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少女又双叒叕躺赢了——一倾山水
时间:2021-07-15 09:49:45

  这王仁瀚,几乎是每天都要来,与店里的服务员很熟。
  沈萝也不意外,笑道:“正好,我刚才去找你说来着。”
  “若是你愿意的话,可以随我一同去见我二哥,但我真的要把话说在前头,我二哥的性子就是不搭理人,有时连家里人也不理睬。望王公子莫怪。”
  她得提前打好预防针,要不然王公子恼羞成怒,那就不好了。
  “理解理解,我不上前去打扰,我就看看。”
  沈萝带他去找沈芃,刚好,沈芃在他们住的小院里画画。
  这回画的是这个小院的场景,胡篱坐在他旁边。
  两人没说话,但一看就觉得特别和谐,其他人插不进去的那种。
  沈萝这才有了她二哥和胡篱真成了一对的实感。
  她正想往前走,不想,却被王仁瀚拉住了。
  “沈姑娘,”他小声道,“如此美景,不可破坏。”
  表情殷切,语带真诚:“你看,沈公子笔下不停,专心致志,红颜知己在旁协助,多么好的一幅场景,我们过去,岂不是打扰?”
  沈萝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王仁瀚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而后,痴痴地看向那边,动也不动。
  沈萝看出了他这个举动的本质:磕西皮。
  王公子心满意足离开了,也不知他是如何宣传的,反正到了文会那天,男客人们几乎每到一个,便问她有没有沈芃的真迹,让他们“瞻仰”一番。
  刚好,沈芃完成了他的小院图,沈萝干脆拿出来,挂在显眼处展示。
  今天除了男客人们有文会,女客人们也有文会。
  她想,扬城这么多才女,可不能让才子们出尽风头,她干脆自己组织了一个文会,把邀请函送给银卡客人们。
  今天的甜意阁依旧很热闹。
  谈诗词说歌赋,大家都很热情,有的甚至已经在石板上开始题诗了。
  后院子里花香醉人,面香更勾人。
  “好香啊!”
  “今天的面点看来很成功。”
  京城百花节那次,甜意阁已经将花面包钻研透了,现在拿出来,当然是驾轻就熟。
  除此之外,今天的蛋糕也颇有意蕴,全是有诗词来命名的。
  比如,“两只黄鹂鸣翠柳”,是抹茶奶油做枝条,甘菊奶油做动物,刻画得十分具有诗意。
  王仁瀚之前也不是没有想过要提前看到菜单,可惜沈姑娘不让。
  他今天也是一次见到这么多蛋糕。
  切开,才发现里面的蛋糕竟然别有洞天,不是以前吃过的那种,而是一层层的,像是宣纸叠上去。
  一翻名字牌面的背后,才看到这叫千层蛋糕。
  还真是人如其名。
  蛋糕体湿润柔软,吃起来甜而不腻,带着清新的抹茶香。
  旁边的院子突然传来女郎们的喝彩声,娇俏动听,不少儿郎们都忍不住踮起脚尖,可惜看到的还是墙。
  王仁瀚:“你们看什么呢,快尝尝。不尝尝,怎么有感而发,写出佳作?”
  比起看不见的佳人,还是吃更重要。
  而旁边的院子里,女郎们更加心无旁骛。
  她们的诗才本就不输男子,听沈萝说,会将她们的作品挂在门口显眼处,吃得更为认真,写得更为认真。
  描述蛋糕、面包的佳作频出,广为流传,这次文会后,甜意阁算是在扬城站稳了脚。
  胡篱回了京城,沈娘子让胡篱先不要说,她打算过年时带着沈芃回去,总不能让一个姑娘单独扛着压力。
  之后,几人便一同回了鹿临县,因为马铃薯和玉米快成熟了!
 
 
第52章 第五十二道菜   丰收金沙玉米
  “阿萝姑娘, 你回来了!”
  “阿萝姑娘,许久没见你,你瘦了!”
  沈萝一出现在自阳村, 就受到了村民的热烈欢迎。与她第一次来自阳村时看到的情景相比, 他们脸上的笑容更大, 更为真切。
  听衙役们说, 修完路后他们继续盖房子,房子是建在城外的一片地方,有了这笔收入,大家的钱袋子满了一些。
  她一一笑着回应, 首先去了紫菜厂看看。
  还没走近, 她便听到了一阵笑声,探头进去:“大家都挺有精神啊!”
  “阿萝姑娘!”
  石大娘惊喜冲过来, “你回来了!咱们的紫菜卖得还好吗?”
  沈萝骄傲地点点头,“当然好,我们的紫菜可是最好的,只要稍稍加工,便能俘获大家的心。”
  据陈娘子从京城的来信, 海苔面包和蛋糕卷在京城也很受欢迎, 而紫菜包饭和紫菜面条在万香楼同样卖得很好。
  “那粟粟在扬城还好吗?”石大娘紧张道, “她没惹祸吧?”
