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那一夜,他在行动上嘘寒问暖,鞍前马后。主动去二九那里睡,秋毫无犯。“我便同他说了,我喜欢女子。却不想那孩子说,‘也好,总比喜欢别的男子好。’”
“也算是情真意切。”
“天生的情种。”
冬儿语罢,许久没有出声,春和以为她已经睡了,自己便也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偏在这一刻,冬儿呓语起来。
“我去送慕容弈的时候听他说,她已经有了身孕。李家唯一的女儿,家族中的所有男人都盼望她生一个儿子,她也希望。我也希望,只有生了儿子她的地位才会稳固。
“普通人家盼望生女儿培养成女技赚钱填补家用。高门大户却要儿子传宗接代、继承家业。女人有了孩子后心思就全放在孩子上。还有,她让我离开汴京,寻个知心人嫁了,像她一般相夫教子。她说这样比之前好。”
春和鲤鱼打挺坐起,欲开口却被冬儿摁回了被褥。冬儿浅声笑道。“我无事,我不会嫁人。她可以忘了,却终究得有人记得。穷极一生,我都要做那个将一切牢记在心底的那个人。”
这番话在春和心中生出了一些宿命的悲壮。
次日起床眼睛下挂着黑眼圈。
生活却得继续。
眼下这种身份也不便去瓦子,春和只能在家陪杨梦笛和纪思明看书。杨梦笛依照纪初霖的要求将之前的所有话本改了一遍,相较之前的版本文采斐然。但在春和看来略微晦涩了一些。
春和要将这些重新记住需要花费很长时间。
而杨梦笛带着由太后赐婚的娘子一道被赶出了家门的事也被好事者传入了宫中,更是传进了太后的耳中。
好事者想要借此惹出一番事端,太后对此却全然不在意。不过是顺口赐了个婚,先皇早逝,太后常年垂帘听政,握官家于自己掌心,那么多国事,只要春和与杨梦笛依旧算是夫妻不至于违逆她的懿旨,别的在她眼中不值一提。
“男子都是那般,倒也不用对杨家的少爷太过于苛责。”闻听此事那日,太后笑道。
旁人自然不敢再多言。
此事也就过了。
适应朱雀门的生活后,杨梦笛时常去街头巷尾玩耍,没多久就成了附近所有花楼的常客。
作绣娘的刘五娘对此分外愤怒,说还好当初没有将两个女儿给杨梦笛做外室,这男人不过是个相貌尚可的浪荡子,况且眼下已不是尚书家的公子。
刘五娘送给春和一匹自己精心绣出的青绿色绸缎做衣裳。“若将来有贵夫人问起这缎子是谁绣的,还望闻姑娘多多举荐。”
春和明白刘五娘的意思。
风波结束后,她接了不少说话人的活计,全是高门大户的邀请。大家都很想看看这对金明池被赐婚的璧人。而春和那些故事不少女子都喜欢,收入分外丰厚。
“纪雨一开始‘抢占女性市场’的提议还真是有效。”杨梦笛这般说。
时间很快到了夏初。
给春和过完十七岁后又过了几日。
六月初十,杨梦笛忽然说从瓦子开张至今,众人一直在工作也没有什么时间一道出门游玩。钱赚了不少,生活也要过好。不如停工两日,去汴京城外好好玩一场。
“杨梦笛你这个年代的人也知道搞团建?”
