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最大的cp粉、cp粉粉头傅君集:我搞到真的了哈哈哈~
第91章
两次寻衅, 一次绑架了长公主, 一次是要取花眠和她腹中骨肉性命。但都避过了霍珩。
他们也会信诺,不敢轻易背弃誓言么。那么除霍珩之外的人呢,无论母亲、妻儿, 都是可以杀之泄愤的?
霍珩倒宁可, 明抢也罢, 暗箭也罢, 有胆识的都冲着男人而来。
“眠眠。”他揉着她的鸦发, 声音沙哑无比, 将脸深埋入了她的发间。
他想起,最后一次见傅君集时,少年红着眼睛, 一把扯过颈边坠着一枚长命金锁的红绳, 就从他面前扔了过去,金锁砰地砸中了傅君集的鼻梁骨。
傅君集微微抿了唇,喜怒难辨地凝视着他。
“你是个大奸臣!”
骗子,都是骗子!
什么好处,什么叔父小孩儿,什么宠溺温柔,全都不过是假象!不过是因为他是长公主的儿子, 姓傅的坏蛋要利用他。这个奸佞邪徒,他怎么这么坏!
霍珩不争气地哭了,傅君集的目光动了动,他欲上前, 但手臂才抬起,霍珩猛地撤后一大步,不许他近前。
“玉儿。”
“你滚开!”霍珩红着一双冷厉的眸,咬牙盯着他,“我死也不给你当过河桥!”
傅君集的拇指指腹将扇柄按下,温眷如清风的浅笑透出淡淡的涩然:“我已走到如今这一步。你能让我过哪条河?”
彼时,这个冲动暴躁,一遇上事便火冒三丈,极不冷静的少年,才只有十三四岁而已,傅君集无法苛责他什么,何况他本也确实不是什么好人。第一次相见时,他瞒了霍珩,这算作欺骗,无可辩驳。
霍珩睨着他,胸膛急促而激烈地起伏了十几个来回,终于是定了定神,他转头说道:“你滚,再不要来寻我!”说罢,他大步离去。
这之后,他再也没见过姓傅的,以为彻底摆脱了他。他也曾旁敲侧击地询问过父亲,自己在老家可还有什么亲眷没有,霍维棠含糊其辞,说不清楚,霍珩心凉如铁,觉得傅君集是他亲叔叔这件事八成是真的。
回想从前相交,都是他找上前来。姓傅的似乎总是能轻而易举地便发现他在哪,每一次他出现的时机都太巧了,最初是在城南梅林之外,陆家宴飨,请霍小郎君压阵,霍珩吃了几盏酒,发起酒疯,当场砍了二十几株梅花树。醉眼惺忪之际,约莫也认识到自己铸下大错,于是拔腿便跑,跑到澄湖尽处,在一片垂柳残线的吹拂之中,一道雪白的身影从身后冒出,笑容淡淡的,身上有股沁人的冷梅香。
“跑了,树就不是你砍的了?”
霍珩猛地回头,树后,一道修长的影,如流水出姿,隽秀端雅。是个好看的男子,高鼻梁薄红唇,但没有半点女气,让人一见便生好感。
霍珩掌中的石头倏地飞出,飞石于水面上一荡一荡,连环跳跃了十几下,终于偃旗息鼓,沉入了水影底下。
“多大了,还玩孩子把戏?”
那人笑道,但没有半点批评的口气。
霍珩心里不大自在,“十二了。”
“看来也还不大。”他算算日子,问了他的生辰,霍珩从不忌讳有人在背后扎小人咒他,随口就说了,傅君集沉默了片刻,澹澹笑说,“你脾性似长公主。”
不然?似他怯懦谦卑,一点本事没有的爹?霍珩扁了扁嘴。
“长公主也不是不好,但火暴脾气,冲动易怒,行事恐有诸多吃亏之处。”这是第二次见面时,傅君集对霍珩说的。
当时霍珩因为偷偷跑出去练武,被长公主抓获,当场扣着用鸡毛掸抽了臀部七八下,霍珩又气又不服,便跑走了,一路从澄湖窜回了霍府,忽然想到父亲不在长安,为了一点木材人又不知去哪了,霍珩无投靠之人,荒唐地感到了委屈。
傅君集出现的时机太精准了,他说话的声音总是淡淡的,然抨击长公主时,让霍珩觉得他说得很对。
“你也觉得,我习武不对么?”
少年根基不稳,学武总是受伤,两只爪子伸出来,雪白臂肉之上伤痕遍布,红痕淤青交错。
傅君集看了眼,他瞧见了只当没瞧见,霍珩微惊,顿时放下了衣袖,吐了口气就走,身后传来他微含凉意的声音:“习武无不对,但你要想,你为何要习武,是为了强身健体,是为了庇护父母妻儿,是为了以武力恃强斗狠,还是,为了大魏一方之安宁?”
