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晏骄心头微动,看向庞牧,“这种买卖平时倒还罢了,战乱和灾荒年间应该比较敏感,也挺难做吧。”
庞牧嗯了声,顺手塞给她一把瓜子仁,然后顶着廖无言戏谑的眼神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战时粮草乃是重中之重,朝廷自然要从全国各处调集,那时候谁敢赚朝廷的银子?许多人都熬不下去不做了。”
晏骄将瓜子仁分成两份,将其中一份孝敬给义兄廖无言,引得后头庞牧直嘟囔。
“那高强的粮食买卖这些年一直都做着?”
廖无言冲庞牧挑了挑眉,将瓜子仁一口都吃了,大概是觉得挺香,满意的点了点头才道:“那倒不清楚,稍后我写回信时一并问问。”
庞牧目瞪口呆。
你一个平时从不碰零嘴儿的这是干嘛?你妹子还是我媳妇儿呢!你跟我吃哪门子醋?
晏骄没觉察到这两人之间的暗流汹涌,只是唏嘘道:“希望这名死者就是王顺的姐姐吧,大家都能轻松一些。不过当务之急,还是要跟那个叫王顺的商人接上头,先问问具体情况。”
若死者真的是王顺的姐姐王美,那么两个案子就可以顺利并案,说不定还会有许多新的线索;可如果不是,那就麻烦了,因为这就意味着不仅手头的案子没破,更平地里冒出来一个失踪人口的陈年旧案,想想就头大。
像这种战时的失踪案,九成九会成悬案。
稍后三人散了,廖无言去给自家师弟写回信,晏骄和庞牧去书房,路上晏骄就难掩好奇的问道:“那位临清先生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话一出口,庞牧先就笑了,毫不迟疑的回答道:“是个世间罕有的妙人。”
说完又看了看晏骄,忽然笑道:“说起来,我倒觉得你们两个该是谈得来的。”
晏骄更好奇了,“怎么说?”
庞牧想了下,摇摇头,“说不好,可总觉得你们两个都有点儿与这世间格格不入的肆意妄为。”
晏骄微怔,然后半真半假的笑道:“我说我从世外而来,你信吗?”
她本是玩笑,谁知庞牧竟真的点了头,“我信。”
这下晏骄是真的愣住了。
庞牧停住脚步,“其实很多时候我也在想,究竟是什么样的水土才能养出你这样的人?你与我而言,实在是天赐之礼。”
嘭!嘭嘭!
大团大团的烟花在晏骄脑海深处轰然炸开,渲染出热烈浓郁的愉悦,而这些重重叠加的愉悦又迅速汇聚在一起,化为一条名为感动的洪流,疯狂冲刷着她的四肢百骸。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庞牧饱含期待和深情的眼神中红唇轻启,细弱无声的吐出两个足以概括万千的字:“卧槽。”
直男灵感突发撩起来太致命了吧?
庞牧脸上的难以置信几乎化为实质:“……你说啥?”
激动和羞愧让晏骄涨红了脸,走了两步后索性给了他一个猛烈的后背拥抱。
唉,奈何土鳖没文化,一句卧槽走天下,关键时刻未免焚琴煮鹤大煞风景……以后还是要多读书。
庞牧瞬间原谅了她。
可惜庞牧肩宽体阔,身材高大挺拔,晏骄这种强行霸道总裁的姿势没持续多久就主动放弃了:累。
当然,累只是一个方面,还有就是刚才她冲的太猛,撞到胸了……
浪漫什么的,果然还是需要熟能生巧。
两人腻歪了一阵,又转回刚才的话题。
临清大名临泉,清是单字,据庞牧说他还有不少号,不过都不大正经。
晏骄追问道:“怎么个不正经法儿?”
庞牧一脸的“就知道你要问”,“咳,传的最广的是风流生,还有什么袖里香风的……”
只是这么听着,就有一股旖旎。
临清此人天分甚高,但生性不受拘束,且随着年纪渐长性格越发古怪,亲朋好友师长同窗俱都奈何不得。他的才学毋庸置疑,但从来都不正经读书,一路擦着边考上去,可谓招摇,叫师门众人都无比头痛。
待到最后一关殿试,他更是石破天惊的做了一大篇很剑走偏锋的文章,名声大噪不假,却也叫头痛的人成了圣人和一干考官。
要叫这可堪三鼎甲之才落了第吧,谁都不忍心;可要叫他真大摇大摆得逞,谁知日后会不会引发一股歪风邪气?
众人争了许多天,最后还是压着给了一个二甲第八名。
再然后……临清压根儿就没去做官!
