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
陆明月突然哎呦了一声,脚下一个不稳,连带着要牵着嘉言往下摔——一只稳如磐石的手扣住她的腰,把她几要摔下去的身体拉回来。
“娘——”
“小心。”赫连广贴着她身后,低声道,“别摔了。”
他的手掐在她腰间不松开,隔着厚衣裳,她尤能感知那手的力道,牢牢的握住她腰,就像他的眼神,从不收敛的尖锐和放肆。
她全身都支撑在他一只手掌之间,颤栗从他箍着她腰肢的那块肌肤开始蔓延,迅速的爬满全身。
陆明月慌乱的站好,挥开赫连广的手,紧紧抓着嘉言往前走:“好好走路,小心脚下。”
“娘,娘,你慢点..."
赫连广的目光锁在她背后,风吹不去,雪拂不开,陆明月只觉后背蚂蚁乱爬,隐隐发烫,慌乱的进了屋子,将门一阖。
“娘,广叔叔还在后头呢...”
她亦喝了几盏酒,满面生热,胡乱的拍拍自己的脸,吁了一口气。
第12章 杀年猪
过了小年,诸事皆宜,百无禁忌,婚嫁迎娶,买卖经济,佛道法事都赶在这几日,乱哄哄喜洋洋,是一年里头最热闹的时候。
孙行翁女婿在狼心山开马场,前几日用高车给老丈人家送来一头髭毛野猪,冲冲撞撞拱坏了孙家半边院墙,这日趁着天光大放,雪停风歇,喊了驼马队的一帮汉子,来家中杀年猪。
嘉言异常亢奋,大概在他小时候,觉得手握尖刀的屠夫是个很厉害的角色,追着赫连广出门的时候,陆明月却把他拦下来。
“血淋淋的场面,有什么好看的,你仔细晚上做噩梦。”
“娘,就让我去看看吧。“嘉言拖着陆明月的袖子。
陆明月不肯让步,正色道:“回屋背书写字去,背不出来不许出门。”
“娘,娘,我答应你,看完我就回来背书。”嘉言伸出手,”我就去看半个时辰,我发誓。”
“我看着些嘉言,只让他在屋里玩耍,不碰那些血腥。”赫连广有心偏袒侄子,奈何陆明月一张冰冷冷的脸庞儿,连眼风都懒得从他身上扫过。
陆明月充耳不闻,只劝嘉言:“这些日子娘放纵你的还不够?你只管成日在外头野,书还学不学了?少看那些打打杀杀的,沾染了坏性子,和长留一样斯斯文文的不好么?”
嘉言磨不过他娘亲,憋着一股气,去央求他的亲叔叔。
赫连广经不住孩子的撒娇,去寻陆明月:“我们白兰羌人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男孩大了,就要学会驯马猎鹰,杀羊屠狼,血里往来,今天不过去看看热闹,如何就不成了。”
陆明月不看他,只顾低头做针线: “你们做什么我不管,天天看这些打打杀杀,腥风血雨有什么好的。再者,嘉言是我生养教大的,他不认识什么羌人,他就是个汉人。”
“哦?”赫连广淡色的眼眸眯起,冷笑一声,“他怎么算个汉人,他不姓赫连?他长得像个汉人?身上没流羌人的血?”