霍珩的脚步顿住了,他倏然回头,漆黑的眼与傅君集但总是淡然如水,仿佛任何事都惊不起它丝毫波澜的目光撞上,凝滞了片刻,他突然说道:“你说得不错。”
傅君集微微笑着,衣袖上落了一片桃花瓣,被他伸指拂去。
霍珩又道:“我不但要保境安民、锄强扶弱,还要志在朝廷,为我舅父、外公剜去大魏腐肉,将大奸佞傅君集大卸八块!”
面前微笑着的男子,那抹浅浅的笑容,于唇边激起的一缕毂纹,瞬时凝住了。他停了停,目光忽变得无比冷淡。但,眼前的少年,分明只有十二岁,他一如自己所想的那般心无城府。他只是并不知道。
霍珩诧异地偏着头说道:“你怎么了?我说的不对?”
“无不对之处。”傅君集的手连同那柄漆黑的折扇,一道收入了广袖之间,如剑毕收于鞘中。末了,他语调微扬,淡淡道,“你记着今日所言,傅君集必会伸长了脖颈等你,若有本事,你尽管拿他命去扬名立万。”
霍珩自负且骄傲,哼了一声,转过了身,“自然。傅逆人人得而诛之,就算我不下手,也有别人欲刃之后快。”
那人便在廊檐之下,晴光如游丝移动的光晕里,神情莫测地看着他。
仿佛一见如故,霍珩心中对这个突然而来,闯入他的生活中,却并不对他指手画脚,秉性温和如一个和蔼前辈般的傅君集,可说是极为信赖和喜欢。第三次见面时,他更是说笑:“我瞧你,人也不大,怎么竟我爹一样的脾气。”
那人的指尖掐着一柄墨画折扇,漆黑的扇柄在掌中静卧。
他淡笑道:“小孩儿,我大你二十一岁。”
霍珩有点傻眼,傅君集挨近过来,他身上有股清幽淡雅的冷梅香气,四时都如冬日般,走到哪儿,温煦的皮下都结着一层令人冷意透骨的冰棱。但对霍珩,则是完全不会。他甚至骗霍珩,“依着礼节,你可唤我一声‘叔叔’了。”
霍珩骨头傲,说什么不肯低头,但时常便会被以此来取笑。
后来霍珩知道了他的身份了,与他决裂了,想起那时对着一个只有两面之缘的陌生男人掏心挖肺,仍然感到不可思议,这种蠢事简直不像是自己所能做出的。他懊悔了许久。
怀里的小妇人,安宁地闭着眼睛,仿佛阖目浅眠,但纤细而浓密的黑睫却如振翅的蝶般颤动着,他闭目在她的眉骨之间亲了亲,哑声道:“眠眠,你会骂我恩将仇报,猪狗不如吗?”
“不会。”花眠抱紧了他,“你没有错。”
霍珩心肝有点儿发抖,仿佛不相信,花眠又咧嘴笑了几声:“傅君集就是有本事,他明明是最大的坏人奸邪,却让人又无法真正狠下心来恨他。郎君,你自小嫉恶如仇,这是你的好。我明白,傅君集心里更是明白,他说,只感到欣慰,也不怕你这个区区小混蛋,能真翻过天去。”
“他一直看不起我。”霍珩微微咬牙。
“不是。”花眠摇头,“那是长辈对晚辈的敦促,他们对我们永远都是不能完全满意的,否则我们无法成长起来。”
“眠眠……”霍珩将脸在她柔软的青丝之间蹭了几回,反反复复地摩挲着那一段墨发,翠翘之下,满掌滑腻。
那其实不是霍珩与傅君集的最后一次见面,后来于一次狩猎中,霍珩落单,他恨极了那个欺骗他的大奸臣,张弓搭箭,便对准了傅君集。可最终箭矢不能发出,只要看到那人,便会想到他如父如兄的关怀,几乎是父亲都不能给的。霍珩一个犹豫之间,有旁人却对傅君集放出了冷箭。他吃了一惊,已阻不住去路,幸而傅君集武艺高超,箭镞堪堪擦过他的鬓角,刮花了他近颧骨的一小片皮肤。
傅君集反应极快,逃生之后,目光便寻了过来。
霍珩的箭甚至都没来得及放下。
他远远看到那人失望的目光,幽暗而晦涩,如同凝视着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霍珩没有辩解半个字,他不过沉默地将箭插入了箭筒之中,拨转马头离去,从那之后,别是永诀。
霍珩这一生,于诸多事上,自问无愧于心,无怍于人,但唯独这一个傅君集,让人爱恨交织,无法两全。诚如花眠所言,傅君集没有对不住他,可是他有窃国之举,人人得而诛之不是么?边境两年,霍珩一想到傅君集,唯一拿来宽慰自己的,仅只有这么为国为民、大义凛然的念头罢了。
“眠眠,每每提到那人,我恨他怨他,其实不过是憎恶我自己!”