“团建?那是何物?本少爷不过是声东击西。”
纪初霖不多问,次日就关了瓦子出门游玩,各种食物加上帐篷装了满满一马车。家里的人和瓦子的人共十七人浩浩荡荡去向汴京城外。
之前也去过一次,结果却是纪初霖被李悦看上,春和与纪初霖和离。
眼下天气炎热,也不是踏青的盛季,城外人不多,纪初霖很快寻了一块有树荫也有流水的地方安营扎寨,搭锅起灶。
到了夜间,点燃篝火,围着火堆烤肉,唱歌。瓦子的人各显神通,各种助兴,一时间热闹非凡。
刘老气定神闲翻着杨梦笛由《午夜凶铃》改写的《枯井中的美人》,没花多少时间就尽数记下。
这个故事春和之前也讲过。
大约因刘老很擅长根据话本内容改变自己说话的口气,春和讲出来至多让人觉得故事可怖,故事从刘老的口中讲出,似乎周边的一切都萦绕着层层鬼气,众人的一举一动皆被冤魂记在心中。
“我要学的还有很多。”春和轻声道。
纪初霖笑着摸摸她的头。
“相公,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纪初霖略惊,想了想,对春和比心。
次日醒来,营地已不见了纪初霖和杨梦笛。
春和记得杨梦笛说声东击西。看来这两个男人应该是去调查什么事情去了。
夏日的阳光热得人头晕,瓦子的人围坐在树荫下喝酒谈笑,纪思明脱了鞋将脚浸泡入水中,摇头晃脑地给冬儿读《关雎》。
听着蝉鸣,春和靠着树眯眼睡下。她梦见了闻家村,梦见了李家镇外的小房子,家里只有她和纪初霖两人,他教她读书写字,教她女子也要有自己的事业。
春和醒转。
一缕阳光从交错缠绕的树枝的缝隙中漏了下来,落在她的面上。
她看着手中的话本,见刘老无事,起身前去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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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第一一一话
纪初霖便与杨梦笛一道去城外的一户农户家购买新鲜蔬菜。这种话自然是胡说八道,可杨梦笛说不过是要给纪初霖一个惊喜。
他们去的时候那家的儿子赤着脚、提着锄头从田地回去。脚上裹着一层厚厚的泥泞,看见杨梦笛就咧嘴笑了,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牙。“这位爷是想要……”
杨梦笛摇了摇手中的竹篮。“买菜。”
“这时月也就青菜长得好一些。”
“那就青菜。”
“可青菜种在田里,小的来去一趟需要花费不少时间,两位爷在小人家稍等片刻。”
杨梦笛笑着应下,推门而入,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正坐在院中的杨树下眯缝着眼睛绣花,她穿着一身与她的年纪不太相称的锦缎裙衫,已经洗得起毛。那个青年男子是老妇人的大儿子,名唤王大郎。
老妇人让大郎去给客人端一杯水。
水端来后王大郎离开。
杨梦笛嬉笑着同那老妇人聊起天来。“看老妈妈的气度,不像是普通农家老妇。”
“这位小爷还真会说话。”
“这绸缎衫虽说洗得发白发毛,却整洁利落。一般农家老妇如何穿得这个?”
“不过是旁人不穿的。”
“喔?旁人不穿的居然如此合身。”
老妇人闻言,眼角一扬,流露在外的慈眉善目消失殆尽,换上了狡黠的眉眼。将绣品搁在一旁的矮桌上。“这位公子,有话直说。不知是想要寻人,还是查事?”
“不愧是当年汴京最有名气的妈妈,寥寥几句就知道了我二人的来意。”
“小公子,老身年纪大了。记忆不太好。”
杨梦笛笑着放下一张面额为一万贯的交子。“请妈妈吃一只鸡,吃了,记忆就好了。”
收了交子,王妈妈摸了摸梳得油光发亮的鬓发。“老身吹了点凉风,什么都记了起来。”
纪初霖看着这两人你来我往,摸不着门路。
杨梦笛见他疑惑,便说此人当年被称为王妈妈,是汴京非常出名的老鸨。她手中有一个绝色美人,名唤香月,是汴京的名.妓。
纪初霖离家的时候听纪慎说过。
香月,就是闻家村的小梅。
王妈妈见杨梦笛道明了身份,从桌下拿出一个酒瓶,倒了一杯酒,狠狠一口,被辣得紧闭着眼。
“这是老身儿子买来孝敬的。喝一杯。”
杨梦笛笑着接下,浅酌。“的确很辣。”环顾此处,院中有水井,地上铺满了青石砖,砖瓦房,瓦是新的,才翻修过。汴京城外有不少生活富足的庄稼人,但这户人家在家中富裕的庄户人家中也是佼佼者。
“王妈妈怎么就忽然洗手而后安心做起了庄户人家?”
“好的姑娘太难寻到,偶尔教养出一个倾国倾城的,还尽做些蠢事自毁前途。累了,不若做个庄户人家。”
纪初霖从王妈妈的话语中听出了一些端倪,却只是笑问:“美貌的女子难道不是到处都有?”
王妈妈道美人到处都有,想要名冠汴京却不只是凭着美丽的姿容和优雅。
想要名冠汴京,要通琴棋书画,要舞姿曼妙,要歌喉清越,要善解人意,要温柔贤淑,要妩媚可人,要一颦一笑动人心魄。
男人所希望出现在女子身上的所有美妙之处她都要拥有。最好还聪慧过人,只需要轻轻的提点就能知晓男人最喜欢什么样的女人,而后将自己变成那样的女子。
最后,让男人在榻上欲生.欲死。
只有这样的女人,才会有无数男人为她要生要死,倾尽家财。
“老身手中曾有过一个那样的妙人。香月,香月,老身亲自给她取的名字。但当时的达官显贵都喜欢称呼她为月色香仙。”
杨梦笛皱眉:“勉强算是雅致。”
“是否雅致老身也不知晓,但当时的香月很值钱,曾有时日,夜进万贯。”
杨梦笛算了算。“的确很贵,本少爷睡过的最贵的姐儿也就千余贯钱。而后呢?”
