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离开没多久,就有民兵闯进了竹屋,他们每个人都举着枪,她根本没有逃脱的可能。
魏邵天握着拳,后背僵直的立着,目光始终不曾落在她身上。
魏秉义起身续上一根香,声线宽泛淳厚,“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
香燃着,魏秉义搁下火线,走过去仔细端量着她。他老了,头发也已灰白,但看她的目光却和十年前一样,没有变过。
“我让你活着,就该感恩戴德。没想到你长大了,还是和从前一样不听话。”
宋瑾瑜挣扎着坐起来,“你当初就应该杀了我。”
魏秉义解开绑在她手上的绳子,低喃道:“杀了你,我舍不得。”
双手解开束缚的瞬间,宋瑾瑜就飞扑过去拿起了地上的枪,拉膛的声音也一并响起。就在她的枪口对准魏秉义的同时,茶拉的枪口也对准了她。
魏邵天本能的一步横在茶拉和她之间。茶拉不动,他也不动。
宋瑾瑜的手在抖,呼吸在抖,身体也在抖,“你害死我阿妈,阿爸,我细佬……也害死了我。”
魏秉义气定神闲,仿佛对她手中的枪视若无睹。大半辈子,他被人用枪指过无数次,倒还是第一次有女人拿枪指着他。只可惜,他的阿娟太善良,太柔弱,哪怕磨砺了十年,也不可能开出这一枪。
“如果你不背叛我,你一家都不会死。”
她双目充血的看着这张脸,十年前发生的一切,做不完的噩梦,一并涌上心头。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从未没有过半点悔悟。
她恨他,十年来,恨到有了心魔。
“该死的人是你,你罪有应得。”
听到这句话,魏秉义突然大笑,“你们听,她说我罪有应得。”
他望向静默地杵在一旁的魏邵天,“全世界都知道我是恶人。阿添,你告诉她,我是谁?”
魏邵天的太阳穴跳了跳,宋瑾瑜死死的望住他,希望他能再次读懂她的眼神。
因为他曾经说过,会学做一个好人。
魏邵天漠然往前迈了一步,只是这一次,他拦在了她和魏秉义之间。
他握住她的手腕,在骨节处稍一使力,就卸掉了她手里的枪。这个瞬间,她在他的眼神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希望也好,绝望也罢。
枪重新回到原主人的手中,茶拉不清楚魏邵天下一步会做什么,当即调转了枪口,而魏秉义却早已洞悉一切。
魏邵天不会动手,因为他知道,开了枪,她就无法活着离开城寨。
在三人的注目下,魏邵天利落的卸掉了弹夹,把枪扔到角落。
“茶拉,你先出去。”
茶拉明白这代表着什么,收起枪杆,回守屋外。
魏秉义从佛龛后面拿出一把木柄袖珍手-枪,柯尔特Colt Police Positive转轮手-枪,七十年代香港皇家警察的配枪。
“警号079640,我一辈子都没有忘记。”
“我做傅云山的狗做了六年,六年,无家无子,原本他逃不掉的。”
“可我没想到,他能做到这么绝。他杀了我上司,毁尸灭迹,亦销毁了当年所有的档案。我唯有逃,逃得远远的,可他就是不肯我好过,连阿筠也不肯放过。”
“我做警察,为的就是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躲一辈子吗?”
站着的,坐着的,没有人出声,屋里仿佛只有他一人在演独角戏。
宋瑾瑜听完这些,心中没有震撼,亦没有同情,“你走了他的老路,就不再是警察了。”
她站起来,眸光是从未有过的坚定,“你完了,城寨也完了。”
她在挑衅他,激怒他。她是活生生的人肉追踪器,城寨的坐标已经暴露,枪响,就是信号。
“阿娟,我一直都很喜欢你。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给你。”
魏秉义把玩着手里古旧的枪,“你想寻死,我也成全你。”
魏邵天赫然抬头,目光锐利如鹰,“契爷。”
宋瑾瑜神情平静且坦然,仰着脖子,毫无怯意。
魏秉义用一尘不染的袖子擦拭着锈迹斑斑的枪口,一声叹息,“可惜,今天是斋日。八关斋戒,首戒杀生。”
他转过身,把枪递给魏邵天,“泰安,我可以给你。不过今晚,你亲自送她上路。”
第32章
魏邵天把食物放在地下,是热腾腾的米粉。
宋瑾瑜散发缩在墙角,抱膝坐着,冷冷说着,“我不会吃的。”
“随你。”
他直起身子,转身就走。
“你为什么不开枪?”
