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可惜那时她的情哥哥生了她的气,恼了她,一骥飞去北疆,飞去了开满雪莲的千山下的三座孤城,再不肯听她甜言蜜语。
……
偌大的齐王府,小哑巴跟她的情哥哥却偏偏将约会的地点选在了令人遐想,却又是正经不过,装满了圣人思想的书房内。
他们眉目传情,他们两情相悦,他们心中有,口中无。
他们写字,他们接吻,他们做着一切可以使对方快乐的事情。
他们快乐到以为脱离了世俗,实现了只羡鸳鸯不羡仙的逍遥快活。
他们的情意浓稠到齐三好端端的进去,红着脸出来,找言溯支支吾吾的表示:这段时间他不想守在主子身旁,换旁人顶一顶行不行?
言溯奇怪,齐三自幼跟在世子身旁,任劳任怨十年如一日,从未抱怨过,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齐三红着脸道:“小七不害臊,时常勾着主子趁人不备就亲了上去……”
还偏偏回回他都瞧见了,尴尬的无地自容。这也就算了,主子越来越不像主子,一点儿不知羞,小七亲他他也不躲,两个人腻腻歪歪,这书房根本没法呆了!
言溯还以为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被他们这么一说,简直是哭笑不得。
世子冷清了这么多年,遇到了将自己烧起来的火,一时耽于情爱,也是有的。
那晚书房的事情他也听说了,小七手段了得,别说是□□单纯的齐云楚,就算是风月老手,恐怕也不是她的对手。
他沉默了一会儿,放下手中的书,起身看着屋外细雨绵绵的天,道:“那你就好好休息休息,等他们过了这黏糊劲儿,你再回去。”
“若是过不了呢?”
“过不了,那你就明年就可以准备哄小主子了?”
“什么小主子?大王要纳妃了吗?”齐三不解。
言溯扶额,一阵头疼,看着自幼被自己捡回来,却无论怎么教,都是这般憨傻的少年,“你就没想过世子与小七这样下去,很快齐王府就要有喜事了。”
齐濯两父子都已经来找过他了。
齐濯开门见山:“这些年虽然我因为阿妩不喜欢你,可你确实待阿楚如亲子。他若是喜欢那姑娘,就随他去吧。只是有一点你要告诉她,若有一日,她敢负了我儿,我必要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阿楚说:“先生待我如亲子,我要成婚了,需得跟先生说一声。我这里已经写好了请封的奏疏,请先生替我交给他,由他盖上大印,送上燕京。我要在我的加冠之礼上迎娶小七做我的世子妃。”
你瞧,这对父子隔着他这么一个外人,就这么把终身大事给交代了,他一个做先生的还能说什么?
“你将留在小七身边的暗卫给叫回来,叫管家即刻开始准备,咱们世子也许要成亲了。”
齐三吓了一跳,“什么时候的事儿?我日日跟着主子都不知道!”
“下个月初七,世子的二十岁生辰。你让管家好好的准备,越热闹越好。此事先不要声张,悄悄准备,若是小七问起,就说是准备加冠之礼。”
阿楚特地嘱托,要等请封的圣旨下来,他要给她一个惊喜。
既然是人家的惊喜,他就不要那么破坏气氛。
齐三又惊又喜,随即拍手,“世子的生辰是十月初七,我差点给忘了!我说为什么我叫齐三,她叫小七,原来世子打的是这个主意!”
言溯望着灰蒙蒙的天,心想:说不定人家从一开始就惦记上了。不过这种天气,不待在书房腻歪,还能做什么呢。
他不禁想起了二十年前,也是这样灰蒙蒙的天,他瞧见一个手持油纸伞,在雨中漫步的姑娘朝他缓缓走来的情景。
一晃二十年过去了,一代人的风雨洗礼后,又迎来了新的一代。
但愿云都,能永远像现在平静,无灾无难。
阿妩,愿你在天之灵,保佑你的儿子,永远安康喜乐。
……
十一发现殿下最近特别爱笑。
时常与她说着话说着话,就突然笑出来。
那是她从来不曾见过的殿下。
温柔,烂漫,充满希望。
她忍不住问:“殿下,你快乐吗?”
小哑巴托腮思考了一下,点点头,“现在很快乐。我以前快乐吗?”
十一不知道,殿下以前无论是快乐,还是不快乐,难过不难过,是瞧不出来的。
有时候你觉得她在笑,可她并不一定真的在笑。有时候她语气悲伤,你却看不到她眼里有一丝难过。
她不懂。
小哑巴见她一脸茫然,试探着问:“若是我一直留在云都好不好?”
