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想到暂住进戎家的屋子,没来由从舌尖复苏起一点暖意的暧昧。
心慌意乱?
不对,也许是更加奇妙的感觉。
客房看好了,柔软的被褥,纤尘不染的书桌,不像是有人长期居住的模样。浴室很大,一次性用品都放在显眼地方,没有一点灰尘。
戎予安表姐让廉慕斯叫自己“暄妍姐”,她叫戎暄妍,一个很美的名字。又去自己住的那间房间里找了合适的新衣服,护肤品等等,一连串下来,廉慕斯都快忘了之前考量的说辞。
楼梯口传来了一点琴音。
戎暄妍嘴角一翘,抿嘴笑了。
“来,去听听未来钢琴小王子的弹奏。”对着廉慕斯眨了眨眼。
现在已经临近夜晚,餐厅内的残羹剩菜已经收了下去。
客厅内灯火通明,温暖异常,暴雨声都被挡在了厚重的隔音玻璃和帘幕后。客厅中有一架老钢琴,不是什么著名品牌,可能一些音都有些不太准,此刻正跳着鲜明的音阶。
调得高高的椅子上,小男孩正高兴弹着黑白分明的键符。
戎予安挺直身姿立在一旁,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按着一两个键,和侄子一同“合奏”。
river flows in you.
初学者也能很好弹奏的谱子,不难,如果纯粹讲究技术就更简单了。
听听钢琴发出的声音——
没有柔情,没有伤感,琴键发出的声音用力不均,就像第一次接触唱歌的普通人,曲子不成曲子,感情不成感情。
但很好听。
戎予安显然没记过谱子,甚至能引导着把曲调弹错,但他心不在焉的神情,仿佛在弹着熟练到不能再熟练的高难度曲子,并很好传达出了音乐所表达的画面和场景。让人不禁升起“这个人或许深藏不露”的奇怪想法。
小小的侄子笑眯眯弹着,就算弹错音节也没有停下手,圆圆的脸蛋泛着红润,眉宇间洋溢着自持和骄傲,不时还会分心向着妈妈投来“快看我”的小眼神。
廉慕斯忽然想到了一件埋在记忆尘土里的事。
她在很小的时候,曾经去过一场小型的音乐会,有些音乐会是不允许小孩子入场的,所以那是第一次真正临场听像模像样的音乐会,那场小型音乐会是大哥的好友?还是大哥熟悉的人——记不太清,但乐团里的首席钢琴手弹得很好听。
那是很美丽的音色。
滑音弹得连心都随之颤动,调动了身为外行自己全部的注意力。曲子已经记不太清,甚至连滑音也不甚清晰,但那种感觉一直停留在大脑深处。
震颤感,激越感,以及行云流水的畅快感。
像在天空里翱翔,任由风吹拂脸颊的清爽感觉。
我也想弹出这样的声音。
对了。
不是父母逼迫她去学钢琴的,最初是她自己要求学习。可她忘记了,只记得妈妈带她访问一位退休的钢琴老师,仿佛是父母逼迫的一样。
只记得在大人们谈论完后,怯生生的那句:“想。”
每次回忆总会抓到过去自恼的蠢事。
他们所处的地方不在灯光下,却有种异样的明亮感。
廉慕斯心里没来由触动了一下,一动不动盯着弹琴的一大一小。
小孩子和老人要早睡,老爷子在书房谈完事后,已经早早去歇息了。小男孩困倦睁着眼,乖乖和大人们告了晚安,被戎暄妍抱上了楼。
戎予安收拾完曲谱,廉慕斯还在沉思。
“在想什么?”
“以前学钢琴的时候……弹得很累,不喜欢一直弹,不喜欢弹错音的懊恼感觉。甚至弹着弹着会冲钢琴发脾气,”廉慕斯说着笑了笑,“忽然想起来,一开始是我自己选择的,怪别人这件事有些贼还捉贼自寻烦恼的感觉。”
戎予安唔了声,问:“要不要去楼顶看看?”
