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他的是,是殷惜消失在冷风之中的声音,同他穿着黑色风衣飒酷的背影。
“我出去转转。”
……
从殷家大宅向外走,再走过三条巷子,停了一辆很不引人注意的黑色小车。这辆车很低调,款式也是港城之中眼下有车的富贵人家买的最多的那一种,行驶在路上绝不会被人过多关注。
殷惜拉开车门坐进去,里头已经有人在等他。
穿着黑衣皮衣的青年笑眯眯地说道。
“要不要出手对付顾家?”
殷惜停顿了三秒钟。
“为什么要对付顾家?”
这个青年有些诧异。
“顾家那个小少爷年少轻狂不自量力……”
他还藏了后半句,想挖自家爷儿的墙角,但是他这半句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就被打断,然后他听见身后的青年低沉地说道。
“他今年才十八岁,这样不是很正常么?”
顾铮行的表现,很符合他的年纪。
他就该是这样的人。
虽然他至今还未离开港城有些令人诧异,不过考虑到他如今疯狂追着原温初跑的行为,倒也可以理解。
追女追上头,才留了下来。
他慢慢地闭着眼睛。车窗有一条缝,深夜的冷风吹拂他的面颊。
殷惜的脑海之中,浮现的是今日原温初从法华学院门口走出来的时候,她走向那辆破旧不堪的货车的身影。
他平静地想着这一幕,然后他喃喃自语。
“总比一潭死水有趣些。”
前头的那个青年却挠了挠头。
“我们接下来做什么?”
“殷家这边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爷你还要留在殷家,做他们的管家么?”
他百思不得其解,有这种通天本事的爷,为何要隐身在殷家,做个被人呼喝的管家,可能他语气是有点夸张,毕竟殷家眼下已经对爷态度极好,颇为客气。
但是这样肯定是远远不够的,这位爷的本事……十个殷家也不够瞧。
他不明白他在拖延什么,或者,在等什么时机。
殷惜的声音很低沉。
“还没有到时候。”
他转过脸,然后说道。
“董盛联上位了是不是。”
意料之中的事情,他一点也不吃惊。
“詹木雄呢?”
前头那个青年拉了拉自己的皮衣。
“当然不甘心啦,失去了油水丰厚的职位,明升暗贬,他迟早有一日要卷土重来。不过眼下不用担心,他自己犯了错喽,迟早要沉寂几个月。”
“他最不该的就是纵容家人把花花肠子动到那个金太太身上。”
“金太太的丈夫,那个洋人是能跟港督家里头搭话的,他怎么可能有好果子吃。”
“不过主要也是爷你设的局高明,才能让他这种小心谨慎的老道人物都马失前蹄,一脚栽倒在坑里头,没个几年爬不出来。”
这个青年点了一支烟。
“爷?”
他对殷惜是心服口服的服气,瞥了殷惜一眼,语气都是客客气气,是真把殷惜当成头儿看,对他马首是瞻。
而殷惜则是低下头,他说道。
“开车去西士港,我们现在去,应当还赶得上收尾。”
这青年应了一声。
殷惜坐在车上,在殷家,他开车的时候居多,但是眼下他坐在汽车后座上,看着汽车经过的这个姹紫嫣红的港城,霓虹灯招牌闪烁不定,这是最好的时代。
一切还未开始,一切也并没有结束。
殷惜一言不发,看着汽车驶过这条街道。
如果再过十年,这条街都将是他的。
这条眼下最为繁华的街道,上头开了原家的钟表行,还有茶楼酒楼,金楼,银行,日后全都是他的资产。
正因为拥有过,所以反而不急迫。
他又想起那一夜。
殷家那一日办宴会,不过是三个月前的事情,那一日的原温初,刚回港城不到三日。
殷家那一夜,晚宴上,那个穿着黑裙,披着开司米大衣一步步走向他的女孩。
原温初。
他很诧异,因为那一夜她本不该出现。
她因为退婚书被刊登,所以很久不出现在港城的任何社交场合,那一夜她原本不该出现在殷家,但是她却来了。
原温初很美,美得张扬恣意,一袭黑色小洋装,是她的风格,放眼港城,也只有她才能够如此浓墨重彩彰显出她的绝色风采,无人能替代她。
清绝。
浓艳。
纤秾合度,活色生香。
那黑色短裙穿在她身上,有一种谁也取代不了的妥帖,她从车上下来,一个下车的动作,就如同时间被放慢,他看着她,很诧异,那瞬间甚至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她美得清晰深刻,在他心上却像是一道氤氲开的墨痕。
弥久日长。
那看似淡漠,再也散不掉的影子。