王妈妈目光有些涣散,而后神采奕奕。先前的礼貌消失不见,满口的粗话丑话。
她说妓.女就是妓.女,再如何是名.妓,终究不过在男人身下讨生活。最好的结局是趁着年轻貌美给商贾做个妾室或者填房。次一点儿的洗尽铅华再寻个老实男子嫁了。
再次一点儿,嫁个男人生了女儿让女子继续做这一行。略有名气的妓.女过得最次也不过如此。至少不用卖到死。
“偏是有些,听了些话本故事,就认为自己给点钱和真心就能像书中的姑娘一般扶持一个穷书生做成举人,不定举人就能成状元郎。老身在汴京多年,怎么就没遇见个娶了妓.女的举人老爷?到底不过是‘一点朱唇万人尝,如何配我举人郎’。天长地久?郎情妾意?不如手中的铜板声动人。”
纪初霖和杨梦笛目光微微交汇。
杨梦笛笑道:“看来香月就遇见了这样一位举人郎。”
王妈妈略怔,却是哈哈大笑。“那个小贱.货若是遇见个举人也算是造化。别的姐儿至少会选个读书人做情郎,唯有那个小骚.货,看上了一个卖油郎。”
纪初霖闻言大惊,努力在面上做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杨梦笛以扇掩面,笑容魅惑,王妈妈一时入了迷。
男人都喜欢漂亮女人,女人都喜欢俊美的男子。与年纪无关。
“王妈妈,敢问那位卖油郎——”
“那卖油郎名为周小九,读过几本书,认得几个字。相貌不过尔尔,长着一双妖瞳。”
纪初霖眉梢一动,妖瞳?却也不说破,只是笑着听着。
王妈妈说了很多,香月同周小九幽会,给周小九钱财让他读书,考取功名。那周小九浑身上下,哪一件不是香月置办的?
“别的姐儿干蠢事不过是想当举人夫人。那个蠢货,想教个举人出来。也不看看自己是何种身份!乞丐婆姨想做王母娘娘就是痴心妄想。端的是白日做梦!”
杨梦笛一脸正气地随声附和。
那王妈妈见这样的年轻公子也愿意附和自己,平增了一份洋洋自得,说的越发多了。
纪初霖安静听着,想着陆隐,脑中有了个想法。只是毫无证据,他便寻机问那些年月可有年轻读书人想要近香月芳泽?
“那自然多了。”
“外乡人,有吗?”
“每逢科考,处处都是外乡人。”
杨梦笛又同王妈妈聊了不少。
后来香月花钱给自己赎身,离开汴京前有了身孕。
“那周小九也是个混蛋,香月赎身后身上尚且有十万贯钱,都被他在赌场上败光了!老身也曾见过一次香月,在杭州街头,抱着一个男孩做着生意。可怜啊,老身费尽全力培养出来的女儿,明冠汴京的香月,终究成了二十个铜板就能弄上一次的破烂货!”王妈妈说话声渐渐低了,一声长叹,抹了一把眼泪。
“后来,老身累了,便买了宅院,养了个孩子。”
蝉鸣声越来越刺耳。热得人心绪烦闷。王大郎带着新鲜蔬菜回来。杨梦笛付了钱,同纪初霖一道告辞。
“你是如何找到这个女人的?”出了村子,纪初霖问。
“纪少爷,本少爷可是秦楼楚馆花楼姐儿的常客。毕竟本少爷花钱如流水,还有一副女人喜欢的好相貌。”
“情报工作做得不错。”
“多谢夸赞。”
走得有些乏,两人寻了个阴凉的僻静处,正是中午,人大抵回家休息去了,很适合聊天。
杨梦笛说起那本《遗鞋记》。
书中写到侯爷寻遍天下想要找到那日不小心失掉鞋的灰娘子,灰娘子的两个姐姐欲取而代之却被识破。
被识破后那两位姐姐受了重刑归家。
她二人被人调侃道:“鹿现于朝堂,热油烹之,分作九九之味。终不过一只鹿,成不了龙肝,也做不了凤髓。”
说这番话的是侯爷身边的厨子。
杨梦笛看的时候虽觉得这番话古怪,但鉴于出自厨子之口也并未多想。
现在想来,连那“一点朱唇万人尝”不也是《遗鞋记》中的句子?
“话本上说,取而代之——纪雨,你想的可否与本少爷相同?”
“难怪这位陆大人要杀闻石头。难怪闻石头大叔死前那么痛苦都不肯说出谁是幕后指使。他知道敌人不是自己一个小小的猎户能对付的。只能拼尽全力保护妻儿,即便这祸端是妻儿惹下的……难怪,鹿归林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一个农妇的儿子,如何斗得过三品官?可怜……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