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唇脸颊都是红红的,眼睛里泛着水光,头发有些乱,一看就知道两人方才做了些什么。
余欢笑吟吟过去,揉了揉她的头发。
小白却在这时候扯住她的衣裙,一脸期盼地瞧着她:“欢欢,我听说你探戈跳的也不错,可以跳给我看看嘛?”
一脸的期待。
余欢愣了一下。
她当然会跳探戈,这样的交际舞,之前开选修课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报了这一个,难度不高,老师打分也高。
只是,好端端的,小白怎么想看这个?
小白继续星星眼看着她:“如果为难的话就算啦,不好意思,是我太过分了……”
说着,她垂着眼睛,睫毛颤了颤,几乎快要哭了出来。
余欢心一软:“没事,跳个舞而已。”
小白和林媛不一样,林媛那是故意为难,而小白真的只是单纯地想看。
只是跳探戈需要人配合,她一个人肯定是不行的。余欢思索了一下,目光投向祁洛铃:“洛铃……”
祁洛铃连连后退,摇头摆手:“不行的,欢欢姐姐,我跳的不好。”
她刚拒绝,一直在旁边默不作声的祁北杨便开口了:“我陪你跳。”
余欢怔住。
祁北杨没有丝毫舞蹈细胞。
先前余欢一时兴起,也教过祁北杨来跳交际舞,华尔兹,探戈,但祁北杨对这些的确没有天赋,他仅有的和舞蹈有关联的那点热情,只有余欢。
跳起来的时候,祁北杨卡不住节奏不说,还会不受控制地,频繁地踩她的脚。
饶是余欢那么好的耐心,也被他一脚一脚给踩扁了,垂头丧气:“朽木不可雕也。”
朽木真的能不能雕她是弄不清楚,但在学习跳舞的那个晚上,祁北杨恼羞不已,晚上十分卖力地叫她承认,他祁北杨在某些事情上还是颇有天赋的。
……
所以,当祁北杨说他来陪余欢跳的时候,余欢第一反应——这人没毛病吧?不会跳舞,还来凑什么热闹?
她回想起被踩脚的恐惧,连连摇头:“算了,还是洛铃吧,简单点的还是很好跳的,我跳男步,带着——呃啊!”
话未说完,祁北杨已经握住了她的手,拉着她,径直走向空处,含笑瞧着她:“只是简单跳个舞而已,几分钟就结束了,何必这么麻烦。”
说话间,祁北杨已经同她面对面站着,一手握着她,另一只手轻轻搭在她的腰上:“开始吧。”
这房间中有很大的空档,正好可以用来跳舞。
小白早有准备,去打开角落里的老式碟片机。
音乐响起,是《一步之遥》。
再经典不过的一个曲目。
余欢来不及再同祁北杨多说,伸出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迈开步子。
幸亏今晚苏早给她准备的鞋跟较高,不然搭配祁北杨还真的有些吃力。
他太高了。
但加上这么一双高跟鞋,跳起来刚刚好。
余欢的脸颊贴着他的脖颈,呼吸有些乱。
她在跳舞的时候走神了。
祁北杨贴在她腰间的手滚烫,另一只手如同枷锁一般死死扣住她。
他的步子意外的平稳。
同那一晚的拙劣不堪不同,祁北杨跳的绝不比余欢上课时的练习舞伴差。
这人……是在私下里偷偷练习过了吗?
余欢想不通。
也由不得她多想,忽而变调,祁北杨凑在她耳边,低低说了一句:“小姑娘,别走神。”
继而松开她的手。
旋转,靠近。
重新回到他身边的时候,祁北杨依旧牢牢扣住她的腰,笑吟吟地夸赞:“跳的不错。”
余欢已经听不清这人在说些什么了。
她喘着气,第一次乱了舞步。
而祁北杨带着她,不急不躁,气定神闲地瞧着她。他一句话都未说,唯有眼神炽热。
余欢的大脑一片空白。
她隐约觉着,最近的祁北杨极其不对劲。
音乐停止,祁北杨松开她的手,余欢大口喘着气,明明是极简单的几分钟,对她而言,比完整地表演完一场舞剧还要累。
小白对此一无所知,只星星眼地瞧着她,艳羡不已:“欢欢姐跳的好棒哦!”
周肃尔始终坐在沙发上,瞧着小白欢欢喜喜地和余欢、祁洛铃坐去另一旁聊天——明明是年纪差距挺大的几个小姑娘,聊起来却毫无代沟。
一样的天真呐。
祁北杨坐在周肃尔旁边,淡淡地说:“今天谢谢小白了。”
“没什么,”周肃尔凝望着小白的身影,那样喜欢舞蹈的一个女孩,但终身都不能再跳了,“她很开心能帮上你的忙。”
顿了顿,周肃尔又问:“林媛的事,你打算什么时候处理?”
