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某天,他提出去先吃午餐放松一番再继续破案。
魔鬼二号表示拒绝,给出饥饿让头脑更加清醒的理由,但今夜怎么不见其继续坚持节食?
果然是被区别对待了。
雷斯垂德低头,他真的都不失落。这不好证明了自己尚且是人类,才没有获得魔鬼们的优待。
一顿默默无言的快餐结束,一辆马车就驶向伦敦的东面。
富兰克林的租房与走道上的货物被烧后,他遭受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不仅无法及时交付货物,更要面对房东的索赔,只能搬到了租金便宜的区域。
“这家锤子酒吧,是富兰克林与詹姆斯有过交集的地方。两人住的地方不近,是酒吧的一南一北,三点差不多位于一条直线上。”
歇洛克特意绕行,驾着马车先后经过了詹姆斯之前的租屋、锤子酒吧,然后再向富兰克林的租屋而去。
一路驶来,歇洛克还指出哪些是詹姆斯会光顾的场所。
从酒吧到富兰克林的租屋,并没有相似的场所,两人平时偶遇的可能性并不高。
既然交集少得可怜,为什么还要觉得富兰克林之死有疑点?
凯尔西踏入租屋,提着煤油灯走了一圈,有一种不舒适感。
屋内现场原封不动,除了尸体被运走,其他都保持着富兰克林死亡时的状态。
只见窗帘紧闭,血迹桌角与地毯上干涸。
“全是黑色。”
凯尔西戴着手套掀起了桌布,黑色餐桌布时不多见。而窗帘、镜前遮挡物、地毯、床单等等,几乎一切都被黑色笼罩。
“这很奇怪吗?富兰克林遭遇火灾,衣服着火后烧身。他等于在火上滚了一圈,才跳窗逃生。”
雷斯垂德记得事后的回访,“出院时,他就穿着黑色衣服。经历过火灾的人,暂时不想见光,不少人都会把房间布置得昏暗些。这难道不符合常理吗?”
雷斯垂德说完,还很肯定地点头。
他也是善于总结观察的,发现了火灾的普遍后遗症。
凯尔西与歇洛克对视一眼,确定雷斯垂德进屋后真的没有不适。
歇洛克:他真没察觉到这里很压抑。
凯尔西:迟钝是天赋,羡慕不来。
“两位请用言语表达。”
雷斯垂德看到两人的眼神交流,这又开始为难他没有读心术了,有话直说不好吗?
歇洛克指了指房门,“富兰克林现租的房屋,仅一室不含客厅、厨房、浴室。这间房的空间不大,你认为火灾后遗症让他把门都弄成黑的?他不感觉压抑吗?”
富兰克林无法用油漆涂门,就在门后挂了一块黑布。
现场除了三面墙与天花板还留有空白外,其他地方几乎全都想方设法往黑里凑。
“而且,你还忽视了一点。”
歇洛克上下打量雷斯垂德,问了一个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探长,你多久没买新衣服了?”
雷斯垂德:请不要突然关心我的私人问题。
凯尔西无奈地摇头,这与私人问题无关,“劳工穿白色的衣服,因为白衣相对更便宜。即便这两年印染技术有所提升,但比起其他颜色的布料,黑布的价格普遍偏高。”
“富兰克林资金收紧,已经无法负担生活环境较好的租房。”
歇洛克向雷斯垂德抛出了一个无法忽视的疑点:
“你在房租上节省,又和前一位房东去讨价还价赔偿问题,还有一堆货款拖欠着。这时却多花一笔钱,只为把整个房间变成小黑屋,像是住在棺材里。它难道不为违和吗?”
不仅仅是花费在黑布上的钱。
凯尔西走到靠门一角,这里是富兰克林的储酒角。
横七竖八地放着一些空酒瓶,其中两只长方形玻璃瓶,上面的标签九成新。
“马里亚尼酒。”
凯尔西略带嘲讽地说,“女王与教皇也都爱它,社会名流们都是它的狂热爱好者。”
雷斯垂德:这种酒又有什么问题吗?
