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真的杀出来了,又能怎样?沈亦淮深知,偶像不好当。时时刻刻活在媒体的聚光灯下,接受公众显微镜般的审视,她并不一定会快乐。
更何况,圈里鱼龙混杂,她的美貌会使她处于群狼环伺的境地,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就比如说昨晚。
一想到昨晚的事,沈亦淮的眼中闪过一抹莫名的情绪。
“既然你觉得没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件事?”沈亦淮反问。
牧遥心虚。她当然不会告诉他,她之所以参加女团,也只是因为她想达到和他一样的高度,平等对话。如果她可以独立,可以赚钱,那她就可以去任何地方找他,而不是被迫傻傻在家等他两年。
她转移话题:“你这两年,看都没回来看过我,凭什么要求我把所有事情向你汇报?”
沈亦淮沉默,牧遥接着控诉:“之前明明答应过我要回来陪我参加高考,还说要陪我过十八岁生日,可是你呢?一个电话,说不回来就不回来了。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
这是真情实感的质问,说到最后,牧遥的声音都委屈得颤了起来。
沈亦淮当然不会告诉她真相。如果她高考前知道他摔得头破血流,肯定不能安心。即使是现在,面对她的控诉,他也不打算为自己辩解。与其让她因此背上负罪感,还不如让她永远蒙在鼓里。
“你要是真的在乎我,就不会把我一个人孤零零留在家里,也不会一回家就对我兴师问罪。”牧遥说到难过的地方,忍不住蜷起的双腿,像只小刺猬一样整个人缩成一团。
她的话像一颗粗粝的石子投入他的心湖。万般滋味涌起在心头,他沉默半晌,才开口打破了寂静:“你就是因为这个才不接我电话不回我消息?”
牧遥不吭声,算作默认。
沈亦淮又问:“那你收到我给你的礼物了吗?”
牧遥没好气地说:“我扔了。”
沈亦淮神色一顿,眼神瞬间冷冽起来。说了这么多事,没有什么能比这件事更让他失望。
他将咖啡一饮而尽,极力遏制住自己胸口积郁的愠怒。他拿起衣架上的外套,漠然道:“以后我不会再管你了。”
这句话一出,牧遥惊恐地抬眼看他,她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可是沈亦淮已经拂袖而去了。
牧遥拿起抱枕,将头深深地埋进去。
沈亦淮一出门,就遇到方阿姨买菜回来。
方阿姨问:“先生,你这是去哪?”
沈亦淮道:“我有点事。”
方阿姨又说:“我买了大闸蟹,你不在家吃午饭吗?”
“不了,你做给遥遥吃吧。”进电梯前他想起什么,说道:“给她做点能醒酒的菜。”鬼知道她昨晚到底有没有喝酒。
方阿姨一进家门就看到牧遥正蜷缩在沙发上,可怜兮兮地挨着抱枕,眼神空洞地望着窗户的方向。
“遥遥,怎么了这是?”
牧遥闷闷道,“我好像惹他生气了。”
“不会的,先生平日里最心疼你了,怎么会真的跟你生气?”方阿姨放下菜篮子,安慰她道:“一会儿我给你蒸大闸蟹吃,别难过了啊。”
事实证明,还是方阿姨这个过来人看得最透彻。
沈亦淮出电梯时就已经冷静了下来,他有点后悔刚刚对牧遥说了那么重的话,但前脚说完话后脚回去打脸的事他干不出来。
沈亦淮去地库取车,他坐在驾驶位上,看到车上那两只依偎的小猫摆件。这是两年前牧遥给他买的,她说觉得可爱,太阳一照两只小猫的尾巴还会摇。
沈亦淮对这些不是很上心,也就随她去了。直到有次高胜寒坐他的车,看到这摆件,就调笑他是不是泡到小姑娘了。
高胜寒逐条分析。
首先,依他的审美,不会买这么幼稚的东西。
其次,这两只小猫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漫画家画的,一般都是年纪不大的小姑娘喜欢。
然后,如果有小姑娘送这个给他,至少说明她坐过他的车。
最后,他能把这个摆件放在自己的爱车上,说明他很在意这个小姑娘。
高胜寒的分析是对的,可惜结论是错的。他哪有泡什么小姑娘,只是他家里养了个小姑娘罢了。
高胜寒当初还说了一点,“看得出人家小姑娘很喜欢你啊,不然怎么会送这种情侣摆件。”
这一点起初沈亦淮只是当个玩笑,没有当真,可是随后的一件事,证实了高胜寒的猜想。
这件事,牧遥一直以为他不知道,可是他不光知道,而且记得很清楚。
两年前,他前往美国,一是因为母亲的病情加重,必须到美国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治疗。二是因为他要远离牧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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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您的大猪蹄子已到货!
大猪蹄子是会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的!