这句话捅进了陆明月心窝子,嘉言长相肖父,身量高,脸庞轮廓深,发浅眸色淡,他肖父,仔细看也像赫连广,因外貌缘故,嘉言小的时候常被其他孩子追着打骂。
“呵。”陆明月指着赫连广道,“什么白兰羌人,白兰部落早就亡了,你们先几十年做了吐谷浑人的奴隶,现在又是吐蕃人的奴隶,你们引以为傲的青海湖,现在那是吐蕃人的土地。你们现在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是。”
连广脸色瞬间冷到极致,盯着陆明月那张气的满面通红的脸,皱了皱眉头,冷然道:“我们白兰羌人是奴隶,你还不是一样的嫁了,替白兰男人守寡。”
陆明月霍的站起来,柳眉倒竖,冷冷的盯着他。
赫连广一言不发,扭头便走。
“娘....你别生气。”嘉言这时怕了,瞧着他娘脸色,“我不去了还不成么?你别跟广叔叔吵架。”
陆明月胸口起伏,面色发红,喝令嘉言:“回屋里去,别整天跟着你那什么旮旯里冒出来的叔叔一个样。”
那边李渭缠了头巾,换身旧衫正要走,长留见自己阿爹要出门,定要随着去玩耍,李娘子无法,只得替他穿戴整齐。
出门之际,李渭瞥见春天独自坐在西厢窗下做针线,知她伤口已愈,行止无碍,又兼在家闷了三个月,问道:“既然旧伤已愈,要不要出去透透气。”
春天走的最远的也在瞎子巷,正想出去透透气,闻言不觉点头,李渭一招呼,索性带上仙仙,大小四人一道走出门去。
几个孩子都没见过杀年猪,春天更不用说,真是闻所未闻,到孙翁老家,男人都站在屋外,屋里坐了十来个女眷和孩童,热闹非凡,淑儿亦在,向春天几人招手:“来这儿坐。”
在坐妇人都是驼队家眷,素日里都有往来,有不少春天认识的,当下春天和长留、仙仙一一喊了娘子,怀中不知被塞了几把糖果,其中有个大嗓门的郭娘子,笑眯眯的就把几个孩子摁到炕上坐。
孙家娘子提着铜茶壶招待来客,笑道:“外头让爷们去收拾,腌脏的紧,我们在屋里坐着,喝喝茶。”
有人去猪圈看一眼,喝了声:“好家伙。”那是头毛色油亮的野猪,獠牙霍霍,哼哧哼哧的喘着粗气,体型庞大,壮如黄牛,足足有四五百斤之中,看着围观人群,焦躁不安的趴在泥地上,锁着后蹄的绳索已松,在地上刨出好大一个土坑。
八九个壮年男子里,钱清是蜀人,爱干净,瞧着猪头猪脑的皱了皱眉,自去磨刀。答那提是胡人,嫌猪肉有股土骚味不肯吃,自然也不肯动手。
沈文和赫连广挽起袖子,跃入圈中,那野猪听见旁磨刀霍霍之声,已然急红了眼,一声一声长嚎就未停过,嗤嗤哼哼的在圈内乱撞,企图冲出去,见有人跃进圈中,拱着背脊往两人处冲撞过来。
“哎呦,这野猪太凶了。”女眷们嗑着瓜子,显然已经开始看好戏。
赫连广等着野猪冲过来,猱身往侧一闪,双手向前握住野猪两只獠牙往地上摁去,沈文在后,拖着两只粗壮后蹄往后撇,止住畜生的冲势。野猪嘶声嚎了一声,被两人力道掼在地上,尤狠力挣扎,这畜生力大无穷,两人按不住手下动作,喊道:“拿绳子来。”
李渭握着绳子上前,把野猪两只后蹄绑住,岂料野猪越挣越狠,拼命挣开禁锢,赫连广沈文摁的吃力,都有些兜不住。
李渭腰间正别着匕首,肩肘向前一顶,控住野猪一只蒲扇大耳,匕首把是生铁造的,狠狠在野猪颈子里一劈,那猪嘶叫一声,挣扎偏了寸许,这才让旁人趁机绑住了四蹄。
屋内有胆大的孩子跑出去旁观,长留自小崇拜他阿爹神武,又从未见过这场面,伸头看看他爹,牵牵春□□角,也溜了出去。
