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费家人是索斯伯爵亚隆的私生子,他靠着自身的机智和剑术赢得了头衔,并好运到娶了英国国王的妹妹,开始生下合法的男性继承人,世代的费家人都和皇家有着深厚的关系。
洛杰很骄傲能穿着代表费家的颜色和纹章,但他将父亲的纹章图案作了修改:回旋的图案是颠倒的,这是激进的公开挑衅,用意在宣示他和费桑迪伯爵是不同的个体。
洛杰的马匹加快了速度,这时他才发现因为想到父亲使得自己的身体因愤怒而绷紧,而可怜的马儿却以为他是在催促它加快速度。
他旋即苦涩地开始嘲笑自己,想到父亲竟然还能让自己有任何感觉,是一件非常讽刺的事。他不想要轻视父亲,而是希望自己能不要有任何感觉,但是空气中的嘲弄笑声包围而下,直到风和距离将一切都吞灭,只留下声音中的苦涩。
洛杰抬起头迎向冰冷的空气,似乎想证明自己并未因为疲倦和理智这些人性化的东西而变得软弱。
不戴头盔在秋日的阳光中驰骋,让他能保持清醒。
然而不戴头盔在无法纪的威尔斯边境骑乘,同样也是个危险的举动,而他父亲是绝不会做这种事的。所以洛杰要做。
一个骑马的人影,像石雕一样静立在西边的地平线上。马和骑士都没有动,但穿透白云的阳光,让骑士的黑发和相同颜色的马鬃闪耀出光芒。
骑士举起一只手遮挡太阳的耀眼光芒,看着费洛杰爵士和他的坐骑驰过威尔斯的山区。当洛杰下山,骑入位于黑山南岭和布洛肯森林北缘的布洛肯村落时,红色的头发像铜币一样闪闪发光。
你擅自取走不属于你的东西,费洛杰,现在我要你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会看着你死。
但骑士并没有尾随他而去,依然只骑着马停留在这座可以从山脚看到海洋的山顶上。而当洛杰变成一个小小的模糊黑点时,骑士朝天挥拳,然后大笑出声。
村里一群男孩为了消遣,用石头砸伤了一只雉鸡。当时黛琳外出到农田附近采集草药,在听到男孩们的笑声并看到一块石头落下时,她躲到树丛的后面,深怕那石头是冲着自己来的。
然后她看到他们的攻击目标,便抓起一把枯叶和青苔混合着泥巴抹到头发和整个脸上,然后像是被人割断舌头似地尖叫,挥舞双手跳出树丛。
那群顽劣的男孩轰然而散,留下侧躺在尘土中的雉鸡。她将那可怜的东西放到柳条篮里带回家,并花了昨天一整个白天和晚上照料它的伤势。
现在雉鸡躺在小屋温暖角落里的马槽中、用乾草和软苔做成的床上,长长的尾羽挂在马槽的尾端,染有森林中一切缤纷色彩的羽毛十分地精巧华丽。
这些上天赐与、意在保护鸟儿的璀璨羽毛并没有发挥作用:雉鸡的长尾羽看起来十分完美,但它伤痕累累的身体则不然。
她将两只手指放在鸟儿胸口苍白羽毛上的斑驳血渍旁,心跳的速度十分微弱而缓慢,她几乎可以感觉到生命正随着每一次心跳在消失中。
她习惯性将手伸向挂在腰带后面的那袋石头寻求帮助,但它并不在那里。
她转过身,环视房间,瞥过每天早上坐在老旧圆桌、像是要来享用大餐的松鼠,瞥过站在角落、大口咀嚼着一捆沼泽金盏草,头上还有一只苍鹰歇息的毛猪,瞥过在窗台上唱着嘹亮歌声的棕色麻雀和野鸽子。
她抓起莱蒂外婆送的也是最好的一块蜜蜡蜡烛,走过一堆柳条笼子,一只白头貂从顶端的笼子伸出前脚,淘气地抓住她的裙摆。
“住手,”她转身将裙子从它锐利的爪子里扯出来。”我现在没有时间玩。”
她迅速走过房间,小猪唧唧哼哼跟在她脚后,老鹰则发出叫声,在猪背上前后摇晃,做出威胁的举动。“回去吃东西,小猪,我没有东西陪你:安静一点,老鹰,你的兄弟雉鸡现在需要我。”
她点燃勉强黏在蜡烛上的烛芯,用手围着以免烛火熄灭,接着走进一个天花板上低矮的橡树梁柱倾斜到硬土地上的小房间。
这里是她睡觉的地方。一张用橡树枝粗糙架成的床,上面是用石楠草和野百里香填充成的床垫。
那个红色皮袋就在床垫上面,她将袋子绑在腰带上,一边匆匆回到马槽边,再将瘫软的鸟儿轻轻地抱起。
她走出小屋,转身冲过架在溪上的小石桥。冬天的大雨过后,溪水几乎涨到她的家旁,从窗户将水桶伸出去,就可以舀起一桶干净的清水;用这些清水洗的头发一个星期都还闪闪发亮。
