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过去了,而他静静地躺在她从床上拆下来,铺在小屋角落的被单上,上面是一扇打开的窗户。他只穿着内衣和袜子,盖着那条在用来拖他穿越过森林以后,她已经用力拍打干净的毛毯。
一轮银月升到暗空中,夜里的冷空气开始钻进窗口,要是气温降得和昨晚一样低,她就得要快点关上窗户。
蚊子绕着她放在窗台的闪烁烛光飞舞,萤火虫在打开的窗户外面绕着圈圈,在冷冷的夜风中留下一条条淡淡的光线,猫头鹰对着月亮发出咕咕的声音,她听到马儿在溪边喝水发出的声响;屋子外面是各种生命、繁星和明月,而屋于里面则躺着这名可能会死去的男人。
她将一条布块浸入盛满冰冷溪水的木碗里,擦拭他转成滚烫暗红色的脸和颈背,脖子勒痕上混合着药草的青苔泥也开始干裂。
她花了很长的时间一点一点地换掉伤药,小心翼翼地不想造成必要之外的疼痛。
药膏下的勒痕开始从赤红转紫,并且变得更加浮肿,伤口的边缘已经开始溃烂,所以她用冷水清洗,希望能让他舒服一点。
但那并未奏效,他非常地痛苦。
每次她用布碰触他的脖子,她都很担心,他一发出呻吟,她便停止,直到涌出的泪水让她再也看不到他。最后她坐倒在地,用手背抹掉眼泪,大骂自己是傻瓜,并希望自己能学学老莱蒂,不要这样心软。
小时候,她会因为一只苍蝇死掉或是踏到一只蜘蛛而嚎啕大哭,老莱蒂说每当她给黛琳一杯蜂蜜当零食时,黛琳总会慷慨地将大半分给蚂蚁。她不知道外婆对这个骑士会有什么看法,会不会骂她笨,竟然帮助一个如果活着可能会伤害自己的男人。
她闭上眼睛,在理智与感情间痛苦地挣扎着,知道自己会一直做出同样的事——即使对方是敌人也一样。她看着这个男人时,她看到的是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类,而他曾被狠狠地折磨过,被吊在树上,却幸存了下来。
看着他时,她感受到的并不是自己的恐惧,而是为他所经历过的一切所涌起的心痛,就像心脏被人从胸膛中硬生生扯出来一样。这种不人道的行为再次提醒她,这个世界有多么黑暗和残酷。
她静静地看着他,似乎在等待奇迹从天而降,然后才重新开始帮他擦拭。
但他伸出大手推开她,喉咙里发出粗哑的声音,虽然只是一些没有意义的呻吟,但依然可以辨识出声音里蕴涵的怒气。无论他的意识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哪个地方,必定都是处于狂怒之中,而且正与深藏在内心的某些东西交战着——即使眼睛并没有睁开。她可以感觉到从他体内扩散出来的情绪,那跟某些被逼到绝境的动物所散发出来的恐惧是一样的。
他开始翻来复去。她试着抓住他的手臂,但他的力量实在太大,因此她只好整个人压在他身上,以使他静止不动。然后他突然静了下来。
她将耳朵靠上他的胸膛,怕他就这样死了,但他的心脏仍然在跳,因此她慢慢地下来,跪在旁边看着他。
他再次呻吟。
她倾身向前,困惑、忧心,感觉极度无助,没有动物或是人类应该忍受这种痛苦,即使这个有能力杀了她的骑士也一样。
她将手放置在他的心脏上方,让他镇定下来,就像她对待坠落的鸟儿,或是受伤的狐狸一样。
他突然剧烈地扭动,手臂直直向她飞来。
在她想到要闪避之前,他的拳头撞上了她的眼睛。
她用力仰倒在地,喘不过气来,眼冒金星,过了仿佛永恒一般的几分钟,才喘息着,试图平复呼吸。她一边喘气,一边将膝盖弯到胸前,侧身躺着,手盖住眼睛,忍受着突如其来的悸痛,锐利的痛苦仿佛脑袋已经碎裂了一般。
她躺在原地,了解到自己别无选择。当脑鸣停止,她可以再次活动以后,她不得不做出自己不想做的事——将他绑住。
当一个骑士的身形逐渐靠近时,洛杰所留下的那一小队人马正聚集在燃烧的火堆旁边。
这批人的领队,有着一头黑发和小巨人般身高的寇裴恩站了出来。
雷拓宾骑着马上前,勒住缰绳。
“你去了很久,拓宾爵士。”裴恩指出。在他们所有人都觉得等了太久以后,拓宾前晚便出去找寻洛杰,还有其他三个人跟他一起出去,每个人往不同的方向搜寻。第二天早上所有人都回来了,对领主的下落一无所获,但拓宾没有回来。