十一一脸讶然,随即点头,“殿下无论做什么决定,无论要去哪里,只要肯让十一留在身边就好。”
她说的那样坚定,令小哑巴感动不已。
她惴惴不安的觉得,她脑子里心里面装的都是不那么齐全的空壳子秦姒,十一不该这么对她死心塌地。
可十一却说了一句话打消了她的念头。
她用自己那对如同浅色琉璃珠一样淡漠的眼睛,无比认真道:“对于十一来说,无论殿下想不想的起来,殿下永远是殿下,永远是十一的主子。”
还未恢复记忆的秦姒那时候并不明白十一眼里闪过的一抹决绝代表着什么,她只是感动。
后来当她想起一切的时候才发现,那是将性命交付到她手里的坚定。
这世上,忠诚如十一,待她的好,即便是亲手足也比不上。
那是誓死追随的使命感。
因你而生,为你而死。
不过当时的小哑巴也只是想一想而已。无论她想不想的起来有关秦姒的一切。她知道自己都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
宁朝通过十一递来消息,南疆一向最爱挑起战争的王族又开始作乱,派了使臣过来和谈,说是想要和亲。
云大人信里信外表达的很清楚,纪氏联通朝中的门生上奏:为保大燕长治久安,答应和亲。
可皇室只有和宁,拿谁和亲,不言而喻。
“天子同意了吗?”
她算着时间,贵妃快生了,也许,她留在云都的时间不多了。
她还在想怎么跟齐云楚说。真是令人头疼。
十一没有说话。她对于朝堂的事看不懂,也听不明。
“你师兄怎么说?”
十一皱眉,“师兄说,陛下同不同意,只在于贵妃这一胎是否真的是个皇子。”
小哑巴心里也是这样想。皇帝有了皇子,用不着她这个女儿了。到了这一步,还不忘拿这个女儿做个垫脚石,替自己还未出生的儿子铺路。
为大燕殚精竭虑了数年的和宁长公主何其悲凉!
若是死外头皆大欢喜,若是活着被人拿来作为筹码想要送出去。
小哑巴眼里闪过一抹坚定,“我大燕女子绝不和亲!”
凭什么要让一个女子为安坐庙堂的男人牺牲自己,来换来一个国家的安宁!”
更何况和亲的那人还将是她!
他们想的倒挺美!
十一重重点头,眼神亮了亮,十分自豪,“十一相信殿下一定做的到!”
小哑巴看着她那个样子,忍不住笑了。
片刻,她敛起笑容,问:“他从前待我好吗?”
十一不解,“谁?”
“那个准备拿我给未出世的皇子换取安宁的天子?”
十一如实回答,“陛下只有殿下一个,所以,属下不知怎样才算好。”
她是孤儿,她的人生里只有殿下,红袖,师父,以及师兄。
所以她自然也不懂得一个父亲对一个女儿怎样才算好,更何况这个父亲还是一朝天子,女儿原本是唯一而不可选择的继承者。
他们也许惺惺相惜,他们却又始终对立。
小哑巴若有所思的点头,“叫宁朝安排一下,是时候会见牧羊阁阁主。”
……
将要成亲的齐王世子,将府里所有的好东西,全部搜罗出来将他心爱的女子,仿佛要将她妆扮成各色的蝴蝶,彻底实现了那一句:从明日开始为我梳妆。
今日是绯色,明日是天青,后日是黛色……
只要蝴蝶高兴,她可以每天都穿着府中数十位绣娘赶制出来的,一匹布价值百金的新衣裳。
从前府中没有女主人,这些寂寞了不知多久的布匹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齐云楚恨不得将整个齐王府的珠宝首饰搬到蝴蝶面前,任她挑选喜欢的。
只是蝴蝶不喜欢戴首饰,那么漂亮柔软的发丝在头上简单的挽个髻,簪了那支素色的,由她的情哥哥亲手錾刻了她名字的玉簪。
然后蝴蝶如同散播花粉似的,拉着一脸宠溺的情哥哥,在四处小桥流水,姹紫嫣红的齐王府飞来飞去,逍遥快活。
整个齐王府的人突然发现,原来他们的世子居然这么爱笑。
只是蝴蝶的情哥哥一笑,满园的蜜蜂们红了脸,痴了眼,不是丢了手里的东西,便是撞到了树。惹得蝴蝶呷醋,媚眼如丝的佯嗔,“不许对着除了我以外的人笑,招蜂引蝶!”
情哥哥立刻收了笑,冷漠无情的扫了一眼蜜蜂们,以示警告:他是蝴蝶的人,旁人连多瞧他一眼都大逆不道。
他牵着蝴蝶的手,理理蝴蝶及腰的发丝,对上蝴蝶黑亮水润的眼时,露出缠绵撩人的情丝,缠绕在蝴蝶的翅膀上,让她在他面前飞,却又永远飞不出他的掌心。
若不是因为下雨,他还想带着蝴蝶在云都城逛几圈,昭告整个云都,乃至整个九州:这只蝴蝶便是他齐云楚的妻子。
他想,从今以后,他要与她春日踏青,夏日采花,秋日里看枫叶,冬日里……
冬日里他要将蝴蝶藏在怀里过冬,与她坐在书房榻上看冬雪,一点儿也不让她受冻。
他要让属于自己的蝴蝶永远幸福,要蝴蝶永远高兴,要蝴蝶永远都像现在一样笑,若是惹哭了蝴蝶……
不,情哥哥永远也不会让自己的蝴蝶哭泣,因为舍不得。
只是,总有蜜蜂看不惯蝴蝶肆意张扬的笑,想要扯掉她的翅膀,拔下她的触角,挖出她的心肝,让她再也飞不起来!