但现在是初秋,小溪也比较窄。她走下桥,踏上一条石头小径,然后停下来,发出尖锐的口哨声。
过了一会儿,她的马昂首阔步地穿过树林,摇着头,使得长长的黑色鬃毛在风中翻扬着。它走到她面前停下来,像积雪一样静静地站着。她弹了一下手指,让它跪下来。
“很好,马儿。”她爬上马跨坐,双手仍抱着垂死的雉鸡,接着拉上粗羊毛上衣的磨损边缘包住鸟儿,安全地放在腿间。
她抓住坐骑光滑的长鬓毛,身体往前倾,脚跟压向马的肚皮。
他们往山区的方向前进,离开安全的森林深处,走向如同蓝色巨人护卫般站在村落上方的巨石圈。
这天下午稍晚的时候,洛杰骑上通往布洛肯山谷上方山脊的一座陡峭山头、正上方就是地图上标明国王所选的那块高原。
从他所在山脊基部的绝佳视野,可以想见高原必然可以俯视下面的山谷、早秋的金色农地和东边蔓延数里的浓密森林。
即使从高原之下的这里也可以了解到这样的城堡会有什么优势,他可以将边境的状况一览无遗。
没人能否认爱德华国王对防御工事的计划了若指掌,这位国王的机智一向为人所称道。
身为王子时,他便在全英国最强的战士之一——马赛门的保护下,学习战略,而爱德华也学得很好;几年之后,他用所学得的战略和一些自己的构想,击败了反叛父亲亨利三世的贵族。
而这些背叛者是由他的老师马赛门率领的事实,更是对爱德华高超智慧的一大赞美。
洛杰在马鞍上往后仰,注视着山脊。他听到拓宾骑近,那个年轻骑士自然会把国王的铃铛捡回来:铃!铃!铃!希望那该死的东西把那个傲慢小子的耳朵吵聋。
拓宾来到他身边勒住缰绳,往上看着同样的地点,轻轻地吹了声口哨。
洛杰点点头。“爱德华很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即使从这里看,已是非常的易守难攻。”他挺直身体,将铃铛递给洛杰。”这个是你掉了的东西。”
他俩都很清楚他没有掉任何东西。
“把那傻笑从你的俊脸上抹掉。”洛杰用一种应该会熔掉它们的目光,瞪着那串铃铛。”留着这串该死的东西,它快把我逼疯了。”
拓宾微笑着从皮袋中拿出一条羊毛布把铃铛绑起来,紧紧捆住让人几乎听不到声音、才塞进袋子里。
洛杰举手示意部队收近距离,准备爬上陡峭的山脊顶部,然后轻敲马刺,让坐骑开始在岩石间慢慢前进。
当山势变得更加陡峭,跨下的坐骑偶尔会往下滑,从峭壁表面上踏落一些页岩和泥沙,肮脏的尘雾顺势滚下山。为了保持平衡,他低伏在马背上,可以看到山脊锯齿状的边缘就在前面。
不远了,只差一臂之遥。
过了一会儿,马匹踏上一大片高原,洛杰才吐出一口气,连自己都不知道刚刚憋住了呼吸。
他勒住缰绳,专心观望着眼前的景致。
一秒钟过后,他低声诅咒了两个字。
这里是很完美的城堡预定地,只除了挡在中间的蓝色巨石圈。
后面的拓宾爬了上来,按着他听到同样明显的静默。
“天……”拓宾嘀咕着。”圣朱德为鉴,我们要怎样在这个上面建造一座城堡?”
“我们先弄倒它们……”洛杰说,然后被眼角的某件东西分散了注意力,某个一闪而过的颜色。他急转过头,右手伸向佩剑。
“那是什么?”
“安静。”洛杰示意拓宾退后,然后抽出长剑,身体向前倾听着。
巨石圈中传来一阵柔和的咕咕声,像是童年回忆中,每当靠近母亲的鸽舍时会听到的熟悉声音。
一个女孩——不,她是个女人了,有着披散在背后、狂野、卷曲秀发的女人——跪在石圈中央的泥土上。
她穿着农民的粗羊毛长袍,抬头向上,双手往两侧伸展,掌心朝上,仿佛在等待某些无价之宝——像是天赐的甘露,或是大天使的一根羽毛,会从天上掉到手心里。
他在罗马看过和这个女人很相似的雕像:十字架下的马大拉和祈子的露丝,她们的脸上也有类似的急切表情,雕刻家将那种恳求与需要,写实地刻在石像的五官中,让他几乎可以感觉到这些雕像正在哭泣。
她朝着天空看,而他盯着她,没有任何动作,像是石雕一样冻结在原地,即使他曾想要有所动作,可能也没有办法。
某种神秘的力量让他停留在原地,好奇?崇敬?或是什么?他像研究一根骨头或是基督寿衣的一角一样地研究着她,仿佛无法相信摆在眼前的事物。
然后他才注意到她膝边的鸟,它看起来似乎已经断气了。那是一只公雉鸡,璀璨的尾羽散落在红土上。
她是为了它祈祷吗?