拓宾没有对任何人解释他为何去了这么久。大家都知道拓宾的身分,他的父亲是国内最有权势的领主之一,而这个儿子既傲慢又顽固,即使在葛莱摩伯爵鲍麦威身边担任随从时也一样。
因此一如典型的雷家人,他没有为自己的行为做任何解释,而所有人虽然都注意到了,也没有多说什么。拓宾下马,把缰绳挂在马鞍上,然后大步走向火堆,蹲下来暖手。瞪了红色的火焰一会儿以后,他不带感情地说:“我追着他的足迹,但在河边转向南方时追去了。”
裴恩塞给他一只新月形皮革酒囊,一条面包和起司。拓宾喝了口酒,抹了抹嘴巴,看着其他人被火光照红的脸孔。“看来你们也没有任何发现。”他用嘴撕开一大片面包,开始咀嚼。
“嗯。”裴恩摇摇头,说道。
“我敢打赌,他一定又泡上了哪个女人,留我们在这里挨冻受苦。”谭约翰不悦地说。
裴恩戳了那个人的肩膀一下,要他闭嘴。“就算她再怎么动人,他也不会把我们丢在这里的。洛杰爵士的私生活虽然非常浪荡不羁,但他绝不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他很清楚自己对国王的义务。他是来这里执行国王的命令,不是来酒家玩乐。”
几个同行的人低声发出赞同的声音。
拓宾吃完最后一块起司,抬起头来。“他当时是去追一名骑马的人,我从山谷上看得很清楚。有谁知道为什么或那是谁吗?”
所有人摇摇头,而其中一个说:“约翰问过村庄里的人。”
“嗯,”另一个人用厌恶的声音说。“那群村民真是迷信,除了督伊德女巫和恶魔巨石以外一无所知。”那名叫约翰的男人喝了另一口酒。“威尔斯人都是怪胎,只会唠叨一些废话。在第二个村民在胸前划十字,然后匆忙逃走,仿佛我要求的是跟恶魔本人会面。我只好放弃问话,只骑过村庄。”他摇摇头。“莱迪村没有任何东西是洛杰爵士会感兴趣的,没有酒馆,也没有妓女。”
“那马匹呢?”
“村里唯一的马是一匹二十岁的耕田用牝马。”
全部的人陷入一片沉默,然后某个人把另一个煤块丢进火堆里。
“说不定,”一个人冲口而出说。“伊丽夫人改变了心意,追着他到这里来。”
拓宾僵住,冷冷地瞪着那个人。“我姊姊现在正和她丈夫一起在艾索登。我正式警告你:不许再提起她的名字,否则走着瞧。”
那人低下头,含糊地说了声抱歉。气氛再次变得凝重,一部分是因为紧张,一部分则是因为一些并不喜欢拓宾的人沉默不语所致。
“我们早上出发,”拓宾一边站起来,一边对其他人说,然后走向自己的坐骑。“必须去向国王报告这件事。”
“我在这里等,”裴恩顽固地说。“洛杰爵士会回来的。”
拓宾攸地转身。“姓费的不会再回来了。”
“你不像我这么了解他,”裴恩争论道。“我跟他到过法国、罗马,还有他和国王及麦威伯爵一起到圣地时,我也在他身边。他会回来的,”他将粗壮的双臂交抱在胸前。“不过两个晚上,我要留下来。”
“你跟我们走。”拓宾缩短两人的距离,无视裴恩巨人般的身高,瞪视着他。“这是命令。洛杰爵士不在,就由我决定该留或是该走。”
两个人瞪视彼此。
“别搞错,裴恩,”拓宾警告道。“我们明天出发去向国王报告,让爱德华决定要怎么做。”他转身,从马背上拉下一个铺盖,铺在地面上。“现在睡觉。”他坐在床垫上,直直地看着每一个人。“这是另一道命令。”
当洛杰的部下开始打开自己的铺盖时,雷拓宾爵士躺下来,同和其他骑士一样的方式进入梦乡:手放在剑柄上面。
第二天早上,英格兰佬比较安静了,皮肤的温度似乎也低了些。经过三个晚上,他修剪整齐的胡子变长,脖子上的胡须让她换药的工作变得困难,特别是当伤口也变得更加肿胀时。
所以黛琳用一把锐利的刀子刮掉胡子。这并不是容易的工作,因为她只剩下一只眼睛可以看,另一只被他打到的眼睛跟他的脖子一样肿,而且一碰就痛。
她放下一只盛满清水的木碗,赶开靠近这只木碗的烦人松鼠。毛猪在另一个角落吃着蒲公英草根不理她,用以报复她对它的冷漠。
跟以往一样,不飞的苍鹰像生了根似的,栖息在毛猪的背上,其他的小动物不是在柳条笼子里,就是在外面,但野生的反舌鸟和好奇的麻雀停留在窗台上,啄食着她为它们留下的面包屑。