可是原温初就是原温初。二十岁的她,是最好的年纪。
不畏畏缩缩,不憔悴疲惫,而是风华盛开,同那场夜雨那样往人心中砸,砸得人心里一瞬心跳漏了一拍,从那一刻开始,殷惜就知道,有什么已经不同。
他接过她手中的大衣。
看着她头也不回地向着殷家大宅走去。他盯着她的背影,难以挪移开视线。
她看了他一眼,眼里头的光芒,那么闪耀,明亮得像是夜晚港湾灯火,他看得出里头蓬勃的生命力,比美貌更绵长,她从头到脚都自信张扬,发丝都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精致的是她的眉眼,无暇的是她的肌肤,动人的却是她的风骨。
港城的原大小姐。
他没见过那样的她。
她把大衣递给他的时候,她说,要去警备司?
她要去作证么。
她居然……要去作证指认华必武。
为何不同。
为什么不一样,她做出了同曾经截然不同的选择。
殷惜那一日真实的震惊了。他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在心里头暗暗地说了一句。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原大小姐。
……
原温初在港口又等了等,从八点开始,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越接近深夜,气温愈发低。
顾少爷把外套给她披着,衣服上头还有少年的体温。
陈实摘了鸭舌帽,去西士港那边打探消息,这个少年有他的门路,跟着那些黄包车夫一块走,他摘了鸭舌帽,也不那么容易引人注意。
这里同西士港的距离颇为遥远。
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寒风瑟瑟,陈实方才气喘吁吁地跑回来,说道。
“我查到了。”
“两条船,都有问题。一条上头是走私的禁运品,还有一条船上头装的东西不认识,好像是什么香蕉……?”
原温初平静地接口道。
“不是香蕉。是橡胶。”
“也是禁运的东西。”
陈实哦了一声。陈实都能打探到消息,警备司那边也开始动手,华必文看着要给他带镣铐的警员,他仍然想要挣扎几下。
而董盛联则是走了出来。
他刚才去见的就是左先生,左先生大概同他说了什么,他底气更足,看了一眼华必文半点不犹豫。
“直接带走调查。”
华必文咬牙,眸光狰狞。
他是绝对不会认栽在这里的。
原温初看着他跟警备司的人上了车,知道这一夜算是尘埃落定。
她站在集装箱后头,感觉腿脚有些发麻,身旁的少年搓了搓她的手,他的掌心还是滚烫的,从小跟着武行打熬过身体就不同,原温初听见他问道。
“你不高兴么?”
原温初说道。
“等他的罪名被定下来才算数。”
她之所以疑惑,是因为她总觉得还有人在帮她——她默默看向低着头傻乐的少年,是顾铮行帮她找了人?
顾铮行不知道自己揽了个功劳在身上,他说道。
“先别想那么多,天寒地冻,为了庆祝,我们去吃热汤食好不好?”
“不好也好,那便说定。”
“走,我去将车开过来。”
“对了,还有阿杰!阿杰一定蹲在哪里拍呢……不知道他在不在这附近。”
这少年仍然活力四射。夜深露重,码头风大,他拉住原温初的手掌,原温初却看向他,突然说道。
“等等,还有一船药物……”
“那船药物不见了。”
普通的禁运品,如果华必文打通门路,运作一番,他应当很快就可以放出来。
但是原温初要让华必文不得超生。
况且……
她看向这少年,说道。
“找到的话,就有跟洋人谈判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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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章其实可以跳回第一章 再看一下,眨眼。
殷惜:为何都重生,我却不能拥有姓名。
顾铮行: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不也挺开心。
只要够主动,看中的就是我的,跑不了!
第72章 系统回放功能已上线
顾铮行看着神采奕奕一点都没有困乏之色的原大小姐,想了想,他开口问道。
“所以——我们要去哪里?”