要是他发现一只死掉的雉鸡,一定会烤来吃,而不会为了它的灵魂而祈祷,仿佛动物也有灵魂。
咕咕声又出现了,那不是她发出来的,而是那只雉鸡。刹那间它突然转身跳了起来,并开始轻啄翅膀,像是它刚刚正在啄食小虫,而非从鬼门关走了一趟回来。
女孩放下手臂,拾起散落在地面的石头,塞回绑在腰间的红色袋子,接着拍拍手站起来,又弯下腰摸摸雉鸡的背。
那只鸟抬起头,显然一点也不害怕地看着她,然后迅速冲向树丛里。
锐利的口哨声划破空气,一匹马快步跑进石圈中,摇晃着昂扬的头,停在女孩面前。
洛杰的下巴掉了下来。天杀的!他已经有五年没见过那匹马了。
他得看第二、第三次,才敢相信自己因疲累而朦胧的眼睛,那是麦威伯爵珍贵的阿拉伯马。在上一次十字军战役中,一位心怀感激的苏丹致赠的礼物,也是洛杰愿意出卖自己灵魂来交换的同一匹马。
五年前马匹被偷时,他曾追着它和骑走它的混蛋越过葛莱摩森林,差点在企图追拿他们时摔断了脖子。而现在,它竟然站在他眼前不到几尺的地方。
他将剑插回剑鞘中,这时他手下爬上山脊靠近的声音传了过来,马具碰撞和交谈的声音打断了整片静默。
他看见那个女子抽口气,震惊地看着他。
刹那间只有一片阴森紧张的沉默,像是接下来会发生某些改变人一生的事件。接着,在他能眨眼前,她已冲过去抓住阿拉伯马光滑的黑色鬃毛,旋身攀上马背。
“留在这里!”洛杰命令着手下。
她已策马消失在山的另一头。
“怎么了?你要去哪里?”拓宾大叫。
“我下了命令,留在这里!”洛杰一边大叫,一边已经跟着那个女孩离去。他不需要拓宾那个白痴嫩小子的帮助,除了自己以外,也不需要回答这里其他任何人的问题。
女孩和马抄了一条崎岖的小径下山。他骑到山的尽头,然后催促坐骑跟着他们下去。这一次,当马匹滑下山时,他发着誓,他会逮到这个骑士:一个女人。
天哪!这个偷马贼是个天杀的女人!
第二章 作者:吉儿·柏奈特
她看到了那个英格兰佬,那个把纹章穿颠倒的蓝衣骑士。他怎会再次发现她?而且就在她所居住的这里?
当她一直是这么地小心时,这怎么可能发生?现在她都是步行去看老莱蒂;只有几年前的那一次,她愚蠢到骑着马去。
这个英格兰佬就是当时追赶她的那个人。
而他现在又再次追逐着她。
黛琳像是森林里的松树一样僵直地坐在马背上,这条小路非常地崎岖,马儿几乎是半滑着下山的,她的手更加用力扭抓着它的黑色鬃毛,双腿则夹着它的身躯两侧。
到了崖脚,山脉在眼前延伸开来,她只轻叩脚踏,它便开始拔足飞奔。
“快跑,马儿!”她催促它。”跟上风的速度!”她放低身体,让马儿自由奔驰。它喜欢黛琳骑着自己,却仿佛背上没有人一样,在高山和山谷中飞奔。
她伏低身体,扭头向后看。
那个骑士仍在追她,比预期的更快,他骑的也是一匹好马。
若被逮到,他可能会杀了她。英国的法律站在他那一边,马儿并不真是她的,何况在边境,每个骑士都可以制订自己的法律。
她离开森林西边,速度仍然没有放慢,狂奔过树林,直冲向前。马儿的状况非常好,而这都是她的功劳。她用丰美的草料和上好的燕麦,混合全威尔斯最干净的水喂它,常常骑它以保持肌肉结实,而且她爱它,它是她的朋友。因为这些理由,还有自然所赋予和救它一命所带来的权利,它应该归她所有。
是她发现它负伤倒地,也是她从它脖子上拔出两枝箭头,并清理伤口,在葛莱摩森林里照料它,用外婆的吟唱和自己的药剂医护它,直到它康复而能自己慢慢走到布洛肯来。
而当其中一个伤口裂开化脓时,更是她带它到石圈里,并把石头放到它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