  粟粟是石大娘的女儿, 之前跟着沈萝去了扬城。
  沈萝宽慰道:“很好, 粟粟姐上手得很快,等到她在那边稳定了,大娘你去扬城看看她。”
  “我费这个劲儿干嘛,要花钱哪。”石大娘嘴硬道。
  沈萝亲昵挽住她的胳膊:“你现在赚钱了呀。”
  说到赚钱,石大娘笑得见牙不见眼, 在紫菜厂工作的大娘都有月银,在家里说话更有底气了。当然,她们这地方的娘子以前就不是好欺负的,特别是隔壁县的采珠女,那可是一个家的主力。
  紫菜厂有石大娘看着,运转正常。另外一个逐渐显露了领导才能的人,竟是之前质疑沈萝,并且主动第一个来签工作契约的钟娘子。
  怕沈萝对钟娘子印象不好,石娘子说了不少她的好话。
  沈萝笑道:“石大娘,我知道,紫菜厂里有这等人才,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她一向赏罚分明,随即提拔钟娘子做小组长,专门负责冲洗捡杂这个环节。紫菜里有杂质,会影响紫菜的口感。钟娘子较真,正好适合质检。
  “现在,摆在甜意阁售卖的每一份紫菜,都有鹿临县生产的印戳。你们的工作是否细致,会直接大家对我们县的印象。”
  娘子们听得十分认真,脸上严肃非常,显然是把话听了进去。
  沈萝想把鹿临县打造成一个品牌。在她离开扬城前,一些经常去甜意阁的娘子已经能说出鹿临县的名字了,当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鹿临县印戳上的鹿太好看了。
  但起码,她们记住了!这就是进步。
  说完了正事,沈萝一挥手。
  “今天是村子里拔马铃薯和掰玉米的日子。早上放假,咱们也去凑凑热闹!”
  伴随着沈青儒一声“开拔了”,鹿临县马铃薯和玉米正式面世。
  大烨朝第一次种植此物,朝廷专门派了记录官来,只为了记下真实的数据。
  负责种植的村民们很紧张,村长很紧张,沈青儒很紧张,沈萝在这种氛围下,不由也紧张起来。
  虽然她对马铃薯和玉米不陌生,知道它们都是高产作物,但也怕万一。
  “没事的。”李修俨在一旁小声安慰。
  他现在比沈萝高出两个头。在沈萝去扬城这段时间,这家伙的身高像是雨后春笋一样噌噌往上涨。
  现在沈萝和他说话都要仰着头。
  “嗯,希望丰收。”她目不转睛盯着田里。
  “哈哈哈!好多啊!”
  “我这儿一串串的!”
  “沈大人,村长,快来我这儿看!”
  田间不停传来高声欢呼的声音,一声高过一声。村长,沈青儒还有朝廷的人都跑不过来。
  沈萝也凑过去看了。比起后世的马铃薯,现在马铃薯的大小还不稳定,但这么一长串,看着就喜人。
  沈萝喜笑颜开,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感慨:今天有好吃的了!
  最后,马铃薯和玉米的每亩产量惊呆众人,朝廷的人不敢耽搁,当即和沈青儒商量,明天就去县城里试点种植的人家看看。
  鹿临县的马铃薯和玉米现在已经归朝廷所有了。但作为第一个种植的县城,朝廷肯定会宽容一点,留下一批作种。光是想到这个,她离开时脚步都是情轻快的。
  她也有工作,那就是整理这两样作物的做法,告诉大家怎么吃。
  这也很重要,毕竟种出来的粮食好吃,才更有动力嘛。
  拿来一箩筐马铃薯,这些都在在拔的途中不小心弄破皮的,而且个子比较小。
  直接蒸三四个,让大家尝尝本来的味道,然后拿十个,削皮切块,和香菇、走地鸡一起炖煮。
  剩下的比较大,她打算做成旋风土豆串。
  这样做出来的成品,看起来比较酷炫。但做起来并不难,拿木签子串好一个土豆,拿刀沿着边,一圈圈地旋转着切,不能断。等切完了,再拉开,就成了后世街边的网红小吃旋风土豆串的模样。
  土豆串要炸两次,第一次是为了熟,第二次复炸,是为了让土豆串更加酥脆。
  金黄的土豆串再撒上调料粉,还没尝,就闻到了一股焦酥咸香。
  突然,厨房边上多出了一张脸。
  “我闻到了熟悉的味道。”李修俨动动鼻子,以前小吃街上空飘散的就是这样的香味。
  眼睛落到金色传说——旋风土豆串上,他大步跨进来:“我给你尝尝味儿。”
  他拿起一串,“幸好隔壁都是家人,要是在京城做,小宝肯定馋哭了。”
  想到那个为了吃无所不用其极的小豆丁,沈萝不由也跟着想象那个场景。