院子早已架起大锅在烧雪水,野猪被绑了四蹄,仍晃着獠牙在地上死命挣扎,一声一声哀嚎,哼哼唧唧挣松地上一片泥。
热水烫过匕首,两人摁着猪身,李渭跪在地上,尖刀寒光一闪,往猪颈里穿去,围观的孩子们呀了一声,长留禁不住往后缩了下,春天揽住他,抬袖遮住他的双眼,掩住耳朵:“不看了。”
长留闻见一股馨香扑鼻而来,心神晃了慌,不由得抓紧春天袖子。
一蓬鲜血溅出,野猪的惨叫贯彻云霄,瞪着四蹄拼死挣扎,一声越过一声的惨叫的听人头皮发麻,热腾腾的血腥气在寒冷的风里弥漫开来,冲入鼻端让人作呕,鲜红的热血汩汩流入地面,渗透泥土,顺着几人地面形成汩汩的小血流,几人手握成拳头,死死的摁着它垂死挣扎的身体,旁边有人急急递过木盆,那鲜红的血潺潺流在盆内,渐渐转为猩红,盆内浮满血泡,逐渐的凝结成冻状。
鲜血满地的场面实在不忍直视,春天第一次见,亦是满心颤颤,后脊生凉,想挪开眼,又被猩红的颜色钉住,野猪仍在断断续续的哀嚎,听之也实在觉得残忍,这热闹的场面也觉得有些索然无味。
长留有些儿急,扯住春天袖子:“好了么”
野猪声音渐渐嘶哑,逐渐放弃了挣扎,但四肢尤在抽搐,大家都松了口气,开始等猪血流尽,春天垂下衣袖,揽着长留默默看着,李渭几人松开手等着野猪咽气,神情自若的准备后面屠宰的工具
他们眉头未皱,站在肮脏的猪圈里,穿着一身寻常男人穿的衣裳,春天突然想到,他们常年行走在大漠荒野,他们杀过人么,他们会用什么动作结束一个人的生命,看见满地热血,会不会害怕。
她想起自己遇见马匪那日,那群人眼神凶悍,长刀寒刃,就那样朝她劈下来。
这是个距自己的以往,完全迥异的世界。
开膛破肚,扒拉肠子这种事实在不太好看,野猪肚里的气味不太好闻,女眷们都进屋去了,男人们分工行事,待到事毕,几人在檐下净手。
春天在外头站了半响,冻的脸颊通红手指发麻,李渭一抬头,瞧她鼻头通红,愣愣的盯着自己的手,问她。
“看到了?”
她点点头。
“不害怕?”
她摇摇头,苍白的脸又顿了顿,复点点头。
李渭笑了。
他笑的很好看,一个年轻又不算太年轻的男人的笑容,像这个寒冷冬日,清冽又和熙,脱去了身份地位和性格际遇的掩饰,露出原本玉一样的纯粹光辉。
他低头洗手,那一双男人的手,沾了皂粉,揉揉搓搓,将血迹冲去,露出本来的模样。手掌宽大如蒲叶,手指笔直,骨节分明,指腹和掌心有薄厚不一的茧子,看起来,无论是马鞭刀剑,握起来都很合适。
她手指头伸出,指指自己的一侧腮边,对他道:“这儿。”
他抬手用衣袖擦了擦面靥上血迹,回道:“多谢。”
收拾干净,孙大娘用干蒲叶包了野猪肉,贴上红纸分赠众人。李渭拎着蒲叶包,带着几个孩子往家走,沿路有小贩挎着竹篮卖冰糖葫芦,李渭停下来,掏出钱袋,一人买了一支。
春天看着李渭递给她的红艳艳的糖葫芦,喉间堵着什么似得,咬唇摇摇头:“我不吃。”
“吓到了?”李渭看看她苍白脸色,“这就是我的不对了。”
长留握着冰糖葫芦,脸色也有些为难:“爹爹,我也不太想吃。”看着殷红的糖葫芦,难免想到刚才那头惨死的野猪。只有仙仙,见了糖葫芦把什么也忘了。
“阿爹,我们不吃肉。”
“不吃肉,那吃什么?”北地不比南国,蔬菜甚少,到了冬日,冰雪掩地,只有糠萝卜咸菜这种东西。
长留想了半日,不吃肉,那大概只能饿死了,所以书上才说,君子远庖厨,但又转念一想,若是人人都远庖厨,那天下人都要饿死。
