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的“主人公”一脸自信,黝黑的脸庞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伸出手指,不住地随着自己的话比划着:
“我问过陆捕头,案发当天的守卫情况和今天早上我看见的应该是一样的,照理来讲,官兵轮班守卫,两边人数应该是一致的,就比如今天早上,我看到沈捕快带领着队伍守着案发现场,就是两边站的人数是一样的……”
“可是案发当天,我清楚地记得左边门口的守卫是四个人,而右边的却是五个人。”
“啊!所以是有人少了?”
台下早已沉浸在揭开谜底气氛中的一个食客忍不住喊了出来,端王也激动得连连点头,然后发觉自己这姿态不太皇室,想要收敛住,可一看周围食客都和他一个态度,顿时又觉得整个人舒服开来,感觉自己这也没什么。
台上的说书人直接接过台下食客的问题回答道:
“不,不是少了一个人,而是多了一个人!”
他没有给食客们反应的时间接着道:
“有人当天本不应该出现在那里,但是他出现了!”
“凶手从一开始就已经在屋子里面了,等高丽皇子回到屋子里,他便动手杀了他,然后躲在门后,等所有人冲进来慌作一团的时候,假装自己是当天在场看守这个屋子的官兵出现在现场,他本身就是守卫中的一员,他出现在现场没人会怀疑,一直到今天早上,我问了案发当天负责守卫这里的衙差,才知道其中一个人当天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大段大段的台词说完,端王在台下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那个凶手估计是他不愿意相信的那个人,还没来得及缓过神来,就见台上的说书人指着一片虚无道:
“那个人就是你——”
“沈捕快!”
台下的食客们一片哗然,脸上满是“我不相信我不接受你说的肯定是错的”的神情。
还没习惯推理剧“主人公身边必有凶手”定律的单纯善良的都城食客们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要知道他们对于在这个故事出场的沈捕快好感度可是很高很高的!
他们早从秦关之的口中得知,《少年包三天》虽然主人公是包三天,但破案的其实是一个小队,并不是单纯的就主角一个人破案。而很显然,这个队伍里翩翩公子公孙策是肯定存在的,除此以外,食客们一直默认沈捕快也是其中的一员——
要知道这位沈捕快刚出场的时候就是带队到山上剿匪,剿灭了在庐州城必经之路上凶恶了快十年的山匪,还捉到过采花大盗,武功更是庐州城公认的第一!
不仅如此,他长相英俊,与主人公的关系也很好,经常来主人公家里吃饭,在这个案子中更是三番两次拯救主人公于危难之间!
这样的人……
这样好的一个人……
“他怎么可能是凶手呢?!”
“他与皇子们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他们!”
“到时候宋国与高丽对战,他的朋友都在这里,他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
早已对故事中这位沈捕快有所好感的听着故事的女孩子们难以接受,纷纷发声表示抗议,端王在人群中心底暗自为这些姑娘鼓劲儿,就算今天是他第一天听这个故事,他也不希望坏人是那位让他觉得有才有德可做大事的沈捕快。
但台上的说书先生秦关之却不为所动,仿佛早就料到了大家的反应,一个一个的给出问题的答案:
“他当然是凶手,只有他有作案时间和作案的条件!”
“他虽与皇子们无冤无仇,可他不是宋国人!他是辽国人!高丽与我宋国联姻抗辽,他是辽国派来的奸细他当然不想这件事情成功!”
“你说他为什么是辽人?还记得有一次沈捕快为了救我屁股上挨了刺客一刀的事情吗?我娘那天为他换药时就发现他屁股上有个狼的刺青!”
“公孙大人说过,只有辽人的身上才会有刺青!”
“……”
一个一个曾经埋下的伏笔被揭露出来,食客们也不得不接受沈捕快就是杀人凶手的事实,他们一脸悲伤地听着台上终于坐回到位子上的说书人讲述着沈捕快被揭穿后的反应,听着他就这样选择了自杀,以及在死前发表的“愿世界和平没有战争”的遗言,女孩子们掏出手绢捂着脸哭得不能自已,其他食客们叹息着,将这个故事里发生的故事引向现实,也发出希望姜国不要有战争的感叹……
第一个案件结束,聚在一起的食客们终于三三两两陆陆续续离开了方氏菜馆,一直散落在各个角落的端王护卫队有聚集起来,另一边,小世子也终于发现了自家爹爹的存在,赶忙带着仆人跑了过来:
“父王!您怎么在这里?”
