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站在原地,愣了很久。
他从那天才渐渐明白,他的父母和正常人不一样,他们是正常人口中的“废人”。
还有,关于他妈妈,从那天起,他深深地记住了两个形容她的短语——“可惜了”、“白瞎了”。
一切都在他六岁的夏天悄然发生了变化。
之前和他一起玩的小伙伴都去上学了,只有他在爷爷奶奶的安排下,准备推迟一年上学。
夏老爷子和夏老太太觉得由于他俩的疏忽,导致小明三岁才开始学说话,干什么都比同龄人晚一些。他们怕他上小学跟不上进度,所以想等到他七岁再把他送进学校。
同年生的小伙伴背着小书包去上学了,他们极富优越感地跟小明说:“小哑巴,我们去上学了,没人陪你玩了。”
小明不太适应这个新称呼。最后他说:“我不是小哑巴。没关系,我可以自己玩。”
他们又说:“你爸妈都是哑巴,为什么你不是哑巴呢?”
小明认真地把从爷爷那里学来的解释给他们听:“我爸爸妈妈都是后天药物致聋,在他们很小的时候,他们还没来得及学说话呢,先聋后哑。他们没有聋的基因,所以我不聋,我可以学说话的。”
其实他那个时候根本弄不清什么是“先天后天”,什么是“基因”。他只会认真地跟他们解释。
小孩子的恶意是不能小觑的,有时候这种稚纯的恶意要比成年人的恶意更直接、更可怕。
后来他们以欺负小明为乐,边拿石头丢他,边笑着叫他“小哑巴”。
小明眼泪汪汪的,但没有还手。
他们变本加厉地欺负他。
小明的爸爸妈妈每周都会来看他。
小明已经不跟任何人玩了,通常都是一个人蹲在院子里叠小石头玩。
爷爷奶奶做好了饭,小明的妈妈下楼来找小明。
那群孩子看见小明的妈妈,笑得更欢了。“哑巴!哑巴!漂亮的哑巴!”
小明的妈妈听不见那些恶意的嘲讽,她只能看见那群孩子脸上的笑,她以为他们很欢迎她。小明仍旧默默地蹲在地上不动,继续叠小石子。
小明的妈妈绕到院子外的小卖部,买了一包“小矮人”雪糕回来。
这种“小矮人”雪糕一袋里面有七支小雪糕,适合分给一群小孩子。
小明的妈妈请他们吃雪糕,那群孩子笑嘻嘻地打掉她手里的雪糕。
雪糕掉在地上,混着泥土,化成一滩污水。
他们从中找到了无限的乐趣。
甚至在小明的妈妈面前,他们继续朝小明丢石头。
小明的妈妈着急了,她想拉小明走。
但小明跟她较上了劲,两只眼睛泪汪汪的,蹲在那里不出声,也不起来。
一块石头打在了小明身上。
小明的妈妈本能地蹲下,把小明圈在怀里。
那些石头都打在了她身上。
其中一块尖利的石头,把她护在小明额头上的手,砸得血肉模糊。
那群孩子见了血,吓得四散逃跑。
小明的妈妈,手和脸一样漂亮,但从此她左手手背上,留了一道疤。
那个时候的小明,不知为何,对自己的父母,忽然没来由得觉得一阵厌烦。
他们是他受侮辱的根源,尤其是他妈妈,他很厌恶她每次来叫他回家吃饭的时候,嘴里不自觉地发出的嘤嘤啊啊的声音、很厌恶她一次次讨好式地想请那些充满恶意的小孩吃雪糕。
从那以后,小明开始疏远自己的父母,把爷爷奶奶当成他的全部。
他上了学,努力地学习,每次都拿高分回家,因为这样爷爷奶奶会高兴。
老师布置的母亲节作业,对妈妈说“我爱你”。小明扭捏地跟爷爷奶奶说:“我爱你们。”
小明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也渐渐找到了幸福感。
后来他也从爷爷奶奶那里,听说了一些关于他爸爸的事情——爷爷奶奶的老家里,有一座别人送的洋钟,每到整点就会敲钟。他爸爸很小时候会怕那个钟声。直到后来有一天,爷爷奶奶偶然发现,他爸爸不再害怕那个钟声了。再后来,他们意识到了——他听不见了,耳毒性的药物剥夺了他的听力。而他爸爸那个时候很小,还没来得及学说话。爷爷奶奶觉得愧对孩子,从此以后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孩子身上。他爸爸再长大一些,到了城里的聋哑学校上学,一上就是好多年。再后来,他从聋哑学校领了个姑娘回家,他们是同学。那个姑娘就是小明的妈妈。
