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被男主倒追——沉东风
时间:2021-03-18 09:52:12

  他环住如烟不盈一握的腰身,嗅着萦绕在鼻尖的香气,咕噜一声,咽了咽口水,喉结滚动:“别……痒。”
  平日里他做猫的时候趴在如烟胸上,只觉得软,舒服,但此刻抱住如烟,嗅到的香气,和她胸前的柔软,又是另一种感觉,让他小腹滚烫,勾起几丝欲.火。
  唔,他大概明白了为什么妖都想化成人了。
  原来不是因为酷炫狂拽啊。
  阮羡鸾听到这,恨不得给原著作者来个脑瓜子来个大耳刮子,大喝一句:“好家伙,你这都敢写,这么狗血的吗?”
  我的奶爸狐狸从我的爹变成了我的小伙伴又变成了我的宠物最后成了英雄救美的盖世英雄???
  雷,真的雷。
  她不能吐槽,但此刻钢筋直男沈陵发话了:“干预人间,扰乱凡人命数,罪加一等。”
  阮羡鸾扯了扯沈陵的衣袖,示意:兄弟,别这么认真,非晚手里这是个言情本。
  不愧是男主角,这么让人小鹿乱撞露出姨母笑的故事都能扯出天道、人间大义,你不做捍卫人间的沈仙君老天爷都对不起你。
  守护自己多年的大白猫,突然变成了天下掉下来拯救自己的美少年,还是邪魅狂狷和很可爱的那种模式随意切换,这谁顶得住啊?
  阮羡鸾自问:是她,她也顶不住,甚至还想多薅几把狐狸的大白尾巴。
  情窦初开的少女自然是春心萌动,眼看剧情要向才子佳人走向了,但老天爷不允许。
  非晚始终记得自己是妖,自那以后便没有在如烟面前现出人形。
  但如烟死缠烂打,有一万种方法骗他现出人形。
  今日骗他听书,明日骗他喝茶,过几日骗他一同泛舟。
  非晚想着,木已成舟,她想看就看吧,无非是换个方式陪着她,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只是那天如烟骗他穿上一身红衣,说这个颜色好看,他也信了。
  骗他与她拜了天地,说这是对恩人的谢礼,恩人得这么还,三拜方能作数。
  若他不拜就是不接受他的感谢。
  于是他们笨手笨脚的朝着对方叩拜,头都撞在了一起,却相视一笑。
  ……
  当如烟将他带到姜秀才面前时,说非他不嫁时,非晚终于明白了自己到底捅出了多大的篓子。
  狐妖多精通红尘风月事,虽然非晚在这方面像张白纸,但他懂得看人心思。
  他知道姜秀才不会同意,任姜秀才泼了那盏茶在他身上,只当是拐了人家女儿的愧疚。
  他也知道姜秀才觉得卢书成是个可托付的人,卢书成对如烟的心思,他也明白。
  便使用幻术混淆了姜秀才的记忆,让他和卢书成都以为,姜、卢两家定下过娃娃亲。
  所有人称赞的金玉良缘,如烟抵死不从。
  婚期将近,如烟逃了出来,质问他,为什么要这样。
  他也明白了如烟为什么要与她穿红衣,因为那是大喜之日新人穿的,什么恩人三拜,那是夫妻仪式。
  红色原来不止是一种颜色,凡人之礼原来不止恩人对拜,恩人对拜也不用还回去的。
  ……
  那天夜里很凉,和如烟的眼泪一样凉吧。
  如烟红着眼质问他,他没有出声,人妖殊途,他再怎么说,如烟也不会信的。
  见他毫无反应,如烟踮起脚,拽住他胸前的衣襟,将他向前拉了下来,覆上一吻。
  如烟眉眼弯弯有些几分狡黠,即使泪光微闪,却也媚色撩人。
  唇齿交缠,呵气如兰。
  如烟笨拙的亲吻他,甚至磕到了他的牙齿。
  她莞尔一笑:“你我先是拜过天地,现下又有了肌肤之亲,按照凡间的规矩,你我已是夫妻啦。”
  但就是这么笨拙的如烟,却让他觉得心跳不受控制,差点连狐狸尾巴都露了出来。
  他更想不到,狐生几百年,初尝情爱,却是倾其所有都赔了进去,覆水难收。
 
 
第11章 谁家的猫不吃鱼啊
  阮羡鸾听得如痴如醉,看向沈陵,沈陵正襟危坐,面容如画,长生灯的暖黄灯光罩在他面无表情的脸上,显得柔和了几分,但是再柔和,阮羡鸾也看的出来,他似乎不是特别感兴趣,只是为了一探究竟才耐着心思听。
  转头看向江婉婉,她双手握拳,放在胸口,听得很是认真,脸上全是专注之色,一双杏眼中隐隐有泪光氤氲,似乎是被打动了。
  如果江婉婉放在现代,绝对是一个嗑cp的少女,定要拍案叫绝,呐喊一句:“太感人了吧什么神仙爱情啊”。
  不过才子佳人的戏码,哪个花季少女不爱听?
