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秦关之,日后就在这方氏菜馆立台说书了,还请诸位大兄姐姐多多赏光,小子拜谢!”
秦门,字关之,就这样在逃难来到都城的第二天找到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
一份说书先生的工作。
第5章 端王和世子
方氏菜馆给秦门开出的价格是一天五十文钱,这是底价,如果中途有食客打赏,打赏的钱是都会尽数给他的。
条件其实比起其他的说书先生要稍逊一筹——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当方氏菜馆的老板方长提出能不能只讲故事不要唱歌的时候被秦门他一口拒绝了。
“歌曲是整个故事的灵魂!是主题的升华!”被原身记忆同化成为十二岁少年的秦门向雇佣自己的老板解释。
“这是我的特色!是卖点!”
“所有说书人里只有我这么做,只要街头小巷唱起这首歌,所有人都会想起《少年包三天》,所有人都会想到方氏菜馆和里面的说书人也就是我!”在方老板很是无奈的眼神下他又一遍强调和重复自己的宣传计划,现代传媒界玩了那么多年的东西,他不信放到古代就不能用了!
二人在这一件事情上没谈拢的结果就是双方各退一步,方长允许秦门在他的菜馆里唱那污耳朵的曲调,而秦门也愿意减少一部分工资,要知道说书人一般的价格是八十到一百文呢。
在把价格谈妥之后,二人便把所有条款都写在纸上签字画押。
秦门受到方氏菜馆的雇佣暂定只讲《少年包三天》的故事,考虑到方氏菜馆的客流量一般集中在中午和晚上,秦门的工作时间也就是这两段时间,每天讲一部分故事,中午一遍,晚上再重复一遍,工资是每天五十文铜钱,额外打赏统统归秦门自己所有。
第一天中午是应聘,自然是没有钱的,等到下午时,方长已经带着伙计和工匠紧赶慢赶把说书先生说书用的高台也好器具也好全部都理了出来,重新布置了菜馆的桌椅位置,并在菜馆的门口出了被他们家小说书先生强烈要求贴的新的告示——
大型架空推理故事《少年包三天》火热开讲,
少年说书人秦关之得意之作。
大大的字写在那里引人注目,仔细看去会发现在这两排大字的下面还有几行小字:
第一案——高丽皇子被杀案。
大宋与高丽联姻结盟共抗辽国,送嫁队伍行至庐州,不料两位高丽皇子被杀,高丽军队陈兵边境,要求三天内找出真凶,大战一触即发,而一切的重担都压在了包拯和他的小伙伴身上,他们是否能找到真凶,又是否能帮大宋解除这一场危机……
敬请期待。
期待,那是真的很期待!
红色的大纸上被秦门像是现代做宣传海报一样写得字与字之间错落有序,特别的宣传手段让过路人觉得新奇,为了防止都城中有些人不认字的尴尬,方长干脆派了个打杂的一直站在门口为过路人读这上面的内容。
原本秦门还打算在上面用毛笔试试看画几个现代可爱卡通人物的,可惜才在草稿上画了一个头就被自家老板以“鬼画符、丑、看不懂”三连击给否决了,只能悻悻作罢。
但即使如此,这样一张古代的宣传海报带来的能量依旧不可小觑。
“方氏菜馆有了新的说书人,要讲破案故事”的消息仅一个下午的时间就从街头传到巷尾,留在那张告示的小字故事介绍和中午在方氏菜馆食客们的大力推荐让夜幕降临后的方氏菜馆人满为患,等到秦门抵达方氏菜馆准备上工的时候,整个方氏菜馆的热闹程度已经不亚于对面那家云来酒楼了。
晚上讲的内容其实和中午差不多,秦门在穿过人群的时候看到了不少中午就在的食客,知道这群人大概就跟以前学校里的女生晚上追剧白天还要看重播差不多,把他晚上重复的这段说书当重播看了,他也丝毫不在意这些,态度颇好的和这些眼熟的客人们点头致意,然后走到华丽丽的说书台前坐下,惊堂木一拍——
闭着眼睛摇头晃脑很是享受地唱起了污耳朵的主题曲。
以至于他也没有看见台下那些中午就来听过他唱歌的食客们相互传递着耳塞,在所有人露出难以忍受的表情时偷偷给自己堵上了耳朵……
……
……
端王最近发现自己的儿子好像学坏了。