他向朝廷请辞之后,直接就甩着包袱出了京城,开始潇潇洒洒周游全国,上到名人雅士,下到贩夫走卒,更有许多名妓怪侠之流,没有他交不到的朋友。
“他见多识广,脑袋瓜子又活泛,没银子了就给名妓写几首唱词,或是干脆大街上卖字画,偶尔再编个册子什么的,”说起此人,庞牧没有一星半点的轻慢,反而颇多欣赏,更多七分无奈戏谑,“总而言之,除了正经的的东西,他基本上都会一点。”
晏骄听得大呼过瘾,又不住感慨唏嘘,“真是恃才傲物啊。”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她本以为廖无言就够张扬了,可随着了解深入才发现一浪还比一浪高。上到升为朝廷肱骨的刑部尚书邵离渊,下到这位最新冒出来风流生临清,明显都带着狂书生的印记,所依仗的就是一腔才华。
从这天开始,晏骄对未来更多一点期盼,就想着什么时候真能近距离瞻仰一下就好了。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到了八月初,中间廖无言又跟临清通了两回书信,期间更有种种波折不消细说,最后好算是找到了王顺的下落。
那王顺是个买卖人,一年到头四处贩卖布匹,联络不便,饶是临清也费了好大功夫。
得知峻宁府发现的一具白骨很可能就是姐姐后,王顺当场痛哭失声,连夜安排了买卖就往这边赶来。
中秋团圆节的三天前,八月十二,从江南启程的王顺终于风尘仆仆的到了,一进衙门就说想要认尸。
晏骄等人就很为难,就那么一堆白骨了,神仙也认不出啊。
“你还知不知道其他的特征?”晏骄提示道。
这一路上王顺都紧绷着弦,一时想若那白骨真是姐姐该如何,若不是又该如何,总是食不下咽夜不能寐,几天功夫就瘦了一大圈,原本合身的衣裳穿在身上也飘飘荡荡的。
虽说早些年他也觉得姐姐可能凶多吉少,但毕竟一直没有确切的消息,心里只是存着一丝侥幸,能骗自己说或许姐姐一直在另一个遥远的地方安定生活……
可现在见了眼前那个大坛子,他心中忽然就冒出来一个毫无根据的念头,直接就将多年来的侥幸打得粉碎:
他直觉那些白骨就是姐姐。
王顺抹了一把脸,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努力回想,想了半天,还真叫他想出来两条。
“有的!”他声音发颤道,“我姐前头牙齿不好使,后槽牙用的多些,左边下面倒数第二颗因为曾替我咬过核桃略崩了一点尖,打那之后喝点凉水、吸点冷风便会疼痛。她前面一颗门牙靠右下面一点有个芝麻大小的浅窝,平时吃点带颜色的东西便会留下痕迹,小时候村里总有孩子取笑她……”
说到最后,他又不自觉回想起儿时姐姐带着他四处玩耍的情景,禁不住再次泪如雨下。
晏骄忙去看那骷髅头的门牙。
因为年代久远,门牙上面的浅窝本来就小,多年过去更是几乎看不见。若他不说,谁都会以为是被自然腐蚀的。而且人的牙齿千奇百怪,后面大牙的咀嚼面更是几乎没有规律可循,所以一开始晏骄并未将其当做显著特征。
可现在,这一样样的都对上了,就不能再用偶然解释。
她便叹了口气,对满面泪痕的王顺点点头。
若非情分深厚,这样细微的特征根本不会知道。
王顺的身体一僵,然后便扑在那堆白骨上嚎啕大哭起来。
也是一个将买卖经营的有声有色的大掌柜,可如今却哭得像个委屈的孩子,不成调的哭声里都透着绝望。
第125章
来到大禄朝两年多了, 晏骄还是第一次见个男人哭成这样。
他简直就是趴在那堆白骨内撕心裂肺的哭嚎,声音都喊劈了, 脸上的眼泪像下雨一样哗啦啦流下来, 瞬间湿透了前襟。
哪怕不知道前因后果, 可只是这么看着,就叫人忍不住跟着眼眶酸胀。
晏骄和庞牧对视一眼, 下意识拉住了对方的手。
唉,世间最让人无能为力的惨事, 莫过于阴阳两相隔。
等王顺哭过一通之后才被人半拉半拽的扶起来,按到外间的椅子上,晏骄又叫人上了凝神茶。
方才王顺哭得不能自已,现在还有些转还不过来, 不过到底是个积年的生意人, 心思细腻,本能的站起来接了茶,哑着嗓子道谢, 又一掀袍子跪下磕头。
“草民失态了,实在是”
“人之常情罢了,”庞牧温声叫他起来, “坐下慢慢说。”
他素来最爱重有情有义之人,此刻见王顺如此, 又思及此人多年来一直苦寻家人,非常人能及,怎么会怪罪于他?
