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女商(大清药丸)
作者:南方赤火
简介:
——姑娘,清穿吗?要命的那种?
自从穿到了丧权辱国的晚清,林玉婵万念俱灰,只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
苟着。
能多活一集是一集。
就算是地狱难度,也要杀出一条血路。
`
直到她发现,在肮脏腐坏的地狱深处,也有人静静地执烛,亮着不灭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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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地狱模式,不过别怕,蹲得深才跳得高~~
※有男主
※男主没辫子
※说明一下,本文原名《大清要完》,并不是女主单纯赚钱升级的爽文,而是她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晚清社会,生存奋斗挣扎自强的全方位故事。只想看主角赚钱剧情可以根据章节提要选择订阅,mua~
[参赛理由]主角穿越晚清社会,顺应第二次工业革命和洋务运动的潮流,引进西方科技发展民族资本主义,为社会摆脱愚昧、拥抱新思潮贡献自己的力量。
内容标签: 清穿 穿越时空 励志人生 商战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玉婵 ┃ 配角:苏敏官,容闳,慈禧,赫德,马克思 ┃ 其它:天地会,怡和洋行,晚清
一句话简介:热血不冷,寻找光明
立意:不畏艰险,逆流而上,挺直了脊梁,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奋斗。
第1章
凤凰花开红似火,正是南国潮湿炎热的天气。小蟠龙冈上矗立的镇海楼外,斑驳的炮台已生了一圈青苔。登楼远眺,清澈的珠江水从广州城外徐徐流过,汇入大海。
在新城五仙门附近的滩涂空地上,竖着几根高高的木杆,每根杆上都挂着一个凝着黑血的人头。
最中间的一颗人头格外显眼。他长得凶神恶煞,络腮胡子里浸满凝固的黑血,根根如刺。粗得吓人的辫子垂在空中,被风吹得缓缓飘荡。
这就是林玉婵睁眼之后看到的第一个……
“人”。
她盯着那颗人头看了很久。
并非她有什么变态的爱好。实在是因为她自己也死掉了七八分,躺在满地尘沙里,眼珠和脖子都转不太动,一睁眼就跟那颗人头深情对视。
挂着人头的木杆上,飘着一条破旧的白布,上书几个黑大字,昭告着此人的身份。
“天地会匪首金兰鹤”。
林玉婵意识涣散地想:“有这种名字的不应该是世外高人吗?怎么这么容易死……”
她浑身忽冷忽热,喘一口气用去半条命的力气。三魂七魄都在空中飘着,在金兰鹤金大侠的注视下,昏一会儿,醒一会儿。
这具躯体的主人大概已经赶着去投胎了。她不超过十五岁,头发稀黄散乱,瘦得皮包骨,衣衫破烂,露出细骨伶仃的手肘和脚踝。
破碎的记忆像风中落叶,在她脑海里胡乱翻飞,想抓又抓不住。
自己还是在广州城,但却又不是她记忆中的广州。人们说话的口音她也听得懂。她记起一些面目模糊的人,也许是家人……
但关于这个社会和时代没有更多的信息了。原主的一生大概过得浑浑噩噩,除了吃饭穿衣没有别的追求。
周围的人来来往往,对这个当街横死的病丫头见怪不怪。
男人们身材矮小,脑后垂着细长的发辫,穿着看不出颜色的长袍短褂和肥大的裤子。裤脚处用袜布一层层束起来,勾勒出骨骼凸出的脚踝,伸进肥大的麻鞋里。但也有半数人没有袜子,打着赤脚,厚厚的脚板踩在坑洼的道路上。
零星的女人们含着胸,贴着墙根小步缓行,脚小得出奇,像尖尖的粽子。
偶尔一辆轿子嘎吱嘎吱地经过,窗帘微卷,露出半个黑油油的大拉翅。
整个世界仿佛一部沉闷的默片,散发出一种奇怪而又熟悉的风貌。
大清。
林玉婵绝望地闭上眼。
别人清穿和阿哥谈恋爱,她直接空降成街边伏尸。
要完啊!
金兰鹤睁着一双死不瞑目的牛眼,悲悯地看着她。
……
林玉婵发现自己还没死。
有人将她从土坑里拉了出来。动作不是很轻柔,她的脚磕到了坑边的碎石,也不觉得疼。
“啧,刚死,还是软的……哎呀。”
听起来是个年轻的后生。搬动她的时候,手背上被碎石划出几道血印,他轻声咬牙。
林玉婵想喊“我没死”,无奈连动嘴唇都没有力气。
少年看了看她的一脸死相,同情地说:“这里埋的都是刚杀头的会党,死后没人给上香的。你就算要扑街倒地,也不能选这种地方,到阎王那里说不清,知道吗?”
