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野佳人》作者:吉儿·柏奈特
文案:
“野”黛琳一向被迷信的村人避之如鬼神,也早就了解到人类世界是非常可怕的地方。多年来她一直隐居在森林深处,只与林间的小动物结伴生活,但在发现了一名性命垂危的骑士后,她的避难所便不再安全了。
因为他传奇性的武勇和智谋,费洛杰被派来威尔斯边境建造一座堡垒,却遭到不知名的敌人伏击,并被留在森林中等死;然而洛杰发现自己必须为了比生命更重要的事物而战――他必须赢得这个女孩的信任与芳心,但这位林野佳人惧怕着他所代表的一切。
洛杰知道自己无法居住在黛琳的世界里,而她对他的世界心怀恐惧。当洛杰康复时,他决心找出试图杀害自己的凶手;黛琳也必须选择要带着破碎的心,继续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或是相信这名对她所珍视的一切造成威胁的勇猛武士。他们一起回到一个责任重于一切、男人依循着荣誉――而不是他的心――行事的世界里;那里,在伴随过去秘密而来的危机之中,他们赌上一切,只为了找寻一份永恒的爱。
第一章
一二八零年威尔斯边境
传说由这里诞生。
而这是有迹可循的:从高山上往下望,每一座山都有着各式各样的怪异形状,有的像是亚瑟王的皇冠,有的像是恶魔巨大的手掌,有的甚至像是上帝的侧脸;在乡间可以看到由石头围成的古老圆圈,没有人知道它们是怎么出现的,督伊德教徒(译注:督伊德教为原居于英伦群岛的塞尔特人信奉之古老宗教)曾在那里徘徊,而似乎想将枝桠攀上云霄的老橡树底下,相传就是妖精埋藏财宝的地方。
有时候当狂风从山顶吹落,林木会发出像是歌唱般的声响,星星由苍穹直落而下,而人们的生命可能在一夜之间便不知不觉地被改变了。
假如你从那座被称为帝那山的高山上往下看,沉静的莱迪村看起来不过像是由蜿蜒小径串连成的一堆茅草屋顶,偶尔间缀着彩色的点点花园,或是较大的方块状农地。
这就是威尔斯。
坐落在那里的天然小村被丘陵和暗无天日的茂密丛林所包围,上方则是一座高原,高原上的蓝色巨石圈自每个人有记忆起,便已经耸立在这座山谷之中了。
如果迷信的村民们不小心抬起头,看见一位少女走向那座阴森森的巨石圈,他们会在胸口划个十字,并喃喃念着所有圣者的名讳,因为相传那地方正是“野”黛琳施行邪恶巫术的地方。
你知道她能像女巫召唤出月亮一样,得到治疗的力量吗?没错,她办得到,虽然她宣称那是石头的力量,但他们——那些村民们——知道真相:是因为邪恶的力量,跟她一样的邪恶。
有些村民恐吓着要朝她扔石头,他们试图排除跟自己不同的一切事物。
其他人没有发出威胁,而是直接把石头丢出去。
每当这个名叫黛琳的女孩望向出现于溪水或是森林中清澈的池水里的倒影时,总会看到自己的右眼下方有一个星形的小疤;被锐利的石头击中所造成的、深深嵌进肌肤中的疤痕,并不只是一道白色的痕迹而已。
她和森林里的动物交谈,因为动物不会只为了自己高兴而伤害他人;只有在为了保护幼畜或者被逼入绝境、生命遭到威胁时,它们才会发动攻击。
她避开莱迪村,居住在布洛肯森林深处;在那里,昏暗的夏夜有萤火虫恣意地飞舞,清风吹过林梢会让树木发出哀叹的声音,而昆虫的大声鸣唱,则会把全世界都吓跑。
随着时间的流逝,野黛琳变成当地歌谣的一部分。村人们宣称她会在无月的夜里潜行,来窃取他们的灵魂;要是麦子比平常更晚成熟,他们会说那是因为她走过这片田野:你知道的,她有像动物一般的蹄,恶魔也是这样。
这个拥有如此纯真灵魂的女孩,只要一眼,就可以明白深藏在他们内心深处的恶意;对他们而言,了解她,不如编造故事和散播谣言,那来得容易多了。
一些村里的小孩曾往冬天的暗夜里,用恐怖的床边故事吓唬更小的孩子:
要是她在满月时看着你,你就会变成一尊石像;要是在路上遇到她高大的影子,你就会变成一只小鸟,注定要永远追逐着太阳;而她邪恶的吻,则会让你变成一只蟾蜍。
有时候孩子们会编造残酷的歌曲,一边在森林边缘唱着,一边丢掷树枝和石头。“小心黛琳!”他们会这样大叫着。“快跑!快跑!跑慢了就会完蛋!”
