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帝知道——枼青衫
时间:2020-03-22 08:59:31

  魏邵天扬手就给了她一巴掌,“你要不是我的女人,我才懒得管你!”
  这是他生平头一回打女人,月光在他漆黑的眸中晃动。他狠狠的盯着她,仿佛要用目光将她千刀万剐。
  只有她读懂了,这是他拿命换来的温柔。
  “你跟魏秉义的仇,迟点再算。无论如何,先保住命再说。”
  魏邵天重新捡起枪,用力掰开她握拳的五指,扣在她手中,然后头也不回的就往城寨走。
  他无需给自己对她的爱再添佐证,因为造物主都看在眼中。
  他只需要证明自己,用凡尘肉-体,给世间一个交代。
  这黑夜太长了,他看不清远处的灯,也看不清脚下的路。仿佛在神造天地之初,世界空虚混沌,渊面黑暗。
  直到有一天,神说:要有光。
  然后,他听到了此生最动听的话。
  “我回家等你……只要你活着回来,我们就结婚吧。”
 
 
第33章 
  公河边,停着一艘铁皮货船,船上打着灯,早已等候多时。
  阿乐看着人影渐行渐近,是一个女人,身上的衬衣褶皱脏乱,她目光茫然,朝着灯的方向走着。
  阿乐跳下船,“阿添没有和你一起来?”
  宋瑾瑜摇头。
  阿乐望了眼她身后的黑色雨林,心下了然。
  “上船吧。”
  到了约定好的时间,无论他来不来,都得开船,否则谁都走不了。
  在巴色时,魏邵天没有交代plan B。阿乐很清楚,他要走的这条路,没有什么plan B。
  宋瑾瑜有片刻的疑滞,但还是没有回头的上了船。阿乐和船上的本地船员打了个手势,回到舵舱发船。
  逆流,船身移动的很缓慢,宋瑾瑜抱膝坐在铁皮舱的一角,愣愣的问:“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阿乐打了一把舵,船开上了河道,有了速度,他才答:“受人尊敬的人,不代表就是好人。像我们这种胼手胝足讨生活的,也不一定都是坏人。好和坏,有时候界限很模糊。”
  世事如此,很难不被一叶障目,她见过深渊,所以才更明白善恶的界限。
  从前她相信眼见,而今她相信直觉。
  “我离开城寨五年,如果不是为了帮他,我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再走这条水路。”
  阿乐望着前方黑暗静谧的河道,哑声道:“那时候,是阿添用自己的命换了我的命。没有他,我不可能有今天的生活。”
  湿热的河风吹来,原本就黏腻湿漉的头发成绺贴在脸上,颈上。她的心就像这艘船,不知归处。
  他闯进她的人生,就如同闯进她办公室那日一般,未经允许,姿态肆意。她估到开始,估不到结局。
  那时他就问过她,如果我现在就在炼狱里,你愿不愿意伸出手?
  后来,他又对她说,认识我,就是你最大的麻烦。
  谁是谁的麻烦,谁又是谁的救赎?
  宋瑾瑜握着冰冷的枪,报膝大哭。阿乐也不打搅她,只给她留了一张毛毯。
  来时曾并肩同行,归途只剩她一人。
  天光破晓,货船抵达巴色,晨曦的光照着她满脸的倦容,阿乐知道她整夜都不曾合眼,于是道:“到我家里换身衣服再走吧。”
  归途只会更漫长,宋瑾瑜点了点头,艰难的站起来,下船搭车。
  车子开到市区的一栋白色的洋房前,辛万满脸担忧的站在门口,阿乐下了车,吻了吻她的脸颊,“没事了。”
  宋瑾瑜跟着他们进到屋里,辛万拿了干净的毛巾和换洗衣物给她,就去到厨房准备早餐。
  浴室里,宋瑾瑜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狼狈,憔悴,甚至还有一些丑陋。
  有的人衣冠楚楚,但心很脏,有的人满身污秽,心里却很干净。
  她把自己身上的衬衣脱下来,打开水龙头,用肥皂把上面的污渍一点点的洗干净,水是冷的,眼泪混杂进去,也无法改变它的温度。
  洗完澡出来,宋瑾瑜穿着辛万的衣服,是长到脚踝的束裙,手里攥着那件洗净的衬衣。
  阿乐看见了,没有说什么,只让她过来吃些东西。
  辛万准备了很丰盛的西式早餐,牛奶咖啡,火腿吐司,还有新鲜的时令水果。
  知道气氛不对,辛万给他们倒好咖啡,就去到二楼打点孩子们起床。
  宋瑾瑜在阿乐对面坐下,胃里早已饿得反酸,还是端起咖啡尝了一口,没有加奶也没有加糖,东南亚本地产的咖啡豆,有特别的风味。
  她不想辜负辛万的好意,机械的拿起吐司塞进嘴里,嚼着,咽下。
  “你同他很要好?”