端王揉了揉自家儿子的头,又揉了揉他因为刚才那个故事伤感而发红的双眼,在思考是跟自家儿子说实话还是委婉地说个实话,不过显然小孩子还沉浸在故事的氛围里,并没有想要听自家父王解释的诉求,只是随口一问就把话题扯到了今天听的《少年包三天》上面了。
“这个《少年包三天》的故事可好听啦!”
端王听着自家儿子就这样一无所知地交代清楚了他其实在这里只听了四天的书,并不是在这个故事刚开讲的时候就进来听的,也不像他想的那样已经“夜不归宿”好一段时间了。一开始只是因为在下学路上看到有好多人往一个地方走,太好奇,跟随保护他的仆人们又没有阻拦,于是就进来了,结果没想到,这一进来他就被这个故事给迷住了。
“我从来,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故事!原来说书可以那么好听!”
小世子原先也不是多喜欢听说书的一个孩子,事实上大多数孩子都不太喜欢听说书,因为涉及一些男女之间的感情,要么家里的长辈不让他们听,要么自己也听不懂。
他们不理解为什么一个姑娘坐轿子掀开帘子看了外面卖画的书生一眼就会脸红,也不理解为什么会有男人花好多好多钱去给一个陌生的姑娘买簪子,在饮食男女听来怦然心动的段落在孩子的眼里毫无趣味,孩子们觉得还不如一起去抽陀螺。
但《少年包三天》不一样!
在包三天的故事里,一个简单的逻辑就是好人抓坏人,一群好人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在一群人之中找出坏人并把他抓住,这是他们能听懂的故事!
一开始只是几个孩子跟着父母来听,后来就发展成好多的孩子都想要听,而小世子也是小孩子,他当然也爱上了这个故事。
“他们都想长大后当包拯!”小世子欢快又悄悄地给自家爹爹透露小伙伴们的秘密。
小世子的小伙伴指的是他来方氏菜馆听说书之后遇到的同龄人。他的同窗是太子,而太子哥哥一直在皇宫里无法出来,能够有一群可以在宫外聊天的小伙伴让他很开心,开心到端王都不想和自家儿子说“保持距离”的话了。
“他们都想要未来成为包拯,然后去抓坏人,保护庐州城!”小世子的声音天真又单纯,美好到让人不想打断。
“但我不一样,我不想当包拯!”小世子仰着头一脸骄傲。
“我要当公孙策!要当包拯的好朋友和帮助他的人!”
“公孙策的爹是府尹,我爹爹是王爷,比他官还要大!我未来肯定能当好公孙策!”
“到时候我长大了当公孙策,太子哥哥比我聪明就可以当包拯!”
端王回忆了一下故事里面公孙策的形象,似乎家里有钱有权,但为人却乐于助人且聪明骄傲,会嫉妒朋友包拯破案的才能却不会用下三滥的手段,只知道光明正大的提出挑战——
嗯,他也希望自己有这样一个耿直又有能力的儿子。
父子二人一路高高兴兴走回家,相互交换着对刚才那个故事的感想,然后又一齐遗憾了一下没能从开头就开始听的事情。
“爹!要不你把那个说书先生买回来,让他在我们家里从头说《少年包三天》吧!藏在家里,只给我们讲故事!”
“小公孙策”失落了一下之后就开始撺掇他爹滥用他身为王爷的职权。
身为“府尹”的端王被这个主意迷住了,开始思考起可能性,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敲了“小公孙策”头一下,摇了摇头警告道:
“不许给你大伯惹麻烦!”
“小公孙策”低着头一脸沮丧,当爹的急中生智,表示虽然不能把人从菜馆里抢出来,但可以花钱请人家在其他时间到家里给他们把故事重新讲一遍啊。
孩子又一次高兴起来,唱着让人难以忍受的主题曲回了家。
于是第二天,端王家的大管家敲开了秦门所租的那间廉租房的门,当秦门毫无所觉地从里面打开门,他便说明来意:
“我家王爷来请先生到府上说书,就说那《少年包三天》的故事。”
姜朝只有一个王爷,这一点秦门也是知道的,但经常在电视里见国家领导人的他表示内心毫无波动,抬着下巴骄傲地表示自己已经和方氏菜馆签了合约,《少年包三天》的故事只在方氏菜馆讲,其他不论什么地方不论给多少钱他都不会再重新讲一遍的!
这个头可以开吗?
这个头要是开了那是不是只要有点权势的人都可以轻易叫他去说书了?
这也显得他太轻贱了吧?!
“我秦某人不是那种攀附权贵的人!”
