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勇敢啊,真的能照顾好自己吗?”
“嗯,我可以的,”她坚定地点点头,“我妈没几天就回来了。”
“好,那你自己注意,需要阿姨帮忙什么的,就随时来找我,你妈妈走之前还跟我说,实在不行让你来我家,让我帮忙照顾你。不过我看,你挺独立的嘛?会自己做饭吗?”
晚晚低下头,有些羞赧:“会一些的……”
她没好意思说自己只会做简单的泡面,炒几个咸的要死的菜。
阿姨笑笑:“也是大姑娘了呀,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真不错。”
阿姨正要走,晚晚突然叫住她:“阿姨。”
“嗯?”
“那个,”她看了看那只阿拉斯加,迟疑着问,“你家的狗狗,咬人吗?”
“它啊,”阿姨笑笑,“很凶呢,见到生人就咬,不过你跟它熟了,它反而亲近你。”
“那个,”晚晚说,“我,我……以跟它玩儿一会儿吗?”
“来我家吗?”
“不,不,”晚晚下意识望了眼窗外,那辆黑色的帕萨特停在一丛绿化带后面,好像还没要走的意思,不知是不是她敏感,不过这几天总觉得怪怪的,有人跟着自己。
“我喜欢狗,它也亲近我,我跟它玩玩儿,一会儿给您牵上去。”
阿姨有些为难:“拉你家地板上怎么办呀?我家这个小东西不怎么听话。”
晚晚摇头,笑着:“没事的,阿姨。”
“好,那也行呀,你喜欢的话就跟它玩会儿吧,”阿姨笑着把狗绳交给她,交代了一些照顾狗狗的事情,然后说,“不如你一会儿直接来我家吃饭吧?阿姨也一个人,阿姨家的姐姐去读大学了,我一个人在家很寂寞呢。”
盛情难却,晚晚只得点头:“好,那谢谢阿姨。”
她牵着狗,这才放心地打开家门进去。
经过玄关时,她顺便在抽屉里摸了把折叠刀,手机已经打开按在了110,然后拉着狗,在家里的每个角落走了一圈,衣柜都打开看了一看,没什么异象,她这才放心。
又检查了一遍门窗,把窗帘全都拉了起来。合上窗帘前,她向下张望,发现那辆车已经离开了。
她这才放心地脱掉校服,换好居家服,打开冰箱取了罐儿瓶装橙汁,一口闷下去,浑身的紧张感一下子消失了
那只大狗狗睁着双黢黑的眼睛,蹲在一旁,一动不动地瞧着她。
许凌薇经常出差,经两年前的伽卡一行,她发现原来身边时时处处都可能埋藏着危险,这个世界也不若她幻想中的那般安全美好,所以每天回来检查门窗,已经是她的习惯了。
她蹲过去,揉了揉大狗的头,不自觉地笑了起来:“你长得这么乖,怎么会咬人呢?”
狗狗朝她轻轻地吠了吠,似乎是在回应,极亲近她,还亲昵地蹭了蹭她的臂弯。
她坐到沙发稍休息了一阵,刚准备上楼去,手机一震,收到了一条信息。
来自一个陌生号码——
“晚晚,十八岁生日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沈知昼说,他只心软这一次。
可后来他说,只要是晚晚,他还可以心软千千万万次。
第20章 暮色(1)
港城棠街, 兰黛。
一头黄卷毛的男人从嗓子里憋出一声闷吼,光可鉴人的玻璃墙上立马绽开了一朵鲜艳诡谲的血烟花。
暴喝与拳脚, 劈头盖脸地砸在他身上,经了一番折腾, 他最终被扔到五光十色交相辉映的地板上, 苟延残喘。
就在这一刻,包厢外舞池里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推了到最高.潮, 将他喉咙深处破碎的呻.吟吞咽得无声无息。
黄毛人长得挺结实,刚在外面走廊里抓人就花了一番功夫。阿阚打他打得自己也浑身酸痛, 活动了下关节,转脸问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老板,怎么办?做了他吗?”
沙发里的男人阖着眸假寐,没作声。
他穿了件质地精良的鸦黑色衬衫, 黑长裤, 与同样通体黑色的皮质沙发几乎融为一体。
若不是阿阚喊他一声,极易让人忽视那里还坐着个人。
他衬衫扣子解到第三颗,露出下颌与脖颈漂亮流畅的线条,让他看起来有几分病态的干净。
他自始至终都是一副无波无澜的表情。
就像是个毫无干系的局外人, 旁观了阿阚他们对这个来这里卖冰的黄卷毛长达十几分钟的殴打。
阿阚让人把黄毛拖到他脚下,人挣扎的厉害,嘴里骂了几句脏话。
男人撩起眼皮, 轻轻攒了下眉心,看着阿阚,问:“哪儿抓的?”