因为自家原本准时回府的儿子把回府时间推迟了一个时辰,花销也见长,更重要的是在府中的时候自家儿子口中都念念有词,那个念词的调子就和念经似的,听得他只觉心跳加速恨不得捂住耳朵……
这一切变化让端王产生了一种不好的想法,让他整个人都变得烦躁不安。
端王不是个名字,而是个封号,他是如今在位同时也是姜国的开国皇帝唯一的弟弟,姜国目前唯一的一位王爷。姜国的开国皇帝以前是个村里普通的猎户,因为当时天下大乱、民不聊生,自觉再这么活不下去的他领着乡亲村民揭竿起义,用了十年时间结束了大乱,统一中原,建立了一个新的国家,而那时刚埋葬了父母的端王就这样保持着惊悚的表情看着来接他的官员把他爹妈重新挖出来,然后和自家爹妈的棺材一起进入都城,成为了姜国第一位王爷。
而端王作为皇帝唯一的弟弟和姜国第一位王爷,也没有辜负所有人的期待。
虽然从能力角度来讲这位王爷并不出众,但起码没有什么不良习惯会给皇室拖后腿,也不会有乱七八糟的野心,在朝廷还很缺人的情况下还能再某些关键位置上担当大任,比如这一次晋江下游大水,不得不找一个遇事不害怕不推脱的官员当总负责人的时候,端王就顺利脱颖而出,坐镇这次救灾工作。
把话题扯回来,接着说端王的儿子,也就是小世子的事情。
小世子今年十岁,是端王唯一的孩子。姜国的皇室似乎子嗣不丰,比如被追封的已故太上皇和皇太后就只有皇帝和端王两个孩子,到了这一代,作为哥哥的开国皇帝还有二女一子,而端王就只有一个儿子。
也因此,小世子可以说是端王的眼珠子了,刚被封了端王的他第二天就找到了自家皇帝哥哥给孩子封了世子,更是早早地就送他到资善堂(皇子念书的地方)读书,每天大清早亲自把孩子送到皇子老师的手中,到下学时间又跑到宫门口亲自把孩子接回来,风雨无阻。
一直到他被临危受命不得不坐镇处理晋江下游救灾的事情,忙得头昏脑涨的他才不得不选择让信任的仆人家丁陪着自家儿子上下学,也因此,一直到两个月后,晋江下游的灾情有所缓解,端王这才从蛛丝马迹中发现了自家儿子的异样,并且产生了不好的想法——
皇室子弟夜不归宿为哪般?(在端王看来自家儿子晚一个时辰回府约等于夜不归宿)
文人墨客一掷千金沉迷其中是为谁?(对不通文墨的端王来讲,自家儿子会背《论语》了就是饱读诗书了)
十岁孩童一朝两眼无神念念叨叨何人之过?
端王脑补了一堆自家孩子在自己忽视的情况下被带坏,上某些不可说的地方对某些不可说的人一掷千金春宵一度……完全无视了自家孩子只有十岁还没发育的事实。
所以在又一次从仆从的口中得知自家孩子到时间了没回府后,这位姜国首位王爷叫了一支护卫队,雄赳赳气昂昂就往仆从说的那家“方氏菜馆”去了——
哼,当他不知道这年头越是不可描述的地方就越喜欢用看似没什么问题的招牌么?挂羊头卖狗肉这种事情他还是很懂的!
端王在脑海里脑补了一场自己带着护卫队大闹方氏菜馆的英雄画面,不知不觉就到了方氏菜馆的门口。
方氏菜馆,人潮涌动,从门口望去黑压压一片人,或在里面坐着,或在里面站着,或在别人坐的椅子上站着,只看场景就觉得热闹得过分,菜馆内点上了许多灯,明明在夜间却恍如白昼。端王靠着自家护卫队的保护挤进了人群,找到了自家坐在前排的儿子,正打算再往里面挤把自家孩子抓出来呢,只听人群中突然爆发了一阵欢呼声,原本空无一人的中心舞台上出现了一个黑瘦黑瘦的小孩。
端王楞了一下看着这个孩子一本正经地抬手做了个压一压的手势,让原本震耳欲聋的呼声在瞬间音量降低,然后坐到台上唯一的一张椅子上,一拍惊堂木,唱起了端王听着颇为耳熟的“咒语”:
“头~上一片青天——,心~中一个信念——……”
这不是……
自家儿子每天回府老是在念念叨叨的东西么?
原来是在唱歌么?
原来这世道还有这么难听的歌吗?
端王看了那个台上摇头晃脑的黑瘦孩子,又转头看向了自家跟着摇头晃脑唱着歌的自家小世子,再看了眼全场所有人那一脸期待和平静但绝对没有难以忍受的表情……
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审美有问题?
第6章 说书&王爷和他的小世子
一直到那个黑瘦黑瘦的少年把那污耳朵的歌曲给唱完,端王才知道原来这孩子不是普通的孩子——他是个说书先生!