林玉婵:“……”
果然,被阎王退回来了。
“反正我不在广州混了,临走做个好事,给你挪个位置。阿妹,你是想去护城河西壕的小丘呢,还是想去镇海楼外的义冢?”
少年把辫子甩到脑后,左右看了看路,自作主张地做了决定。
“去义冢吧。那对面有个点心铺。老板心善,每天让人去供几个烧包。你看你这么瘦,一辈子没吃过饱饭吧?”
林玉婵说不出话。身边就是尸横遍野的乱葬岗,到处都是正法了的反贼尸体。这少年一个活人走进来,却是毫无惧色。和她说话的语气温柔沉静,浑不顾身边血流成河。
他背着褡裢,一副要远行的打扮。把褡裢往一侧拨了拨,将她往肩上一扛,扯跟绳子拴在自己腰上。
我没死我不要被活埋我要去医院……
林玉婵内心徒劳地喊着。
高高的木杆上,“天地会匪首金兰鹤”的脑袋随风摇晃,依旧牛眼圆睁,依依不舍地目送她离开。
*
少年走的是一条偏僻的小路。杂乱的商铺开在路两旁,路边积着污浊的脏水。一队官兵敲锣经过,喊着什么:“窝藏会党余孽,与叛匪同罪……”
没人搭理他们。天气炎热,光着上身的民工站在树荫下大碗喝茶。
她听到路人的言语,模糊的声浪传入耳中。
“……这次剿灭天地会,得亏齐老爷出的兵丁和银子。否则就官府那点杂碎兵,嘿嘿……官商官商,齐老爷这次又要官升一级啦,宅子估计还得继续修,你们几个都机灵着些,马上就能来活干啦!”
“嘿,后生仔,想不想赚银子?这里有个工头,给双倍价!来来,跟我来……”
“你们听说没?德丰行詹兴洪的儿子今日摆百日宴。咱们讨个红包去……”
人人为着筋头巴脑的琐事忙碌,没人注意一个收尸的。
忽然一阵沉闷的钟声在头顶上响起。一幢石砌的教堂十分突兀地嵌在一群土坯小院之间。教堂门口排着一队衣衫褴褛的小孩,一个年老的西洋牧师正笑容可掬地捧来一碗碗粥,递到小孩手里。
“感谢神的恩赐,原谅我的罪吧!”
上了年纪的牧师天生一副笑面,操着不流利的汉语,教小孩说道。
孩子们急于吃粥,一个个囫囵吞枣地把那句话念了一遍,从牧师手里抢过粥,蹲在地上狼吞虎咽。
其中一个孩子赤脚踩进水坑,一脚脏水溅了三尺高。牧师慌忙躲开,爱惜地检查自己的长袍。
幸而长袍并未弄污。牧师这才重新笑起来,招呼孩子们吃粥。
这样的善举并没有引来多少赞誉。百姓们站得远远的,狐疑地看着那牧师,好像在打量一个人贩子。几个衣着光鲜的小孩看着那粥咽口水,立刻被家人拉着走远。
忽然那牧师看到了负着林玉婵的那个少年,以为他也是来喝粥的,招呼了两句。
少年不理会,目不斜视向前走。
牧师这才看清他肩上扛着个“尸体”,吓了一跳,随后露出悲悯的神色,在胸口画了个十字。
“愿这个可怜的灵魂安息。阿门。”
少年冷笑一声,并不理会。
林玉婵觉得头脑昏沉,强烈的睡意一阵阵涌来。身体已经感觉不到冷热,偶尔意识漂浮,似乎升上半空,看到“自己”被人像驮个麻袋一样走。
“我不能死,”她想,“我还不知穿到哪年了呢。”
她咬舌,用疼痛撕裂混沌的神智,慢慢掌控这具失灵的身体。她拼命屈伸手指,指尖碰到少年背后的辫梢。
她攒了不知多久的力气,终于合拢手指,捏着他的辫子,用尽全身的力气往下一带——
少年还在唠唠叨叨的自语,肩上的死尸忽然动了!
“嗷!”