“我明白的。”花眠拍了拍他的背,沿着他的脊骨抚了下来,轻声哄着。
“郎君,在我怀中歇一歇吧。”
霍珩将头靠了过来,花眠的臂膀抱住了他的肩。他的肩背在一抽一抽地发着抖。
花眠吐了口气,把被推至腹间的布衾扯上来,覆在霍珩的身上压紧压实。
“郎君。”霍珩滚烫的脸颊在她颈边捂着,她感到颈后的肌肤隐隐有些湿意。
她本也不想提傅君集,在霍珩面前永远也不提。
本来是这么想的,可是没有想到他残留于世的党羽,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踩过了警戒。这让花眠必须重新竖起一身的刺,来护卫自己与腹中骨肉。傅君集,终究是无法越过的一座关隘,必须要让霍珩知道。
花眠摸了摸他的脑袋,将他的右掌扣着,牵引下来,贴着自己血管仿佛正在搏动的小腹,霍珩的手僵了僵,但很快,他平静了下来。
“我要说的,恐怕是不如你所想的,另一个傅君集了。”
她顿了顿,仿佛正整理着,该从何说起。
故事冗长,如缠成一团的毛团,竟已不能立时梳清,花眠闭目想了想,还是决意从头说起。
“想必你也知道,当年傅君集流落在外,是被你的祖父和祖母像发卖奴隶一般,卖出去的。”
这段原委,霍珩已很清楚。
回长安之后,他私下里早已问过了父亲霍维棠。
当年家里的人,没有一个对得起傅君集。
作者有话要说: 霍小珩和叔叔决裂时的场景,像极了当年河边委屈的小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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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我知, 父亲当年离开荆州之后, 也是多方寻觅,年幼时离散的唯一的一个手足兄弟,早已不知颠沛到了何处。他只好暂时在长安歇脚, 试着攀上权贵, 广撒罗网, 总好过大海捞针。但后来却没有去找。”
霍维棠来长安之后多没多久, 因长公主的垂涎, 他行动有诸多不便, 但也正是因此,他得以进入御园,在皇家的宴会之中, 看见了那个朝中新贵, 彼时那端着酒盏谈笑自若,神清骨秀,萧肃清朗的俊美男人,面部轮廓,依稀便是当年那倔强的小孩儿面孔。
人潮熙熙,傅君集也留意到了他。目光拂过,略微一滞, 但随即化作笑意,转向了别处,犹如不闻。
霍维棠心中如霹雳雷鸣,他失神地咬牙垂眸。时隔多年, 弟弟不认他了。弟弟改名换姓,成了一个全新的人,傅君集,寒门出身的少年权贵,竟是如此……风度翩翩。于霍维棠而言,已是面目全非。
宴席过后,相见仿如不见,没有人对彼此伸出过手,便如同两个陌路之人。
连霍维棠也想不到,他短暂地离开长安之后,傅君集会找上他的儿子。
花眠抚着霍珩已湿润了的鬓角,沿着他的耳廓亲吻而下,充满了眷恋和满足。
“郎君。”
她吻着他,慢慢说道:“他被卖给乡绅之后,后来随着那乡绅到了洛阳。到底是底子不足,乡绅在洛阳非但没有站住脚,反而家财散尽,彻底地倒了。傅君集最为落魄,无依无靠,甚至要沦落到与街头恶狗夺食。”
霍珩的宽肩发出轻微的颤动,被花眠箍紧了许多,他才如同有所皈依,沉默之后“嗯”了一声。
“后来呢?”
“后来……”
傅君集遇到了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人。
少女乘着翠华车马,从街市路过,顺手挽救了一个吃不饱饭,浑身黑漆漆的,只能从乱发底下看到一双明亮得不像话的眼的叫花,少女却感到一阵惊奇,“我们洛阳,也有这样的人?”
傅君集不知自己已经出了名了,少女一旁的男人对她回禀道:“不知这个乞丐哪里来的傲气,宁可与恶犬抢食,也不肯伸手要饭。”
少女惊讶地走上前,他要起身,左右怕他对少女不利,将他一把摁住,少女挥退他们,看了他几眼,回眸对那持剑的青年笑说:“他年纪还小,怎么不找个活儿做做?”
青年垂眸,“听人说,他是个跛子。”
少女再度惊讶了,她垂下面,上前去探看了几眼。
“将他带回去吧。”
“郡主?”青年错愕。
“带回去。”少女用一种不容置喙的口吻说道。
左右无奈,只得叉起傅君集,将遍体鳞伤的小少年带回了府上。傅君集身上遍布着狗牙留下的伤口,浑身血,腿因为抢夺狗食而被主人家挥杖打断,可那倔强明亮的双眼,一如往昔,并没有半分蒙尘。这样的眼睛,让少女一见便喜欢上了。
他后来知道,那少女是临江王独女,于洛阳有亲眷,来参加表兄婚礼的。
她将他带在了身边,让人替他梳洗,露出他原本清秀俊美的脸,当他风姿楚楚、如圭如璧地出现在少女面前时,少女吃了一惊,随即她笑说道:“原来你是这么一个美男子。”
少年从未被人如此戏弄,但不知何故,脸色便是微微浮红。他的神情总是骄傲的,难得竟然有这般的局促之时,少女无比欢喜,她说道:“我姓傅,长你几岁。从今以后,你是我的人了,跟着我,我保你一世衣食无忧,若你有本事,以后飞上枝头,我也绝不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