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抱着,别着凉了。”唐甘兰又把暖手宝塞回给了谭迟。
谭迟:“我还行,不是很冷。”
“听话!”
谭迟默默抱紧暖手宝,然后看着唐甘兰从背包里掏出一大包生姜红糖,扭开保温杯倒了进去,用吸管搅匀,递了过来。
“喝点。”
“啊?”
“听话!”
“……”
“小周,我让你带的东西呢?”
“谭姐说不用那么夸张……”
“拿来!”
“哦……”
小周递过来一个大包袱。
唐甘兰从里面掏出了一条米老鼠的毛毯,一顶毛线帽子,一个长毛耳罩,不由分说就要往谭迟身上套。
“CUT!”谭迟叫道,“没这么冷吧!”
“谭迟——”唐甘兰虎着脸,“听话。”
“你今天抽什么风……唔?”
谭迟的后半截话被一张口罩盖住了。
下一秒,自己就被唐甘兰捂成了一个大号的熊宝,只留出了一双眼睛透气。
谭迟:“……”
谭迟:“唐甘兰,你搞什么?”
唐甘兰似乎很满意,掖了掖毛毯,点头:“盖好,听话。”说完,还叮嘱小周,“盯着她!”
小周:“放心吧唐哥,包在我身上。”
拍摄继续,谭迟看了看风中造型的唐甘兰,又瞅了瞅隔壁斗鸡眼蹲守的小周——
“……”
什么鬼?
*
下午四点,拍摄结束,唐甘兰一行抵达了今夜的住宿地——诺丁堡连锁酒店。
虽然名字是酒店,但实际上却是一家只能接待五十多人的民宿,但即便如此,也是威尔镇最大的酒店了,最出名的,就是他家的露天广场音乐节,每个周末晚上都会有上百人聚集在此,举行小规模的欢唱集会。
唐甘兰扶着行李箱站在大厅里,满脸鸡血向谭迟推荐:“我向导演打听过了,今天晚上会有五六个乐队来表演,特别热闹,去看看呗。我还拿了一本宣传册,我给你翻译一下,最有名的乐队叫做MAXMIX,成员六人,其中主唱是……”
叽里呱啦叽里呱啦。
谭迟强忍着瞌睡答了一句:“我晚上九点以前要回来睡觉——”
“这个吉他手厉害了,参加过达人秀大赛,鼓手长得很特别啊,还有——”
“Tang!”
一个声音贯穿大厅,就见一个人风一样冲了过来,眼看就要扑到唐甘兰的身上。
小周立即启动私生饭应急机制,冲上前大叫:“请不要拍照,请注意安全——诶?”
被他拦住的是一个英国男人,金发碧眼,高大英俊,穿着褐色的风衣和黑皮鞋,手里提着一个电脑包,风尘仆仆的样子。
他被小周拦住,明显愣住了。
唐甘兰也愣住了,两条眉毛渐渐挑高,爆出了大大的笑脸。
“Hi,西蒙!”
*
西蒙是唐甘兰的大学同学,年龄28,未婚,富三代,老爹是诺丁堡连锁酒店的CEO,性格爽朗幽默,如果放在剧本里,绝对是很受欢迎的搞笑角色。
以上,是谭迟听西蒙和唐甘兰畅谈30分钟后做的人物小传。
唐甘兰貌似很高兴,语速比平常快了30%,五成英语五成英文,幸亏西蒙中文也不错,居然这样也能和唐甘兰聊得热火朝天。
谭迟听了一会儿就头晕脑胀,改为观察周围。
被唐甘兰大加赞赏的音乐节的确有几分规模,虽然场地不大,舞台也很简陋,但胜在啤酒醇厚,观众热情很高。台上表演的正是宣传册封面上的乐队组合,唱着谭迟听不懂的歌词,节奏欢快,台下观众举杯欢饮,和声同唱,气氛十分热烈。
旁座的几个小伙子最是热情,吹口哨、尖叫、大喊、飙泪,那熟悉氛围让谭迟有些怀念国内的粉丝。
大约是注意到谭迟的目光,小伙子们热烈和谭迟打起了招呼,顿把谭迟逗乐了,结果,这一乐,就坏事了,其中一个金发小伙子居然提着酒杯就跑了过来,状似要和谭迟做进一步的交流。
可惜,他还没蹭到桌边,谭迟就被唐甘兰一把搂进了怀里。
“5……&¥#@!”
唐甘兰飞速说了一句英文,金发小伙子哭丧着脸退了回去。
谭迟仰头:“你说什么?”
