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没赏他一个眼神,转身就走。所幸萧老板的客栈已不远了,我走着过去要不了多长时间。
至于回万马堂,我是不担心的,就算没了马,这里从早到晚都有万马堂的马师来来往往,哪里捎不回去我一个大小姐。
只是这里晚上的风太冷了,夜太寒了。
我讨厌看到这里的夜晚,只想在它到来之前入眠。
我将马鞭绑在后腰,顺着这条街道走到尾,转过一个弯,再走过一条街,穿过一条小路,继续往碎石黄沙里走了一会儿,远远地,看到了客栈。
萧老板的客栈就叫客栈。
也或许它根本就没有名字。
这里是每个万马堂的马师们,每个来边城的江湖人都要来逛逛的地方。据说这里什么都有,赌场,青楼,擂台,酒坊,一切让刀光剑影里的亡命之徒们满足,消遣,甚至发泄的东西,这里都有。
我初来时有些自暴自弃,但后来好歹振作了一点儿,暗自打探情况,总是能听到那些马师们提及这儿。
他们的口中最常说道的,除了这客栈,还有客栈的两个人。
一个是老板萧别离,一个是边城第一名妓翠浓。
第41章 飞刀他徒弟(二)
我敲了敲客栈的门,听到一声请进,然后推开了门。
准确地来说,我并没有见过萧别离,也并没有到过这客栈,但我一眼就知道,那个穿着华丽,舒舒服服地窝在一张大椅子上的人,就是萧别离。
他身上的衣料已比我这个大小姐都要值钱,手上把玩着的骨牌比我衣服上的花纹,头上坠的小明珠都要精美漂亮。
若是客人,谁会闲着无聊一个人在大厅里玩骨牌,而若是客栈的人,哪个老板会让手下人这么闲着。
但或许他已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了。
他的两条腿,膝盖以下空空荡荡。
萧别离抬了头,这是一张双鬓斑白得仿佛饱经风霜,眼神却温润的中年人的脸。他看到我,眼神里并没有那些马师一样的恭敬和畏惧。
他是一个需要万马堂大小姐亲自来请的人。
我立刻就知道该对他什么态度了,轻声道:“萧叔叔。”
萧别离朝我招招手:“来。”
我规规矩矩走过去,萧别离指着身边的一张椅子道:“坐。”
我坐下来,见四周空空荡荡,仿佛并没有营业的样子,也许这里是只有晚上才能热闹起来的。我道:“爹让我来请您今晚过去,接您的马车一会儿就到。”
请贵客自然要准备马车的,但我为了赶时间,哪里想去等那慢腾腾的车子,自己先出门了。
萧别离将手中骨牌放下,一个八卦图已经成形,他道:“今天晚上?”
我点点头道:“爹请了好几个江湖人,今天晚上都会到万马堂。”
至于这些人是什么身份,要来万马堂做什么,我这个大小姐,最多只能知道“做客”两个字。
马芳铃武功并不算太好,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儿家,马空群不会把重要的事情告诉她的。
何况马空群是个典型的大男子主义类型的人物——就像我曾经的知府爹,认为女人就该找个男人嫁了,托付后半生。
我不知道内情,但萧别离不一定不知道。
他沉吟了一下,摇了摇头道:“我还是不去的好。”
我不会傻到去问为什么,萧别离拒绝得干脆,我就不满道:“那我就白跑一趟啦。”
见我不高兴,萧别离笑了,他将一只空着的金樽挪过来,他面前桌上也有一只,显然他是个极懂享受的人:“一路天冷,来杯酒吧。”
他拎起一只金子做的酒壶来,我双手捧起酒杯,看着琥珀色的美酒倒进来。我喝了一口,果然是极好的酒,万马堂酒窖子里都没藏这么好的酒。
我看了看大厅四周里点的明灯,道:“萧叔叔,你这里是不是无论白天黑夜都会点灯的?”
萧别离微笑道:“不错,不止如此,这里白天虽不开店,却也不上板的。”
我叹道:“这里真好。”
这儿岂不就是任何一个浪迹天涯,无所归依的人最想来的地方?
萧别离叹道:“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
我眨着眼睛听他说话,萧别离道:“谁都能在这里找到想要的东西,得到最好的享受,但有的时候,也会有一些坏处……”
他唠到这里,忽然客栈的门已被人推开:“主人可在?”
这个声音听得我有些耳熟,我转头看去,果然是那个阻挡我杀马的人,他昂头挺胸地走了进来,好像他才是这里的老板似的。
我喃喃道:“坏处就是,有些讨厌的人来了,你也得把他当作客人。”
萧别离笑道:“对于生意人来说,有钱就是客人,我们也是要吃饭的。”
那人已走过来,看着萧别离道:“阁下便是老板?”