他们去了楼顶。
顶楼有透明隔层,可以清楚看见倾泻的雨幕压扁在隔板上的模样。戎予安让厨房做了热饮,带着廉慕斯上楼看雨。
有很多很多的书。
没有明确的分类,不同语言的书推挤在一个方向上,大小不一的书横立在一处;沙发上是书,沙发下也有书;木地板质地冰凉,走在上面吱呀吱呀地响。
“这是秘密基地。”戎予安说。
这确实是他的私人地盘。
他小时候会到这里一个人阅读或者睡觉,其他人很少上来。最初没有暖气,戎老爷子干脆叫人把楼顶重整了一番,弄得像模像样了些。楼上的书越来越多,越来越重,又让人来加固,基本不会拒绝孙子的爱好和要求。
戎予安记不清父母的模样。
一个混账到气病奶奶的父亲,以及一个歇斯底里的母亲——这是幼小戎予安对父母的完全总结。
表面夫妇也装不像的血统上的亲人,甚至连装都不想装样,在生出戎予安后,就和其他女人远走高飞——这样丢人现眼的事情,让母亲的脾气越发歇斯底里。
她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女人,就算无关爱情,也忍受不了扇在脸上的无形耳光。
戎予安很快被接到了爷爷住的地方,远离了精神异常的母亲。
流着相近血脉的其他亲人,比父母更加温柔体贴,他们嘘寒问暖,时常关心,倒没什么值得伤感的地方。
一直到身体衰弱的母亲撑不下去的时候,才被接着见了最后一面。
戎予安记得很清楚。
形容枯槁的女人躺在床上,在护工的帮助下盯过来的眼神。
将死之人的眼白会变得浑浊,然而当对方看过来的时候,散着微光的瞳孔能让被注视的人明明白白感受到——这个人确实在看着自己。
戎予安读懂了数年未见的母亲的眼睛。
那不是为人母的爱意,也并非许久不见骨肉的热泪盈眶。
——比起看亲生骨肉,更像在观摩一个让自己丢脸,让自己的自尊心踩在脚下,一辈子的骄傲都磨灭的小杂种。
那眼神在无声询问。
你怎么还没死?
……
廉慕斯已经可以读懂一些基本的全英语书。
她在顶楼的书架上找到了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很厚,有点像日本制式,文字却和普通的中文书一样从左往右。
背后定价四十五点九九刀,可以买十几本霸道总裁小娇妻。
顶楼似乎故意没有做隔音,磅礴大雨的声响甚至盖过了窃窃私语的交谈声。
借着昏暗的灯光,瘦小的人缩在角落,头顶是瓢泼雨声,背后是温暖的人体靠背,以及轻微的呼吸声。
在这种环境下,雨声就像钢琴声。
乐器总是这样,在别人手里动听简单,在自己手里就痛苦困难。
廉慕斯觉得这雨声很动听,自从和戎予安相遇后,她终于耐下了性子好好阅读,或者说“渐渐”……她看过很多很多的书,里面不乏言情……谁都清楚里面或优雅,或触动人心的句子,闭上眼好像就能感受到彻骨的爱意。
可她依旧不是很明白。
这世上会有不需要谱子就能弹奏的乐曲吗?
按照常理,应该定一个相当完美充实的计划。誓师的口号,或者某种坚定的信念,然后像爬山一样一步一个阶梯,一点一点从土里磨蹭出来。
但不是这样。
水到渠成?
也不对……
哒。
书本磕在木底板上,发出细微的声音。黑暗下的黄晕亮起了一方角落,身后的人俯腰,手指温和不容拒绝。
廉慕斯闭上眼,感受着一点带着暖意的吻。
第77章 祭祖 ...
廉慕斯在戎家住了一晚。
这本身不是大事。A市天逢夜雨, 大雨倾盆,真让张叔冒着刮雨器最大档也看不清前路的暴雨过来接人,廉家的老老少少都不会放心。
万一碰哪儿了撞哪儿了, 车不车的不要紧, 人吓着了怎么办?
要说廉慕斯病了一场差点没了,在廉家人心里早已隐约上升至了大熊猫级别的珍稀高度——不是雪人,更像是棉花糖, 沾点水就化成渣。
所以临逢暴雨借住一晚也没什么, 最多戎予安身为男友,让借住这个词听上去暧昧了些, 但总归还是住在戎家老爷子的本宅。
大人们都在还能传绯闻不成?
总而言之, 当事人其中之一(特指廉慕斯)或许会有些羞赧,但另一个脸色如常,没有发生不该发生或者可以发生的, 人最后完完整整送回了公寓,家政妇也确认了没有少胳膊少腿,这件普通不过的事应该拉下帷幕。
之后大家应该平淡看待,普通略过,重新回到繁忙的生活学习中。
但廉嘉慕不。
最近廉嘉慕从练手的地方出来,加入了廉父旗下的一个金融委员会, 正着手开展自己的项目,忙到天昏地暗不可开交——竟然还能抽出宝贵的精力关心小妹的情况,连廉雅韶都不禁赞叹妹控的精神力强度。
“是戎家老爷子的房子,”刘姨在餐厅里忙碌着, 廉慕斯吃着早餐里的鱼,对视频里眼底一片乌青的哥哥解释道,“我没有和戎予安睡在一起……不,也不是和戎家的谁睡在了一起,没有的事,幽会?没有幽会,我睡得很早,你不要乱想。”
廉嘉慕阴沉着表情,看起来随时会放下手中的事冲回来:“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我就知道戎家那小子早晚会下手,没想到这么快。”
……来了来了。那句经典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婉姐都去隔壁大学读书了,他真不是在骂自个吗?