唐甘兰:“我说你不喝酒。”
“哦。”
西蒙噗一声笑了,蔚蓝色的大眼睛定在谭迟身上,一脸兴致。
“喂!”唐甘兰一脸不爽瞪了回去。
“OK!OK!”西蒙举手做投向状,移开了目光。
谭迟:“……”
场地里突然喧闹起来,追光灯满场飞转,鼓点狂躁,观众们跳起身大叫欢呼,拼命摇着手里的荧光棒。
谭迟:“新的健身模式?”
唐甘兰:“是抽奖环节,追光灯随即抽取一名观众上台,和乐队共同表演——”
“砰”追光灯稳稳落在了唐甘兰的身上。
唐甘兰:“……”
谭迟:“恭喜。”
一片欢呼声中,唐甘兰被拽上了台,和乐队主唱聊了几句后,两人合唱了一首英国民谣。唐甘兰跑调的歌声引得现场一片爆笑,居然意外的十分受欢迎。
西蒙望着看着台上的唐甘兰,似乎有些诧异,不禁看了谭迟一眼。
谭迟抿了口果汁:“你想跟我说什么,说吧。”
西蒙惊了:“你怎么知道是我——”
“你和唐甘兰聊天的时候,眼角余光一直在我身上,明显是有话想跟我说。十分钟前,入场时接待我们的经理和乐队主唱说了几句话,接着就冒出了抽奖环节。”谭迟推了一下眼镜,“明显是你的授意。”
西蒙目瞪口呆了好一阵:“我万万没想到唐的妻子居然是一名侦探。”
谭迟:“……你说谁是谁的妻子?”
“刚刚,唐对那个想来搭讪的小伙子说的就是——”西蒙说,“你是他妻子。”
“……”
“他一定很爱你,”西蒙继续说,“我从没见过他用这种眼神看别人,你是唯一一个。”
“哦。”谭迟觉得脸皮有点发烧,低头喝了口果汁。
“唐在大学里非常受欢迎,他性格好,学习好,人又热情,虽然是亚裔,但学校里爱恋他的人很多,不仅有女性,还有男性,但他都礼貌拒绝了,从不留给人任何遐想的空间,大家都说他是来自东方的维纳斯,只能惯着不能读读——”
“是只可远观不可亵渎,”谭迟叹气,“你的汉语是唐甘兰教的吧。”
“宾果,答对了!”西蒙笑了一下,看向台上的唐甘兰,笑容渐渐黯淡,“我不知道我告诉你这些合适不合适,但是,既然你是他的妻子,我……”
谭迟射出一道目刀: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西蒙又笑了:“你真是个特别的人。”
“过奖。”
西蒙叹了口气,继续:“唐非常美,你知道的,在欧洲人眼中,亚裔这种神秘又脆弱的美,常常会激起他们的征服欲。”
谭迟心里突得跳了一下,预感下面不会听到什么好话。
“唐拒绝所有的求爱,但从不拒绝友谊,我们都愿意把自己朋友介绍给他,所以常常请唐去参加一些校园聚会。”
“第三学年的时候,在一次聚会里,唐认识了亚尔发。亚尔发比我们大两岁,是橄榄球队的主力队员,英俊、浪漫、幽默,是全校一半学生的梦中情人。”
“其实算起来,还是我把唐介绍给亚尔发的,很快,他们就变成了好朋友,几乎形影不离。你知道,这里可是英国,一个浪漫英俊的金发帅哥和一个漂亮可爱的东方亚裔走得太近,难免会——我其实也听到过一些传闻,亚尔发应该是同/性/恋,我告诉了唐,但是唐并没有在意。”
谭迟:“他一直这样。”
“是吗……”西蒙垂下眼皮。
“亚尔发做了什么?”谭迟问。
西蒙表情沉了下来:“快毕业的时候,橄榄球队赢了一场比赛,邀请了我们课题小组的人去参加他们庆功会,大家喝了很多酒,玩得很嗨,说实话,我记不太清了,只记得休息室里传出了惨叫声……”
“我们课题组还有好几个球队的队员冲了进去,看到了唐,他举着一把剑——那是房间里铠甲士兵的装饰剑——唐的衣服被撕烂了,他光着脚,踩着碎裂的酒瓶,满地都是血……他的眼睛通红,脸色惨白——他就像是踏在火焰中的神祗……”
“亚尔发跪在他脚边,光着下半身,头顶冒着血浆,他的手死死攥着唐的脚踝,嘴里喊着——”西蒙闭了闭眼,“WAY?WAY?I LOVE YOU!I LOVE YOU!”
