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暴君养大——花心者
时间:2020-03-28 08:16:47

  做了很大的让步,万一真没喝过,往后就惨了。
  相反覃二一点损失都没有,这事过后还是朋友,这是他给的承诺。
  覃二衡量了一下得失,笑了,“就依你。”
  别的不说,喝酒这方面他还真没输过谁。
  “来人!”他喊了一声。
  立马有人进来,“少爷有什么吩咐?”
  “去端几坛子酒来,我和美人比喝酒,我输了,你们都别拦着他,让他走,我赢了……嘿嘿。”
  那几个人点头哈腰提前庆祝,“那肯定是少爷赢,少爷喝酒就没输过。”
  所有人都觉得这事是板上钉钉的,覃二也这么觉得,半个时辰后……
  明生晃了晃覃二公子的肩膀,笑的很是奸诈,“覃二公子,还能喝不?”
  覃二哼了一声,醉的头都抬不起来。
  明生哈哈大笑,“那我走了。”
  他站起身,摇摇晃晃朝门外走去,覃二公子确实很能喝,再多喝一些,他也会被放倒,还好他随身带着解酒丸,上了几次茅房催吐,才堪堪比过覃二公子。
  门口的小厮还想拦他,他挑眉,“怎么?覃二公子都答应的事,你想替他反悔?”
  那小厮想了想,还是让开,放他离开了。
  明生走出房门,出了覃府,瞧见不远处停着的马车才松了一口气。
  姑娘们虽然早一步出了府,不过不放心,在门口等着,发现他连忙奔了过来,几个人七手八脚将他抬上马车,不敢停留,吩咐一声马夫,立马趁着夜色离开。
  “怎么弄成这样?”宝钗边给他顺胸口,边担心问。
  明生摇摇头,“我没事。”
  只是有些困,他眨了眨眼,虚弱道,“把我送到清风斋隔壁的棺材铺,有人照顾我。”
  几个姑娘点头,“是那家的东家对不对?”
  “公子,”说来也怪,“你是怎么认识那种怪人的?”
  “就是,那家伙上次还瞪了奴家一眼,吓到奴家了。”
  “凶巴巴的,还开了家棺材铺,看谁以后敢嫁给他?”
  “就是就是,一点不懂怜香惜玉,我多看他两眼他就让我滚,嘤嘤嘤,我祝他孤老终生。”
  明生嘴角勾起,由衷的笑了起来,“他就那种脾气。”
  余欢从前在宫里时就拽不拉几的,经常挨打,还是那么拽,脾气一点没改,就算在挨打的时候,都能一如既往的拽,更何况现在不需要掩盖,更拽了。
  看谁不顺眼就冷眼相待。
  他长得俊俏,偏生旁边就是清风斋,清风斋的姑娘们对爱情向往的很,瞧见这么清隽的人,忍不住就想勾搭勾搭,结果碰上硬钉子。
  今儿如果被看中的人换成了余欢,八成已经一剑射去,将那厮手脚砍断了。
  他做事就是这般,快狠准,无所顾虑,潇洒的很,尤其是在报完仇之后,他能感觉的到,余欢身上已经没有了束缚。
  他也想像余欢一样,可惜性子是天生的,余欢从小这般,那种潇洒他学不来,余欢的实力,他更没有。
  “我到了。”他从被风吹开的缝隙里瞧见了清风斋三个大字,大家是不同楼里的姑娘,除了宝钗是住在清风斋的,其他人各奔东西。
  宝钗扶着他下车,明生示意她先进去吧,前门被封,只能走后门,要绕远路,亥时冷冷清清,一个小姑娘家在外多待有危险。
  明生自个儿就在旁边,又是男子,所以没关系,目送她离开,马车也走之后才苦笑。
  真的没关系吗?
  现如今这个当下,男子一个人走在街上,也是很危险的。
  只要长得好看,都会被人觊觎,无论男女,他很早之前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今儿只是重温了一下而已。
  又不是第一次了,有什么关系呢?
  明生深吸一口气,收拾了一下沉重的心情朝棺材铺走去。
  这边是青楼一条街,一被封,整条街都被封了,街上一个人都没有,颇显得萧条,只清风斋的隔壁开了一家棺材铺还亮着光。
  寸金寸土的地方,开了这个一家棺材铺,不知道多少人惋惜,花重金想买下,主子是个硬骨头,不卖,给再多钱也不卖。
  想使阴招,不好意思,打不过人家,想收买官差捣乱,不好意思,官差都怕人家。
  总而言之,没人搞得定,这家棺材铺依旧牢牢顶立,就算东西卖不出去也无所谓,东家根本不在乎钱。
  明生过去的时候东家正坐在椅子里糊白色灯笼,一个几文钱,便宜的和铺子不成正比。
  这间铺子这个位置,一天最少要吸十金才能回本,就照他这个卖法,一辈子也赚不了十金。
  太皇太后薨了,家家户户都要买这玩意儿,生意还挺好,门前有两个人挑选,挑完问东家,“多少钱一捆?”