总不能由着那个虫子一直蹦跶,他瞧着也烦。
祁北杨烟瘾犯了,但他没有动,只端起桌上的茶杯,饮了一口:“今天。”
“那你也打算今天晚上就告诉余欢她的身世?”
祁北杨沉默了。
这样的沉默令周肃尔皱起眉:“你别告诉我,你只打算把林媛弄走,没想着让余欢回去。这事你不透给林定一点风声,难道也是为了这个?”
祁北杨缓慢摇头:“先前是有过这样的念头,但那样……不好。”
实在不好。
祁北杨自己也不曾想到,自己会有那样恶劣的念头。
在得知她极有可能是林家女儿的时候,他竟然想瞒住其他人,不叫她知道自己身世。
现在分去余欢的关心和注意力的人事已经足够多了,多的让他不耐烦,祁北杨不想再叫她有其他的家人,去耗费心思。
但余欢这些年日子过得都很苦。
她又固执地不肯接受帮助。
如果能回到林家,林家父母虽然脓包窝囊,但好歹也能照顾的了她;冬天的时候,她也不必住在暖气都不热的小房子中,也不用为了钱辛苦兼职打工。
她想要的东西,漂亮的裙子,鞋子,都能够光明正大的拥有了。
余欢曾经问过,他是否一直把她当做宠物。
那时候祁北杨还不理解,但现在,有那么一点懂了。
他那样极端地想控制她的生活,甚至妄想切断她和亲生父母的联系,只想占有她,拥有她……这和对待宠物,的确没什么区别。
余欢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才不肯给他好脸色吧。
沉吟片刻,祁北杨望向余欢,几个小姑娘不知道说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余欢笑起来,眼睛弯弯,轻轻地拍了小白的头一下。
祁北杨的心,不由自主地软化下来,笑了笑:“这几天一直在想,我这样对桑桑是不是有点太自私了。”
第32章 第三十二点贪欢
小白一直半趴在沙发上, 听余欢讲学校里发生的趣事。
她听的一脸羡慕,细嫩的手指撑着下巴:“啊,我都没有念过大学……真好。”
祁洛铃提建议:“要不然让大哥给你在一中弄个借读, 复读一年重新考?”
小白想了想自己现在的身体情况,最终摇头:“还是算了。”
周肃尔走过来, 俯身在她耳旁柔声说:“累了吗?累了就先跟我回家休息,明天再来玩。”
小白点头,同余欢告别。
两人离开没多久,苏早也上来了, 笑着挽余欢的胳膊:“休息够了吗?我的千金大小姐, 在下面等你老半天了,就是不见人下去。”
余欢这才瞧见, 祁北杨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
“快切生日蛋糕了,”苏早笑盈盈地拉着余欢, 眨眨眼睛, “总得尝一口吧?可不要告诉我你在减肥哦。”
余欢失笑:“不减肥。”
祁洛铃要欢乐的多,对着苏早说:“我要吃最顶尖的那一块,谁也不许和我抢。”
任性又孩子气的话, 苏早笑着摇摇头:“都是你的, 我早和他们说过了, 给你留着呢, 小公主!”
订制的八层蛋糕, 虽未有装饰宝石钻石那么奢华, 但处处也以鲜花做点缀——从花摘下来到现在, 保证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才能把花朵最漂亮的姿态留住。
余欢没有多愁善感到去感叹花朵的美丽和脆弱,她也被正中央的蛋糕所吸引住了。
太漂亮了,梦幻到不像真实。
碍于蛋糕的规模,苏早只象征性地拿银质的刀子轻轻划了一下,便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将蛋糕切分成一份份,点缀以玫瑰花,恭敬地递到宾客的手上。
余欢拿小叉子叉了一小块巧克力,放入口中。
碍于大众口味,这枚榛果巧克力并不是特别苦,自然地香醇,淡淡的苦回味过来就是甜。
她在人群中瞧见了林定。
林定皱着眉,在同林媛说些什么,林媛旁边还站了个陌生男人,扶着林媛的胳膊。
林定人不错,只是可惜摊上了这么一个妹妹。
余欢收回视线,又叉起一块沾了奶油的草莓,放入口中。
真甜。
冬天水果价格高昂,她自己平时就吃些梨、苹果、橙子等平价水果,像草莓这样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金钱味道的水果,余欢还是少买。
但余欢不觉着自己过得苦巴巴。
她已经足够感激现在能够拥有的一切,有好朋友,也有好的老师,虽然没有父母,但慈济院也是她的一个家。
身体虽然不好,但也没有大的疾病。
也曾经有过甜蜜的爱情。
和这世上的许多人比起来,她已经足够幸运了。
慢吞吞吃着蛋糕,忽而被人扯住胳膊,余欢一时没拿住,手里的蛋糕掉下去,直直地砸在地摊上。
林定脸色诡异地瞧着她,片刻,想伸手摸她的头,伸到一半,却又缩了回来。
他说:“你过来一下,有件事……可能和你有关。”
祁洛铃挤过来,笑:“什么事啊?”
