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当说书人?”
方长看着那孩子还不到他胸口的身高,眼神中带着怀疑,这样的怀疑似乎惹怒了面前的孩子,那孩子跟着像个猴子一样上蹿下跳:
“老板你让我试试吧!我可以的!”
“别看我年纪小我故事好!我故事好我声音还大!我还认字!工钱你可以少给点的,给我一半也可以我不挑!”
“老板!你就让我试试呗,你试试你就知道我行的!”
“……”
没错,那个黑瘦黑瘦毫无形象在卖萌的孩子就是秦门。
如果不是因为真的走投无路了,秦门是绝对不会来到逍遥子对面的菜馆应聘,更不会那么没礼貌地闹腾和低声下气地恳求,但是谁让事情的发展完全脱离了秦门的预期?!
按照秦门的想象,或者说按照他看的那么多年的某点家的穿越小说,身为现代人的他带着现代的故事到古代人的店铺里应聘当一个说书人……
难道不应该是一出场就霸气侧漏,一说“我要当说书先生”一群店老板就一窝蜂涌过来抢他吗?
可实际上呢?
事实是他已经走了一条街了,整条街所有的店老板在听到他开口的时候就把他赶走了,不是嫌他小就是嫌他样子不好,连一个说书的机会都没给他。
而方氏菜馆已经是他的最后一个机会——那是唯一一个所有说书人都不愿意去,而又非常需要一个说书先生的地方。
他是真的缺钱,想来想去以他现在的想法也就只有说书先生这个不要本钱的工作是最划算来钱最快的,所以哪怕是要和“言情教主”逍遥子对上他也硬着头皮来应聘了……
他可不能再被拒绝了!
……
……
方长被这孩子闹腾得头疼,原本在店里吃饭的零星的老顾客看到门口这场景也跟着起哄让他给这孩子一个机会,方长一想,反正生意也就这样了,那不如就给这孩子试试吧。
这么想着,他带着那黑黑瘦瘦的孩子进了菜馆,让店小二给这娃腾出了一张干净的桌子,放了块木板当做惊堂木——
就当陪这孩子玩一场好了。
“啪!”
方才被吓得一个激灵,就见刚才还在他面前撒泼打滚的泥猴已经坐到了那个空位上,拍了一记惊堂木,一改之前的嬉皮笑脸,一本正经像模像样地开始讲起了他准备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
“《少年包三天》。”
说完,他还摇头晃脑地唱起了一首非常诡异的歌:
“头~上一片青天~,心~中一个信念~,不是年少无知~只是不惧挑战——”
原本就寂静的菜馆在这一刻变得更加安静了。
时人是无法欣赏所谓现代流行歌曲的,他们喜欢的是细腻的小调,一个字一口气唱近一分钟,一群人闭着眼边听边数这一个字唱歌的人中间换了多少的音转了多少个弯,细细品味其中的美感。
像这种又直白又粗糙的乱喊乱叫,在大家的耳朵听来简直就是噪音。
所以当秦门把一首歌唱完,那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是真的很尴尬。
第4章 第一份工作
秦门选择用《少年包三天》作为自己要讲的第一个故事,自然有他的理由。
现如今的市场上因为逍遥子开的好头,流行的都是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什么落魄书生一梦丞相千金之类的,迷得从没有听到过这种故事的都城人七荤八素的,之后的说书人也直接跟风,按照这种模板编了十多个故事,其中最特别的还有类似西方灰姑娘和王子故事的改编版,据说编出这个故事的说书人身价瞬间就翻了一倍,可羡慕死同行了。
秦门当然知道这个情况,所以他想要在这个行业里赚钱,无外乎两条路,要么就是跟风随大流,把现代那些爱情古装剧拿出来讲一讲,要么就是另辟蹊径,说点不一样性质的故事。
而秦门在思虑了三分钟之后果断选择了后一条路——
没办法,他年纪太小。
十二岁的年纪,就算是放在古代也只是个半大的孩子呢,满嘴离奇的传奇故事会让人愿意听,张口闭口情情爱爱只会让人发笑。
而既然摒弃掉情情爱爱,秦门能选择的故事范围就小了,思来想去他最后选择了自己前世曾经大热,一直到今天也依旧被人们怀念的古装推理电视剧——《少年包三天》。
《少年包三天》的主角是在秦门所在的那个时代的历史中有名的清官,在坊间流传着不少有关这位历史上著名清官的故事,其最大的特点有二,一是断案无数,从无冤假错案,二是脸长得黑,额头有一月牙疤痕(也可能是胎记),前者让这一主人公的一生充满着传奇色彩,后者则恰好与秦门如今这黑瘦黑瘦的模样相称,让他讲起故事来也更容易产生代入感。
更重要的是,因为秦门被公司安排追的第一个明星就是在这部电视剧里面扮演配角的演员,所以对于整部电视剧,从人设到剧情到台词,他可以说是背得滚瓜烂熟。
于是在把在他眼里看来称之为“电视剧灵魂”、在其他人耳朵里简直就是噪音的主题曲唱完之后,《少年包三天》的故事也正式在这个凄凉的小菜馆开说了。
……
……
大宋庐州,热闹的集市上,突然间传出了争吵的声音。
“你偷拿了我的钱!”卖猪肉的铺子下,老伯抓着一个衣衫整齐的年轻人的手大叫起来。
“谁,谁拿你的钱了,我,我这样子难道还稀罕你那点钱吗?!”那年轻人挣扎了几下没挣脱开,随即嚷嚷开了。
好好的集市上闹出了小偷,周围人一听,连货都不买了,立刻一窝蜂的全都围了上来,对着那两人指指点点。
“我在这里卖猪肉,刚把肉切给人家,回过头就看见桌上的钱没有了,这个时候只有你在我摊位前!除了你还有谁?你就是个小偷!”
