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桌上,江知青无可避免地被问到了今天下午在院门外目睹的“火钳战斗”。
“小江知青,你不用怕,老实跟奶奶说,有什么就说什么啊。”
江时微微垂眸,嗓音清淡,看上去无辜又为难:“林奶奶,我口舌笨拙,不善言辞,有什么说什么的话,容易措辞不当,一旦言谈有失,让您误会了谁就不好了。”
一句短短的话,他用了四个成语。
说的还是极不标准的方言,饭桌上的人都听得半懂不懂。
——毕竟像林穗子这样稍微有点文化的,因为是个女娃,是不被允许上桌吃饭的。
她又不愿意捧个饭碗到院子里或是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吃,总觉得这样在江时面前很丢脸,就干脆坐到灶房门口,一边看夕阳一边听里头的对话。
哪怕鸡肉再香,也坚称自己不饿。
林麦子在她旁边捧着饭碗吃饭,因为整只鸡都烧了,她也被难得分到了两块鸡肉。
她一边啃,一边把骨头“噗”地吐到地上。
骨头滚出去老远,院子里的老黄狗立刻汪汪叫着跑过来,把鸡骨头叼在嘴里。
林穗子蹙蹙眉,小声提醒她:“你就不能等把饭吃完再把倒掉碗里的骨头吗?”
林麦子瞥了她一眼:“我为什么要吃完再把骨头倒掉?直接吐在院子里狗又不是不会过来吃。”
“......但是这样很不雅观,有点难看。”
“我本来就只是个村姑而已,要那么雅观做什么?”
林麦子似笑非笑,半嘲不嘲,“难道我们不吐骨头,就能变成江知青他们那种高级的城里人了吗?”
“......我没说要你变成城里人,我只是说这样的做法不好看。”
“我本来就不好看。”
林麦子继续吐骨头,伴随着“呸”的一声,也不知道是在指桑骂槐,还是单纯表达内心,“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就活成什么样。反正我学不来那些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法,虚伪的要死,真变成了那样,才膈应人呢。”
“.......”
好吧。
林穗子不说话了,移开视线,也不跟她吵,也不再看她。
静静听屋里头的人说话。
人为什么会跟别人吵架斗嘴呢?
一是为了痛快。
二是为了达成目的。
和林麦子因为这样的小事吵架,赢了不会感到痛快,输了也不会改变自己的人生观。
且不论输赢,都没有达到任何目的获得任何利益。
所以这样的事情,林穗子选择直接放弃。
在林麦子看来,林穗子是哑口无言暗自受气,现在心里一定难受的要死。
但林穗子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她不争辩,单纯只是为了节省时间和口水,心情根本没起半丝波澜。
说实话,林穗子和林麦子这对堂姐妹,在处事三观上完全不同,哪怕没有许卫东这个人,哪怕没有任何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也不可能成为多么交心多么要好的姐妹。
这一点,林穗子很早就看明白了。
但很可悲的是,林麦子重活了一世,依然没懂。
她们的交流从来都不在一条线上,甚至都不在同一个面上,就像是两个世界两个空间的人。
譬如屋内的江时和林家人——
屋内,林老太夹了一块鸡肉给江时,强势地表达自己的权威,“放心啊,小江知青你有什么就说什么,不要怕!有林奶奶在,谁都不敢拿你怎么样!”
——这也是江时对林家人最大的困惑。
他以前一直觉得,类似于家里人内讧这样的“丑事”,应该是要关起门来自己内部解决的。
不管自己家里闹的有多凶,面向外人的时候,总是要尽量摆出和谐团结的模样,不让外人看了笑话。
但很神奇的是,林老太一方面觉得大儿媳妇把事情闹到小江知青面前很丢脸,一方面又锲而不舍地把他扯进这场纠纷里,恨不得在他面前把事情闹得更大点才好。
真神奇。
......不过不论怎样,这跟他也没什么关系。
对于江时这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旁观者来说,闹得越大才越有意思呢。
于是口舌笨拙的江知青非常诚实地有什么说什么:“是这样的,今天下午林穗子同志把饭盒落在仓库那边了,我和冉福知青就顺路给她送了过来,走到拐道口的时候,正巧看见了林婶子和林麦子同志在吵架。我跟冉福知青都怕打扰到她们,就在拐道口站了会儿,想着等他们说完再送过去。结果没想到林婶子直接拎了根烧火棍出来,朝林穗子同志的脸上扔过去......”
“小江知青,你可不能这么空口白牙污蔑人啊!”
