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被男主倒追——沉东风
时间:2021-03-18 09:52:12

  万轻舟点头,阮羡鸾没想到,今日和沈陵的三言两语,竟让未来的修仙史书中多了一位炼器大师,更是为修仙界增添了无数奇思妙想的异宝,长生灯更是走进了千家万户。
  济云帆附和:“大师姐和沈师兄说的对,轻舟不必在意他人的想法,仙道渺茫,及时行乐也是一种修行。”
  一瞬间,那些诡异的气氛消失的一干二净,俨然成了茶话会一般,其乐融融。
  阮羡鸾眼底是真真切切的笑意,她心底似是被触动。
  这一刻,阮羡鸾真真切切的觉得,眼前的所有人,不是原著中一句话带过的npc,他们是真真切切、有血有肉的人,他们有自己的理想、自己的烦恼,都在努力的活着。
  此时仍是少年,少年意气,最是难得,却又无比珍贵。
  片刻后,众人才想起还有个卢书成,方才记起此刻来此作何的。
  阮羡鸾不想兜圈子,直接开门见山问他:“说吧,你等我们做什么?”
  卢书成勾勾唇,抿了一口茶,轻声说道:“自然是,有求于人。”
  阮羡鸾掀了掀眼皮,有几分漫不经心:“我该如何称呼你,卢书成还是…非晚?”
  卢书成拍拍手,笑意更甚:“阮姑娘不止天资出众,更是聪慧,一点就通。难怪即使是一副最没有用的五灵根在姑娘手中也能变废为宝,短短几年却已至金丹。”
  众人此时大吃一惊,却面上不显。修仙界以单灵根为上佳,沈陵的天灵根是百年难求,灵根越纯,修仙越容易。
  阮羡鸾作为怀玉真人唯一的座下弟子,修仙刻苦,更是天资聪慧,从来没人想过,她竟是最没有用的五灵根。
  阮羡鸾眼底有些意外之色,她没有想到,这狐妖竟然轻而易举的看破了她的底。
  每根灵根都极为纯粹,加上阮羡鸾生来有几分资质,这五灵根在她手里,只是有着五根不同的单灵根,甚至有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即使被看破了老底,阮羡鸾秉着“输人不输阵”这一理念,轻声一笑:“如今你已是强弩之末,又何必硬撑呢?你也快控制不住卢书成的身子了吧,何必如此呢?”
  前几日阮羡鸾穿书时中的迷情阵就是眼前的非晚布下的,非晚就是那只原著中一笔带过的狐妖。
  聪明人之间不用说太多,说三分足矣,剩下七分,聪明人自然也听得懂对方的意思。
  不言而喻。
  卢书成并未在意其他几人心中的所想,缓缓开口。
  “我就是非晚,还是只狐妖。”
  沈陵面色如常,似是早已知晓。
  其余三人此刻纵使再不明白,被非晚这么一说,也明白了过来。
  阮羡鸾一手轻叩桌案,一手在杯盏上摩挲,问道:“如烟是谁杀的?”
  卢书成,不,非晚说道:“卢书成。”
  此时,院中寂静无声,长生灯将院中照的暖黄一片,寒凉如水的月挂在天边,树枝以一个诡异的曲线划破了夜空,分割了院中几人和院外的世界。
  阮羡鸾勾唇一笑,果然,是卢书成杀害了如烟。
  十年前,非晚还是只没有名字,灵智初开仍在努力化形的小狐狸,修为相当于筑基期的弟子。
  它在那几个金丹境界的散修抓获,散修察觉到它灵智已开,便将它豢养在身边,下了咒语让它无法逃脱,除非散修死去。
  散修大多无门无派,修仙资源缺乏,因此难成大器,一只开了灵智、有修为的狐狸落到他们可谓是一个机缘。
  散修想下契约,让它成为灵宠,还可炼成灵药、融入武器,堪比天材地宝。
  散修在修仙界被磋磨多年,性子古怪,阴晴不定,起初对非晚很好,后来却是稍有不顺就折磨非晚。
  那时候非晚身上满是伤痕,它瑟瑟发抖炸起尾巴反抗,却换来了更厉害的毒打,伤口的血腥味,和血、脓染在它白色的皮毛上,结成一块,它的皮毛不再光滑发亮,变得粗糙暗淡,身上没有一块好的地方,散修带着它招摇过市,就像是炫耀自己的猎物,所有人赞散修一句“除魔卫道,仙风道骨”,笑非晚咎由自取,骂他一句邪魔外道。
  它在黑夜舔舐着自己的伤口,伤口咸涩,寒意侵入骨髓。
  它开始怕人类、修士的声音,害怕剧烈的声响,一只狐狸待在寂静无比的地方,耳朵里充斥的都是散修的咒骂声,眼前全是散修狰狞的脸,凉意生进骨子里,它时常想,是不是遭受着这一切是因为它是妖?
  生而为妖,它没选择的机会,为什么就得是它承受这一切,人就没有错吗?