  江婉婉这幅样子,不就是她自己嗑官配“江陵”cp的表情吗?!
  阮羡鸾露出来一个“理解,同道中人”的眼神,看向了一旁的万轻舟,他显然不喜欢这些儿女情长,在他眼里,爱情,就像济云帆一样婆婆妈妈。
  他耷拉着眼皮,甚至有些犯困,用手撑着脸,都快要倒在济云帆身上;济云帆脸上表情不大,只是很认真的听着,保持着对说话的人一份尊重。
  江婉婉眨巴着双眼,双目发亮,无比期待的开口:“非晚公子,接下来呢?”
  那一瞬间,阮羡鸾好像看到了乖巧的摇着尾巴等候投喂零食、双目濡湿的小鹿。
  非晚轻笑一声,为她添了一盏茶,继续道来。
  接下来的故事,就像从云端直直的滑下坠落,措不及防。
  非晚看着眼前巧笑倩兮的如烟,察觉到自己乱了节奏的心跳,恼羞成怒。
  随即抽身离去,而如烟也被姜秀才抓回闺中待嫁。
  抽身而去的非晚不断劝自己,在他眼里,如烟不过是一只他一直养大的宠物,他逗弄如烟就像逗弄猫儿狗儿。
  他怎么可能对自己养大的宠物动情!
  阮羡鸾看着非晚的脸差点笑出了声,预感到这又是一个追妻火葬场,于是开口:“那你…究竟认清楚自己的心意了吗?”
  非晚苦笑,几不可查的点点头:“后来……认清了。”
  当时恼羞成怒,百年狐生,竟然被自己的“宠物”非礼了,奇耻大辱,实在可恨!
  他气的抱着自己的狐狸尾巴,决定再也不去见她了。
  却没想到,这一别,竟是永别。
  再次见面,是因为他察觉到他留在如烟身上的狐狸毛感觉不到她的气息了,他心一紧,顿时慌了神,跃过花间镇的各个屋檐,穿过整个小镇,衣袖间灌满了夜晚的风,猎猎作响。
  他目光在四处的建筑上飘,但脑海中全是如烟和他朝夕相处的画面。
  什么时候动心的呢?
  一开始,只是起了玩心,后来日日相对,就开始依赖如烟,贪恋她身上的温暖。
  直到她环住他的腰,揉搓着他的尾巴,嘟囔道:“下次要把尾巴藏好啊……”
  她知道自己不是人,没有害怕,反而极为欢喜。
  他问她什么时候知道自己不是猫的。
  她娇嗔一笑:“谁家的猫不吃鱼啊,谁家的猫会一天到晚盯着葡萄看,还追着村里的鸡四处扑腾啊…”
  并附在他耳边轻声说“哪家的猫,也不会像人一样要上桌子吃饭,还要吃干净的饭菜,更不会听得懂人言啊…你连装傻也不会呢,大白。”
  ……
  直到他找到如烟,她已气息全无,衣着凌乱,脸上还有决绝之色。
  他心如刀绞,颤抖着拨开她额前的乱发,以手覆上她不肯闭下的眼,有些茫然,喃喃道:“不是说已是夫妻了吗,怎么丢下我了。”
  失去了如烟,他感觉到自己像一缕游魂,在偌大的天地间飘荡,孑然一身,无人问津。
  夜风微凉,他身上的汗与衣裳粘作一团,贴在他的皮肤上,冰凉的像被水浸过。
  他终于明白了,不是他饲养如烟,而是如烟治愈了他。
  她瓦解了他心里那堵名为防备的城墙,将他拉入这个世间,让他嗅到山茶香气的清幽绵长,还有软糯可口的糕点。
  只是这一缕救赎的光,不过几载,便如烟一般消散了。
  原来互相拥有就不是流浪了,只恨他明白的太晚。
  故事陡转而下,措不及防就给五人心上扎了一刀,江婉婉甚至已经声泪俱下。
  五人面面相觑,心下沉重。
  连阮羡鸾都心下动容,有些愤愤不平:“那…你是怎么查出真相?”