  “在城寨的时候,每日见的都是那些人,不要好也不行。”
  宋瑾瑜放下吐司,安静的等着他说下去。阿乐知道她想问什么,于是说:“阿添那时候好靓仔,白白净净,不知多少女仔追着他。刚到城寨的时候,每次他都在河边坐一整天,好像有心事,也不同人讲话,过足两年才好些。那时他不会高棉话,只会讲广东话,普通话也不太好,但英文说得很流利,所以契爷每次都让他去跟泰国人谈生意。”
  宋瑾瑜细细听着,试图用只言片语,在心里描摹他十年前的样子。
  “起初他都独来独往,蛮自闭的,语言也不通,也就偶尔会搭理我。你看他的模样,就不像是城寨里的人。我记得他说过,他有条女在美国,那时他成天抱着本圣经,一直说,等把白-粉戒了就回去找她。他在城寨里待了四五年,后来我有问过他为什么不回去。他说,回去也迟了。”
  宋瑾瑜问:“他在美国生活过?”
  “好像是念书。他是有家的人,只是不能回,我没问为什么,他也没说过。”
  宋瑾瑜垂下头,盘子里的食物她只吃了几口,再提不起胃口。
  “他在城寨……都做些什么?”
  阿乐反问了一句,“在湄公河,守着水路,还能做什么?”
  宋瑾瑜垂下眸子,没再做声。
  外头的天光已经大亮,阿乐饮了口咖啡,许久才道:“拆弹,他以前在美国学过这个。契爷不在的时候,他就和当地的村民去排雷,上丁这一片,方圆十几里,几乎已经没有未爆弹了。他只失手过一次,差点没了一条腿。”
  宋瑾瑜从盘子里抬起头,确认过阿乐眼神中的真挚后,嗓子微微发涩,“你知不知道……他本名叫什么?”
  阿乐摇头,“最开始是契爷叫他阿添,因为他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多添的,所以叫阿添。城寨里的人也都这么喊他,都习惯了。后来他被收做义子,才按字辈取了名。”
  辛万抱着孩子下楼,阿乐张开手,大点的男孩儿跳进他怀里,睡眼惺忪的摸起一片吐司,放进嘴里。
  “这是我儿子,五岁了。”
  阿乐说着,倒了一杯牛奶,用本地话说着些什么,男孩瞪着漂亮的大眼睛,冲她笑了笑,牙还是缺的。
  宋瑾瑜鼻子一酸,口中却是黑咖啡的回甘。
  吃完早饭,阿乐进屋打了个电话,然后拿出一把钥匙,递给她,“这是阿添之前留给我的。”
  宋瑾瑜握着那把钥匙,定定的说道:“如果你再见到他,麻烦你告诉他,我会等他。”
  辛万和孩子们在餐桌上用探究的目光看着他们,阿乐没有答允,只说:“去岘港的车就在门外。”
  岘港港口,停靠着许多来往船只,而她登上了去香港的那一艘。
  齐宇的话,魏秉义的话,阿乐的话……拨开的又岂止是云雾那样简单。他留在了城寨,生死未卜,而她必须要确认一些事情。
  下了船,宋瑾瑜一秒也没有耽搁,打车去了中环的傅氏办公大楼。她还穿着辛万的裙子,脚下是一双脏得快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球鞋,临走时阿乐给了她一只帆布包,里面有一些食物和现金,还有那件洗完仍未干的衬衣。
  半小时后,宋瑾瑜站在干净的一尘不染,甚至配备香薰的高档电梯里。做访客登记时,前台接待用异样的眼神打量她,她不在乎。
  谁也想不到,一天前,她还在湄公河上漂泊。那个与这里有着天壤之别的地方,是世人所不曾涉足的禁地。
  正如上帝的告诫,切勿偷食禁果,那是被诅咒的土地,一旦踏上,便会打破人世所有美好的幻境。
  电梯门打开,她迈出去,傅桓知便在走道的尽头向她走来,崭新的皮鞋跟踢踏在大理石地面上,声响清脆。
  前台跟他通过电话时,他反复确认两遍访客的姓名,才意识到事情不对。
  她是谨小慎微的人,也害怕会给他添麻烦,就是有再要紧的事情,也没有找到过公司来,更不要说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
  傅桓知第一眼便看见她身上的打扮,本能的觉得有些难堪,却还是忍住了,“你还好吗?为什么不同我打电话?我可以派人去接你。”
  他没有伸手碰她,因为他有洁癖,而她身上很脏。
  宋瑾瑜看见了他左手无名指上刺眼的婚戒,心情却没有任何波动,只道:“你知道我从哪来吗?”