  它在日复一日的折磨中学会了忍耐,它在等着一个伺机而动的机会。
  在等着羽翼丰满,然后将散修一击毙命,用爪子割破他的喉咙,饮下他滚烫的鲜血,撕碎他的魂魄。
  本以为自己这一辈子都要被囚禁在散修手中,直到那个散修不自量力的去挑衅一个剑修,欲夺剑修的本命灵剑。
  修仙界弱肉强食,谁的拳头硬谁说了算。散修心术不正,至金丹初期已是极限,那日散修死了,契约失效,非晚终于自由了。
  剑修说,他来自问仙宗,叫做无憾。
  无憾问它要不要跟着自己,不用缔结契约,因为生出灵智的动物已然不是动物,亦跨入了修仙界,自有命数。
  它与无憾日日相伴,快至化形之时,无憾察觉到有大事发生,有一件一定要去做的事情,必须离去。
  意识到自己可能此去再也难以归来,将它留在了花间镇,还留下了一样信物,告诉它,在此等候他百年,若他不归,便寻着这信物去他宗门问仙宗。
  非晚跟在剑修身边许多年,修为已经足以自保,再无旁人可以随意打杀了它去。
  它在花间镇游荡,见识这个荒芜的小镇慢慢繁荣起来,它远远看着这镇上的人各色的生活,看着一个个黄发垂髫的小儿长成大人,有的进京赶考,有的经商务农,人各有命。
  当年的挖泥巴的男童成了秀才,却止步于此,再往前屡试不中,当年的小姑娘成了美娇娘,嫁给了青梅竹马的秀才。
  美娇娘日日在家绣花,为秀才洗手做羹汤,秀才自从娶妻生子,明白了什么责任心,不再去做“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美梦,明白了自己没有那过目不忘、举一反三的读书天赋,开始老老实实的开起了书塾,做起了教书夫子,养家糊口。
  一生一世一双人,共浮世清欢。
  本是郎才女貌,似是天作之合,他们都在期待一个新生命的出生。
  很快,美娇娘有孕了,生下了一个女婴。
  女婴刚出生就粉雕玉琢,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美娇娘伤了身子,不过几年便撒手人寰。
  留下了一个哇哇啼哭,在地上乱爬的女婴。
  秀才一时苍老不少,但决定一个人将小姑娘拉扯长大。
  秀才教书时把孩子放在摇篮里,孩子怎么关的住?
  孩子喜欢乱爬,四处捣乱,生着一双葡萄似的眼睛,又大又圆,连脸蛋、鼻子都是圆圆的。
  像一大颗葡萄。
  狐狸喜欢吃葡萄,在狐狸眼中,葡萄是最好的东西,民间也有“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这一说。
  墙头的狐狸一向冷眼旁观,此时却玩心大起,从墙头跳下,存着坏心思,想吓得这个小女孩哇哇大哭。
  它跳到小女孩面前龇牙咧嘴,露出锋利的爪子。
  期待着小女孩哇哇大哭,小女孩正是牙牙学语的时候,并不害怕,甚至有几分亲近之意。
  她抱住了眼前白白的狐狸,捏着狐狸毛茸茸的白色爪子,将白色柔软的大尾巴抱在怀里,没长牙齿的嘴在狐狸抖动的耳朵上啃咬,却像是吮.吸,口水甚至濡湿了狐狸圆圆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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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晚僵在原地,一时间狐狸爪子都忘了收回,任女娃抱着它,口水也糊了它一头。
  小女孩怕非晚跑了,死死的抱住狐狸,想等秀才教完书来看,软软糯糯的小奶音含糊不清的喊:“爹!爹!…喵…喵!”
  非晚忍无可忍,尾巴一甩,糊了小女娃一脸,“我不是你爹!!”
  小女孩又扑了过来,将狐狸按在身下,咯咯直笑:“爹!!有…喵…喵…”
  狐生奇耻大辱!
  你才是猫!你才是猫!
  随即一人一狐滚在一起,闹作一团。
  只是非晚不知道,它一时玩心大起,竟然为未来埋下祸患。
 
 
第10章 下次要把尾巴藏好啊!
  狐狸没想到,这一时候的玩心大起,却掀起了轩然大波,更给未来埋下祸患。
  阮羡鸾一手支着桌子,撑着自己的脸,眼底波澜不惊,给出了判断结论——“奶爸”。
  奶爸兼职宠物。
  那日过后,非晚会经常再来找小女孩,它知道小女孩有个名字,叫“如烟”。
  怕人认出,它甚至化成了一只白猫。
  如烟没有母亲,镇上的小孩子不肯跟她玩,推搡之间会冲她说“你妈妈不要你了!”。
  童言无忌,最是伤人。
  久而久之,五六岁的如烟开始怕生,她变得有些孤僻,更加抗拒别人的接触。
  如烟的世界只剩下了她的爹爹姜秀才,和大白猫非晚。
  只有见到大白猫时,如烟才会卸下对外界的防备。
  非晚感觉到——如烟需要它。
  它便化作白猫,在院中安下了家。
  有时候,他都觉得自己很是可笑,明明最是讨厌人类,却甘愿为了一个小女娃化作一只大白猫。
  如烟会给非晚吃各种东西,自己有的会分给非晚一份,她会对着非晚说自己的心事。
  如烟眼神清澈干净,似有璀璨星光,被她抱在怀里,小女孩的怀抱温暖,还有一股奶香,抚摸它的手就像自己大大的狐狸尾巴,柔软丝、滑。
  非晚常常做噩梦,有时候做着噩梦醒来,分不清现实还是梦境时,看到胖胖的小如烟在自己身侧睡得静谧香甜,它心头的恐惧便会消散。
  月色如水,屋中安宁,大白猫伸了伸四只爪子,蹑手蹑脚的爬到小女孩臂弯,围成一个白色围脖,小女孩感觉手上重了几分,摸了两把大白猫,复又睡去。
  哎——愚蠢的人类,今天本狐屈尊降贵,让你抱抱!
