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她没拿,她从我面前经过的时候,双手正在扯着自己的衣服,我猜测她应该是想把那件带血的外套脱掉。而且她没有戴帽子,我不知道她是一开始就没戴,还是逃跑的时候把帽子丢了。”
在这个时代,出门不戴帽子的人是极少数。
即使是工人家的孩子,出门也会戴上一个破旧的贝雷帽。
格蕾丝几下这一点,就让厨娘回去了。
“可以确定,这个女人是我们从来没有打过交道的罪犯。红小丑的确是个聪明的女人,这种犯罪手法,可以让她的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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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五个嫌疑人
无论这次红小丑派出了多少人,单就这次的谋杀案而言,她最多也不过是损失一个人。
目前格蕾丝已经知道了第一个嫌疑人的特征——身材高大丰满、留着棕色头发的女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
紧接着,她就询问了第二个目击证人。
这次的目击证人,是一位独居的老妇人。
她是所有目击者里,离现场最近的人,因为她的别墅就在案发现场对面。
嫌疑人跑出来的时候,她正坐在客厅的扶手椅上织毛线打发时间。
“我就坐在落地窗对面,身体左边靠近壁炉。那个小个子男人突然就冲了出来,面具上有很多红色的斑点,我猜测那应该是血。”老妇人摘下自己的夹鼻眼镜,“近处的东西我看不清,但是远处的东西我看得很清楚。那个人有一双惨白的手,和他的黑色套装对比很明显。
他个子不高,应该只有五英尺五英寸左右,戴着高礼帽也没有公爵大人高。嗯,一个苍白的小个子男人。”
老妇人的话让格蕾丝陡然想起了一个人,那就是曾经“死”于火灾的黑桃j,也就是在格蕾丝第一次与黑小丑接触的时候,碰到的那个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员,格林先生。
这个人自从那次案子之后,就再也没出站过。
在苏格兰场的档案室里,格林先生已经是死亡人口了。
不过格蕾丝对于扑克牌的狡猾可以说是了解颇深。
只要没看见尸体,她都会默认这个罪犯有可能还活着。
黑桃j是她一直没能确定生死的漏网之鱼。
现在,这个家伙很有可能已经回来了。
苏格兰场有着格林的详细资料,以这个为突破口,一旦格林真的回到了英国,他也很容易就会被抓住。
这个案子的难点有两个,一个是不容易确认五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一个是不好指认真正的凶手是谁。
如果格蕾丝不能分析出谁才是凶手,那么即使五个人都抓到了,过上一个星期,苏格兰场也必须放人。
所以抓捕嫌疑人和查出真凶两件事必须要并行,才
能尽快破案。
“您看见的那个小个子男人有没有携带武器?”格蕾丝询问那位老妇人。
“我认为他当时拎了一把刀,而且是用左手。”老妇人回忆了一下,说道。
她在看见嫌疑人的时候,面对的是正北方向,而嫌疑人当时拎着刀往街道的西侧走,左手正对着她的视线。
由于第二个嫌疑人也戴着小丑面具,老妇人也没能再提供更多的线索。
格蕾丝目送这位老妇人离开审讯室之后,又一个目击者在加里警官的安排下,走了进来。
这个目击者是别墅区一户人家的马夫,案发当时,他正在马厩附近,给雇主家里的马匹修剪马鬃。
这次的案子让他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马夫进来的时候,脸色青白交加,嘴唇也颤抖着。
正因如此,弗格斯探长更加倾向于相信他真的看见了凶手。
因为相比于其他目击者的冷静,这个马夫的表现,才像是一个碰见杀人案的人应该有的反应。
“请坐。”格蕾丝伸出手,示意马夫坐在她对面。
约瑟夫拿出上流社会的雇主们惯有的派头来,向惊慌失措的马夫提问。
“把你今天看到的一切都告诉我,认真的回忆,不要失去冷静。”
大概是习惯了和雇主相处时的服从态度,马夫在约瑟夫命令般的口吻下,反而平静了下来。
他认真地回忆起当初的所见所闻,说道:“昨天下午,我在马厩那里给马匹修剪马鬃,当我给第一匹马修剪马鬃的时候,就看见六个人进了不远处的一栋别墅……”
“他们当时的状态是怎样的?有没有什么不寻常的表现?”格蕾丝问道。
“没有,先生。”马夫摇了摇头,“他们有说有笑地走进了别墅,虽然我没能看清他们的脸,但是我听见有笑声传过来。有一个女人还说了‘一笔横财’之类的话。紧接着他们就打开了别墅的房门,走了进去。”
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马夫的脸又失去了血色。
“雇主的家里有四匹马,当我修剪到第四匹的时候,一个男人突然从那栋别墅的二楼跳了出来。他身材非常
高大,皮肤是小麦色的,戴着一个小丑面具,直奔着我这边的一条小路就过来了。”马夫打了个哆嗦:“我知道他看见我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让人毛骨悚然的目光,他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我,好像我是案板上的一块肉……”
“他有没有携带武器?身上有没有血迹?”格蕾丝一直用金属笔作着速记,连头都没有抬起来。
“他没有带武器,我记得他的袖子上有一块血迹,但是具体是哪只手,我真的记不清了。当时的场景太可怕了,我的大脑一片空白。那个家伙那时候绝对是在考虑要不要杀掉我,好在有其他仆人向我走了过来,所以他才离开了。”
目前看来,第三个嫌疑人很有可能是黑小丑。
他身上的血迹最不显眼,但却给目击者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阴影。
格蕾丝记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
冬天的时候,男士们一般都穿着黑色的外套,马夫又是怎么看出来对方的袖子上有血呢?