谭迟的指甲死死抠进掌心,却感觉不到任何疼痛,她的心却剧烈抽搐起来,令她无法呼吸。
“我甚至不记得是怎么打起来的,我们几个都断了肋骨,橄榄球队的那几个都断了腿,所有参与的人都被开除。我在医院躺了四个月,等出院的时候,唐已经停学离开了英国,再没有任何音讯,直到今天……”
西蒙蔚蓝色的大眼睛里蓄满了泪水。
“如果不是我,他就不会认识亚尔发,也不会经历这些……”
谭迟没说话,只是将目光转向了台上的唐甘兰。
主唱对唐甘兰的表演似乎很满意,又怂恿他再唱一首,台下观众纷纷起哄,唐甘兰终于还是抵不住热情,决定再追加一个表演。
观众掌声雷鸣,主唱问唐甘兰要唱什么歌,唐甘兰却掏出了手机,和主唱嘀咕了几句。
主唱和队员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搬开乐器,移开了一小块空地。
唐甘兰借了一根鼓棒,站在了场地中央。
“他要表演什么?”西蒙问。
谭迟微微松开了手指:“剑舞。”
“铮——”古筝琴音响彻大地,唐甘兰单手挽了个剑花,足踏八卦,以槌为剑,飞舞起来。
翩若游龙,婉若惊鸿,纵使最简陋的舞台,最昏暗的灯光,纵使在异国的土地上,他的光芒,依然俘获了所有人的心。
剑舞很短,只有不到三分钟,表演结束后,全场死寂,随后爆出了惊天的欢呼和掌声。
“Oh My God! Amazing!China gongfu!My god!”主唱激动地语无伦次。
西蒙也惊呆了。
“who are you! Who are you! ”主唱抓着唐甘兰大叫。
“他是唐甘兰!”台下有人用中文喊了一嗓子。
是一桌中国人,看年纪都是学生,拼命摇着手中的荧光棒:“包包菜,太帅了!我们爱你!He is super star!”
“SUPER STAR!”
“SUPER STAR!”
“SUPER STAR!”
台下欢呼。
西蒙看向谭迟:“他……”
谭迟:“他回国后,拜高人学艺,成为一代武学宗师,如今学有所成下山,旨在拯救苍生。”
西蒙:“……”
唐甘兰跑下台,坐在谭迟身边灌了两口啤酒,长吁一口气。
“唐——你……”西蒙吞吞吐吐,“你不会是去了少林寺,看破红尘了吧?”
唐甘兰愕然:“谭迟,你跟西蒙说了些什么?”
谭迟:“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合理的加工。”
唐甘兰:“哈?”
“唐甘兰,当初你为什么退学?”谭迟突然冒出一句。
唐甘兰瞪大双眼,噌一下看向西蒙。
西蒙面色苍白,直直望着唐甘兰。
唐甘兰手指紧紧攥住了啤酒杯,他的手指苍白修长,骨节隐隐发青。
许久,唐甘兰说话了。
他说:“西蒙,对不起……”
西蒙:“什么?”
“如果不是因为我,你们都能平安毕业,可是因为我,你们都……我很对不起……”
西蒙呆住了,足足呆了有半分钟,忽然大笑起来。
唐甘兰:“西、西蒙,你没事吧?!”
“你的确对不起我们!”西蒙狠狠砸了一下唐甘兰的肩膀,“你突然就消失了,谁都联系不到你,我还以为、以为你……”
“我去旅行了,手机钱包证件都被偷了,回国之后,你们都联系不到了……”唐甘兰的表情十分委屈。
西蒙又是一阵大笑,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举起酒杯:“为了友谊,干一杯!”
唐甘兰咧嘴,露出两颗小虎牙。
“干杯!”
*
把喝得烂醉的西蒙送回房间,已经是凌晨两点。
谭迟拖着半昏半睡的身躯,飘进了房间,正要关门的时候,门却被唐甘兰扶住了。
唐甘兰的脸颊和耳垂都红扑扑的,看着谭迟的眼神莫名勾人。
谭迟的脑细胞瞬间醒了一半。
“嘛?”
“我想进去喝杯水。”
“回你房间喝。”
“我想吃冰激凌。”
“回你房间吃。”
“我房里没有冰激凌~”
谭迟眯眼:“你到底想干嘛?”
唐甘兰表情十分委屈:“我就是想进去吃个冰激凌,我什么都不做……”
谭迟突然想起一个网络段子。
【我就ceng/ceng,不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