  ……
  听到这,阮羡鸾出声打断:“如烟可曾见过你的人形?”
  陷入回忆的非晚目光温柔,摇头:“在她十三岁前,一直未曾见过。”
  非晚一直以大白猫的身体陪在如烟身边,它曾经最期待的是化作人形,但它不愿意了,它觉得现在这样很好。
  非晚开口,嗓子有些沙哑:“我是妖,我陪在她身侧,虽一直克制自己,尽量不去干预她的生活,人和妖有别,我若贸然干预,便是乱了她的命数。”
  沈陵叹息一声,开口:“你早已乱了她的命数,自你跃下墙头,一切都已经开始改变了,只是你未曾察觉。”
  非晚没有否认,神色悲伤,算是默认。
  他将自己封闭进了冰冷的囚牢,抗拒别人的同时,也拒绝自己走出去,  如烟就像是一缕阳光,驱散了他心头挥之不去的阴霾,如烟打破了重重的桎梏,让他放下了对人类的戒备,治愈了他心上的伤。
  他看着小女娃牙牙学语,又看着小如烟笨手笨脚的抓起毛笔习字,总角之年的如烟笨手笨脚的拿起针线,再到豆蔻之年,美名传遍了花间镇。
  如果没有那一次意外,他可以看着如烟出嫁,再看着她生子,和夫君举案齐眉。
  如烟十四岁时,东市西市的糕点和山茶花因着她价格也翻了一翻,连她最爱用的脂粉“洛神醉”,都被人戏称“如烟笑”。
  有一日如烟晚归,恰巧碰到了镇上一个醉汉,是镇上的屠夫,平日里最是游手好闲,见如烟貌美如花,早有歪心思,便设计了今日这一出,而他是个屠夫,心狠无情,连镇上的居民也不敢得罪他。
  又那么的巧,那条巷子竟无人经过。
  非晚想找人搭救如烟,却毫无办法,他察觉到——这是如烟命里的劫数。
  它不能干预,一旦干预,便是扰乱了天道,搅了如烟的命数。
  醉汉声音嘶哑如兽,更是个壮汉,下手粗.暴不容反抗。
  如烟脸色煞白,求救声和哭声凄惨尖锐,划破了长夜,外衣撕裂的声音在非晚耳侧分外清晰。
  他听着如烟的挣扎反抗,拧着眉头,决定抽身离去,不看、不听,就好了。
  可他一转身,满脑子全是如烟灿烂的笑容,记忆中的眼眸里面是星辰万千。
  ……
  他化作人形,纵身一跃,身形一闪已经至那醉汉面前,以手为爪,掐向了那醉汉的脖子,将近两百斤的醉汉提起,泛红的眼中是毫不掩饰的戾气,手上青筋暴起,被扼住了喉咙的醉汉脸涨成了猪肝色,破碎的喉咙发出几个辨认不出音节,已经翻了白眼,软趴趴的垂下身子,在他手里摇晃。
  他提着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竟像是提着一只大白萝卜一样轻松。
  非晚看着眼前逐渐失去生命力的醉汉,最终还是放开了手。
  从嗓子里挤出一句:“滚。”
  那醉汉在生死面前,醉意消散的一干二净,连滚带爬的走了。
  非晚甩袖一挥,朝那个醉汉下了一个咒术。
  转身看向坐在地上的如烟,却像个手足无措的孩子,小心翼翼的解释道:“你放心,他不会出去乱说的。”
  男子容貌昳丽,一头墨发泻下,垂至腰际,连那颗眼角的泪痣都有几分妖冶,但一双上挑的狐狸眼却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讨好,方才的狠戾毒辣像是从来不存在,此刻只是一个手足无措别扭讨好心上人的男子。
  如烟泪眼朦胧,带着笑意扑向他,飞进他的怀里,满是喜悦,在他耳边说道:“大白,耳朵和尾巴以后要藏好啊……”
  非晚瞳孔放大:!
  他这才发现,自己的尾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屁股后面摇摇晃晃,连头顶的狐狸耳朵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在晃动。鲜少化作人形,竟生疏至此,狐生败笔。
  而此刻,尾巴正被如烟环过自己腰的手抓住,在手中揉搓,从尾巴根到尾巴尖,自上而下,蓬松的大白尾巴在如烟手中来回抽动,一阵酥酥麻麻的感觉从他的尾椎骨像一阵电流,传到他的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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