“去西士港?”
原温初嗯了一声。
不亲眼去确认,她始终不放心。
……
西士港外头停着的黑色车辆同其他车看上去并没有半点不同。
完美混入停泊在码头的那些车辆,没有半点突兀。
车上穿着皮衣的青年点燃了一只烟——想了想又自己把烟熄灭,他隔着窗户看着夜色下静谧港口,然后说道。
“警备司那群人走了。领头的那个,叫做李沉意。他现在虽然只是普通警员,但是他其实一点不普通。”
“他跟最近上位的董联盛,关系好似很密切,有亲戚关系。”
“而且他父亲我怀疑是李志德。”
“好威风的政事世家,公子爷下来镀金,他肯定要揽走一部分功劳,没过几年估计就要平步青云。”
“爷?李沉意那边要不要打点啊。”
殷惜隔着玻璃窗户,开口的时候,呼出的气息仿佛扑在那透明的玻璃窗户上头,他说道。
“他办的第一桩案子,就跟华必文有关系。”
这个皮衣青年笑眯眯地摆弄手里头那精巧的打火机。
“我知道呀,就是他弟弟华必武的杀人案子喽。他自己是过江龙,他弟弟华必武连过江虫都算不上一条。”
“只会玩女人,肮脏不堪,让人瞧不上眼。”
“华必武之前做事嚣张,但是没有想到有证人,又撞上正好下来镀金的李沉意,所以一时大意失荆州,被关进去,要坐不少年头,他哥哥华必文想尽各种办法捞他,各方打点都无济于事。”
“爷你当时,不还,狠狠地落井下石了一番。”
“保证华必武出不来。这案子我肯定记得。”
“现在华必文不要说保他弟弟了,他自己都不一定能够翻身。”
这穿着皮衣的青年,啧啧了两声。他的手指灵巧异常地玩弄这那枚打火机,他手指利索,却听见殷惜说道。
“李沉意有背景是正常的。但是他瞒得很好,警备司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李家的公子。他借力平步青云,李志德是个很厉害的人物,清醒从来不出错,往后再看十年,我都看好他。”
“日后港城政坛会有他一席之地。李沉意是他独子,龙生龙凤生凤,他不会弱到哪里去。”
殷惜看着港口稀稀拉拉的那几艘船。漆黑的夜色下,一切好似都被掩映在黑暗里头,云雾遮挡住月光,若是没有那盏路灯,散发出昏暗光芒,外头应当是伸手不见五指。
他眼眸比夜色还要深沉黑暗。
那个穿着皮衣的青年打开车门,手里头还晃荡了一把钥匙。
走不了几步。
却瞧见远处另外一辆车带着尾气,呼啸停下,然后车上先是跳出来了一个人高马大,生得极为英俊的少年,再然后……
下来一个高挑靓丽,美到让人忽略不了一眼就难忘的女人。
那个女人他久闻大名。
即便只是远远瞧见过一次,连脸都是模糊的,可是奇怪得很,这个穿着皮衣的男人,只看一眼,就知道她一定是殷爷口中的那个女人。
原家的大小姐,原温初。
这穿着皮衣的青年,其实之前想过,这个奇特的港城富家千金是什么样,那些流言蜚语他也听说过,出身港城数一数二富贵的原家,生母早逝之后,父亲另娶新妻,她同继母关系不好,所以没有留在港城,读那些富贵千金都会去读的圣德女学院,而是直接咬牙去了遥远的大洋彼岸。
隔了两三年,才回港城。
刚一回来,就被订过婚的何家公开登报退婚,然后又卷入杀人案子公开做证人。
她跟港城其他的千金似是截然不同,她也根本不在意旁人是如何看待她的,自信张扬。
这青年看了两眼,他在心里头原本想象出来的是个芳华绝代的人间富贵花的模样,但是眼前的这个女人,跟他想象的样子不大一样。
她确实是美,美得让人不能质疑。
神态没有那种用力过度的紧绷感,她是舒展的,走下车的时候,同一旁的那个少年说这话,露出的侧脸,在昏暗的路灯下,那隐隐约约展露出的轮廓,有一种……难言形容的氛围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