  “自己猜。”东家很是没有诚意的说道。
  客人都被他搞糊涂了,“我怎么知道你卖多少钱?”
  还有人做生意让客人猜的?东西真的有人买吗?
  他丢下一个铜板,报复似的说,“钱给了,东西我拿走了。”
  东家甩都不甩他一下。
  另一个人瞧见有便宜可占,依样画葫芦,也拿了一捆,只给了一个铜板,东家头都没抬,任他拿。
  那人似乎觉得自己亏了,回过头又拿了一捆黄纸,刚要走,与明生打了个照面,被人瞧见贪小便宜,脸一下子涨红,又掏出几个铜板放在桌子上,才心虚的离开。
  明生等他走后直接趴在桌子上,“接我一下,我喝多了,腿软。”
  东家终于转过脑袋,瞧见他眉头拧紧,“你怎么没死在外面?”
  话是这么说的,人还是放下灯笼走了过来,架起他的胳膊,把人抬了进来。
  门口不知何时又站了一个人,“东家,我要几捆纸。”
  “不卖!”
  客人很是委屈,“不卖就不卖,凶什么凶嘛。”
  余欢把人放在椅子里,嫌烦,索性将店门关上,去阁楼上打了热水,拿了毛巾过来给椅子上的人擦脸。
  明生挪了挪屁股,更舒服的躺在里头,“方才我楼里的姑娘说,隔壁的棺材铺老板可凶了,又瞪人家又骂人家,一点不懂的怜香惜玉,这不是挺好的吗?还知道喝醉的人要用热毛巾擦脸……呜呜。”
  那热毛巾糊在他脸上,明生懒得动,又呜呜了几声,毛巾被人拿了下来,然后粗鲁的顺着他的脸往下擦。
  脖间一热,热毛巾伸进里头,绕着他脖颈擦了一圈。
  啪!
  毛巾被人丢进桶里,过了一遍水,拧干之后给他擦手,然后脱了他的鞋子,动到他腿的时候,明生缩了缩。
  余欢是练武的人,敏锐的感觉到了不对劲,“怎么弄的?”
  “摔的。”明生双手一摊,“喝多了没站稳,啪的一下就摔了。”
  如果是摔的,应该疼在膝盖上,但是他掀开明生的裤腿,膝盖上什么都没有,所以肯定不是摔的。
  明生不说,他也不问,继续折起明生的裤腿,把他一双足放进桶里。
  明生经常喝醉,他一开始把人丢在床上,后来知道了怎么处理,用热水泡泡脚对他有好处。
  突然想起来忘记给他擦耳朵,毛巾再度丢进水里,然后拧干,给他擦耳后。
  明生怒骂,“你个混蛋!”
  用洗脚水给他擦耳朵!
  “反正是你自己的。”余欢一点不以为然,擦完把毛巾折好,敷在他脑门上。
  “混蛋!”明生摇了摇脑袋,好不容易把毛巾摇了下来,又被余欢盖上去,他再摇,余欢再盖,锲而不舍。
  明生没劲了,只用眼神挖他,他平时有劲的时候尚且斗不过余欢,现在没劲就像砧板上的鱼一般,任人宰割。
  余欢瞧他泡的差不多了,拽下他额头上的毛巾,放进洗脚盆里过一遍,拧干后给他擦脚,擦完放在盆上。
  明生才留神这盆是上次给他洗脸的,磕破了一个角,他记忆犹新。
  “你这个龟孙!”
  一个盆一条毛巾又给他洗脚又给他洗脸,上次还给他擦澡了。
  明明给他买了好几个盆,特意分开了,这王八蛋还用一个,还是那个破的。
  用了不知道多少年,破了补,补了破,就是不舍得扔。
  上次被他扔了,又被余欢捡了回来,继续给他用,怎么会有这么无耻的人?