“这是一款高端饮品。”
雷斯垂德说得肯定,他发现了关键点。“哦!它的价格不便宜。与黑布一样,它也不是口袋里缺钱的富兰克林该选择的商品。”
不仅如此,历史有时惊人的相似。
入学一个月,凯尔西充分利用图书馆与资料室,了解对比了今生与前世的两个世界差异。
历史进程大致相仿,也有出入。比如隔壁的法国,拿破仑的出生与掌权就晚了几十年。
马里亚尼酒却如期出现。它由一位法国化学家制成,如今它风靡欧陆,号称‘强身健体,有益大脑’。
这个时代,没有人在意酒中添加了古/柯树叶提取物。即将可//卡//因与葡萄酒相融合,且宣传它是一种令人陶醉的健身酒。
如今,社会名流都爱马里亚尼酒,不可不谓风靡一时。它的效果明显,止痛还能让人感到兴奋。
然而,药与毒一线之隔,全看剂量多寡。
以目前的医学理化水平,起码再要发展几十年,才能科学地实证长期饮用此酒的危害性。
偏偏与马里亚尼酒相似的食物饮品,你方唱罢我登场。市场上混轮不堪,各方资本逐利,好不热闹。
凯尔西能做的逆流而行,是确保自己不误食,以及给身边人提个醒。
至于更多?领先一步是天才,领先两步是疯子。领先一大截的理论知识,在没有实证支持下,说出口也溅不起一朵水花。
这就是混乱不堪的十九世纪。
话说回来,富兰克林饮用马里亚尼酒,约等于在定期服/毒。
“这酒会让人上瘾。”
凯尔西简单扼要地说,“飘飘欲仙,产生幻觉。”
雷斯垂德不解,“对啊。它是会让人飘飘欲仙,有时能前往天堂。这和广告词的宣传的效果一样。”
听听,这理所当然的语气。
凯尔西以牧师布道口吻说:“的确,是前往天堂。一周喝下几瓶,脑中出现了一团光,七八个长翅膀小人围着你唱圣歌。
坚持一段时间,白天越来越没精神,只有喝几口时能舒服。
喝了就能与梦里小人一起跳舞,跳啊跳,越喝越多,直到和富兰克林先生一样,因酒而死。”
凯尔西顿了顿,笑问:“到时在天堂门口等待的天使会不会说,恭喜你达成了前往天堂成就?”
雷斯垂德被反问地背脊发毛,冷不丁地反应过来,自己压根没闲钱买这种高档酒。
“成瘾,幻觉。”
歇洛克将跑偏的话题拉回来,“再联系上古怪的全黑房间布置,富兰克林的死亡背后,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
“嘶!”
雷斯垂德倒吸一口凉气,回过头来细品,他再看这间租屋的眼神都变了。
煤油灯晃晃悠悠。
独自一人置身黑色笼罩的房间,拿着一瓶酒,咕咚咕咚地往肚子里灌。脑中出现了唱诗班的歌声,似乎随着乐曲飘啊飘,就上了天。
——‘哐!’整个人冷不丁就一下子栽倒,脑袋磕到桌角,却察觉不到疼痛,已是断气趴在了地毯上。
雷斯垂德猛地摇头,清空昨夜富兰克林的死亡模拟景象,但难甩不走的是背脊上的寒意。
“福尔摩斯先生,你所谓看不见的手,是指那个吗?”
“哪个?”
歇洛克问。
雷斯垂德深吸一口气,“亡灵、吸血鬼或会变幻人形的恶龙之类?”
“不出所料,果然是探长的想法。”
歇洛克微笑取出放大镜,放任雷斯垂德继续原地疑惑。
凯尔西示意歇洛克稍等,打开了随身箱,里面有一排颜色不同的玻璃瓶。
“遇到纸张、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将宁海得林试剂喷在检测目标上,如遇身体分泌物会有反应,手指接触的地方会呈现出紫色指纹。
遇到金属、塑胶、玻璃等非吸水性物品,将铝粉撒在物品表面,以软刷轻轻扫去多余粉末,会呈现出遗留指纹。最后盖上转写纸提取指纹。”
凯尔西先在酒瓶上试用一遍,“希望通过指纹能找出那只看不见的手。”
“杰瑞,哦,杰瑞!真是出乎意料。”
歇洛克双眼发亮,难掩兴奋,“这些比放大镜更高效更精准!在大学实验室弄出来的吧?”
“确实,大学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凯尔西读大学的一半原因就为接触新事物,有些东西在实验室之外很难获取或制作。
需知当下英国与隔壁法国相似,刑事鉴定仅规范了肖像描述体系,尚未将把指纹鉴定划入必须程序中。
原因既有警力不足,不足以支撑过多的细节调查;也有技术不足,让收集比对指纹十分困难。
后一种不足的确存在。
与后世计算机系统辨别相比,如今仅靠人眼辨别指纹,工作量之大完全负担不起。
仅针对一两个案子尚且可行,但全面标准化实行的缺陷明显,对警员的技术鉴别能力有非常高的要求。
凯尔西没想一下改进苏格兰场的技术系统,起码她能先更新自己的装备。“我找朋友帮忙做的,记录了制作流程表。汤姆,等回头给你誊一份。”
朋友?