赵凝这只蜜蜂在听到表哥要成亲的消息后,躲在屋子里哭了几天后,红肿的眼睛恶狠狠的盯着那只到处乱飞,恨不得向全天下的人张扬自己幸福的蝴蝶。
她要看看,自以为是无所不能,不把旁人放在眼里的蝴蝶,知道了自己不过是旁人的替身,还能不能这么高高兴兴的的嫁给表哥做世子妃!
而并不知道齐云楚为了给自己一个惊喜,早已经将请封的奏疏,派了云都最精锐的骑兵去了燕京的小哑巴,此时此刻正带着十一在云都城的街市上,为她的情哥哥搜寻加冠那日合适的生辰礼物。
彼时她尚不知道,有人准备了专为她这只蝴蝶打造的天罗地网,打算在她最快活的时刻予以致命的一击!
第34章 她居然是旁人的替身!……
“十一,我,有没有特别擅长的东西?”
“比如?”
小哑巴带着十一刚刚从一间玉器点出来,十分的惆怅。
整个云都看上去好的的店铺看了一遍,都没找到合心意的,更别提品相成色。
齐云楚捧到她面前的古玩玉器珠宝首饰各类宝物,随便拿出来一样,也比他们所谓的镇店之宝好上太多。
齐云楚果然说话算话,能给的东西都给她了。
她虽然并不把这些身外之物放在心上,但是一个男人愿意倾尽所有拿来哄你高兴,还是让人心中欢喜。
十一见她面上又浮现出那种甜的让人牙酸的笑意,忍不住道:“不过是加冠之礼的礼物,您现在就是从大街上捡块石头回去,估计世子也会将宝贝供起来……”
她从未见殿下对一个人这么上心,总觉得心有不安。
小哑巴却不见半分忧虑,眼里的笑意更深,“话是这么说,可我总不能真的在大街上捡块石头回去。十一你不懂,这种事情虽说看的是心意,可也得花心思。”
十一一脸茫然,她确实不懂。不过仔细一想,若换成是她,这种日子,谁要是有心送她一本绝世武功秘籍,她估计也会很开心。
小哑巴思来想去,问十一:“我可会做什么?”
好像一般女子思慕一个男子,好像都会送荷包之类的东西。
“我会女工吗?”
十一用一副“殿下你在开玩笑”的表情看着她,缓缓道:“您从前拿来送公子们的绣品香囊,都是红袖姐姐绣的……”
“红袖?”小哑巴皱眉,“我原来这么爱送人这些东西吗?”
既然送过旁人的东西,不管是谁绣的,怎能配的上独一无二的齐云楚。
十一想了想,“殿下从前空下来的时候,特别喜欢篆刻私印,还曾开玩笑说,若是有一朝困难,还可以靠这个养活自己。”
原来如此。这个不错,毕竟是自己做的。
她决定亲手篆刻一枚印章给齐云楚,府里有许多好的玉石,回去找便是。
两人又闲逛了一会儿,见前面有一间瞧着不错的古董店,见时间尚早,进去看了一眼。
可她们一进去,瞧见屋子里的摆件瞬间大失所望。里面大多数皆是赝品,即便是有两样真的,可皆是很一般的东西,跟齐王府里的完全没法比。
小哑巴正要走,一转身看见左边靠墙位置最上方的架子上有一锦盒,里面摆放着一块品色上佳的鸡血石。
她瞬间想到了齐云楚。
他虽爱穿白色,可是他浓郁到极致的色相,跟这块鲜艳欲滴的鸡血石更配。
古董铺的掌柜有着一双阅人无数的眼,看了一眼眼前生的姿容出众,气质卓绝的少女,愣了一下,随即迎了上去,态度可亲,“姑娘,这块鸡血石是本店的镇店之宝,给多少钱都不卖的。”
少女点点头,眼神却没有离开那块石头,似是十分遗憾,“可惜了,我很喜欢。”
掌柜的点点头,颇为自豪,“这块鸡血石虽比着其他玉不值什么钱,可胜在半点杂质也无。而且这块鸡血石有一个极其雅致的名字,叫做倾城。据说是某一个朝代,一位帝王十分的喜欢一个妃子,可这位妃子对这世间一切珍宝都不感兴趣,唯独喜欢鸡血石,且一定要没有一丝杂色才可。那位帝王为了哄心爱的女子高兴,寻遍天下也未能寻来完全没有杂质的鸡血石。后来他听说,隔壁有一国家的帝王手里便有着这块鸡血石,帝王便拿了一座城池来换,一座城池换了一块鸡血石博美人一笑,故名倾城。后来朝代更替,这块鸡血石便流落民间,辗转到了鄙人祖上手中。鄙人便将它当作了镇店之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