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婶子在说些什么话呢!”季岚熙惊讶地开口道,不可思议地望着那名妇人,“我观令堂精神矍铄,孟兄的事自然要由令堂来负责。虽说长嫂如母,那也得是老妈妈不在时候才能由婶子主持家事,您不要再说这些话了。”
她轻轻地说:“免得被外人认为婶子是在咒老妈妈,便是不好了,这可是大罪啊。”
什么?妇人心中一惊,对了,她怎么把那个瘫在炕上的老妪给忘了,真是碍事,怎么还不早点寻了那个短命的公公去!
“我这婆婆半瞎在炕上几年了。”妇人用帕子拭了拭眼角的泪滴,哽咽道,“平日里都是我与慎功他大兄照顾,就是这两年家里多添了三个小的,这才交给了慎功,让他照顾两年,也算尽尽孝心,我这苦命的婆婆,如今已是不管家事了。”
孟慎功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嗓子却像哑了似的,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季岚熙走到炕 边,牵着那哀哀哭泣的老妇人的手,柔声说道:“老妈妈,这位婶子说要让慎功随我一起共事,您可愿意么?”
老妇人紧紧地抓住季岚熙的手,像是受到力量鼓舞似的,猛地把手中的垫子向着妇人声音的方向掷了出去,大声道:“你个... ...你个毒妇,我当初就是瞎了眼,才能让你进了老孟家的门!这两年你唆使大郎取走家产,一点都不顾兄弟姐妹的情分,我人瞎了,心却不瞎!”
“你是要喝二郎的血,吸二郎的髓啊!如今有个机会把二郎卖了换钱,你上赶着就去了,恨不得能多赚几两。快滚,快滚!你若再不走,我明儿个就爬到村正家去,一头撞死在村口,让大家都看看我们老孟家出了个什么样的毒妇!再托梦让族长开祠堂,把你浸猪笼!”
那妇人一听平时逆来顺受的婆婆竟然说出如此狠话,再加上那个玉人般的小公子皮笑肉不笑的,眼神阴冷,大有真把她浸猪笼之意,忍不住心里发虚,两股战战,灰溜溜跑走了。
老妇人不住地喘着气,季岚熙连忙从地上捡了个还没摔破的茶杯,涮了涮之后倒了一杯水给这老妈妈,“老妈妈,您且消消气,为了这种人,气坏了身子不值得。”
老妇人喝着水,泪流满面地道:“都怪我平时只与人为善,连别人欺负到头上了都不敢反抗,还连累了二郎!小公子,您刚才一番话,老妪感激不尽,若您真觉得我这儿子有些用处,求您赏他口饭吃,便是大恩大德了!老妪就是到了阴司里,也要念着您的情!”说着便要给季岚熙磕头行礼。
季岚熙哪敢受她这大礼,连忙把老妇人扶了起来,好好地安抚了一番。
待老妇人哭累睡下,季岚熙便和孟慎功一起去了下房,下房的窗口处摆着些麦子水稻的植株,支了一张烂炕,正是孟慎功的房间。
孟慎功仿佛还没有认清现实,他的眼神飘忽,轻轻地问:“您真要让我培育粮种?”
“善。”
“母亲贫弱多病,我不能离开她一步。”他固执地说。
“你可以把母亲接到府里来,我们有专门的房间来奉养。”对面的人回答。
“我想问您... ...为什么?”他喃喃地道,“夫子说,这是奇技淫巧,分人心神,心生怨怼,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 ...”
“为什么?”对面的人奇道,“难道让全天下的百姓都吃得起饭,吃的饱饭,还不够回答你的为什么么?”
孟慎功猛地挣大了双眼。
他哭了。他这一生只哭过三次,爹死了他哭过,小麦培育成功他哭过,还有就是这次。
季岚熙看着眼前的这个汉子泣不成声。
“谢谢。”他说,“谢谢。”
第三十三章 金鸡纳霜
季岚熙看着屋内的一片郁郁葱葱, 每个花盆里都种下几株小麦或是水稻,长势喜人,一看便是被精心打理过的, 问道:“孟兄当初培育出的麦种,现在可否还剩下了?”
孟慎功摇了摇头,手轻轻地抚过那一排排植株, 眼里有些喜悦又有些悲伤,“这些小麦,都是当时那株种子发出来的。不瞒纪兄说, 那株高产的小麦与其说是培育出来的,不如说是鬼使神差, 被发现的。”
“哦?”季岚熙有些惊讶, “竟然不是孟兄自己种出来的么?”