端王并不是一个喜欢听说书的人,曾经家里穷,根本没有说书先生这个行业,等说书风靡的时候他已经从一个猎户变成了一介王爷,一举一动都要有“皇家风范”。
皇家风范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它的存在让端王忍不住开始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总担心自己的行为让别人看出他曾经是猎户从而小瞧了他那辛辛苦苦治国理政的哥哥,但又担心如果太过露财会让百姓心里有想法。
所以所谓皇家风范,就是既要显露自己有钱有权的特质,又不能把钱和权用在太俗的地方。
而端王对此的应对就是,他不去听说书,他在家里养一群戏子,他看戏!偷偷摸摸地在家里看戏不请外人来!但平时遇到官员交流时候又提到自家养的戏班子,把钱和权花得清新脱俗。
但看戏确实比听说书要有意思得多,一个是演,一个是说,一个是实实在在的看,一个是靠脑子里想象,久而久之端王也真的不喜欢听说书了,比起说书他更愿意看家里戏班子的戏。
所以在发现自家儿子之所以晚回家是因为他跑到方氏菜馆听说书之后,他完全不能理解自家儿子的行为,合着五颜六色又好看又好听的戏折子还不如一个黑不溜秋的说书先生?
端王并不是很想听这个唱歌唱得鬼哭狼嚎的黑瘦子说书,想要转身返回府邸,等儿子回去了再促膝长谈有关孩子审美的问题……然而他发现他已经出不去了!
他的身后事黑压压一群人,身前也是黑压压一群人,那群协助他挤进人群的护卫队早已经看不到人影,他自己更是寸步难行,事实上除了店小二还能够自由地端着菜盘在人群中穿梭之外,这里所有人都已经到了寸步难行的地步了。端王无奈,只能拉住穿梭的店小二掏钱买了一堆用纸包好的可以拿在手上吃的吃食,站在那里等着听这个黑瘦子说完书再把自家孩子接回府里去。
但是很快……他就忘了自己刚才的想法了。
端王是听过说书的,也正是因为听过说书,他才觉得说书这种娱乐方式低级又无聊,你就坐在那里,看着一个人在那里说啊说说啊说,有什么意思?
我就问你有什么意思?!
事实证明……其实还是很有意思的_(:з」∠)_
……
……
秦关之说的《少年包三天》其实是一个对新来的观众十分友好的故事。
其他酒楼说书先生的故事都是承接前文紧密相连的,男男女女恩恩爱爱,只要一回书没听到,下一回再听很有可能就得一脸懵逼接受男主角突然中了状元女主角肚子里连孩子都已经有了的快进结局,这导致从开头就追这个故事的食客们会乐意每天都去听上一听,但同样的,也会让一开始没听过这个故事的食客完全听不懂这个说书先生在讲什么,只得悻悻离开。
而《少年包三天》不一样,用现代话讲,这就是个单元剧,一个破案故事和另一个破案故事之间,除了主角是同一组人之外,其他的不论是案发地点、嫌疑凶手都是完全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完全可以当做一个新的故事看,就算错过了之前的案子,也不影响新来的食客们听下一个故事。
更不要说讲故事的秦关之是个对新来的食客十分友好的说书人,每次讲故事前都要花一盏茶的时间给所有人念叨一遍主人公和故事前情,一路听下来的食客已经习惯了这位小说书先生每次讲故事前先唱一遍歌再概括归纳案件已知信息的做法,新来的食客也在这一盏茶的功夫里跟上了大部队的节奏,能够听懂这位小说书人讲的是什么故事。
端王就这样在一盏茶的功夫里知道了案件已经进展到哪里,死了哪些人,主人公收集到了哪些线索,故事到目前出场的人物包括哪些,他们的身份又是什么,然后跟着食客大部队一起开始思考到底这里面谁是凶手。
高丽皇子被杀一案进入到了尾声,在死了好几个人、中途还怀疑指认错一次凶手、凶手杀了个衙差留下假的遗书嫁祸于他之后,主人公包拯无愧于他“包三天”的名号,在各路人马的助攻之下,搜集齐了所有的线索和证据,召集众人,准备当众揭穿凶手的把戏,将凶手绳之以法。
当然,按照推理故事的尿性,凶手是谁这一点当然是要放到最后说的,在揭露凶手之前,首先要揭露的是凶手的犯案手法。
先抛出这个案子的疑点,然后再讲自己是从谁的行为或者是话语里受到了启发,带着大家回忆一波剧情,最后将疑点解释清,这样的揭秘方式不仅条理清楚,也能够调动所有听这个故事的食客的情绪,比如端王的情绪就已经被很好地调动起来。
台上,说书先生模拟主角包拯的口吻道:
“我一直都觉得很奇怪,这个案子里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凶手是怎么在四周都有官兵把守的情况下进到屋子里来的?而他又是如何从案发现场逃出去的?”
高丽国送郡主到宋国和亲,途径包拯所在的庐州,两位送亲的皇子全部都在密室环境下被杀,凶手消失得无影无踪,令人生疑。
端王忍不住跟着所有食客一起点点头,在听完整个案件描述的时候,他最不解的也是这一点,他是真的很想知道凶手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一直到今天早上,我和公孙策一起从官兵把守的案发现场出来,一回头,看到门口两边分别站着相同数量的官兵,我这才回忆起案发那天,我也是这样不经意地回头,当时我就觉得有些奇怪,而今天早上我终于知道哪里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