灶台后头正在烧火的劳芳红终于听不下去了,腾的一下站起来,“我干嘛要往林穗子那丫头脸上扔烧火棍,要不是林麦子这个死丫头满嘴喷粪,我至于大着肚子还喊打喊骂的吗!我那就是随手一丢,是林麦子那个死丫头非往穗子旁边躲......”
“哦。”
江时点点头,从善如流,“是的,林婶子也是吵急了,话赶话的,就拎了根烧火棍出来往林麦子同志身上丢,其实并没有恶意的。只是林麦子同志躲错了方向,这才误伤到了林穗子......”
“什么叫我躲错了方向?”
江时话还没说完,坐在门口台阶上的林麦子就完全忍不住了,跑进来一摔筷子,大声气愤道,“难不成她拿火钳丢我还是我的错不成?还我满嘴喷粪,呵,江知青,你难道没听见她嘴里说的都是些什么话?什么赔钱货,什么贱种玩意儿,还拿着烧火棍说要杀了我的,哪家的伯娘是这么对待自己侄女的?满天下也就她劳芳红这么一个人了吧!江知青,你要摸着良心说话!”
“哟嚯,你还知道我是你伯娘啊!”
赶在江时开口前,劳芳红直接用同样的大嗓门劈头盖脸骂了回去,“说我骂你是赔钱货,你倒是撒泡尿看看你自己是个什么模样!你怎么不闻闻你自己的嘴巴有多臭!啊?你可真是威风啊,站在台阶上装青天大老爷,诅咒老娘肚子里的娃娃,老天爷啊,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坏心肠的丫头,真是没天理了,把人骂的狗血淋头还反过来朝老娘身上泼脏水......”
......
这个场面谁都没有预料到。
并不是没有预料到双方会不服气。
而单纯是因为,谁都没想到林麦子的脾气也会突然变得如此火爆,竟然敢当着长辈和外人的面直接就和劳芳红大声对骂起来。
这么你来我往热热闹闹的,连林老太都愣住了。
江时叹口气,朝她无奈又无辜地耸了耸肩膀:“抱歉啊林奶奶,都怪我不会说话,口舌笨拙。其实可能林婶子和林麦子同志都不是有意的,只是吵架吵的上了头,一时没控制住......”
“唉。”
他又叹口气,语气极为的愧疚,“都怪我。”
男人站起来:“那林奶奶,饭也吃的差不多了,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正好知青点晚上要开教学班,我也得回去了。”
“哎小江知青,你再留下来吃点.......算了算了,穗子啊,你快去,你去送送小江知青。”
第100章 穗穗有今时
今天这一整天, 对于林穗子来说,是非常波折起伏且诡异失常的一天。
首先, 她发现自己忽然搞不懂自己的堂妹林麦子了。
从前总是温顺沉闷的一个小女孩,只是因为中了个暑,突然就变的张扬和尖锐起来,都敢站在台阶上和大伯娘大声对骂了。
嘴里冒出来的词也无比精彩, 林穗子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小堂妹原来是一个这么会骂人的人。
她想来想去,只能想到一个原因来解释:
可能是今天在田里干活晕倒,长辈们却都不以为然, 所以压抑了多年的委屈终于爆发,才展现出了这种极端的性格。
好。
既然林麦子的转变可以找到缘由, 且与自己关系不大。
可以暂时不理会。
那此时此刻走在自己身边的这位江知青呢?
——他又为什么会突然变成这副模样?
这副......热心又温柔,对她好的不能再好的模样?
