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快乐吗?我是说,我当然讨厌有人接近你,即使是乔治也不行,即使是伊沃也不行,可你要是——你要是想——”
“你用不着知道我是怎么想的,那跟你没关系。”
“我明白。”他轻叹了一声,“爱丽丝……”
“嗯?”
“你能来看我,我真的非常高兴。”
“我可能只能待一周就走。”
“你们走到哪儿了?”
“埃及。我还没去开罗呢,去过埃及我还想去意大利。”
“我应该陪你去,我有几周假期。你想让我陪你去吗?”
她迟疑了一下,“不
要了吧。”
“放心,我不会再跟伊沃打起来了。”他笑着说。
“我推你出去走走吧。”她很快站了起来。
*
说是推他,其实她是推不动的,于是是雅各布推着轮椅,爱丽丝走在一旁。
10月底的里斯本白天气温大概在15度到25度左右,不算很冷,她披了一条宽大的羊毛围巾。
深秋不是游泳的好季节,海滩上没有什么人,海风呼呼的吹过来。
“你开始写新书了吗?距离上一本小说出版,似乎已经过了两年多了。”
“还没想好写什么。”
“有什么问题吗?”
“可能是我脑子里的想法太多,不知道如何选择。”
奥利弗沉吟片刻,“选你喜欢的,选你擅长的。”
“我本来准备游完意大利后就回英国,等回了国再考虑下一本小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嘛,增长见识确实是比较重要的事情,这是一种积累,新书的事情,不忙。
海风吹拂她的头发,她用发绳扎起头发,头顶戴了一根布发带,露出光洁的额头。
海风又从她的裙底钻进去,使得她的裙裾鼓了起来,像一个灯笼裙。
她没去管灯笼一样的裙子。
“辛特拉的夏天还挺不错的,我喜欢晚上下海游泳。”
“你要是留到夏天,我陪你晚上游泳。”
她笑着瞥他一眼,“奥利弗,有时候我觉得你跟以前大不一样了,但有时候又觉得,还是什么都没有改变。”
“我改变了吗?”他惊讶。
“你自己可能没有意识到。你……你变得不多,但还是变了。怎么说呢?你成熟了,虽然你看上去还是像个大学生多过像个军官。但就是有点跟以前不一样了。”
“在你来看,‘改变’是好事吗?”
“大部分情况下,是好事。其实你已经很好了,很完美,就是有时候……不太像个真实的人。”
“什么意思?”
“就用——乔治来举例好了,他就是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很自私,对吧?但自私的人得到的快乐会比较多,因为用不着管别人怎么想。”
“我还是不明白。”
“你总会明白的。”
*
爱丽丝一日三餐都陪着奥利弗,跟他在一起用餐。
军官疗养院吃得很好,英国补给船从本土和殖民地运来很多物资,收信寄信也方便很多。爱丽丝给家人写了信,说她这周在里斯本,因为奥利弗受伤了,她过来看望他。说到里斯本很是歌舞升平,葡萄牙人揣着紧张的心情寻欢作乐,即使明天世界末日,也要浪翻天。
奥斯汀太太回信,要她务必小心,要是法国人打进里斯本,她就扔下所有行李想办法回来,什么都可以不要,只要有命就行了;当然免不了要唠叨,出去玩了1年多了,也该回家了。
凯茜和简的信都没怎么提到半岛战争。凯茜说到邦德菲尔德男爵新得了一个男孩,奥利弗有了小弟弟。简说汤姆去了爱尔兰,怎么着也得待个3到5年才能回来。
弗朗西斯去年底有了一个儿子,他为长子取名弗朗西斯·威廉,奥斯汀大家庭又多了一个孩子。
至于查尔斯·奥斯汀,百慕大的信路途遥远,但还算是及时送到,查尔斯也在今年再次做了父亲,他的第二个女儿亨利叶特·简7月份刚出生。
爱丽丝已经给小哥哥写了信,说要是再有一个女
儿,就得用“爱丽丝”来命名了。查尔斯的长
女名叫卡桑德拉,次女的名字亨利叶特来自小婴儿的姨妈亨利叶特·帕尔默,简当然就是来自简·奥斯汀。
奥斯汀大家庭人丁兴旺,人口越来越多。
*
奥利弗说到刚出生的小弟弟还挺淡定的,朱利安就非常生气了,抱怨父亲晚节不保,把情妇升级成为妻子不算,居然还生了一个分家产的小崽子。
“我跟父亲谈过了,你该得的那一部分不会少的。”
朱利安嘀咕,“我可不想承认那个小崽子是我们的弟弟。”
说到同母所出的弟弟,爱丽丝忽然想起了那个只存在传说中的第三个儿子。
“你不承认就行了吗?”奥利弗好笑的看着弟弟,“这没什么好担心的,父亲答应给埃文的教区也会给他,等你们回了英国,我就写信让父亲先把教区给他。”
教区分大小,斯蒂文顿就是很小的教区,年收入100-150镑,大教区轻松年入500到1000镑,养活一家十口人也不是问题。
朱利安叹气:“长大真没意思!除了某些事情之外,还是小时候好一点,没有这么多讨厌的人、讨厌的事情!”