  “等马铃薯在成为常见主食后,小宝想吃多少串我给他做多少串。”
  “那他肯定高兴得蹦起来。”
  说话间,李修俨咔嚓咬下一口,如他想象中那般酥脆。沈萝的刀功又长进了,土豆切得很薄,吃起来像是薯片一样,就连调料也完美复刻,咸香微麻带辣。
  不知不觉,他就吃完了一整串,连手指上沾着的调料也没放过。
  沈萝没闲着,继续做另一样吃食。
  玉米做起来也不复杂,相对于土豆,玉米的长势看起来更好,看这长长的小须须,一缕一缕的,剥开新鲜的叶子,就能闻到一股清香。
  那就做水煮玉米,再做一个金沙玉米粒吧。
  剥开玉米粒时,手指都沾上了那种好闻的沁香,一点也不刺激,像是随着微风一块吹来的,老舒服了。
  她忍不住往嘴里丢了一颗,清甜可口,是她记忆中的滋味。
  裹上淀粉,油炸,把一颗玉米扔进去,油锅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玉米像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沉下锅底后立马浮起来,这说明现在的油温正合适。
  毫不犹豫将剩下的玉米粒全都放进去,轻轻搅动。
  玉米从黄变成了金黄。颜色很漂亮,要是这一整盘都是金子,那她可得笑醒。
  怀着这样的好心情,沈萝利索地做下一步。
  蒸熟的咸蛋黄碾碎,放进下了适当油的锅,不断搅拌,便成了咸蛋黄流沙,用铲子舀起来时,是粘稠的半流质状态,飘香的金色瀑布不过如此。
  再倒入油炸玉米,不断翻炒,直至锅里的咸蛋黄流沙全都裹在了炸玉米粒上,锅里再无流质,锅底光可见影。
  一碟咸香可口的金沙玉米,成了!
  沈家的院子今天很热闹,沈家人,朝廷的人,还有三位村长,大家齐齐坐堂,闻着厨房传来的香味,五脏庙连连叫嚣,恨不得立马吃上。
  几个村长精神矍铄,此时的眼神比年轻人还要锐利,恨不得有透视眼,隔空看到厨房里的菜。
  朝廷的人第一次到沈家做客,这会儿梗恨不得身上长出翅膀,把厨房里的菜全都搬出来。
  在大家千盼万盼之下,沈萝终于上菜了!
  每上一道菜,大家腹中就更饥饿一分,好不容易上全,终于可以动筷子了。
  咸蛋黄玉米最惹眼,一片黄灿灿的,庄稼人最喜欢看到这个颜色,丰收喜庆得很。
  勺子舀上,放到碗里,沙沙的咸蛋黄特别有质感,一抿,咸香的味道停留在舌尖上,再咬,玉米被炸得酥脆咸香,吃起来特别带劲儿。
  几位村长尝到第一口,眼睛瞪得老大,接下来连话都顾不得说,只有呼噜呼噜的扒饭声,咀嚼声以及碗筷的碰撞声。
  其他菜也很受欢迎。水煮玉米清甜可口,土豆烧鸡,连同汁水一起浇在饭上,李修俨已经吃了两大碗。
  一顿饭,美味又顶饱。
  吃饱喝足,大家摸摸滚远的肚子。
  有沈萝的厨艺加成,的确可以做出很多花样,可大家都觉得,单吃也很不错。
  “土豆沙粉,玉米清甜,”老村长道,“我这种老头子,没牙,土豆就很好,年轻孩子应该喜欢玉米多一点。”
  沈青儒道:“如阿萝说,玉米还能磨成粉,老人家也能吃得容易。”
  大家就沈萝提供的做法讨论起来,想不起来时,转头询问,沈萝有备而来,拿出一个册子:“都在上面呢。”
  朝廷的人如获至宝:“阿萝姑娘——”
  话还没说完,沈萝径直点头:“可以。”
  对面几人欣喜若狂,回去献给圣上,他们就不愁说不出做法了。
  那本册子是自马铃薯和玉米种下后,她断断续续写好的。耗时较长,也给了她查缺补漏的时间。
  沈青儒送人出去,李修俨哼了一声,望着沈萝道:“有空写菜谱,没空回我的信?”
  “哪有,我不是回你信了吗?”沈萝冤枉。
  “我给你写这么厚,”李修俨伸出手指,比划了半个指节,“你的回信却只有一张。”
  这……沈萝避开他的视线:“你的信尽写些没用的话,我就回点重要的信息啊。”
  她都不敢回想信里的内容,她头一次知道李修俨可以这么肉麻。
  以前也没见他这般啊。
  “人家都说,纸短情长,鸿雁传书,我特地绞尽脑汁写给你的。”
  李修俨绕到沈萝另一边,对上她的视线:“你还喜欢吗?”
  沈萝:……她能答什么?那种甜言蜜语,太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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