她是恶魔的孩子!
撒旦的女儿!
但是野黛琳并不是撒旦的女儿,如果是,她就有父亲了。
她的母亲是安妮,那位督伊德女人莱蒂的女儿,也是一位凡夫俗子无法征服的狂野美女——虽然有很多人尝试过。有一天,安妮突然失踪了。
传说有一名身着黄金甲胄的神秘骑士,骑着一匹尾巴和鬃毛的颜色比冥河的水更黑的白色骏马,从威尔斯山区一处隐藏的洞穴里出来。当看到美丽的安妮时,他勒住缰绳绳,马匹直立了起来,两只前脚抗议地在空中踢着,但那名骑士只是弯下腰,并朝她伸出手去。
她镇定地握住他的手,跟着他一起骑向阴暗的高山里,过了几个月后,才独自怀着身孕回家来。
在黛琳来到这个世上的同一天,她的母亲安妮也离开了人世,跟她一起长眠的还有黛琳渴望知道的秘密:她父亲的身分。
威尔斯布洛肯要塞
费洛杰爵士(译注:费FitzAlan,此姓有“庶出”之意,意为Alan亚伦此人的私生子孙。)遵照国王的命令来到威尔斯边界。这是他今天并不喜欢的一份荣耀,原因是洛杰有一个缺点:他喜欢女人,错误的女人,而他昨晚跟其中一位在床上消磨了太久的时间。
今天他有职责:勘察这处由爱德华国王亲自选定、将用来建造南威尔斯边境最新一座城堡的预定地;洛杰同时也被赋予监督工程进度的特别荣耀,而且一旦完工,这座城堡便归他所有。
但这时候,除了能安抚头痛的枕头,他什么也不想要。
武装的几名随从骑着马,紧跟在他背后,其中一人举着象徵他的旗帜。旗子在狂风中一次又一次地发出恼人的声响,就像在战争中断裂的钉头锤最后所发出的声音一样地巨大。
旗帜拍动的声音,让他的眼睛阵阵地抽痛,先前因睡眠不足所导致的头痛,更因为坐骑的马具上挂着的长串金色铃铛而加剧。持续发出沉闷声响的铃铛,不仅仅是恼人的皇家饰品,实际上还有一项作用:告诉每个长了耳朵的人,他是奉爱德华国王的命令前来。
铃!铃!铃!
大家好!我是费洛杰爵士,我替国王做事。
铃!铃!铃!
爱德华国王想建造另一座边境城堡!
去死!去死!去死!
洛杰爵士想要换一个头!
他拉住缰绳,让马停下来,身体前倾想摸摸坐骑,却差点自马鞍上滑了下去,只得迅速将腿钩住鞍头。
他低下头呻吟着。
我看起来一定像极了王后身边的侍女。
他将脚放回马镫,再次坐好,然后检视着马鞍;这时候,卡罗特伯爵刚被封为骑士的儿子,雷拓宾爵士骑近身边。
洛杰迅速瞥了他一眼。
拓宾习惯性地在说话以前,在鞍座上将身体挺直——这让洛杰很想揍他一拳——脸上带着会随着年龄及经验而圆融的易怒神情。“你打算将你的每一个随从撞到这该死的地上,爵爷,或者只是针对我?”
“你?”洛杰大笑,虽然不是故意的,但笑声很快就中断了。他坐回不牢靠的鞍座,并将缰绳放到腿上。“我为什么会想对你做出这种事?”
“伊丽是我姊姊。”
“这是血缘上的偶发不幸,我不会因此而责怪她。”
“老天,你真是一个混蛋!”
“没错,”洛杰不以为意地说。“我父亲把我训练得不错。”他拨弄着缰绳,漫不经心地将一只手放在鞍头上,倾身靠近那名黑发的年轻骑士。“他也教我该怎么样应付说话常常不经脑袋的年轻人。另外说到混蛋,拓宾,”他故意加了一句,并当拓宾朝他皱眉时大笑出声。“我现在关心的是我的屁股(译注:”混蛋”ass亦可做“臀部”解),必须努力不让它掉下马鞍。”
拓宾一脸迷惑,脸上同时混杂着恼怒和困惑的表情。要捉弄小伙子实在太简单了,要不是洛杰得费心坐稳,会很乐意继续玩。他调整一下坐姿,喃喃道:“这该死的马鞍像是涂了鹅油一样的滑。”
拓宾发出一个呛到的声音,突然把头转开。
洛杰看了他一会儿。“你觉得这很好玩?”