“不知纪兄平时观察过农政故事没有, ”一说到自己的本职专业,孟慎功的眼睛顿时亮了, 开始滔滔不绝起来,“我爹在时, 便总爱在下地时和我们几个讲。”
“他讲,在四川出产一种名贵的香料,名叫花椒, 有温中行气、逐寒的功效,颇受京中贵人喜爱。但蜀道何其多艰,单靠车马运输, 怕是很难供给的上,能在京畿附近种下花椒,才属上上策。
农政司当时选定在胶东种植,但这种植株喜热喜湿, 北方冬季天寒地冻,稍有不慎便全部冻死,实在是培育不出。
后来几经折腾,甚至在耗费无数人力,在冬天给花椒树围了稻草包裹,却还是不成。最后还是一位农政司的老农人亲自去了蜀地,选取在蜀地山阴坡的花椒种子带了回来,这一种,果然便成了。”
“爹那时便感叹:‘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在山阴面的花椒母体便经受寒冷,其种子也自然耐寒凉,古人诚不欺我。’”
“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龙一定生出的是龙,凤一定生出的是凤?冥冥之中,是否有什么东西在支配这一切?”,孟慎功的眼睛越来越亮,语速越来越快,“泱泱大郑,这句俗语流传了上千年,我翻遍了所有的古籍,却从未见过有人问过一句:为什么?”
季岚熙心生感慨,在许多士人把科技视为末流,甚至于奇技淫巧的时候,孟慎功这种基于非实用主义的思想就显得诚为可贵起来。
他在尝试寻找一个谜题的答案,而这个答案将会在几千年之后揭晓。
与此同时,也许在这个世界的角落,同样有一位与他一样“姓”孟的泰西人也在苦苦思索谜底,为何豌豆开出来的花儿有三种颜色?
孟慎功道:“我日思夜想,脑子里满满的都是这个为什么,就连四书五经也顾不得了,后来在考秀才时就落了榜,再后来, 爹便死了。
在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似是鸿蒙初开,一片昏暗。有千百条河流一齐向大海涌去,天上红日光芒渐隐,却有一颗金星与赤星交相辉映,照亮天地四方。我醒来便明白百川归海,大道至简,答案就蕴藏在俗语之中。”
“农作物里面是有本性的,草木一叶之细,一核之微,其色香葩叶相传而生也。但这种本性并非只能代代相传,而是可以被人改变的!如若小麦的穗粒太少,便找出一穗多的与其相配,过了几代之后,这种本性逐渐稳定下来,就出现高产的麦种了。”
“我又笑又跳,所有人都说孟家的二儿子因为克死了爹,自己疯了。”他平静地说,“我想去爹的坟前告诉他这个好消息,直到似是在刚隆起的新土旁看到了一抹绿色。”
“那就是这株麦种,也是现在发现的唯一一株如此高产的麦种。”孟慎功的眼神坚定,紧紧地盯着季岚熙,“您能保证,让它用得其所么?”
“我能相信您么?”
季岚熙微微一笑,“当然可以。”
她轻声说道,“除了小麦黎黍,在很远的西边,还有一个名叫佛郎机的国家,生长着一种金黄色的果实,上面接出的种子就如同麦子般是一粒粒的,但却比麦子高产易种,只需要两三穗便可以填饱一名成人的肚子,若是晒干磨成面粉,一样也能做出馒头来。”
“您当真?”孟慎功一下子便跳了起来,“那种作物现在在何处?”
若是有这种高产又易打理的作物,一年的产出便是万万斤,在饥年不知道能救活多少人!
“它叫玉米,现在正在我的船上。”季岚熙遥指南方,对着他眨了眨眼睛,“不如你且随我一起看看?”
孟慎功的嘴唇干涸地动了动,他的心中渴望去看一看那种神奇的作物,却又害怕再一次的无疾而终。
良久的沉默过后,有一个喊声在心里越来越大,越来越响,不该是这样的。
大郑不该是这样的。
他曾经坚信过,他一定能改变些什么。现在除了床榻上的七旬老母,他已经都什么都不剩了,除了手中紧紧攥着的种子。
孟慎功哑声说,“我想去,”他的声音甚至透露出些许固执,“我想去看看那种‘玉米’。”
“好。”季岚熙轻快地说,忽地像想起什么似的问道,“你真的没有一个叫孟德尔的堂兄么?”
孟慎功有些惊讶,想了想爹那边的兄弟姊妹,发觉自己还真没有一个什么孟德尔堂兄,便老老实实地答道:“我并无一位叫孟德尔的堂兄 ,纪兄何出此言?”
