几杯纠缠着她要电话号码,幸好老板算是讲理,遇到实在难缠的,就由他出面,说几句什么“我表妹没见过世面,这位老板见谅”之类的话,再送两碗红豆沙了事。
  她在店里做了三四个月,老板看她的目光犹如伺机而动的野兽,她全然没察觉。
  直到有一次,某个中年猥琐男多看了她几眼,猥琐男夫人忿忿不平地绊了她一脚,害她在大堂中央狠狠摔了一跤,砸碎一堆碗碟,顺带把半盆萝卜牛腩煲倒在夫人的怀里,老板出来和她一起点头哈腰了半天,最后老板对她皮笑肉不笑地说:“今天打烊了先别走,我有话同你讲。”
  临近午夜餐馆才打烊,她拖完地板,收拾好桌椅关掉灯,老板朝她招手:“小雪啊,来,后面厨房里讲话。”
  明殊不知从哪个墙角里跳出来,一把揽住她的肩膀:“嗯,我在这儿等你一起回家。”他眼神暧昧地向她看过来,“昨天晚上答应我的事,可别忘了。”
  老板叫她进厨房,脸色铁青地教训了她一顿,大意无非是顾客是上帝。她莫名其妙地出来,明殊果然还在等着。她不明就里地问:“昨天晚上我答应你什么了?”
  明殊难得一脸正经,长叹一声敲她的头:“还叫我去猪八戒抢亲,自己差点被猪八戒吃进肚子里还不知道。还是你肩膀上这颗本来就是猪头?”
  她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如果那天没有别人,而她单独和老板进了厨房,很可能就成了任他宰割的鱼肉。
  那时候她家里的汇款已经完全断绝,她必须从原来的公寓搬出去。明殊说:“我的室友刚好搬走了,要不然你就搬来?也省得我再找别人。”
  明殊的住处阴暗狭小,巴掌大的客厅只够放一面小餐桌,一张旧沙发,和一只嗡嗡叫的破冰箱,唯一的卧室朝北,对着穷街陋巷,面积比她原来住处的厕所还小。可是想要在曼哈顿临时找一间她住得起的公寓绝非易事,反正为了防狼,她也大多数时间和明殊同进同出,所以她没多想就同意了。
  真的成了室友,她才发现自己委实是拣到了大便宜。明殊顺理成章地把卧室让给她,自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外表不羁的明殊其实是个很整洁的室友,厨房客厅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又做得一手好菜,要不是他和乐队在地下酒吧演出常常深夜不归,而演出时台下尖叫的女歌迷又的确多了些,他会是一个再理想不过的男友。
  只有说到他的阿仁,他才会眼神闪烁,沉默不语。
  说来奇怪,小雪一直不知道阿仁到底长什么样子。明殊的家里没有她的照片,钱包里没有,手机里也没有。她像一个传说,始终只出现在明殊的记忆里,唯一证明她存在的,是明殊手腕上那串他们定情的木珠手链。
  有一天,明殊醉得不省人事,凌晨被他的乐队朋友抬回来。第二天清早,小雪在垃圾筒里捡到那串手链。
  她偷偷把手链藏起来。不出所料,下午明殊宿醉醒来,第一件事是去翻垃圾筒。
  她把手链扔到他面前,冷冷问:“说,到底怎么回事?”
  他怔怔地抬眼看她,半晌才苦笑:“阿仁结婚了。”
  总算轮到她敲一回他的脑袋:“我怎么跟你说的?一日复一日,哪个女人经得住这种等待的折磨?父母反对就不能争取了?躲在三万里外的角落,爱得再怎么刻骨铭心有什么用?简直自作自受。”
  他沉默地被她敲打,半天才语音涩然地说:“你不懂。”
  又是她不懂。感情挫折她也经历过,怎么可能不懂?
  其实那时候她确实是不懂,然而有一天傍晚,她接到一个电话,才明白了宋明殊的秘密。
  明殊去送外卖,把手机忘记在收银台后面。记得那是晚上六点多钟,正是餐馆最人声鼎沸的时候,她正替一个客人刷信用卡,那个电话响起来,是一串国内的号码。
  现在想来她都惊异于当时的第六感。那串号码在餐厅昏黄的顶灯下闪烁,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她接起来,是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明殊?”
  她只犹豫一刻,就鬼使神差地问:“你是阿仁?”
  那人停了几秒钟,很缓慢的几秒钟,最后才说:“我是许仁非,你是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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