  “去我办公室说吧。”
  傅桓知说完,转身交代秘书,“到楼下铺面买双鞋,37码。”
  办公室的大门推开,整面的落地窗,一流的景观,踏上去了无声响的地毯,意大利空运来的家私,楼下便是名品街旺铺,欢迎来到资本家的世界。然而,这还不是整个维港最棒的办公室。
  另一位秘书送来咖啡,关门离去,宋瑾瑜却没有坐下,只是站在门边一隅,因为她不想脏了他的地毯。
  宋瑾瑜说:“我从岘港来。”
  傅桓知面不改色,将办公桌前将摊开的文件整理好后,才走到她面前。
  “你见到魏秉义了。”
  口气是陈述句。
  “你要魏秉义的命,不是因为他砍掉你一根手指。”
  同样是陈述句。
  宋瑾瑜看着他,语气是从未有过的陌生,“你为什么要把我接到香港?”
  傅桓知微微拧眉。
  “你知不知道,我感激你,爱慕你,把你视作是我在世界上唯一的亲人……甚至豁出命去,也无所谓。”
  他所做,不是送她逃离炼狱,而是把她推向另一个深渊。
  这十年,魏秉义从来没有找过她,她受到的恐吓,威胁,乃至噩梦……都源自眼前这个她“爱”过的男人。他将她骗入局中,让她心甘情愿做一颗枪子。
  “魏秉义的手上,有足以让傅家倒台的罪证。背后牵扯的事情,你无法想象。”
  傅桓知的语气很平淡,“自古黑白是一家,有了矛盾才分家,真要大白于世,没有谁真的干净。瑾瑜,有些事情我和你一样,没得选择。”
  他早知会有这么一天,无非,就是坦诚相见。
  “是啊。你养了我十年,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她说得露骨,却也是实话,傅桓知无可辩驳,缓声道:“瑾瑜,平心而论,我对你不差。”
  宋瑾瑜笑了。十年前,魏秉义也曾说过同样的话,这句话太过瘆人,而每每都会出现在她的梦里。
  东孔的夜里,她复又梦见了这一幕,如同恶魔在她耳边低喃。
  “阿娟,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比我对你更好。”
  也只有这一次,她终于没有落荒而逃,而是挺直了腰身,坦然回应。
  “这个世界上,有比你对我更好的人。我找到了。”
  他表面步步紧逼,说着不着边际的风流话,但其实对她不赖,甚至是所有人里,对她最好的那一个。
  他没有带她去最贵的餐厅点最贵的菜,却肯为她亲手做一碗米粉。
  他没有送过她像样的玫瑰花,只有在孟孔突突车上,用玉米叶叠的一朵小黄花。
  他是对她好的,真心实意的那种,她能感受的到。哪怕最后甩来的那一巴掌,他都在用他的方式对她好。
  “这些年承蒙傅生赡养,不胜感激。我攒了一些积蓄,不多,欠你的钱,我会一笔一笔慢慢还给你……虽然这些钱对你而言只是零头。”
  宋瑾瑜平静的说完,鞠了一躬,卑微而疏离。
  她从不曾是这样的姿态,即便是仰人鼻息,她也有她的尊严,尤是在面对他时。她曾何其努力,只为成为能配得上他的人,哪怕人人都笑她痴心妄想,攀一座空中楼阁。
  宋瑾瑜今天才意识到,她是不可能配得上他的,充其量也只够站在办公室的一角,守着方寸之地。他的人生规划精密得犹如窗外鳞次栉比的高楼,每一栋都棱角分明,又环环相扣,即便有污点,也会被浮华所掩盖。
  她不过是个建造大楼的工人,对他人生的意义,止乎于添砖加瓦。
  她的鞠躬,是对他莫大嘲讽。傅桓知有片刻的慌神,但被日积月累下的假面压盖无踪,仿佛还是那个克制自持的他。
  他清楚她今日的一席话,并非只是家雀迟来的叛逆而已。
  “瑾瑜,谁都有污点,这世上没有谁是十全十美的。”
  宋瑾瑜的手放在金属门柄上,没有转身,“坏人可以变成好人,但坏事永远不会变成对的。”
 
 
第34章 
  走出奢华的大楼,呼吸到外头新鲜的空气,宋瑾瑜才发现,原来,她对港岛并没有任何的留恋。她曾经依恋的,不过是那一份倚赖和信仰。
  至此,倚赖已坍塌,信仰也覆灭。
  一路走来的所有桎梏,都源自于这份病态的寄生关系。
  她选择告别香港。
  宋瑾瑜回到码头乘船,她的护照还在身上,搭飞机无疑是最快回到安城的办法,然而她的帆布包里,还有那把空弹枪。
  这把枪,或许是能让真相大白的唯一物证。
  客船狭小颠簸,渡客疲惫颓丧,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一段故事。
  落足安城后,宋瑾瑜补办了电话卡,才收到一条迟来的短信,是魏邵天发来的,发件时间显示是六天前。那天她落地万象,手机就没有了收讯,进城寨时,为方便行动,除了必要的证件,其余的东西一概都沉在了河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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