“他的穿着是怎样的,你还记得吗?”
“哦,上帝!我刚才竟然没有说这件事!”马夫差点跳了起来,“他没有穿外套,上身只穿着白色亚麻衬衫和一件黑色丝绸马甲,头上也没戴帽子。要不然我根本不可能注意到他,他就像碰到什么突发事件,没准备好似的,以非常不体面的姿态跑了出来。”
“他穿的都是好衣服,我敢打赌他本身一定是个有钱人。”马夫又补充道。
“他离开之后,你看见其他人离开那栋别墅了吗?”
“我没注意,先生,我当时差点就要晕倒了。请您体谅,我只是个普通人,从来没见过杀人犯,从来没有人用那么吓人的目光盯着我看,我想屠宰场的屠夫看向待宰的猪时,也不过如此了。”马夫始终对第三个嫌疑人看他的眼神耿耿于怀,而且他坚持认为,如果不是他所以别墅的听差从房子里走出来,他昨天就一定会死在那个嫌疑人的手里。
临走前,他还请求弗格斯探长能够多派人在别墅区附近巡逻,以确保他们这些人的安全。
“这小子绝对被吓
破了胆,我敢打赌,现在让他看见一个小麦色皮肤的人,他恐怕会当场晕倒。”弗格斯探长回来的时候,忍不住调侃了一句。
“如果他当时面对的是黑小丑,吓破胆也是正常的事。有的人对这种潜在的危险非常敏感,我听说过很多例子,即使那些变态杀人狂没有犯罪的时候,有的人看到他们,也会下意识的害怕。这其实是一件好事,因为害怕的人,知道规避风险。”格蕾丝把记事本翻到下一页,对着加里警官说道:“请让下一位目击者进来吧。”
加里警官走了出去,没过几分钟,就领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走了进来。
这个人是一户人家的门房,那户人家实际上和案发的别墅不在一条街上,但别墅的后门与这户人家的正门是斜对着的。
门房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抽烟斗的时候,有一个蒙着黑色头巾的老太太,从别墅后门跑了出来。
“我没看见她的脸,但是她的手皱巴巴的,嘴唇也皱在一起,像是一块没泡开的干香菇,我猜她的牙齿多数都已经没了。”
“她的身上有血迹吗?”
“我不知道,先生。她穿着一身黑衣服,头上蒙着黑色头巾,就算真的有血,我也看不出来。但是我看看她拿着一块手帕擦手,好像手上沾了什么东西似的。”门房说道。
“既然是这样,你为什么会认为她是凶手呢?”