“包厢走廊, 他卖了半条货,被我们抓个正着。”
“哦。”
他慢条斯理地将左臂的袖扣解开,袖子随意地堆叠上去,挽到肘弯处,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
他手臂内侧有一道鲜红的伤口。
明显是新伤,刀口又长又深,差点儿要把他半条胳膊给砍断似的。
触目惊心。
经此一折腾,已经凝固得差不多的血珠子,又源源不断地从伤口渗出来。
他面不改色地将袖子叠好,手上还沾着自个儿的血,就着蹲下身,拍打了两下黄毛也满是血的脸。
“我操……你——”
黄毛刚咧着嘴骂了声,脸登时被男人用皮鞋死死地踩住。他像被捆住的螃蟹一样扑腾着:“我、我杀了你……”
男人颇有些惺惺相惜地笑了声:“疼吗,小黄毛?”
“……操。”
“你疼,我也疼呢。”他扬起下巴,点了点角落里另一个被打得奄奄一息的男人,似笑非笑地道,“跟你一起的那个小王八蛋给了我一刀,差点儿把我胳膊剁下来,你看,他都快被打死了,但是啊,我这里可不能出人命的,知道吗?”
黄毛嘴里含糊不清地还在骂,一句比一句难听。
男人丝毫不恼,继续说:“你跟他是那么好的兄弟,是不是该替他多挨两刀?”
阿阚是个暴脾气,闻言过来,一手揪住黄毛,就又要喊人动手。
“等一下,”男人唇一抿,突然扯出个意味不明的笑容,在黄毛的尖叫声中主动叫了停,皱着眉,煞有介事地说,“阿阚,我平时怎么教你的?一点儿都不斯文。”
阿阚只得悻悻松了手。
斯文?
他踩着黄毛脸的时候,斯文去哪里了?
男人的脚还踩着黄毛,一手随意地搭在膝上,倾身过去,轻飘飘地问:“还想挨揍吗?”
黄毛刚尝过一顿毒打,那群打他的人都喊这个男人“老板”,想必今晚就是他让人下的手。他骂也骂过了,显然无用,生怕男人再吩咐一句他就没了活口,登时折下气来:“……不、不想了。”
男人唇畔勾着一抹笑,一双黢黑漂亮的眼眸深处,笑意却不染丝毫,“不想挨揍的话,一开始就告诉我不就行了吗?你说你不想挨揍,乖乖就范,何必费这么一番周折。”
黄毛死死地咬着牙,嘶喊:“是你的人抓了我,先动手——”
“操,”阿阚接言骂道,“打你就打你,还要征求你意见?你当你是个什么东西?以后少他妈在这里拿着你那破玩意儿卖,下次让老子见到先废你一只手——”
阿阚只顾着自己发脾气,这才意识到刚才有人诽他不斯文,他恨恨地向黄毛挥了挥拳头,最后说:“死黄毛,兰黛换老板了!你他妈记好了!以后小心点,知道了吗?!”
黄毛吞了下口水。
他听说过,前些日子兰黛换了个“新老板”,他今天也只是想碰碰运气罢了,谁知这么不走运。
这会儿确定了这位就是“新老板”本人,结合最近七七八八的传闻,他才有了切实的惧意。
听说这个男人以前在云缅那边跟着一个大哥混,后来想一家独大,杀了自家老大和老大亲儿子黑吃黑。
是林先生主动出马,收了那边的生意,于是他就来到了港城,两年的时间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道上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他。
加之大概一年前,警察捣毁了市内一个毒窝,他一人劫下林先生的长子林槐突出重围,酣战之间还替林槐挡了一枪,自此他和林槐就有了过命的交情,两人契为异姓金兰,亲同手足。
林先生现今将棠街这一片都交给了他打理,除开这家“兰黛”之外,还有港城一家最大的地下拳场,可谓十分器重他。
有人说,他在林先生那里,几乎已经可以和林槐平起平坐了。
男人就此接过阿阚的话,问了声:“记住了吗?”