老伯虽然年纪大,但说话却条理清晰,一句话就把事情给说清楚了。而另一边,那位衣衫整齐的年轻人一点也不像小偷被抓的样子,慢条斯理扯开老伯的手,只说自己家里多么多么有钱,他一个读书人,不过是来凑个热闹,根本没有拿别人的钱,肯定是别人拿了钱。
两边自说自话,围观的群众也不知道谁对谁错,议论纷纷。
老伯一看这情况,总觉得自己被偷的钱要拿不回来了,破罐子破摔:
“那我的钱不见了,总有人偷了吧?不是你偷的是谁偷的?”
老伯的眼睛看向了围观的那群人,看得那群人紧张得不行,就怕被老伯认作是偷钱的贼,纷纷后退。就在这时,人群中突然高举了一只黝黑的手,一个少年的声音从人群中传出:
“我知道是谁偷了钱!”
紧接着,就听见那个声音小声地说着“借过借过”,一个瘦瘦黑黑的少年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只见他穿着粗布衣裳,看着普普通通的,脸上却带着自信的笑容,很是讨喜,他先把自己的衣服给整平,然后不慌不忙向卖猪肉的老伯和那个年轻人作揖,又朝着围观群众作揖,这才在众人的催促下开了口:
“我觉得老伯和这位郎君说的都有道理,这郎君打扮得这样体面,又是读书人,实在不像是会做贼的模样。”
少年一句话说出了围观群众的心声,大家都点头,很是信服的样子,于是那少年接着分析:
“可是老伯的钱没有了也是事实,这钱总不会自己长脚走的,定是有人拿的……可我看大家也都不像是偷钱的贼……”
众人跟着点头。
“既然如此,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
“什么可能?”围观群众被勾起了好奇心。
“老伯的钱一定是——它偷的!”少年说着,指向了躺在地上的活猪。
“对!就是这头配种大肥猪!定是它偷的!”少年自说自话。
说完,围观的群众顿时发出一阵大笑:
“这猪又没有长手,怎么可能偷钱呢?”
……
……
“这猪怎么会偷钱呢?我看定是那个郎君偷的,自己说自己是个读书人谁知道是不是呀!”
“就是,这知人知面不知心的,我哪怕在路上遇到个说是我家亲戚的我都要怀疑一下呢!”
“也不一定,说不定是那群看客里有人偷的,方老板你说呢?”
原本坐在角落里的食客们随着那黑黑瘦瘦的小子一句句把故事讲开,纷纷把自己的酒壶和小菜搬到了靠近那小子的桌上,一开始还有心情吃两口菜,等那孩子说是猪偷了人家的钱之后,一群食客连饭菜都不吃了,直接就谁是小贼这个问题展开了讨论。
方长愣愣地坐在长椅上,看着原本都还在角落的食客们全都围拢在他的身边,又看了看在菜馆外探头探脑一脸好奇的过路人,心中顿时火热。
人群的中央,那个正在讲故事的黑手少年一手握着扇子,粗布配扇子,本不伦不类,但因为他大大方方的模样却并不让人觉得不合适。少年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脸上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假装自己坐的那张椅子就是一只猪的模样,用扇子指着那只“猪”高声喊道:
“大家不要笑!看我来审猪!”