“她的胳膊上挂着一个大提包,那是一个男士手提包,我认为那是那个可怜的先生的东西。她一定是看到了他的钱,然后起了歹心。我知道那种人,他们为了钱什么都干,而体面的绅士根本不会防备这种老太太,所以就被杀了。”门房信誓旦旦地说道:“要是她没有犯罪,她干嘛要在房子里死了人的时候从后门逃跑呢?正直的人应该立刻去找警察才对。”
也就是说,第四个嫌疑人并没有明显的暴力杀人的特征,但她和前几个一样,藏住了自己的脸,并且拿走了一个可疑的手提包。
而最后一个小侏儒,则是一个家庭女教师看见的。
她一开始以
为对方是个戴着面具的调皮小男孩,但是当她看到那个人手里拿着一把带血的匕首的时候,她就立刻意识到,这个人极有可能是个成年人。
女教师当时正在琴房教雇主的女儿弹钢琴,因此她是站在钢琴旁的。
雇主的女儿一直在低头弹琴,所以什么都没看见。
但女教师却看见这个四英尺高的侏儒,手里提着一把带血的匕首,夺路狂奔。
一开始她只以为这是一场可怕的斗殴事件,直到今天有人发现房子里有一具尸体,她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来到警局,说出了自己的发现。
只不过她的发现,让弗格斯探长的头又大了一圈。
至此,有关五个嫌疑人的目击线索,已经全部呈现在了格蕾丝的眼前。
剩下的,就是分析案情,以及到现场收集证据了。
第297章 现场还原
“你认为什么时候,别人和你聊天的时候,会说‘一笔横财’?”目击证人都离开之后,格蕾丝用金属笔敲击着审讯室的桌面,向约瑟夫问道。
“一般来说,生活比较体面的人,很少会用横财这个词来形容财产。”约瑟夫自然而然地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对我来说,这是罪犯喜欢用的词汇。”
“可是他们本来就是罪犯。”弗格斯探长说道。
“死者生前会知道他们是罪犯吗?”格蕾丝反问。
她的话让弗格斯探长愣了一下。
“这群人进入别墅的行为本身就不正当,说实话,我很怀疑死者的身份,他极有可能也是个罪犯。”格蕾丝说道:“但我不认为他是那种穷凶极恶的杀人犯,这种优先选择在无人房屋犯罪的人,极有可能是诈骗犯、盗贼一类的罪犯。如果你们查一查这类犯罪的档案,也许能找出死者的身份。”
加里警官面露疑惑,“可是,这种人应该相对警惕,他真的会和一伙不认识的罪犯走在一起吗?”
“问题就在这里,他和这群人走在一起,肯定有他的原因。譬如他们需要合作,或者他根本不知道这几个人互相认识,又或者两者都有。”格蕾丝分析道。
“这个把戏真是熟悉,不是吗?”约瑟夫挑起一边眉毛,说道。
他和格蕾丝想起了遇见黑小丑的第一起案子——交换杀人。
既然扑克牌可以组织这样的犯罪,那么组织一场合伙盗窃或者合伙诈骗的案子,自然也不难。
死者没准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参与了这场犯罪,只不过他并不知道,表面的盗窃案是一个幌子,真正的罪案是一场谋杀,一场针对他这条咬钩的小鱼的谋杀。
为了验证这件事,弗格斯探长调查了那栋别墅房主的资产,确定了他房屋里原本应有的财物。
“保险箱里的东西都没了,里面原本有几千英镑的纸钞,还有几颗钻石的原石。会客室的名贵摆件也丢了不少,基本值钱的东西都被拿走了。这个人的身份也已经确定,他是伦敦小有名气的一个盗贼,平时作案很谨慎,只被抓住过两次。”
案发别
墅里,弗格斯探长告诉了格蕾丝他的发现。
被拿走的东西,自然就在第四个嫌疑人,也就是那个老太太的手提包里。
而黑小丑的外套以及丰满女人的外套帽子之类的东西,并没有在现场出现,应该也是被那个老太太一起带走了。
死者身上的随身物品里,目前没发现什么可疑的部分。
在加里警官提供的清单里,死者身上带着一把特制的开·锁器、一块银制怀表、一个欧石楠烟斗、一包粗切烟丝、一小卷钞票,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东西。
单纯从这些东西上来看,除了能证明死者可能是个小偷之外,似乎证明不了其他东西。
然而格蕾丝本人并不相信这群人的表面计划是单纯的盗窃。
试想,如果死者自己就能利用□□进入这栋别墅,那么他自己半夜偷偷潜进来,然后偷了东西溜走,不是更好吗?
即便那五个嫌疑人的本意不是杀人,而是真的想要合作,死者一个人就能完成的工作,为什么要和其他人合作,损失自己的利益呢?
这群人把死者骗进来的诱饵也许确实是利益,但他们所说的计划,绝对不可能仅仅是为了钱。
因为那样一来,他们就不能保证,死者不会在知道计划地点之后,背着他们单独行动。
这样一来,他们的计划就彻底失败了。
黑小丑几人设计的,必然是一个更加复杂的骗局。
到底偷什么东西能让一个小偷选择合作呢?
这件东西必须要能够给小偷带来额外的利益。
帮助特工或者商业间谍偷取文件,获得额外报酬,就是一个不错的借口,也是一个难以验证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