王顺是个白身, 且商人地位低下,并不敢与他二人并坐,定要去下头跪着回话。
上首两人拗不过,也知世情如此,便叫人拿了个厚实的软垫给他。
庞牧见他举止有度,言谈顺畅,心下宽慰,又问他是否读过书。
王顺叹道:“草民幼时家贫,双亲去的早,几乎是姐姐一手带大,她虽是个妇道人家,却颇有远见,拼命熬夜做活,又走街串巷贩卖东西供我读书。”
说到这里,他眼眶里又止不住的滴下泪来,一边抬袖去擦一边哽咽道:“奈何草民天资愚钝,考了数回也不曾中,实在不忍姐姐再为我白费力气,最后便索性跟高强打下手,后来自己出来学着做些买卖,倒还有几分意思。”
他早已与姐夫撕破脸,多年不曾往来,此时被迫提及也不再尊重,只以姓名相称。
晏骄唏嘘道:“你们姐弟真是情分深厚。”
王顺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又被她一句话勾下来,当即泣道:“我娘本是外族拐来的,后辗转嫁给我爹做了他第三个老婆。当时我爹已经六十多岁了,我娘才生了我那年他就死了,前头两个老婆留下的几个孩子欺负我们母子三人孤苦无依,半分家产也不肯给,直是撵了出去……”
“我三岁上时娘又死了,姐姐带着我沿街讨饭。因我们没爹没娘,又生的外族模样,在那锦绣江南分外格格不入,日日受人欺凌。后来边关烽火渐起,我们姐弟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不过姐姐力气大,又能吃苦,后来学着人家走街串巷卖东西,渐渐日子竟也起来了,便又送我去读书。”
“姐姐二十岁那年,有个商人途经本地,因买卖盘桓数日,不知怎的便要娶姐姐做续弦。大人,我姐姐虽不如中原女子生的柔美袅娜,但实在是个顶能干顶好的女人,初始我见那男人已四十岁,怕不是当她爹都够了,且面相油滑,不似好人,就有些不大愿意。可姐姐苦了这么些年,骤然有人对她温柔体贴,已然心动,且那男人家境富裕,又承诺会一辈子供我读书,更难得也是西北人士,没有半分瞧不起的意思,姐姐到底是嫁了。”
如今苦尽甘来,亦已家财万贯的王顺思及往事,越发心如刀绞悲从中来,只恨时光不能倒流,无法回报姐姐于万一。
“等等,”庞牧突然打断他,“高强也是西北来的?”
王顺点头,“是,不过他家是爷爷辈就来了,一直住在靠西的广元府,那里多有中原和西北混生的百姓,且与边国往来贸易又多,百姓们见的多了,倒是没有江南那样排外。”
听到广元府之后,在这方面尤其敏感的庞牧下意识看了晏骄一眼。
后者虽不像他那样有亲身经历的敏锐,好歹是从信息大爆炸的时代过来的,思维活跃度高,也算一点既透,脑海中瞬间有根不知名的弦啪的一声被弹响了。
当初发现王美尸骨时庞牧就说过,战乱时期西北一带百姓多有往中原内地逃亡者,而朝廷下令收留的三座府城中,就有这广元府。
而王顺说高强一家是爷爷辈就来了……这一切会是巧合吗?
要知道,战争年代四处流窜的除了清白难民之外,可还有许多其他的身份。
另外,虽说老乡更容易被老乡吸引,但真要说起来,广元府内高强的老乡岂不是更多?更何况他从小跟家人走南闯北,见的人不计其数,为何偏偏一见离家千里之外的王美就非娶不可了?
说的不好听一点,王美既没有傲人的家世,也无过人姿容,还带着一个拖油瓶弟弟,莫非真是骨子里的能干打动了高强?
想到此处,晏骄问:“你姐姐嫁过去之后可曾帮高强料理事务?”
王顺点头,“姐姐十分能干,嫁人之前已经在我们那边盘下一个小铺面,一年下来也能有个百八十两入账,十分惹人眼红。后来嫁给高强,我又在外读书,姐姐便将铺面盘给别人。她嫁过去之后第二年便已独当一面,下头伙计们也十分钦佩敬重,高强放心在外操持,一年到头越发不着家了。”
说罢,又叹了口气,“因两人聚少离多,婚后四五年也没个孩儿傍身,不过高强和他爹娘在这上头倒还蛮通情达理,并不多话。”
庞牧又问:“那高强做些什么买卖?”
“贩粮食、马匹,外带牲口草料,”王顺道,“西北之地牧马之风甚浓,百姓大多知马懂马,且粮食稀缺,来了中原之后也大多都做此类营生。或是贩卖些中原常见的茶叶、瓷器并丝绸等物赚个差价。”
“不过想来也不是谁都能做的吧?”庞牧在边关长大,长与两边百姓打交道,对这些事情也算半个行家了。
“正是,”王顺点头,“商人重利,且两地民风不同,常有矛盾摩擦,被骗被排挤都是家常便饭。若是没有门路章程的,一准儿赔的血本无归。那高强祖孙三代都是做这个的,在常去的几个州府也算小有名气。”
庞牧便叫他将高强有生意往来的几个地方和常去的落脚点写下来,王顺也不含糊,当下工工整整的写了,还额外提供了几个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