廉慕斯眼神已死,漫不经心附和着二哥的胡搅蛮缠。
已经不知道怎样把廉嘉慕的神经掰回来了。
时至今日越来越理解当初廉初然为什么一脸神秘笑意,说这家里最难以捉摸的是廉嘉慕——绝非褒义的评语,或许糅合了不少计策失败的辛酸,但绝对是肺腑总结。
谁叫这人是自己亲哥呢。
“我只是在戎家接住了一晚,”鱼吃完了,筷子伸向小粥,“住的是客房,不是戎予安的房间……戎予安?我不知道他住在几楼。”
在阁楼待到十一点就各回各房各睡各觉了,她真不知道更细节的事。
不过最近廉嘉慕总是一脸疲态,精神不振,比起这些小事,应该更担心他的健康问题。
廉慕斯吃得差不多了,估摸了一下对面的时间:“你要不要去睡觉,很晚了吧?”
“嗯?”轮廓高俊,气度越来越有做事样子的廉嘉慕揉了揉眉心,摇头,“等这边确认完就得走,还有事情在等着,睡觉时间少得可怜……等上机再休息。”
廉慕斯挑眉。
兄妹间瞬间转换了攻势,变成妹妹对哥哥的数落,换廉嘉慕心不在焉。
刘姨在厨房里听着外面的声音,听廉慕斯沉着语气絮絮叨叨,话匣子一打开就再也关不上,好笑地摇头。
这时候就看得出兄妹间相似的地方。
不过廉慕斯和廉嘉慕兄妹俩也不用担心对方的生活,很快两人就会见面——廉家人都会回A市,无论待在国外的,还是在其他城市奔忙的,都会在最近聚拢到一起——老一辈的,小一辈的,像小溪重新汇聚,涌向一个源头。
祭祖的日子快到了。
廉家有祭祖的习惯,每个地方的祭祖方式各不相同,共同点只有不会迷失的根脉地图;高高在上的祠堂中供奉的列祖列宗们只看心意,可不会在乎你手里的股权套现,或者又当上了什么集团主席。
祭祖前廉父就提前赶了回来,廉家老辈人年事已高,总要有人回来主持章法。他作为廉家的老大,得了最多的利,承担的责任也更加重大。
这是廉父今年第一次回国,廉慕斯清晨就去机场接他。
说是接,其实就是坐在贵宾室里吃东西。
没等多久,门外走进一个高大身影,西装革履,视线没有多少波动。投向沙发上用牙签窜西瓜吃的女儿时,眼神蓦地柔和了下去。
“等很久了?”
廉慕斯摇摇头,叫了声爸爸。
回家先去看廉老爷子,助理们没有跟上来。
一路上廉父也没询问学习状况,话题主要围绕的是廉慕斯玩了什么,有什么开心的事。
至于廉慕斯的新晋男友戎予安,也是被夸了好几声——比起女儿的对象,更像在鼓励女儿继续沉浸一件特别的新式玩具。
看来只要廉慕斯高高兴兴的,嫁一棵树都能被夸出花来。
到了廉老爷子住的地方,能明显感觉到廉父周身的气势凝了起来。
果不其然,一进去就得了老爷子不轻不重的招呼,如果不是廉慕斯所在一旁,老爷子八成能将廉父从头数落到脚。
身为“别人家孩子”的典型代表,廉父总能在廉老爷子跟前体会到什么叫一无是处。他虽然长得儒雅,骨子里也有着一股狼性,越念,心中就越不服——廉嘉慕就遗传到了这么一点。
廉家更老一辈就只剩下太奶奶了,可惜老人家年事太高,得有人专门看护,住在更舒缓身心,便于调理的地方。
廉慕斯偶尔会去看望,不过她已经不怎么记得人了,只将年轻的女孩当作好心的陌生孩子。每次过去,总会反复念叨着相同的事,经常绣着一面泛白的布,要给儿女绣手帕用。
廉老爷子不怎么去,“老了都认不出了,魂早就跟着父亲走了”,这么说,还是将帕子规规矩矩塞在怀里。
廉父就遗传了老爷子的这一点。
这几天天气不错,廉父回来也带着任务,父女俩没聊几句,又变成了视频通话——在同一个城市也得视频通话,这种相处模式成功得到了廉老爷子的嘲弄。
没过两天,廉母也回了A市。
秦女士先不问分居几年的丈夫,捧着小女儿的脑袋看了半天,又抱了半天,搂着人往外走。
“什么时候订婚?”
廉慕斯差点没被奶茶呛个半死。
惊天动地地咳了几声,手忙脚乱擦干唇畔,震惊望向一脸如常的发声人:“订订订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