杰瑞才入学一个月,就能交到那样的朋友。
歇洛克默不做声,他一点也不羡慕。独来独往的大学生活,他过得非常舒心,实验之类完全可以自己动手。
“嘿!两位,你们是不是忘了点什么?”
雷斯垂德从灵异猜测中回过神来,发现现场已是另一幅景象。
凯尔西微抬下巴,示意雷斯垂德也动手。
“没有忘了您。探长请细心侦查,尽量不要漏掉一个疑点。这样机械性的取证过程,请别说看了还不会做。”
都这样说了,还能不会吗!
雷斯垂德认命地加入检查队伍。
三人里里外外地一查,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转眼就过了两个小时。
一叠指纹被收集在册,再要费时地一一比对。
雷斯垂德挺起有些酸痛的腰,一会钻床底,一会趴桌子,别看仅在一间屋子里,活动量真不算小。
等三人出了租屋,分两路离开,雷斯垂德的肚子咕咕作响。
他忽而想到一点,‘魔鬼的!凯尔西该不是早就估算好食量吧?出行前的一顿夜宵,刚刚好让人支持到现在?’
另一辆马车上。
歇洛克暂且没说富兰克林的案子,转而提起另一件事,“之前,我扫到你桌上的邀请函。迈克罗夫特,他找过你了。”
“对。为了彼得森子爵的案子。”
凯尔西看着歇洛克欲言又止,像是在等待些什么,九成是想知道她对此的态度。
凯尔西轻笑出声,“你的哥哥,是一个有趣的人。”
“有、趣。”
歇洛克第一次听到有人这种形容,“他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人,有比我更高的推理能力。可惜不喜欢走动,为此都懒得检验推断的正确与否。但,你说他有趣?”
凯尔西也眨眨眼不多说,她的入学过程,她收下邀请函的过程,那些还不够有趣吗?
歇洛克没就此多谈,转而提起彼得森子爵。
“在调查连环纵火案时,我大概知道一些彼得森的事。因为他的一个噩梦,让苏格兰场一时间大动警力。”
歇洛克本来对于这种委托人毫无兴趣,迈克罗夫特提过一句,也让他回绝了。
不过,现在情况出现了变化。
富兰克林的死亡看似意外,即便找到了不同寻常的指纹,他的死因仍然是酗酒过量,仍无法佐证这场死亡一定是人为安排。
“火灾与古怪的场景。富兰克林遇到了,彼得森却梦到了。”
歇洛克直接问了,“加我一个,你哪天去拜访彼得森子爵?”
作者有话要说:
愚蠢的我,忘了设定存稿时间。幸好及时看了一眼
第28章
十月下午, 风和日丽。
富丽堂皇的客厅,袅袅雾起的红茶。
凯尔西与歇洛克却已经等待了半个小时。
因为怀疑富兰克林的死亡有疑点,两人没有拖沓, 在回复邀请函后的第二天就拜访了彼得森子爵。
明明是定好时间的约见,到子爵府邸却被告知还再耐心等待一会。侍从并没说彼得森到底有什么十万火急的突发事件要处理。
两人都没动桌上的茶, 而它已被换了一轮。
也许没让客人喝冷茶, 是子爵府保存的为数不多的良好待客之道。
“哦!你们来得可真早。”
彼得森终于姗姗来迟。年约五十二的他,身材保持得不错。不仅没有发福迹象, 看起来也才四十出头。
他穿着最新潮的翻领衬衫, 外加一件精致的绣花丝质马甲。
在立领衬衫当道的时代, 只有花花公子与富贵闲人才会翻领新款。而绣花丝质马甲,更将富贵与华丽美学彰显到极致。
彼得森随意地在主位落座,对角落的侍女打了一个响指, 又向等待已久的两人道,“下次,约得更晚一些。美梦时光被打扰, 并不是多愉快的事。”
真的不想有下次。
凯尔西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彼得森,客观描述, 这是一位多金英俊的老男人, 出身让他有种随心所欲的傲慢。
这一点很快被印证。
女仆端来下午茶,彼得森状似无意地摸了一把女仆的手。这种轻佻的动作, 完全不避讳现场还有两位客人。那已不仅是不尊重女仆,而是不尊重客人的行为。
歇洛克眼神微凝,发现了彼得森衣领边的脖子上新鲜红痕。
这位子爵所谓的美梦被打断,怕是刚刚不得不结束了下午的双人床上运动。
不, 也许不只双人。
别管几人,如果不是富兰克林死得足够违和, 谁会来这里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