深夜了。
陆明月听见院门的吱呀声,和男人熟悉的脚步声,知道是赫连广回来了,心头一松,不自觉的吐了口浊气。赫连广走后,嘉言难得掉了几滴眼泪,让她这做娘的满心苦楚。
她十二岁的时候,因为爹爹做了篇文章得罪了地方长官,举家流放边塞,娘未到河西就死了。她跟爹两人自此在沙柳营生根,沙柳营都是各州府犯事的罪民,流放在此地屯田,老父弱女,父女两人受尽苦楚,她被营里各种男人垂涎调戏,几乎不保贞洁。
沙柳营有个专门挑粪养肥的奴隶叫赫连伯,是个犯事的白兰羌人。赫连伯面庞上有几道刀疤,很是狰狞,但他身材高大,力大无穷,兼又独来独往,整个营地的流民都有些惧怕他。
赫连伯虽然身份低微,但私下里对她处处照顾,但比起营里那些黄牙恶臭,对她不怀好意的流民要好的太多。老父病亡后,她独身一人在沙柳营就成了羊入虎口,忧愁之际,陆明月委身嫁给了赫连伯。
时下贵汉贱胡,赫连伯还是胡人的奴隶,身份更是低贱,整个营地的男人都轻贱她委身给一个挑粪的劣奴,每每路过都要朝她吐口水,大肆羞辱。
赫连伯死后,时逢大赦,她带着两岁的嘉言前往甘州,甘州有胡汉互市,胡人云集,嘉言的日子要好过很多。
几年后赫连广前往沙柳营寻自己的兄长,最后在功德巷找到了自己的侄子和嫂子。
白兰羌人原先生活在神圣的青海湖旁,他们自诩为自己是天之子,牛羊健肥,有无边的盐田和遍地的稀包,但这些很快被吐谷浑人和吐蕃人占有,白兰羌人受尽欺凌和屠杀,最终逃不过被各强胡奴隶的生活。白兰羌人的孩子,是最劣等的人种,被冠于杂种,狗奴这样的称谓。
她只想让嘉言过的好一点,更像汉人一些,有什么错么。
第13章 除夕夜
嘉言醒来,他娘正在给他做鞋袜,冬日暖阳照着陆明月,贤淑温柔,只觉普天下女子不如他娘好看,昨日那气便消了三分,等到闻到空中有股淡淡的肉甜香,她娘揭开手炉盖子,露出两盏圆溜溜的雪白肚杯,眼前一亮,心头一喜,哪还有一丝怨气,听见他娘说道:“都端去吃吧,不许贪食。”
陆明月的盖碗肉是南边的做法,巴掌大的肚杯,将五花肉切小块,加甜酒秋油,放在手炉上用炭火慢慢煨,煨到皮酥肉烂,肉香扑鼻,肥肉筷子夹不起来,皮肉一戳即破,吃一口油滋滋在嘴里化成水,简直是好吃的要晕倒。
“娘,你对我最好了。”
“不许贪吃。”陆明月低着头,一针一线纳着鞋底,“吃多了晌午又吃不下饭。”
“那我拿一盏给广叔叔...广叔叔从没吃过娘做的盖碗肉呢。”
陆明月不置可否,只道:“小心烫手,别摔着。”
年节即临,集市竞售锦装新历、大小门神、桃符钟馗、狻猊虎头及金彩缕花之类,家家户户着手购置鞭炮、屠苏酒、胶牙饧、财门、瓜果等守岁之物。李娘子跟大家热闹几日,见风染了咳疾,不得不卧床休息,纵然家中无人愿她辛劳,也不甘失了主母的体面,少不得强撑精神打点。
除夕日,全家起的早。锅里的鹿肉炖了一夜,随炊烟弥漫的香气甜滋滋的萦绕在每个人心头,仙仙穿着身鲜红小褂,扎着头红绳,从晨起开始围着锅灶转。
坊里有人家办喜事,春天和长留一起出门看热闹,木渎楼上有人洒喜糖果子,长留领着春天爬上木渎楼看风景。
木渎楼是一个迁居甘州的吴县商人所建,可俯望甘州城景。远山迢递,冰河蜿蜒,极目之处被冰雪所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