  余欢只当没听见,将洗脚盆踢远,在他身前蹲下,拉起他两条胳膊架在背上,背着上了阁楼。
  他这个地方是双层的,下面开店,上面住人,不大,不过他就一个人住,够了,当然如果明生不来挤更好。
  青楼这行业就是销金窟,摇钱树,太赚钱了,很多人盯着,他自己有个宅子,像个窟窿似的,在里头遇到过好几次刺杀,吓的这厮再也不敢睡在那边,每天晚上跟他挤。
  楼上小,住两个人真的有点挤,但是也凑合吧。
  余欢把人扔在床上,自个儿下楼收拾,门锁起来,灯吹了,洗脚盆和明生的鞋袜拿到楼上,小门一关,打算睡了。
  明生一个人霸占了他的床,打开窗户,瞧着外头黑乎乎的街上。
  他的床和以前一样,还靠着窗户,别人视这个地方如猛虎野兽,避之不及,也只有他觉得靠窗好。
  比如说如果有人来抓他,他可以第一瞬间跳窗离开,亦或是窗外有什么动静,他能第一时间听到。
  他是个杀手,保持警惕是他应有的本领。
  “换一下衣服。”
  某人得寸进尺,让他伺候伺候习惯了,这话说的一点不带不好意思。
  “在左边第一个衣柜。”
  余欢去拿,打开衣柜发现里头自己的衣裳都很少,塞满了明生的衣裳。
  明生是青楼东家,经常招待这个招待那个,见那些贵客自然要打扮一番,今儿拿一套来,明儿拿一套来,不知不觉大半全都是他的。
  余欢回头看了一眼,可不止是衣柜里,床上,床下,角角落落摆满了他穿过的鞋子和带来的各种东西,把不大的屋子装的满满的,像垃圾房一样。
  难怪越来越挤了,开始还以为是错觉,今儿才陡然发现,不是挤了,是因为里面放的东西太多了,而且还不是他的,是某个累赘的。
  累赘四仰八叉的躺在他床上,催促他,“快点,冻死了,顺便把窗户关上。”
  只有开窗的力气,没有关窗的,况且余欢在,不使唤他,干嘛要自己来?
  余欢脱了鞋上床,先把窗户关了,之后过来给明生换衣裳,明生瞧见了他手里的中衣,抗拒道,“不是中衣,是亵衣。”
  谁管他的意见,腰带一解,衣裳一扒,无视他挣扎的小手,强逼着给他换上中衣。
  明生抱怨,“认识你我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屁股上一疼,余欢换完衣裳,一脚把他踹进床里,依着墙趴着。
  明生将脑袋转过来,还想再抱怨两声,瞧见余欢在给自己换衣裳才禁声,把头埋进枕头里,声音闷闷的,“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都已经是十几家铺子的主子,怎么每次还是这么狼狈?
  有时候他就在想,还不如跟余欢一起卖棺材呢,好歹不用担心旁的。
  其实他现在钱也赚够了,想全身而退了,但是没有路子给他全身而退,只能拼命的往上爬,认识更多的贵人,织成一张大网,这是他当初许诺扶月公主的,所以扶月公主才会拿出所有的积蓄成全他。
  现在开始了,才走在半路上,不可能让他抽身离开。
  做人可真难啊。
  “你不想,随时可以停下来,过别的日子。”余欢衣裳换好了,躺在他身侧。
  余欢翻了个白眼,“你的脑子是一根筋吗?哪有那么简单?”
  就像当初还在宫里时一样,余欢也理解不了他做的,在他看来很简单,是很简单,一刀杀了,然后浪迹天涯,再找机会刺杀皇上?
  他的脑子就是一根筋,不会拐弯的。
  他想报仇,就全心全意在这个上面,从来没有旁的烦恼,只有复仇,现在仇报了,开了个不赚钱还光赔钱的店,就一心一意赔钱。
  这要是别人,早就被钱逼死了,他就不在一般人的范围内。
  他是个杀手,接任务的那种,过惯了刀尖上舔伤口的日子,已经没办法像正常人一样了,开棺材铺只是他的掩盖罢了。
  他是天字第一号的杀手,专门杀一些他觉得可以杀的人,会有人出钱,然后他接。
  一些棘手的任务千金,万金都有人肯出,根本不差钱,单纯是因为闲不下来。
  如果停下来,他会迷茫,不知道他生来何用?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从他母妃和姥爷一家死后,他的人生就完全改变了,是为了某个目的活着,不是为了自己。
  很可悲,但就是有这样的人。
  “你想走的话,我可以带你走。”
  果然,他的脑子就是一根筋。
  “我不能走,我走了,那些姑娘们没人依靠,会被人欺负,而且我可以走,我的爹娘肯定不愿意,我不能连累他们。”
  他不像余欢一样,是孤家寡人,所以余欢理解不了他。
  “滥好人。”
  又来了。
  明生气不过,踹了他一脚,“冷血鬼。”
  “滥好人。”
  “冷血鬼。”
  互相骂了几声,双方都觉得没意思,各自躺好,“有时候真羡慕你,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其实更羡慕他旁的。
  比如说明明一样都长得这般好看,为什么从来没人觊觎他?
  可能也是有的吧?但是余欢太凶了,谁敢觊觎?
  难道是他太好欺负的原因?所以才被惦记?
  余欢闭上眼,没跟他一般见识。
  明生叹息一声,“把灯吹了吧,该睡觉了。”
  余欢没起身,直接伸手将蜡烛捏灭了,屋里登时陷入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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