这一句话配上少年一本正经的模样,原本就议论纷纷的食客们顿时哄堂大笑,引得原本在门口探头探脑的过路人终于下定决心纷纷走了进来。
“什么故事那么好笑?让我也来笑一笑!”
“好热闹啊,方氏菜馆居然也请了说书先生?小方你不厚道啊,居然都没提前和我们说。”
原本就对方氏菜馆很熟悉的食客们本来还在往云来楼走,一看云来楼里坐满了人,再回头看看对面自己一直有光顾的方氏菜馆也请来了说书先生,顿时改了方向,一边进到菜馆里挑了个自己熟悉的位置坐着,点了两三个菜,一边给菜馆的方老板方长打着招呼。
“听说要审猪?审什么猪?为什么要审猪?”
“这说书先生看着年纪好小啊,讲得怎么样啊?”
“……”
故事才开场没多久,眨眼间方氏菜馆已经座无虚席,听完了前情故事的食客们热心地给后面来的客人们普及故事背景,然后纷纷讨论该怎么找出小偷。
一时间,整个菜馆居然人声鼎沸,店小二在一张张桌子前穿梭,半年来第一次这么忙碌,忙碌得欢喜,菜馆里凝滞的空气都像是被这群客人给带动了一般。
很明显,秦门作为说书先生的应聘通过了。
……
《少年包三天》开篇的这个小故事其实使用的破案手法非常简单,是一个在多数推理古装剧里都会出现手法,其过程大概包括三个步骤:
第一步,找一桶清水;
第二步,找个借口让所有嫌疑人主动摸出一文钱投进水中;
最后一步,指认凶手——那个把铜钱投进去会在水面上浮起一层油的就是凶手!
当然,这个推理的前提是买猪肉的老伯收钱一定会在铜钱上沾上油,而周围其他人没有一个手上会沾上油。
黑脸的头上有一个月牙胎记(疤痕)的少年用“审猪”的借口,借猪之口提出要向现场所有围观群众讨要了一枚铜钱,看透了他的套路和想法且显然认识主角的白脸少年率先往桶里面丢了一枚铜钱顺便附赠给黑脸少年一个白眼,其他的围观群众在白脸少年的带头下也纷纷往水桶里丢了一枚铜钱,到最后,水桶递到了那个被老伯抓住的年轻人面前,年轻人装作无所谓的模样,往里面丢了一枚铜钱——
油从水中浮起,小偷也被抓住了。
重新拿回了钱的老伯很是激动,问出了一个所有人,包括在听这个故事的食客们都想知道的问题:
“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黑脸少年挺直了脊梁骨道:
“在下包拯。”
“大宋庐州包拯。”
……
深谙现代电视剧断剧和各种网络小说断章之道的秦门在喝水休息的时候知道自己被聘用,果断把自己曾经追剧追书所受的折磨共享给了在场所有期待这个故事的人们。
在审完猪之后,脸黑黑的包拯在人群散去后特意去感谢了配合他完成整个破案手法的白脸少年,也就是他的同窗兼庐州府尹的公子公孙策,通过二人的对话向已经完全沉浸在故事情节里的观众们透露出白脸公子公孙策的傲娇、黑脸少年包拯的和气以及二人在同一家书院念书是同窗的身份关系。
紧接着,又通过包拯急急忙忙给娘亲送饭、恰巧破获一件谋杀案的剧情向众人揭示了主角包拯的家庭背景,他开医馆却也同时担任仵作的娘亲、自幼失去父亲家中贫穷的身世,和他曾帮助官府多次破案的聪明才智。
很快,与大宋有盟约的高丽国送郡主到大宋和亲,途经庐州,送郡主和亲的太子在当晚死于非命,一件令包拯扬名天下的奇案拉开了序幕。
而就在所有人的情绪被拉到最高处的时候,原本还一本正经扮演着说书先生的黑瘦少年眨眼间露出一个调皮地带着孩童恶作剧的笑容,他展开扇子摇摇晃晃,然后说出了所有人最讨厌听的那句话:
“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说完,自顾自地离开了原先的位置跑去找方氏菜馆的老板方长谈薪资待遇去了,留下了恨不得抓起这个像蚯蚓一样滑溜的少年打几下屁股的食客们。
“啊,就这么没了?小郎君不要走啊!”
“高丽太子死了,凶手谁啊?”
“高丽国是不是要攻打大宋了?”
“怎么这样啊,这让某晚上还怎么睡得着?这小郎君真真是要命哟!”
“……”
听了一堆抱怨的少年转身又对大家作了一揖,知道他此次前来是来应聘说书人的食客们赶忙问他接下来是不是还在这里说书,又该怎么称呼他,然后得到了少年确切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