夏老爷子和夏老太太以前的精力全在儿子身上,后来的精力全在孙子身上。
小明有时候也会觉得难过,尤其是在学校开家长会的时候。别人去的都是爸爸妈妈,只有他是爷爷奶奶。他们一把年纪了还要为他操心这些事情。
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前欺负过他的那群小孩,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们向小明道歉,见到了小明的爸爸妈妈也会礼貌地招手了。
他们还试图学一些简单的手语,方便和小明的爸爸妈妈打招呼。
他们来问小明“这么比划梁阿姨能看懂吗”。
年龄的增长让他们褪去了儿时的不懂事与恶意,他们试图来弥补自己儿时的过错。
但小明永远记得当时自己的回答。他没有原谅他们,他把他们的恶意重新奉还给了他们。
他说:“想学手语?可以啊。我先把你眼睛戳瞎,让你来教我学盲文吧!”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阴狠,表情更森然可怖。那些孩子怕了,他们再也没出现在他面前。
小明忽然意识到了,别人怕自己,原来这么有快意。
儿时的恶意解决了,新的恶意又来了。总有好事之人,会拿他父母的事嘲笑他。上初中的时候,小明学会了打架。他打得越来越狠,越来越多的人怕他。
上高中以后,小明还是秉持着原来的态度——谁敢拿他父母的事嘲笑他,他绝不手软。
有次他一个人打一群人的时候,旁边某路人,边嚷嚷着“以多欺少”,边冲上来帮他。结果那个来帮他的傻叉居然晕血,在见血之后像面条一样软倒在地上了。那群人以为出事了,吓得一哄而散。
他最后一次打架是在高一,临近暑假。
他把对方打得半死不活差点死在医院。
六中要开除他了。
他的班主任叫王爱红,是个好老师,她知道他家庭情况特殊,一直在校长室求学校不要开除她的学生。
他的爷爷奶奶也来了。
那个时候,他的奶奶已经病入膏肓了,但她听说他要被开除的时候,还是挺着快散架的身子,硬是撑到了校长室。
最后看在他病重的奶奶的面上,学校没开除他,给他记了留校察看。
医药费是他爷爷出的,后来听说他班主任也垫了一部分。
他奶奶没撑过那个暑假。
他十七岁的夏天,他高一的暑假,他奶奶走了。
小明只知道,动物在临死前,会流泪。
却没想到,原来人也会。
他奶奶走的时候,并没有很安详。老太太一直在哭,她不甘心、不放心、不舍得……
他给奶奶擦泪,老太太的眼泪止不住。
她很不甘心,她还没看见他长大,还没来得及看见他变成有出息的人。
老太太在七月某一夜的凌晨撒手人寰。
小明永远记得那天凌晨——爸爸妈妈一直守着奶奶,直到她咽下最后一口气。
他去隔壁房间,哽咽着告诉枯坐在床边的爷爷:爷爷,我奶奶刚刚走了。
那是他第一次看见爷爷哭,爷爷的哭声特别大。
“以后是冷是热,你奶奶都不知道了——”
那句话爷爷重复了一晚上,从凌晨到天亮。
天亮以后,殡仪馆的人来了,处理后续事宜。
一直到黄昏。
小明在奶奶遗像搬出来的时候,情绪崩溃了。他跑出小区,跑到巷子里,他跑进小卖部,买了一盒烟。
他蹲在地上,边哭边咳嗽着抽了人生中的第一支烟。
烟气呛得他的眼泪越流越多。
巷子里的路灯陆续亮了,夜市的摊位也陆续有摊主出摊了。
在巷子里摆摊的人多少都认识夏老爷子和夏老太太,也认识小明。
冯婶蹬着小三轮到了自己摊位上,准备摆摊。
却正看见小明埋头哭。
她认得他,以前他奶奶到她摊位上修过一条项链。
冯婶走上前去问:“小明哦,你哭什么?”
小明抬头,眼泪糊得满脸都是,嘴里有点烟味。他说:“我奶奶不要我了。我奶奶走了啊!”