“小孩子别插嘴,”林定下意识地就赶她,犹豫片刻,“你要过来也行,别乱说话,陪着你欢欢姐。”
最后这个“陪”字令人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余欢跟在他身后,没上楼,反而去了另一个房间。
推开门的时候,她稍稍疑惑了一下。
这房间里坐了不少人,但认识的就那么几个。
祁北杨、苏早、程非都在,对面坐着林媛,方才瞧见的那个男人站在林媛身后,余欢猜测,这大概就是即将和林媛订婚的那个顾启。
林媛这边还有一对中年夫妻,男人戴着眼镜,瞧上去慈眉善目的,妻子温柔和婉,余欢进来的时候,她还冲着余欢笑了一下。
还有个瞧起来贵气无比的妇人,白白的一张脸,也不知扑了多少粉上去,方才她正在同祁北杨说话,瞧见林定和余欢推门进来,眼睛一亮,只把视线都落在了余欢的身上。
贵妇人先开的口,笑着问:“林先生,怎么还带了个小美人过来?是哪家的千金啊?”
林定只说了她的名字:“余欢。”
再没别的介绍。
贵妇人略微失望。
她见这女孩气质不凡,模样也好,穿着打扮虽简单,但也是藏不住的贵气,还以为是哪家新回国的千金,没想到林定只介绍了姓名,多半是他新交的女友,上不得什么台面。
苏早冲着两人招手,余欢同祈洛铃过去,挨着她坐下。
“好了,人既然齐了,那就说正事吧,”祁北杨简短地说,“林先生,你现在养的这个女儿是冒牌货。”
丝毫不给缓冲的时间,直截了当的一句话,林媛脸色一白,呼吸一滞,手指掐着沙发,指甲险些要陷了进去。
她万万没想到,祁北杨叫了这些人过来,是要说这个。
但在旁人耳中,这话说的没头没尾的,顾夫人先皱起了眉:“祁先生,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冒牌货?难道是林朗风前妻同别的男人生的?这样的丑闻,祁北杨怎么会在这时候说出来,还当着这么多外人的面。
——林家孤女被拐卖的事情,绝不算的上多么光彩。当时有林定的父亲压着,报纸上才没有乱写,胡说八道的也不多,再加上林朗风找到孩子后迅速迁居海外,过去的久远了,是以知道的人并不多。
祁北杨没有耐心同这些人瞎扯,直接从头开始说起:“二十年前,林先生同他的妻子离婚;离婚不久之后,他妻子才发现自己有了身孕,独自把孩子生了下来。”
他直接了当地点了林朗风的名字,揭了这些他一直藏着的短。
按照辈分来讲,祁北杨还需要叫林朗风一声叔叔,但他没有丝毫避讳的意思,就这么大喇喇地落了林朗风的面。
林朗风也不敢多说什么,他本质如此,好听点叫老好人,不好听了是懦弱,只是眼神有些飘忽。
站在他旁边的女人也有些挂不住脸。
这些都不是稀罕事了,圈内的这些人都知道。
当年林朗风与他前妻孟恬离婚的时候,闹的是满城风雨。孟恬出了名的温柔娴静,但在发现丈夫出轨之后,毅然决然地决定离婚。
没有一个人能够劝的动。
离婚之后,孟恬就离开了霞照市;当时孟家的生意多在海外,大家都认为她出国去同父母团聚了。
好端端的,说这些都知道的旧事做什么?
唯有苏早几人明白,这是祁北杨故意讲给余欢听得。
只是余欢仍旧是云里雾里,一脸茫然——这些都是林家的私密事情,为什么把她叫过来?
难道他们喜欢让别人听见自己家的那一团乱麻似的糟事?还是说,是要她过来做个公证?
余欢百思不得其解。
“孟恬夫人很疼爱生下来的这个孩子,为她取名叫做孟南桑,”祁北杨眼神阴鸷,“南山有桑的南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