没什么,只是你们俩的实验方法太像了而已。
季岚熙在心中回答,脸上还是笑眯眯的,“是我记错了,如此便走吧。”
“我们要去哪?”他问道。
“肃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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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郑的海岸线辽阔曲折,时常有倭寇海盗或是劫掠沿海地区,或是走.私贩卖,惹得民怨四起。因而神祖下令实施海禁,只开放广州、泉州、宁波三处港口,实施朝贡贸易,使万国来贺,民间出海一律禁止。
到了显庆年间,海禁就止不住了,沿海各港口地区要靠着海上贸易吃饭,甚至于所谓的有些“海盗”劫掠,也是沿海官员来钱的好由头。有那些个有钱的商行,便纷纷找人造大船、寻航线,一个来回便能取得数十倍的利润。
只是寻常的商船船小吃水浅,寻常最多也只能到马六甲就到头了,唯有吃水深的宝船可以做远洋贸易用,容纳的货物更多。
盛行商行有两艘宝船,一艘现在在泰西出海,另一艘就停在泉州,以备不时之需,后来果真就从泉州的商行里买到了红薯与玉米的种子,前几日刚刚靠岸装车,算算时间,现在应该也能到广宁了。
季岚熙这几日闲来无事,便找人在绒布球上扎了几个孔,上插鹅毛,做成简易的羽毛球逗孩子玩。
赵宗尧碍于身世,只能养在王府里,也没有其他小朋友陪他一起去学堂,他的性格又比同龄人稳重,每天都是孤零零的在房间里自己读书。
七八岁的小孩子正是爱动的年纪,季岚熙也怕他待在屋子里闷坏了,借口打球的机会也能锻炼一下身体。
“再来一球!”赵宗尧的小脸红扑扑的,手上持木拍,眼睛紧紧地盯着季岚熙手中不断抛动的羽球。
“看好了啊。”季岚熙用力挥拍,那力度似是能直直地把球打到赵宗尧的后方,旁边围观的小厮丫鬟看的正起劲,纷纷惊呼道:“小少爷,后面去呀,球要到后面去了!”
赵宗尧却不动,小脸像憋着劲儿似的停在原地,季岚熙在球触到拍的那一瞬间陡然收力,又轻又柔地往上一挑,球便往前方飞去,赵宗尧又把拍子迅速往前边一伸,果然就够到了,球又越过中线往季岚熙方向飞去。
一个大人一个小孩也算打的有来有回,周围的人笑啊,闹啊,还有给双方加油打气的,肃王府上下倒是一片和乐。
“哎呀,我输了。”羽球落到自己界内,季岚熙笑眯眯地把拍子放下道,“宗尧最近这么厉害,居然都能胜过我了!”
小孩子也是一脸的兴奋,但他又没忘记礼貌,乖巧地跑到季岚熙身边说道:“谢谢娘能陪我玩儿,孩儿过会就先去读书了。”
赵宗尧见左右无人,又伏在季岚熙的耳边小声说:“ 谢谢阿姊。”
“快去吧。”季岚熙摸了摸他的头,“一会晚上我就来寻你。”
她自己先回房写了几个字,一边等盛行商行的消息。忽地一门有人来通传,门口有个脸生的万姓商人要来寻王妃,等王妃示下。
这便是来了!
季岚熙连忙对着门子吩咐道:“把人先请进来。”便带着月明了满枝去了大堂。
大堂处正坐着一名黧黑的青年,一见到季岚熙便直直地跪下,露出一口白牙笑道:“东家,幸不辱命!此次出海,除了寻到红薯与玉米之外,更是寻到了东家特意嘱咐的珍贵药物... ...”他兴奋地说,“正是金鸡纳霜!”
第三十四章 林安多
金鸡纳霜是一种从金鸡纳树中提取出的药品, 原产于大洋对面的亚美利加,与大郑有数万里之遥。
它能用来治愈一种在古代几乎和死亡画上等号的疾病——疟疾。
疟疾是由蚊虫叮咬后引起的疾病,中医称之为瘴气, 认为此病多发于山溪源头,民间俗称叫“打摆子”,因为疟疾病人一会觉得冷, 一会又觉得热,颤抖如同筛糠一般。
这种病多发与湿热的南方,且大多药石无医, 一但出现,便是十室九空的大疫。
季岚熙上辈子这种病几乎已经绝迹了, 甚至很少有人听说过, 即使有那么一两个倒霉蛋真的不幸染上, 也会很快被特效药治好。
原著里赵衍在称帝后南征叛乱的珉王,大军回京后便感染上了疟疾, 死者十之八九,甚至比战争中伤亡的人数都多, 他自己本人也是高烧不退,却仍强撑着处理政事。
整个太医院人心惶惶,皇帝若真的有什么三长两短, 那他们可都是死罪!几个老头子翻遍了古方却也没能说出一二,后来有消息灵通的内侍上奏,说是市舶司处有几个泰西国的传教士, 有一种可以治疗打摆子的特效药,万岁不如让他们过来一试,却被内阁上下极力反对。
他们的理由倒也充分,万岁圣体, 怎能随意去试那泰西的药品,若是出了事该如何承担?
后来赵衍驳斥了内阁官员的请求,让泰西传教士进宫献上西药,那特效药正是金鸡纳霜,一剂下去,高烧就退了,第二天人便能上朝听政。
国本稳固是天大的好事,只是赵衍手下的军队折损过半,原定的第二次南征也只能暂且作废,放珉王在云南交趾一代流窜,休养生息以等待时机。
珉王一除,天下归一,赵衍的帝位就坐的稳稳当当的了,也是季岚熙撂下担子去潇洒的好时候,她可不愿意老老实实的原著的剧情发展,怎么也得助赵衍的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