 
 
第12章 来龙去脉
  和阮羡鸾意料之中的“追妻火葬场”一样,只是这个真的是火葬场了。
  她心下一阵唏嘘,长叹了一口气,问道:“那……你是如何查到卢书成身上的呢?”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根据原著剧情草草提过的狐妖作祟,以及胭脂摊柳娘子的回答,寻常人都会以为是狐妖作祟,杀了如烟。
  但根据卢书成和姜秀才颠三倒四的回答,她才意识到了事情的不简单。
  当来到卢家宅子时,“卢书成”承认他是非晚的时候,她心下已经猜到几分。
  只是她没想到,非晚竟然肯出手相救,算是间接改变了如烟的命数。
  因为无论是修士还是妖,在人间都不能擅自使用灵力、术法,何况是干预凡人命数,这些改变,最后都会反噬到自己身上。
  非晚此时用着卢书成的身子,即使极力控制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但仍然可以看出他此刻心如刀绞:“我在如烟的尸身旁发现了卢书成随身携带的玉佩,便立马去找到卢书成,他此时正慌张,见到我时更是抖得像个筛糠……”
  人生可谓有三大幸事:金榜题名日、洞房花烛夜、他乡遇故知。
  卢书成寒窗苦读,考取秀才,娶了花间镇芳名远博的美娇娘,美娇娘是自己少年时心悦的姑娘,放到现在,也绝对是人生赢家。
  他满心欢喜,想在婚前去偷偷看一眼自己的新娘子,想去看她一眼,说上几句话,行至姜家,敲门的手却又放下,怕美娇娘恼了自己,自觉冒昧。
  便在姜家附近打着圈,他远远看着姜家的屋檐傻笑,便觉得心满意足,那一刻大概明白了为何梁山伯“从此不敢看观音”。
  没想到却撞见如烟和非晚纠缠亲吻在一起的身影,宛如一对璧人。
  恍若一盆凉水从卢书成头上浇下,将他一腔热血淋的心灰意冷。
  原来这桩婚事,从头到尾竟然只有自己沉溺其中,一厢情愿。
  他抽身离去,将自己喝的一塌糊涂。
  他不甘心,他决定再去问如烟,也好死心。
  只是看到如烟,他的心就止不住的疼,连情绪也变得失控起来。
  他扣着如烟的肩膀,歇斯底里的质问:“为什么?为什么!我就那么不如那个小白脸吗?”
  如烟的肩膀被他抓的生疼,楚楚可怜,她知道不能和喝醉的人讲道理,眼前高大的男子唤起她内心的恐惧,与那天被屠夫堵在幽暗巷子的场景相像,她留着眼泪不敢说话。
  卢书成双眼猩红,像是发怒的野兽,如烟这般不做言语,出言讥讽:“既然早已与人暗中苟且,又在这里装什么贞洁烈女?!”
  见如烟挣扎,心底越发生怒意,想将眼前的人压在身下,撕碎她脸上的面具。
  如烟拔出头顶的发簪,朝着卢书成:“你…你别过来!”
  但此刻,卢书成早已丧失理智,只想宣泄自己心头的屈辱,推搡之间,失手杀了如烟。
  听到这,一直未曾说话的沈陵,开口,淡淡道:“我查探过卢书成的气运,若无人干预,他断然不会活到此时,只是你虽用着他的身体,但他却依然活着,只是魂识微弱一些。”
  非晚点头,脸上有懊悔之意:“是,我改变了卢书成的气运,那时候姜秀才为他和如烟定下婚约不久,我察觉到他似有大难,在他身上施咒术,挡去了他的死劫。”
  为什么呢?为了如烟。
  这个“如意郎君”,是他从中撮合的,他也舍不得如烟在新婚不久便做了小寡妇。
  阮羡鸾更加诧异,爱一个人竟能做到这个程度,甚至爱屋及乌去保全她夫君的性命。
  情之一字,着实难解。
  “所以,你所求之事,是让我们救活如烟?”她开口问道,有些犯难。
  非晚摇摇头,剧烈的咳嗽起来,像是一台老旧受损、不堪重负的机器。
  即使在长生灯微黄的光下面,也掩饰不住他脸色的苍白孱弱。而在他枯瘦的掌中,赫然是一大片血,暗红发黑,十分刺目。
  “不…我想…”
  他已经元气大伤,此刻连说话都无比费力。
 
 
第13章 我愿用一切换她入轮回
  非晚喘了一大口气,开口:“我,想求几位仙长帮我送如烟的魂魄入轮回。”
  此刻江婉婉、济云帆、万轻舟三只小羔羊都看向了她,毕竟她才是带着大家下山历练的领头羊,论修为、地位,都是她最高。
  阮羡鸾面对三人的目光,心里一个“咯噔”。
  帮如烟入轮回?她哪会啊?!
  她本来仗着自己有着原著的记忆,到处触发“支线”和“副本”,但是她没想到,这个支线竟然这么难搞,一上来就给自己领了一个难度很大的任务。
  如果会的话,原身最后哪会达成被妖魔撕了魂魄,还不入轮回的这一悲惨结局啊。
  她有些不知道从何处下手,看向沈陵。
  男主角的光环此刻普照着大地四方,照向了阮羡鸾,她很满意,毕竟沈陵才是作者的“亲儿子”啊。
  “亲儿子”此刻抬起眼睛淡淡的扫了她一眼,那双温雅从容的眼里竟有几分无奈,复又看向非晚,声音平静:“你为何觉得我们会帮你?”
  非晚勾了勾唇,似乎在意料之中,他毫不犹豫的跪在沈陵和阮羡鸾面前:“狐妖非晚,愿献上妖丹,换爱人姜如烟入来世轮回!”
  妖丹,集齐了一只妖的毕生修为,是求不来的异宝。
  多少人为妖丹前仆后继,丧命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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