过了十几秒钟,他就又跳了起来,“我得再写信找他要点钱,至少得把我在外面欠的钱还了。”
“你欠了多少钱?我不是几个月前才给你500镑吗?”
“不够用。总之你别管了,父亲肯定愿意帮我还清欠债的。”大有一副“子债父还,天经地义”的架势。
奥利弗伤的不重,朱利安也没什么好担心的,每天过来看看他,就忙着跟埃文出去浪,大抵就是参加舞会、在舞会上跟年轻的太太小姐们调情、追求其中的一些女人,半真半假,颇以勾引到手的女人的数量而骄傲。这是他们这些贵族子弟的通常状态,有人能从18岁玩到38岁,只想做快乐的单身汉,毕竟要是结婚了,出来浪的不爽,还因为钱是要留给继承人的,不能乱造,哪有单身快乐啊!
朱利安跟他们玩了1个小时纸牌,很快走了。
爱丽丝扔下纸牌,“你应该快痊愈了,我也该走了。”
“留到圣诞节之后吧。现在是冬天,冬天不会打仗。”
“我总会走的。”
奥利弗突然一阵心烦,“是啊,你总是要走的。是不是我真的要缺胳膊少腿,你才会留在我身边?”
“那怎么会?”她瞪大眼睛,“你要真的缺胳膊少腿,我肯定嫌弃你。”
他又好气又好笑,“你可真是要把我气死。”
*
他的枪伤其实早就好了。
拄着拐杖走路也没什么大问题,算不上健步如飞吧,基本肢体功能都正常。但他不愿出院,疗养院也不能赶他走。
他怕他今天宣布痊愈,明天她就走了。
分别了34个月,两年多,他从未忘记过她。
要说是为了她参加军队,可能有点夸大事实,不过她说的没错,男人是应该有一份事业——不是职业——而不是整天只惦记着男女之间的这点小柔情。
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军营这种鬼地方,每天见到的全是糙汉子,反而让他越发想念她。
也是有舞会的啦,不管是在进修军官课程的英格兰小镇,还是直布罗陀和里斯本,社交舞会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活动。他知道自己相貌俊秀,肯定会是很多女孩暗暗喜欢的对象,但当你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孩,就再也不可能放下其他女孩。
这一点他跟拜伦很不一样。拜伦就认为,
可爱的女孩多多益善,他有一颗博爱的心——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拜伦
到现在顶多算是她的情人,而不可能更进一步的原因吧。
朱利安可是事无巨细把沿途知道的爱丽丝的事情全都告诉他了。他本来觉得好笑,朱利安又是自以为是的那一套,说要帮他看管好将来的妻子,爱丽丝一定不知道自己还需要被“看管”,她怎么不抽朱利安一顿呢?
但朱利安说了拜伦和加百列之后,他又觉得幸好有这么个密探在她身边。
要说他不妒忌拜伦和加百列,那是假的。他甚至都还没有吻过她呢!