拓宾依然看着远方的山,没有回答他。
“嘿,麦威伯爵是我的朋友,他要我训练你,所以我们这两年注定要被困在一起。在这期间,我都是你的领主。”
年轻的骑士转过身来,傲慢显然仍多过于智慧:那个白痴还在笑。“是的,爵爷。”
“因此你当然不会笨到想要嘲笑我。”
“不会的,爵爷。”
“那么,什么事该死的这么好笑?”
“如果我没记错,今天早上阿空才帮你的马鞍用油去擦亮。”
“嗯。”洛杰点点头。他得到他要的答案了:阿空是麦威的妻子可琳的小跟班,他是个心地善良的男孩,但也很会制造灾难,而且频率就跟兔子的生产一样多。
“我敢打赌他真的用了鹅油,”拓宾脸上还是挂着那个傻笑。“你要我回康洛斯堡去教训他吗?”
“不用,”洛杰下了马。“要是我处罚了那个小鬼,可琳夫人和麦威爵爷都不会放过我的。他的出发点一定是好的,只不过有点过了头。”洛杰看了看地面,抓起一把草,用它开始擦拭马鞍。
“对,爵爷,他通常都是这样的。”
“只希望他的好意将来不让我们其中之一——甚或全部的人——都卷入灾难就好了。”洛杰完成了将草和泥土涂抹在自己最好的马鞍上的工作。”希望这些泥巴有用,否则我很可能会像个醉汉一样倒在马路中间。”他拍拍手套。“那真不是一种体面的姿势,尤其这个骑士正在执行国王的命令。”他骑上马。
拓宾静了一会儿,等洛杰上马。“爵爷?”
“嗯?”
“关于伊丽——”
洛杰举起手,阻止他说下去。“现在别提这件事,”当马匹抬起前脚开始前进时,他拉住缰绳。”以后也不许提,我不打算和你或其他任何人讨论伊丽的事。留在这里等其他人。”他策马走下绿意盎然的丘陵,将拓宾和其他人抛在后面。
他辛苦地骑过低矮的丘陵,该死的御赐铃铛还是让人咬牙切齿地响闹着;最后他一边诅咒,一边将那串铃铛从马具上扯下来,像扔苹果核一样丢到高大的草丛里。那串价值不斐的财宝将就这样躺在草丛中,静待有缘人来发现。
但洛杰并不在乎它有多值钱。他已经靠自己赚得了一笔财富,而且他的牙齿也终于可以不再因为铃铛的声音而咬得快抽筋。谢天谢地。这阵突然的宁静,几乎可以媲美一夜安稳的睡眠——几乎。
他伏低身体,让灰马加速,和御赐铃铛的距离愈来愈远。要是真正困扰他的事,也能像这样抛在脑后,他就真的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了!拓宾的确说中了洛杰的心事,也看穿了他的故作姿态,即使他不愿意承认。
伊丽结束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她是洛杰除了母亲和妹妹之外,第一个爱上的女人,而且自从十五岁就开始了。当他在十二日节前夕的宴会上第一眼看到美丽的雷伊丽,他就想要她了,而那年他俩也双双被选为十二日节的节庆国王和王后。
选上那块夹有豆子的蛋糕是因为运气吗?他认为,那更像是命运。
但父亲嘲笑他的这个想法,并叫他傻瓜,不准他订婚。整整两年的时间,洛杰试过所有的方法,都无法让费伯爵同意独子和雷伯特伯爵的女儿订亲。
雷伊丽跟另一个男人订婚的那一天起,洛杰便拒绝再跟父亲说话。而在她结婚的当天,他也启程离开英国到法国旅行,因而认识了一位朋友:鲍麦威。
费桑迪伯爵和洛杰彼此避不见面已经很多年,他只在确定父亲不在家时,才会回家探视母亲和妹妹。
因此今天他拼命地骑马,竭力想甩掉自己心中的恶魔。一人一骑飞也似地冲上山,背后一群随从也用同样震耳欲聋的步伐跟随而来。马蹄下的大地震动着,宛如战争前让大家为之动摇的战鼓。
而这也是让洛杰觉得亲切的声音。不是铃铛所发出的、宫廷小丑翻筋斗的愚蠢叮当声,而是象徵着力量与自由的更低沉的撞击声。
他加快速度,差点又滑了下来,因此他夹紧双腿,压低足踝,专心于不让自己自马鞍跌下。
这天他穿的是重铠甲,不但增加了重量,也似乎将必须半站在马镫上的腿拉得更低。像是地牢里的刑具把他往下拖。当他疲倦时,重铠甲变成了负担,但全副武装会更糟,那会累得像是背上挂了一头公牛。
重铠甲之外套着一件象徵费家颜色的外衣:金色的回旋图案,下面是被第一个费家人所赢得的骑士纹章分成四等分的一片蓝色,纹章的图案是一只准备振翅高飞的黑鹰,图案中间被横割开来,是私生子的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