黄毛终于放弃挣扎,脑袋蹭了蹭他鞋底,在点头。
“听话啊。”男人松了脚,拿过手边的绷带,有一下没一下地在受伤的手臂上缠绕。
缠到一半,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侧头问,“你是谁的人?”
阿阚主动答:“金三的,之前也跟着褚秦混过。”
男人眯了眯眼,漫不经心地“哦”了声:“拖出去,做了。”
“……”
黄毛人还未从地上爬起,脸登时吓白了。
男人看他眼泪都吓出来了,血泪交杂的脸拧成了团破抹布似的,笑着:“怕了吗”
怎么能不怕?
“怕。”黄毛僵着脖子点了下头。
“你回去替我给金三和褚秦都捎个话吧,”男人一副改了主意的口气,笑着看着黄毛说,“就跟他们说,这个地方归我了,要是非要跟我抢生意做——”
“我知道了……”黄毛命悬一线的余悸未了,脸还白着,没等男人说完,一个劲儿点头,“大哥……老、老板……我我我知道了……你……你别杀我。”
“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或是他的人来兰黛,记住了?”
“……记、记住了。”
“我还没跟金三见过面,别忘了告诉他,我姓沈。”
“……”
他抬眸,笑意斐然:“沈知昼。”
-
简单处理了下伤口,沈知昼又随手敲了根烟。
阿阚有眼色地过来为他点上。
“嘶——”
他咬着烟蒂,垂下眼,自顾自地包扎着,伤口还是有些疼。
深邃的眉眼在腾腾烟雾下,藏得明晦不定。
阿阚想帮他,被他躲开,“不用。”
“哥,去医院吗?”
“死不了。”
阿阚默了会儿,凑过来,大着胆子问:“昼哥,今天去见林先生了么?”
阿阚跟在他身边六七年有余,回港城后,明面上跟众人一样喊他老板,私下里,便还像从前那样称呼他。
不知是不是伤口痛了,沈知昼闷哼了声,一点猩红色在他唇畔抖了几下,忍了忍,淡声说:“没见到。”
“又没见到啊?”阿阚吸了口气,有些失望,“那槐哥呢?”
沈知昼吐了个烟圈儿,怅然地笑了:“不就只有林槐?”
“嗯,也是。就只能见到林槐了。”
沈知昼胳膊伸过去,阿阚帮着给绷带打了个结。
末了,他突然就有些烦闷:“阿阚,你出去吧,我睡一会儿。”
“昼哥……”
他已经抓了条毯子,就窝到沙发里去了,一副困意深沉的模样,一个字都不愿多说似的。
阿阚只得掩上门出去了。
阿阚最近心里总惴惴难安。
所谓高处不胜寒,当初康泰亨突然重用沈知昼,其实是为了给沈知昼下套。
如今在港城,林先生突然又将这么大的兰黛,和棠街的地下拳场一并交给他打理。
一方面算是器重,另一方面来说,还招惹上了褚秦。
褚秦是地下拳场原来的老板,也是林先生手下的得力干将,一直对沈知昼敌意满满。
可眼看都过去两年了,算起来,他们就只见过那位神神秘秘的林先生两面。
一次是初到港城,一次是沈知昼替林槐挡子弹受伤的那次。
真是奇怪。
-
阿阚离开后很久,沈知昼横躺在沙发上,盯着头顶的彩灯愣神,还是了无睡意。
他也不记得多久没有睡过一次踏实觉了,常是强撑着不敢睡,一撑就是一整夜,久而久之,都成了习惯。
记起刚到伽卡那年,他就睡在一个毒虫蚊蝇遍地的破草屋里,身下一张被蛀虫蛀得满目疮痍的草席。
屋外是一望无垠的荒野,根本跑不出去,方圆百里都是眼线。
不是没有人跑过,被发现就是死路一条,或是半路被抓到康泰亨面前,也是死。
天地广袤无际,他却无处落脚。
就连一只小小的蚊蝇飞虫都比他自由。
可港城,毕竟是故乡。
回来后,总归能睡的比从前踏实些,这个踏实,大概是每晚可以勉强心无旁骛地睡上两三个小时。
他却仍不敢睡得太深。
夜色最浓时,往往瞬息万变。
当时去伽卡驻扎的医疗站,他前脚受了枪伤,后脚又被人用刀给捅了,昏迷不醒好几日。
那是他这么多年来,睡过最安稳的一觉。
一时思绪反复,他强制自己合上眼浅眠一会儿,没多久,门外忽地就传来了阿阚的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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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事的是几个高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