这文真的是甜文,我以我的发量起誓。
第6章 六颗樱桃
牧遥十六岁那一年,有一天晚上他参加剧组的杀青宴,喝了不少酒,回到家之后牧遥正坐在客厅,电视音量被调到最大。
方阿姨有事回家,那么大的房子,她向来不敢一人睡,所以她就一直在等他回来。
牧遥把他扶回房间,替他脱了鞋子和外套,还盖了被子。临走的时候,牧遥关了灯,沈亦淮也就闭眼准备睡觉了。
谁知道牧遥走到门口,又悄悄地折回。沈亦淮虽然喝多,但意识尚在,他闭着眼睛,想知道牧遥要干嘛。
牧遥在他床头等了很久,似乎是确认他已经睡着了,这才蹲下身子,凑上前来。猝不及防地,她吻了他。
不是那种蜻蜓点水的轻吻,而是长久的、留恋的、深情的吻,她甚至伸出柔软的小舌生涩地挑弄他的唇瓣。
吻毕,他听见牧遥低语:“沈哥哥,我好喜欢你。可是我又不敢告诉你,你说我该怎么办才好?”
来自青春期的烦恼困扰着牧遥,她彷徨无措,小心翼翼地在暗夜里向他倾诉自己的少女心事。
他这才知道,牧遥对他不再是对待邻家哥哥的感情,也不再是儿时童言无忌的欢喜,而是一个女性对一个男性的爱慕。
那一晚过后,沈亦淮发觉,他与她不能再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了。她对他的喜欢越多,他就越不安。
十六岁的少女,真的明白什么是爱情吗?也许她只是把对他的依赖错认为是爱情,如果是这样,那会害了她。
他认为自己对她就像对妹妹一样,他不想两人的关系发展为爱情。爱情不似亲情,爱情具有不确定性。不再是情侣关系的爱人,终究会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他无法承受与她陌路的代价。
自从失去父母,一向活泼开朗的牧遥变得敏感自尊且多愁善感,她生怕自己被遗弃,成为荒漠上无人问津的孤独玫瑰。如果他明确地拒绝她的爱慕,会给她脆弱的内心以致命一击。
最重要的是,她那个时候尚未成年。她应当安心学习,寻找人生目标,而不是困在情情爱爱的茧房里,迷失方向。
他决定冷处理这段关系。时间是最好的解药,只有等她将对他的感情静置一段时间,才能看清自己真正的内心。
沈亦淮沉浸在回忆中,手机突然响了。
是付崇远。
算好了时间付崇远才打电话来探听八卦,哦不,关心病人病情,“你家那位小姑娘没事了吧?”
“应该没事。”牧遥醒来之后像只张牙舞爪的小狐狸一样把他气得拂袖而去,看样子也没什么大碍了。
“哦,我就是想看看她会不会有什么副反应。”付崇远道。
听到这话,沈亦淮面色立刻凝重起来,问道:“会有什么副反应?”
“怀孕啊!”付崇远隔着电话就手舞足蹈起来:“要是真那个了,不做措施她可能会怀孕的,别告诉我你不知道。”
捏着手机的手指瞬间收紧,沈亦淮恨不能顺着信号过去拔了付崇远的舌头。
“她不会。”沈亦淮很笃定。
“那——”付崇远还想打听更多细节,电话已经被挂了。
三秒钟后沈亦淮又想起了什么,回拨电话,付崇远秒接。
“你以后再敢提这件事一个字试试。”沈亦淮声线冰冷且没有任何起伏,像是在宣读死亡判决书。
沈亦淮直截了当地再度挂断电话,留下付崇远一愣一愣的。
愣完之后他又笑了,沈亦淮这反应跟炸了毛的公鸡似的,不就是怕自己觉得他对牧遥有什么吗?
啧啧,典型的欲盖弥彰。
沈亦淮中午没有回来吃饭,只有牧遥和方阿姨两个人。
方阿姨今天做了油焖笋尖、红烧仔排、清汤豆腐,还蒸了大闸蟹。
因为上午牧遥和沈亦淮发生了一场小争吵,所以牧遥一直闷闷不乐,饭桌上只是机械地夹菜吃饭。
方阿姨拿了一只母蟹放在牧遥碗里,“来尝尝这螃蟹味道怎么样,市场上最新鲜的。我知道你们申城人都爱吃螃蟹。”
“谢谢方阿姨。”
在牧遥小的时候,她爸爸牧鸿鸣一心扑在学术研究上,对吃穿用度几乎没有任何追求。而她妈妈不是大陆人,生活习惯与申城本地人有诸多不同。
就比如说申城人爱吃大闸蟹,可牧遥家就很少吃。倒是妈妈偶尔会带她去繁华的春熙路吃日本料理,点北海道空运来的帝王蟹。
牧遥的妈妈在生活中是个相当精致的人,漂亮端庄又优雅得体。即使是走在以时髦闻名的申城大街上,她妈妈也永远是最靓最潮的那一个。
所以牧遥有时候就想不明白,她爸爸当年是用了什么样的本事才追求到她妈妈的。
牧遥吃了一只大闸蟹,看到碗里还剩一只,便问道:“还有多余的吗?”