一方面他想将她留在身边,但另一方面,他其实没法留下她。
他想着,她可能是想尝试一下男女之间的事情,或者只是单纯想体验一下被追求的乐趣,按照她内心的恐惧来看,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第一项她不太可能尝试,第二项是更为合理的解释。
这样的话,他勉强算是能接受。
她有权利接触其他男人,她可以挑选、比较,这样当她最终选择了他,他无形中就成了战胜所有对手的胜利者。那可会是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
谁说男人不争强好胜啊?他别的都不需要“争抢”,他的家产、爵位,以后肯定会是他的;事业,也算有了,还很不错,第一次上战场就是布萨科战役这样激烈的战斗,负伤并不是什么令人羞愧的事情,反而证明了他的勇敢,授勋肯定有的,明年说不定他就会升职成为少校,这还是因为他太年轻了,不能升职太快;
一个像他这样年轻有为的男人,财产和名誉都有了,接下来必须考虑的就是爱情了。
同僚们之前都不太理解为什么他没有情人也没有情妇,爱丽丝来了之后,他们就都恍然了:年轻漂亮可爱家里有公司的小姐,谁要有这么一个未婚妻还在外面发浪,那可就真有点过分了。
关于同僚们直接将爱丽丝当成是他未婚妻的问题,奥利弗没想过要解释。
这次受伤对他好处多多,军队里的这些事儿先不说,至少他现在能肯定,爱丽丝还是很在意他的,听到他受伤的消息就立即赶来了,要说她一点都不爱他,他可不信。
*
伊沃写了信来,说她走后,他收到弗朗西斯寄来的信,说奥利弗受伤不算重。问她奥利弗是不是真的没事了。又说拜伦玩了一圈后,决定离开埃及,前往意大利,中途会在马耳他停留一周,问她什么时候离开里斯本,是去马耳他还是去罗马汇合。
爱丽丝把回信寄到马耳他的旅馆,说她直接去罗马了。
朱利安与埃文也要离开里斯本,但他们是返回埃及,他们还没去过埃及,准备游完埃及后,到西西里岛与他们汇合。
席德妮在忙着收拾行李,爱丽丝带走了奥利弗床头柜第三层抽屉里所有的小盒子,还给他留了一张字条。
其实他要是有什么秘密情人的话,也不奇怪呢。他都26岁了,你要说他到现在还是处男,他敢说她也不敢信啊。
不过,这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想了几秒钟,就决定无视这个问题。
*
罗马的圣诞节并不比后世的圣诞节热闹,商人们还没有想到用圣诞节来进行年度大促销之类的活动。而由于梵蒂冈是天主教总部,英国国教是圣公会,跟天主教是同出一源的两个宗教,爱丽丝也没兴趣参加什么教堂的圣诞纪念活动。
罗马的日子过得相对悠闲。因为男人们还没来,爱丽丝不太外出,就是出门,也只在旅馆附近转转。
像伦敦和巴黎一样,罗马也有专门供女客的餐室和咖啡厅,上流社
会的女性可以在家之外的地方小聚,喝喝茶或咖啡,看看书,消磨整个下午。
爱丽丝总是带着雅各布兄妹三人。主仆在服装上的差异能够看出来,席德妮、凯特的裙子要么是素布要么是条纹,爱丽丝的裙子就基本都是印花或绣花,还带着很多配饰,比如领口的花边、裙摆的花边、腰后的蝴蝶结等等。
发饰也不一样,席德妮、凯特姐妹都戴着英格兰式的居家包头帽子,爱丽丝就很不喜欢这种帽子,她更多的使用发带装饰自己的头发。
第95章 以父之名
发饰也不一样, 席德妮、凯特姐妹都戴着英格兰式的包头帽子,爱丽丝就很不喜欢这种帽子,她更多的使用发带装饰自己的头发。她喜欢把自己装扮的漂亮整洁, 适当戴一些首饰,首饰和服装是最能体现你的社会地位的装饰物。
打字机太笨重, 没法随身携带,外出的时候,爱丽丝喜欢带着笔记本和铅笔, 方便随时记录下“灵光一闪”。
出门旅行见见世面在任何年代都是必要的, 是因为你在家乡那么一小块地方, 整天看到的都是差不多的事物和人物,就像简,她也不是整天只待在家里,她从7、8岁的时候就跟着卡桑德拉到处去, 去某位夫人那儿接受教育, 后来又经常外出探亲, 旅行的经验很丰富,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物,这些她就用在自己的创作中了。
简将自己的观察方法分享给她,教她怎么观察别人, 还得不被人注意到, 不然可能会被误以为你有什么偷听的怪癖呢——其实大家都爱偷听, 人人都爱偷听。
简就爱她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不想写其他的。
爱丽丝则是兴趣太广泛, 反而限制了她的进一步发展。
奥利弗说的对,她首先应该先确定自己喜欢什么,然后看看自己是否擅长。
这是旧制度向新制度过渡的时期,一场场战争一步步粉碎了旧世界,创造出了新世界,工业革命是划时代的重大影响事件,工业革命之后,才是科技大发展,这是历史的必然,从航海时代到马铃薯玉米传播到欧洲,到人口大爆炸,到技术大革新,到工业大革命,一环扣一环,哪一个环节没有达到要求,都不足以进入下一环节。
身处在这个时代转折点,她幸运的是出生在一个小有资产温饱不愁的牧师家庭,要是她出生在雅各布家,没准早就饿死或是病死了。
而这个世界上还有无数挣扎在温饱线下的人们,就像去年她为了纺织女工做调查报告卧底的那几天,那些工人们住的地方狭窄,压根没有什么工作福利,因为接受教育有限,也没有什么卫生概念,公共卫生极其落后,私人卫生意识极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