缝隙间偷漏的日光打在挺阔的背上,他的声音很淡,“毁了这里,也会有新的城寨。”
正如深渊不会有尽头。
“那天晚上,你跟我说了一句话。”
她的声音颤抖,记忆翩回到东孔岛那个夜里,他在她耳边低喃。
“让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
宋瑾瑜望着他,“是什么意思?”
魏邵天偏过头,身上的某一块肌肉绷紧,“意思是你应该回到属于你的地方去。你不属于这里。”
“那你呢?”
她在问他是否属于这里。
他的声音干脆利落,“我的人生,与你无关。”
“既然这样,为什么要跳进河里救我,为什么给我做米粉?这些,也都是我幻想的吗?”
即使光线再如何昏暗,他还是看见了她眼里的泪光。
这个瞬间,她想的不是霍桑是否见到了齐宇,警方又是否已锁定了城寨的位置,她想的,甚至不是能否找到机会杀掉魏秉义,哪怕以同归于尽的方式。
过去十年,抵不过在湄公河上度过的两日。
她绝望的发现,自己究其所以不过是个女人,企图证明爱意的存在。
眼泪快要跌出眼眶的瞬间,她仰起头,用手抹掉了。她不想以卑微的姿态来迎接他的无动于衷,这是她最后的自尊。
她拿起筷子,一口一口的吃着米粉,将眼泪也都咽回去。
魏邵天没有走,而是看着她狼吞虎咽,汤水溅在了衣服上,她毫不顾忌的抬起袖子擦了擦嘴。
“你有没有读过《情人》?”
她自顾自说着,“殖民地上,故作清高的法国女人和自卑懦弱的中国男人,说是爱情,不如说是那个畸形时代的产物。也只有在湄公河上,这个故事才会发生。回到巴黎,他们的生活永远不会有交集。”
他富有多金,回到巴黎后,身边会围绕着美丽得眼花缭乱的白人女子,而她贫穷稚嫩,即使再怎么装扮也无法接触到所谓的上流世界。
在登上那条渡船渡河之前,他们也是两个世界的人。
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奇妙。他们不是一路人,却坐上了同一条渡船,一切都被上帝言中。
“那天在船上,我在想,我们会不会成为彼此的情人。”
魏邵天想开口,发觉这一刻嗓子是哑的。他原本坚不可摧,再硬的铁棍再热的枪口也不曾让他怯懦,直到遇到她,心里最硬的一处,也软了下来。
对待女人,他是自信的。从一开始,他就自信她会爱上他。
可惜,爱情往往来得不是时候。
米粉吃完了,宋瑾瑜把筷子摆在碗上,唇边还有汤汁的痕迹。他捏着的拳松了松,走到她面前,盘腿坐下,伸手摸了摸她的脸。
“你的运气很差,从前遇到的,都是坏人,我也是坏人,只不过是坏人里头,肯对你好的那一个。”
指腹很轻的抚过她的脸颊,魏邵天笑着说:“离开了这里,你遇见的都会是好人。那时候你就会明白,我也不过如此。”
她被保护得太好,忘记世间本险恶,生活处处是泥淖。实际上她能活着,已需要感激上苍。
脸上的触感消失,等待她的,是关门落锁的声音。
她是昨日佳士得流拍的货物,是树枝低头被压弯的海棠,是荒无人烟处生长的一抹绿,是无人愿意再一睹光彩的藏珠,静待月光绽放。
夜,深了。
斋日接近尾声,魏秉义走出竹寨,天边一轮圆月高挂,树影下站着的人倒影斜长,他从白天等到现在。
魏秉义叹息,转身要回卧房,那身影很快追了上来。
他皈依佛门十年,远遁世俗,严守戒律,过午不食,易入禅定,欲得解脱。可总还有人不愿他好过。
“这几年,我已经搜集了足够的证据,保证还你一个公道,也还所有人一个真相。”
“不过,在我死后。”
月光下,魏邵天的眼睛黑黑的,没有否认。
“真相也好,公道也罢,早没人关心。把这些都抛出去,就是狂风暴雨,你自己也躲不过,为了什么?”