林穗子攥着兜里的糖,心里没有半点受宠若惊, 反而全是茫然。
江时是两年前来到南垣岭村的。
林穗子至今都还记得, 她第一次看见江时的场景。
甚至她相信, 不仅是她一个人, 当时在场的所有女孩子, 都会永远记住那幅画面。
那天是冬末, 天气有些冷, 她们一群女孩子刚从山上下来, 就看见山脚路旁停了一辆货车。
大队书记也在, 原来是去接新来的知青了, 而货车是公社上的,还要送其他大队的知青,所以只能停在这。
这年分到他们大队的知青很多,足足有六个,像队列整齐的游鱼一般从车厢内跳下来。
他们要么穿着军装,要么穿着的确良的衬衫,手里拎着行李,背上还有非常好看的背包,浑身上下都透着一种意气风发的时髦气质。
比去年来的知青更甚。
林穗子已经听到身旁的女孩子们发出的低声惊呼。
而江时是最后一个下来的。
他的衣着很朴素,棉质的白衬衣,黑长裤,简简单单拎了一个大布袋子,脚上的解放鞋甚至脱了胶。
看上去是所有知青里头装备最寒酸的一位。
却也是所有知青里头最显眼的一位。
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
仅仅只是因为——
他长的实在太好看了。
五官挺拔,眉眼温和,黑发整齐往后梳,发丝硬朗。
浑身上下都透着两个词:英俊。干净。
一下就吸引了林穗子的所有注意力。
男人在土地上站定,身姿挺拔,转身时正好瞧见她们这一帮背着背篓拎着砍刀的女孩子,就淡淡弯了唇。
他说:“你们好啊。”
那嗓音很柔和,很好听。
应和着山上拐下来的风,夕阳中斜斜的树影,还有停在枝头上的鸟鸣,比上次看的那部电影里的外文歌还动人。
一下就问进了林穗子的心里。
当时,身旁的女孩子们都不愿意走,扭扭捏捏地留下来,想和新来的知青搭话,最起码问问名字也好。
只有林穗子,很干脆地背着背篓就转身要走。
堂妹犹犹豫豫跟上来:“穗子姐,你不想和那些知青们聊聊天吗?”
“不想啊。”
她轻轻摇头,“我们在山上耽搁了太久的功夫,你们现在天都快暗了,再晚些回去,阿奶就要说我们了。”
“我看见有一个知青长的可好看了。”
堂妹红着脸,小小声道,“不知道他叫什么,是从哪里来的呢。”
“应该是大城市吧。京城,沪市,津海,都有可能。”
“哪可能是从这么大的城市来的。你看他的打扮,比其他的知青们都要穷酸些,说不准是什么镇上的也不一定。”
“他不穷酸啊。”
林穗子笑了笑,“他胸前别着的那支钢笔就够换其他人身上的全部衣服了。而且你看他左手上还带了只表呢,只是被袖口遮住了而已,虽然瞧不出是什么牌子的,但看样式肯定也不便宜的。你再看他递给司机和书记的烟,我从前只在向红的外公那里看见过,是很高级的烟,连她外公也舍不得抽,专门留着送礼的。”
向红,就是林穗子同父同母的亲生小妹。
向红的外公,其实也是她自己的外公。
只是她从来不这么叫而已。
堂妹崇拜地望着她:“穗子姐,你懂得真多。那么一会儿功夫,你就注意到了那么多事情,不像我,我什么都不晓得。”
林穗子只是笑笑。
她没有说的是,从那群知青交流的状态中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显然是以那位好看的男知青为首的。
随便一句话,就能叫他们听从他的安排。
说明这位知青,不仅家境优渥,来历不小,还十分懂得处理人际关系,具有领导才能。
而且他虽然笑着,眼睛里却没有别的知青有的那种好奇,也没有半点要过来和她们交谈的欲望,看她们的眼神无波无澜的,和看一只鸟,一颗草,一片云没有任何区别。
简而言之就是:他根本瞧不上她们。
这样的人,别说是和她们,和整个南垣岭村都不是一路人。
林穗子觉得没有必要接触。
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江时在南垣岭村一年多,确实和林穗子都没什么交集,甚至都没说过一句正经的话。
但自从上次她在田里晕倒,江知青好人做到底地送她到卫生所并贡献出一支膏药开始,两个人的关系就有了一些突破。
在路上偶遇的机会也变多了,见到也会打招呼了,打完招呼后也能聊几句了。
——这已经是质的飞跃。
已经让村里其他姑娘嫉妒到开始酸言酸语:“生个病还能把江知青给招来了,真是做什么都不浪费”。
所以,当有一天,大众情人江知青不仅仅只是跟她寒暄几句,也不仅仅只是乐于助人地送她一支烫伤药,而是叠了千纸鹤放她手心里,夸她的眼睛和月亮一样好看,替她讽刺她不懂事的小堂妹,帮她挤兑大伯娘和林麦子。
哦对了,还送了一袋子五彩斑斓的糖果给她。
以及,此刻,阿奶让她送送江知青,江知青又递给了她一只冰棍。
他们家就在村口,所以离供销社十分近,几步路的距离。
不过村供销社也卖不了什么好东西,基本也就是一些针线木勺和盐糖面粉,村里人真正要添置好物,基本都会上镇里去。
但很难得的,今天供销社里竟然有了冰棍。
几个小孩赤着脚从不远处跑来,纠纠缠缠分吃一只糖水冰棍,顺便也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江时。
于是江时就进去买了两只,递了一只给林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