他一蹦三尺高,奈何“尸体”被他自己绑在腰上,没甩下去,反而耷拉着手脚转了半圈,转到他面前。“尸体”那凹陷的眼窝微微翕动,蓦地挣开一双大眼,晕头转向地跟他面面相觑。
“鬼呀——”
他一屁股坐地上,手忙脚乱地解绳子,奈何缠太紧,反而越解越牢靠,急得他腿肚子转筋,紧绷的脸上破了功,一个劲儿念叨:“阿妹阿妹,我好心葬你,你可不能恩将仇报啊……”
林玉婵忍不住笑了。
大概是这一笑散发出点活气,少年抚着心口,试探着问:“你你你……你没死?”
她用力睁开眼,这才看清他的长相。他不到弱冠年纪,脸上初显棱角,眉眼生得柔和,嘴唇却时时向下抿,显出少年人特有的青涩的孤僻。不过他现在被吓的不轻,表情管理尚不到位,一张脸上五光十色,平白多增五分烟火气。
他身材颀长,头上戴着当地人常用的凉帽。但和街上其他贫苦百姓不同,他的脊背是挺直的,肩膀将衣裳撑得绷紧,勾勒出半面硬朗的胸膛。
“喂,我问你话呢,”注意到“死人”在看,他瞪着眼睛强行凶狠,“你到底死没死?”
林玉婵动了动嘴唇,没说出话。
她的身体忽然又有感觉了,冷得牙关打战,浑身发抖。少年摸了摸她的额头,烫得缩回手。
“回光返照。”他叹口气,断定,“今年夏天不好过,半个广州城都打摆子,听说巡抚的小孙子都病了,汤药吃了几百两银子也没挺过去。所以你且放宽心,生死有命……”
林玉婵发着抖,心想:打摆子?
很好,至少知道了自己的死因:恶性疟疾。
少年提起她的身子,待要把她重新负起来,林玉婵拼命挣扎,死命抓他的辫子。
“干什么啊,抓疼我了!”少年不满,“算啦,帮人帮到死,我给你找个郎中去——治不好你也别怪我。你还有什么遗愿,可以先说给我听听……”
林玉婵用力吸气,终于发出一声嘶哑的呻`吟。
“什么?”少年把耳朵凑近她的嘴唇,“大声些。”
“不去……”林玉婵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声音,暗哑无力,“郎中……”
“不去——不找郎中?”少年疑惑,“你要直接去义冢么?”
林玉婵用力咬嘴唇,含混不清地吐出几个字。
她不知道老天爷是想让她活还是死,但她知道,以这种回光返照的状态,就算再灌几百两银子的汤药,自己多半还是免不了扑街。
她必须抓住最后这几分钟……疟疾……
“你说什么?”少年明显受了惊吓,“教堂?那个洋人庙?”
林玉婵给他一个恳求的眼神,口型说:“快。”
少年的目光转为警惕,“你……你信洋教?”
林玉婵虚弱地摇头。但她要赌一把。
“帮人帮到死,求你了。”
少年拧了眉头,深深看了她一眼。
“敏官今天晦气。”
他冷笑,扛起她转身。
*
西洋牧师仍旧在笑容满面地发粥。看到刚才那“死人”睁眼,也吓一跳。
“我亲爱的孩子,你是需要临终祷告吗?我头一次见到如此虔诚的中国人……”
林玉婵声音嘶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开口。
“您有奎宁吗?”
牧师不解,“什么?”
“奎宁。Quinine。”
第2章
林玉婵感觉自己身上的高烧渐渐退了。她从鬼门关捡回一条命。
她躺在一张简单的小床上,床头柜上摆着一碗清水、一个小玻璃罐,装了半罐白色的药粉。
屋内陈设着一架自鸣钟和一套西洋桌椅。墙上挂着一副旧网球拍。桌脚下掉落一封拆开的信,花体的英文她看不清楚,仅能看清纸面上的日期。
1861年7月21日。
林玉婵脑海里浮现出一串高考考点:咸丰皇帝在位的最后一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刚刚结束,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签订《北京条约》……
很好。她想,丧权辱国进行时。
对高中生来说,知识也分三六九等。憋屈的中国近代史是最不受欢迎的,要记熟只能靠死记硬背。
她记起来了。那是高考后的暑假,她在珠江新城的一家超市打工,想攒钱奖励自己一次毕业旅行。
在路边发优惠券的时候,一个醉驾,把她送来了这里。
幸好她从小是孤儿,倒不会有人为此伤心欲绝。只是这重新开始的落点也太独特,好像老天嫌她上辈子过得还不够艰难。
外面钟声飘扬。有人在用英语对话。
“我相信,随着福音的传播,隔阂是会逐渐消除的……顺便,你看到马地臣爵士给我的那封回信了吗?封面印着怡和洋行徽章的那个?我记得随手把它放在门口茶几上,可转眼便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