他的目光比脚下的土地还坚定,“为了做一件正确的事情。”
他已在这片森林里呆的太久,久到不辨四季,不见日升月落。
十年前,他太年轻,太轻易就被击倒,他只能落荒而逃,逃到这处殊方绝域,接受命运的试炼。
魏邵天至今都还记得,到城寨的第一日,魏秉义同他说的那句话。
“你阿爸三十岁能坐掌和胜,你也可以。”
无论他多么厌恶自己的出身,多么不愿意承认自己姓甚名谁,也无法否认,赌气也好,反骨也罢,他到底是走了傅云山的老路。
他当日能豁出命搏到坐馆,今天也可以为了女人金盆洗手,毫不留恋。
只是他要做的事情,不止毁掉城寨那样简单。
魏秉义默许,“我能应承你,可她是傅家的人,也是警察的人,我不可能放她走。”
“她什么都不知道。”
魏秉义盯住他,“在这里,始终是我说了算。”
魏邵天的攥着拳,寸步不让。手臂上的青筋像细蛇盘桓而上,藏进别起的袖管。
“枪里只有一发子弹,你知道该怎么办。”
魏秉义绕过他,赤脚走在木板地上,走出两步,复又停下。
“你不问我对她做过什么?”
魏邵天一动不动的站着,湿热的夜风掀起他的衣角,走廊上很快只剩下他一人。
回到卧房,点上烛灯,魏秉义坐在藤椅上长吁了一口气。
他永远都忘不了刚从夜校下课,走出校门的阿筠,穿一双白布鞋,马尾辫,白白净净。
那时,他开着不属于他的车,穿着不适合他的行头,好似在扮名贵绅士,其实却只是个马夫司机,只能在后视镜里窥探她的裙摆。
如果他不是警察,早就带她远走高飞,不会让她留在傅云山身边,日渐凋零。
可他的阿筠死了,至此之后,这一幕成为了他一生的枷锁和无法洗去的烙印。
他不是这世上唯一一个痴迷洛丽塔的人。世间待他不公,他只能以恶相报。
魏秉义静静的回忆着十年前,不过一面之缘,他行车路过三中门口,看见了生气蓬蓬的宋晓娟,像极了他记忆中的阿筠。说来可笑,这么多年,他竟没能遇见如此让他心动的人。现在回想,他仍是喜欢那时的宋晓娟的。
彼时,他已在安城只手遮天,要查到她是谁,住在哪里,轻而易举。
她阿爸做事的工地,恰好是他投资的水坝。他就是要逼到她走投无路,山穷水尽,她才会乖乖投奔他,把他当做恩人,视为救世主。
她陪了他半年,一直很乖,他也对她有求必应。他至今仍相信,当年若非警察和傅家人的蛊惑,阿娟一定不会背叛他。他知道她胆子很小,平日连杀鱼也不敢看,更不要说杀人了。
所以逃亡时,他也计划带上她一起走。只是他错估了少女的叛逆,也小看了她的胆量。
十年了,也还是没变。
同一时间,后山的竹屋里,宋瑾瑜听见了雨打芭蕉叶的声音。
原来,今夜有雨。
门外艰难的洒进了一点月光,在地上留下白斑,她伸手抚过去,月光打在泛白的无名指骨节上。
她突然觉得,上面空荡荡的,似乎缺了点什么。
她想起那日他在会所里唱的歌,调子不自觉就涌入脑海。
星的光点点洒于午夜 人人开开心心说说故事
偏偏今宵所想讲不太易迟疑地望你想说又复迟疑
秋风将涌起的某夜 遗留她的窗边有个故事
孤单单的小伙子不顾寂寞徘徊树下直至天际露月儿
冬风吹走几多个月夜 为何窗边的她欠缺注视
刻于窗扉小子写的爱慕字完全没用像个飘散梦儿
今宵的小伙子倾吐憾事 谁人痴痴的要再听故事
偏偏痴心小子只知道上集祈求下集是个可爱梦儿
祈求下集是个可爱梦儿。
大门被踹开,他淋了雨,半个肩头都湿了,黑发黑目,手里握着枪。
一如故事的开场。
魏邵天大步迈进来,将她拽出了屋子,原本守在外头的民兵也都不见了踪迹。
后山,树影幽幽,明月皎皎。雨林深处,黑森森的枪口正对准她的眉心。
宋瑾瑜知道,今晚,只有一个人能活着离开。他不杀她,就是他死。
一声枪响,惊动了整个林子里的栖鸟。
“沿着这片林子一直往西走,就是公河,渡口有一个叫阿乐的广东佬,他会带你坐船去老挝。”
魏邵天飞快的解开绑在她身上的麻绳,将枪塞到她的手中,“拿着这把枪,走。”
她从枪鸣声中惊醒,“那你怎么办?”
“我的事情和你无关。”
宋瑾瑜拉住他的衣袖,不肯松手,“我们一起走。”
“别他妈废话了,就当是我上辈子欠你的!”
他用力的推开她,发麻的几近失去知觉的脚踝崴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她踉跄倒地,黑色的手-枪也顺势滑落。
宋瑾瑜满身狼狈的爬起来,声音依旧不卑不亢,“我和他的恩怨,也与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