她开始小心地将刀子浸到装满清水的木碗中,再用刀锋缓缓划过他的肌肤。非常幸运地,他一直没有移动,因为她唯一有过的练习是有几次帮狐狸或是松鼠刮掉伤口上的毛。
当刀锋在粗糙的胡须和肌肤上移动时,发出一种跟他一样的粗嘎声音。她刮过下巴,移向脸颊,刀锋经过的地方露出了粉红色的皮肤。她的任务在嘴巴附近变得更加艰辛。
她咬住下唇好一会儿,瞪着他的下巴,试着决定要怎么处理环绕着这里的粗糙毛发,最后她用两只手指夹住他的嘴,将它拉紧,然后用刀子仔细地刮过皮肤。
当她做完时,便坐倒在地,松了一口气。完成了。
她低下头看着他。
她惊讶而不情愿地发现:他隐藏在胡子底下的下巴并不软弱,而是相当有力的。这个英格兰佬很英俊,太英俊了。
他脸部的线条有棱有角,高贵的五官有如老鹰。原本盖着胡子的脸颊陷下,即使在昏迷中,嘴唇仍然顽固地抿紧。绕着眼角的细小纹路显示这个男人笑口常开。
好一会儿她想像着:这个男人为了什么在笑,他的孩子?妻子?他的手上没有婚戒,也没有其他珠宝,连个简单的戒指都没有。
他眉毛的颜色比胡须深,跟头发一样是深深的暗红色。如果他张开眼睛,那会是什么颜色的?
早上降低的皮肤温度,应该是因为晚上冷空气的关系,因为到了中午,他又发烧了。发红的肌肤从脖子延伸到额头,细小的汗珠开始在脸上凝结。
她用蒲公英精、蒜末和新鲜的苜蓿熬汤,然后用汤匙喂进他的嘴里,提供他力量抵抗第二次的发烧。她擦拭他的脸颊,并在脖子上换上新的药膏。
这天稍晚的时候,他又变得焦躁不安,她剪开他的上衣,然后在他宽阔的胸膛上放上湿凉的布,胸膛上浓密的红色胸毛,厚得像是长在森林地面上的青苔。
他在夜晚来临之前不停地和绑住他的绳索挣扎,而她不得不再次压住他,阻止他的扭动,奇怪的是:当她的脸靠上他的胸膛时,他忽然就静止了,她又得抬起头确定他还活着。
他粗嘎地吐出一个字,然后是饱受折磨的表情。
那是一个女人的名字。从他说它的方式,她这么推断着;他的声音如此地轻柔,几乎可以说是温柔的,就像是情人说话的方式。
然后眼泪滑了出来,滑过眼角的笑纹,滚下他的太阳穴钻进发线里,仿佛从未存在似地消失无踪。
他的伊丽站在房间的拱门下,深蓝色的斗篷兜帽掩住她的头发,并在她的脸上投下阴影。他已经两星期没有看到她,没与她同床共枕则更久。他夜里醒着,思念着她。当他闭上眼睛,看到的是她的面容,就像这么多年来她的倩影已经蚀刻进那里似的。她一直拥有他的心,像是从永恒之前便开始了。为了再见她一面,他等了好久,现在她终于来了。
她轻唤着他的名字,他走向过去拉起她的手。他看到她在哭,便想要抱住她。但她躲开了,迅速地转过身,使得斗篷兜帽落了下来。墙上烛台的蜡烛光线洒在她的头发上,闪闪发光。
“我不能再与你见面了,洛杰。”
他听到了这些话,但无法相信,无法相信这是伊丽说的。她属于他,而且永远属于他。
“不,伊丽,”他笑着告诉她。“你在开玩笑。”
她转过来,挺直肩膀,态度坚定,泪水因对他的怒火而干涸,眼里燃烧着。“我告诉你的每一句话都是很认真的,但你不相信,因为那不是你想听的,这就是我才会这么久才来找你。”
“这次我会听的。告诉我,你为什么觉得你不能再与我见面了。”
“一个最好的理由,”她顿了一下,直直地看着他。“毕修格快回来了。”
“你丈夫已经死了。”
她摇摇头。“他被俘虏了,赎金送到就会被释放。他病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没死。”
她的话像勒住他喉咙的手,让他说不出话来。“你不爱毕修格。”
她的眼神变得遥远。“你不知道我和修格之间的一切。你不知道我们有些什么,或没有些什么。”
“你一直爱着我。”
她的手指划着橡木桌上的线条。“我不认为你我所拥有的东西是爱,洛杰。”她抬起头看着他。“我们相遇的时候太过年轻,不喜欢父母告诉我们什么人可以爱,什么人不行。我们所拥有的只是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