他说着把门合上。
来请秦门的管家显然没想到是这个结果,拍着门板往里面递话,表示自家王爷不是什么以权压人的人,也不是什么爱炫耀的人,先生说的故事只是说给王爷的家里人听,不会影响菜馆和先生的生意,并且为了弥补先生耗费的时间,他家王爷愿意出一个月一两银子来补偿先生——
“吱呀”
话还没说完,原本紧闭的门又一次打开,秦门又一次出现在老管家的面前。
秦门颔首,秦门作揖,秦门微笑。
“敢问王爷府往哪里走?”
“……”
第7章 一两银子&谣言
作为新时代的良好青年,接受过古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观点和现代“钱不是万能的”观念教育,秦门表示自己并不是一个见钱眼开的人。
但那是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是什么概念?
说个好笑又凄凉的事情——那就是秦门,不论是原身还是被现代灵魂穿越之后的,在这个世界里还没见到过银子呢。
一两银子按照如今的兑换比,相当于一贯铜钱,而一贯铜钱就是一千个铜钱,一千个!一后面三个零!数学不好的感受一下如果用阿拉伯数字写这个数字比起前文出现过的所有数字来讲得长多少!
在如今整个都城,甚至可以说整个姜朝的百姓通用货币还都是铜钱,平时的日常开销顶了天了也就是上百文铜钱,他们以铜钱采买货物,做工赚来的也都是铜钱,就算攒够了一千个铜钱他们也只会用绳子串起来,不会真的拿来兑换成银子——所以很多人这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也不需要有机会接触到银子。
银子是只有大宗买卖的商人和官员皇室才拥有的,只有大批量购买和卖出货物的商人才有可能用到银子,也只有为国家工作的官员和供养的皇室才会在俸禄中出现银子。
所以当秦门听到端王愿意每个月出一两银子请他去说书,还只是一个月说两场的时候,那无异于有一天国家领导人说“我用一个亿雇你来我家唱首歌”!
去不去?
傻瓜才不去!
他甚至都在考虑要不要把《少年包三天》的故事改写一下,多增加几十个探案故事,把原本大概三个月能讲完的小说加长变成半年讲完——
能多收三两银子也是好的呀!
要知道他是真的很穷!
是的,即使秦门已经找到了工作,即使秦门如今也算是都城的知名人物了,即使秦门所讲的《少年包三天》的故事风靡了整个都城……他赚的钱依旧不够花_(:з」∠)_
方氏菜馆知道好的说书先生难得,小老板方长在得知和他签了契约的小说书先生父母双亡身无长物之后,立刻发挥出自己身为一个生意人的高情商,除了承包了秦门的中饭和晚饭,更是担心小说书先生手中无钱心中慌,提前把头一个月的工资发给了他。
这个月一共三十天,一场说书二十五文,一天五十文,整整一千五百文铜钱看得从穿越到今天还没见过那么多钱的秦门眼都直了——
你知道一夜暴富的感觉是什么样的吗?!
身上突然间带了一笔巨款的秦门花钱顿时就大手大脚起来,他本身也不是数学学得多好的人,穷的时候还会精打细算,一发现自己富裕了小尾巴顿时就抖了起来。
他先是把欠住他隔壁宋家兄弟的钱给还了,还在街上顺道买了样礼物给宋家兄弟送去当做答谢他们在逃难这一路上对他不离不弃的照顾。
虽然人家兄弟俩都说是为了报答当年他父母的恩情,但秦门好歹也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的,他深知这种在生死之间这种愿意伸手的人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当然不会把宋家兄弟的好心当做理所当然。
而为了表示自己对宋家兄弟的深厚情谊以及深深的感激之情,秦门在卖礼品的老板娘热情推荐下选购了据说象征着深厚友谊和感激的礼物——
一口锅。
一口铁锅。
表面也没什么花纹,就是一口可以用来炒菜和做饭用的最普通的锅。
秦门怀着复杂的心情花了三百文买下了那口锅。
他私下里觉得大概是因为这个时代科学技术水平有限,铁作为一种金属还是很稀有的材料,而民以食为天,所谓“一言九鼎”中的鼎其实就是更早以前古代人用的锅,所以放在民间,他如果送一口锅给宋家兄弟,相当于送了一件非常珍贵的礼物,并且也有希望他们一直吃饱饭吃好饭的祝福在里面……吧?
反正这一切解释都不能改变秦门内心划过的一片“我买了一口锅给我朋友让他们成为背锅侠”的弹幕。
还了钱、送了锅,又在方氏菜馆以友情价请了村长在内的所有在逃难路上直接或间接帮助过他或者原身的人吃了桌酒席,秦门自觉自己总算代替原主和自己维系住了和这群乡亲之间的感情,没有愧对原身留给他的身份和身体,心中一本满足,结果回过头一数自己钱袋子里余下来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