方阿姨说:“没了,一共买了三只。先生不在家你就吃两只吧。”
牧遥摇头:“我不吃了,你放冰箱里吧。”
方阿姨说:“一只螃蟹有什么可放冰箱的,你要是想吃我明天再买。”
牧遥小声嘟哝着:“我这不是怕他一会儿突然回来没的吃嘛。”
牧遥知道沈亦淮是爱吃大闸蟹的。
说来说去,两个人就算吵架了心里都还是放心不下对方的。就像沈亦淮临走的时候还嘱咐方阿姨做点醒酒的菜,牧遥吃了螃蟹还想着给他留点。
方阿姨道:“你说你这孩子,早上非要牙尖嘴利地说些违心话。”
牧遥拿纸巾擦嘴,又把纸巾叠成方块,丢进垃圾桶,委屈道:“是他先说我的。”
方阿姨笑:“那是先生关心你才说你的,你昨晚喝成那样,还是他把你抱回来的。”
牧遥心底一惊,昨天晚上居然是沈亦淮把她“抱”回来的?怎么抱的?公主抱吗?
她不禁问道:“那后来是你给我扶到屋里的?”
方阿姨说:“先生给你抱去屋里的,我就没去。我早上想去你房里看看,他还叫我别去,让你多睡会儿。”
方阿姨并没有说她早上看到沈亦淮从她屋里出来这件事,但是她并不知道,这简单的只言片语,已经让牧遥的脑袋炸开了锅。
牧遥想起自己的睡衣……难、难道是沈亦淮给她换的?
方阿姨看到牧遥的小脸瞬间憋得通红,忙问她怎么回事。牧遥推说没事,一阵旋风似的跑上了楼。
牧遥回到屋里,手指颤抖着拿出手机,把沈亦淮从黑名单里拉了出来。
可她思来想去,也拨不出这个电话。
怎么跟他说?上来就问他昨晚是不是帮她换了睡衣?羞耻心让她根本无法开口。
而且冷静下来仔细想想,就他一大早对她那个态度,怎么也不可能啊。也许是她自己换的,只是她已经不记得了吧。
不过她昨晚明明跑了,以沈亦淮那种走到哪都会引来无数人围观的影响力,是怎么将她成功偷渡回家的呢?
牧遥打了缪雪的电话,也许昨晚发生的事只有她知道了。
可一连打了三个电话都没通,直到第四个电话,缪雪才接。
“什么事?”缪雪嗓音有些嘶哑,显得很疲惫。
“缪雪,昨晚我是怎么回家的?”牧遥问道。
缪雪沉默了片刻,支支吾吾道:“我不知道。”
“不知道?那你是怎么回去的?”牧遥觉得不可思议,昨天她俩一块去了高律师的生日派对,照理说应该一起走。如果缪雪发现牧遥不见了,不是应该去找她吗?怎么会丢下她一个人走了。
“你别问我了,我什么都不知道。”缪雪的语气很奇怪。
牧遥还想问什么,缪雪已经挂断了电话,再打过去她就不接了。
牧遥总觉得其中有蹊跷,可任凭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百无聊赖之下,牧遥打开了微博。
“沈亦淮现身好友生日会”这一条果然在热搜上,她点进去一看,娱乐八卦号也只是发了这条讯息,没有做过多添油加醋的描述。扫了眼评论,清一色的粉丝彩虹屁。
@心淮叵测:睡不到沈亦淮的人生有什么意义?
@关淮备至:沈亦淮为什么还不来娶我?
@坐淮心乱:沈亦淮三个字就能让我隔空受孕。
牧遥以前看到网上这些嗷嗷的粉丝还会生气,仿佛自己一人珍藏的宝藏要被迫与全人类分享一样。可后来她就不那么想了,她巴不得全人类都喜欢沈亦淮,为他痴为他狂为他哐哐撞大墙。
牧遥又点开自己营业的微博账号,不禁叹口气,自己只有区区十万个粉丝,其中估计有一半还是经济公司给她买的粉。即使她每天都发微博营业,涨粉的速度还是上不去。
以这种乌龟爬的速度,想追上沈亦淮微博的八千多万粉丝量,她用计算器算了下,需要三百七十四年,这也就是说,如果崇祯皇帝吊死在故宫后面那棵歪脖子树那一年她就开通了微博,现在她也许跟沈亦淮的粉丝量差不多了。
更可气的是,他一年估计也发不了十条微博。
有的时候,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比人和狗的差距还大。牧遥自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