他哭得越来越凶,周围的摊主都认识夏老太太,他们围过来安慰小明。
小明也不记得,那天他究竟哭了多长时间。
只记得后来,卖馄饨的小姐姐拉他过去吃馄饨,卖烧烤的大叔拉他过去吃烧烤,卖小甜饼的奶奶捧着一堆小甜饼给他。都是免费的,白请他吃。他的眼泪糊在那些好吃的上面,根本咽不下去。
后来他一直梦见奶奶,反复重播奶奶咽下最后一口气的那个场景。
有时敲门的时候也会觉得恍惚,好像他奶奶会笑眯眯地来给他开门。
但是没有,每次给他开门的,只剩下夏老爷子了。
小明忽然自暴自弃地想:将来我当皇帝也好,当乞丐也罢,我奶奶都不知道了啊。
曾经爷爷奶奶是他的全部世界,现在奶奶走了,他的世界轰然倒塌了一半。
他把擦过奶奶眼泪的纸巾放在一个小盒子里,然后浑浑噩噩地抬起头,开始了混日子的生活。
高二开学了。他选了理科,分班以后的班主任还是王爱红。
以前那个来帮他打架实则晕血只会帮倒忙的家伙也在这个班。
他上前来跟小明打招呼:“那个……我叫周宁生。”
小明答应了奶奶临走之前的要求,金盆洗手不再打架。其实,鉴于他那次差点把人打死,现在已经没有人敢招惹他了。他父母的情况,在六中不少人知道,但大家后来都选择了缄口不言,因为害怕。
上学期那个差点被打死的家伙,出院以后转了学,不敢在六中继续待着了。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分班以后,混日子的小明认识了一群混日子的朋友。从此以后,他们五个人,喝酒抽烟混日子,逍遥得很。
小明以前学习很努力,成绩很好。混日子以后,吃着以前的老本,成绩没有很大的退步。
很快,他的留校察看在他拿了几个级部前几名之后,被撤销了。
他跟着周宁生去家里玩,周太太把其余三个人赶出去,愤愤地说了句“他们都是混子宁生你怎么跟他们一起玩”,唯独对他笑脸相迎,因为他成绩好。
他看出了周宁生的尴尬,他淡淡地跟周太太说:“阿姨,其实我也是混子。”
说完转身出了周家门。
之后有女孩子来追求他,小明日子混到底,无所谓地说:“哦,随你的便吧。”
女孩子特别开心,开始跟着他们五个人一起吃饭。
不到两个月,女生受不了了,觉得小明很冷淡,从此再也没出现在他们面前。
又来了新的女生,小明还是说“随你的便吧”。
不到两个月,还是同样的结果。
每个女孩来的时候都对自己很有信心,但结局都是一样的。
他一边混日子,一边努力地维持以前的模样——为了不让爷爷失望。
高二这一年,他过得像死水一样。
他的四个好朋友为了让他有点精神,趁着他过生日拉他出来玩。
他们为了让他避免再一次被甩,甚至还想拉上他所谓的女朋友一起。
那个女生也厌倦了他的死气沉沉,他们亲眼目睹了她钻进了一辆劳斯劳斯,去寻找新的快感和刺激了。
他也厌倦了他这一年以来的生活,他也需要新的快感和刺激。
周宁生说要请他“大保健”的时候,他没有拒绝。
那天晚上,他在天府酒店里第一次和元恪见面。
元恪是个浑身伤痕的姑娘。
很瘦,瘦得很可怜。
后来这个姑娘成了他的同班同学。
再后来他知道了,这个姑娘跟他的爸爸妈妈一样。但不一样的是——他的爸爸妈妈上的是聋哑学校,而这个姑娘混在一群正常人中上了普通高中。
他看到她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起自己的父母。
他已经对他们冷淡了太多年了。
在他妈妈眼里,他还是以前的那个小小的孩子。她想过来抱他,他总会冷淡疏离地略向后退一步半步。
那个叫元恪的姑娘为了上学,为了有经济来源,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来换取上学的机会。
他在心底里隐隐对她有怜悯之意,这份怜悯中还夹杂着越来越浓重的对于父母的愧疚之感。
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直到那个姑娘的“老板”,在校门口打她。
他再也忍受不了了,当即把她的“老板”踢出去老远。
他回想起了天府酒店的那一晚——他一直觉得那个姑娘年纪很小,不仅是因为她很瘦,还因为她的眼里有着同龄人少有的纯净水光。
聋哑人的眼睛很干净。
小明的父母是,元恪也是。
有人说——因为聋哑人听不见这个世界的恶意,也嚼不动别人的口舌,搬弄不了别人的是非,所以他们的眼神很纯粹。
他们只能靠眼睛来看这个世界。
就像小明的父母给他取的名字——明光。
他们唯一能感到慰藉的,就是睁开眼,能看见这个世界的光亮。
小明的妈妈给他取名——光明。
小明的爸爸嫌“光明”二字太土,将两个字前后颠倒了一下,变成——明光。
睁开眼,就能看见光,多么幸福呀。
即使听不见,即使不能开口表达。
但这个世界还有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