萧别离道:“在下萧别离。”
“萧别离?”那人却像是觉得有些在意这名字中的韵味,反复咀嚼了两遍。我看也没看他,喝尽了杯中的酒,就要向萧别离告辞。
萧别离道:“帮我向令尊致歉。”
我答应下来,转身从那人身边走过,期间他的目光,一直若有若无地注视着我。
我现在不止想打折他的腿,我还想连他的眼珠子都戳瞎了。
他却忽然拦住了我:“哎。”
我停下来看着他,他一笑,却并没有说话,而是将手掌伸开,他的手中,此时正静静地躺着我那把本该被打飞出去的短剑。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他其实长得算很不错,虽然身上衣服有些破旧,沾了风沙,整个人却丝毫没有窘状。
他似乎对自己很有自信。
自信过了头。
我也笑了:“我连马都杀得,一柄剑又有什么丢不得的?”
然后我看到他那眼睛几乎是更专注地看着我了。
我不想在萧别离的客栈闹起事来,这个世界明显有古龙的风格,而这个家伙身手莫测,身份不明,我现在又武功不济,若为了这些就起争执动手,未免太不明智。
对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无视他。
我一丝多余的目光都没给他,完全把他当空气,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出了客栈的门,天边的太阳已有些斜了,我朝着镇子的方向而去,打算拦一匹马赶回去。
远远的,一匹马儿朝我跑了过来,我定睛一看,竟然就是刚刚跑了的枣红马。
它跑到我面前,围着我转圈,像是有些疑惑。
也许那人说得没错,马有灵性。
它或许已感觉到我不是它的主人,所以那时才会发了狂。
忠心的马儿要找自己的主人,但找来找去,边城只有一个披着马芳铃的皮的我。
“我不是她。”我摸了摸马脖子,给它把马鞍卸下来:“走吧,永远别再回来。”
枣红马转得越来越急,还是觉得它找的人不对,悲鸣了一声,撒开蹄子跑走了。
我看向另一边的方向,荒原之上,却有另一队白衣人,驾着辆华丽的大马车远远而来。
那是要来接萧别离的。
车队停在我面前,领队的是一个身材精瘦的中年男人,脸型有些圆,此时恭恭敬敬道:“大小姐。”
这人我认得,万马堂高手如云,他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烟中飞鹤”云在天,人如其号,轻功极好,是万马堂的场主,算是四把手,手底下管着几百号人,更是马空群的生死兄弟之一。
但马空群居然连他也派来请客了。
我立刻意识到他请的恐怕不是萧别离,于是我道:“云叔叔,萧叔叔不来了,你们这是又请的谁?”
云在天道:“叶开叶公子,三老板请他去做客。”
叶开?谁?
难不成就是那个欠打的?
我道:“花叔叔是不是也被派出去了?”
云在天笑道:“不错,不过,他的客人比我难请。”
花满天和云在天在万马堂差不多的地位,在江湖上也是久负盛名,他们都去亲自请的人,会是谁?
我忽然觉得这万马堂风雨欲来。
我做出不高兴的样子:“你们都是万马堂的元老,谁不给你们的面子?若真有这样的人,还招待他做什么?爹爹为什么要委屈你们?”
听了我的话,云在天神色一丝未变,仿佛根本不为自己觉得委屈:“三老板自有自己的考量,现在已不早了,大小姐快些回去吧。”
我就不信他真的对马空群一点不满也没有。
像他这样的年纪,像他这样的高手,本该体体面面地做个老大,而不是被像仆人一样使唤。
云在天看了看我身边,没发现那匹马,我轻描淡写道:“那马不听话,被我给杀了。”
万马堂的马,若是跑了,必定抓回来再杀。
云在天有些讶异,但也没有多说,吩咐手下牵另一匹马来:“属下要事在身,就不送大小姐了。”
我点点头,骑上马,策马离开了这里。
我来这里不过半个月,这里已然仿佛有些不同了。
我又到了镇子上,骑着马走过街道。街上好像多了许多江湖人,刚刚收了摊子的老板们,已经又把桌椅支了起来。
他们对这些江湖人见怪不怪,在边城生活的人们,永远没有中原的人过得安逸。何况这里有万马堂在,有马空群在,谁敢闹事?
我快走到了街尾,这里的人已不多了,我随意看着,却忽然发现了一个纤细苗条的身影从一间房子后面悄悄疾走了过去。
她虽然穿着平时不会穿的黑色斗篷,遮住半张脸,但我这半个月以来最熟悉的人就是她,我不会认错的。
可她怎么会一个人来这里?
我没有叫住她,谁都会有些秘密的,而秘密一旦撞破,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我在天将擦黑时回到了万马堂,又走进了那座小楼。小楼有三层,最上面的一层是马空群和他的好兄弟,万马堂的二把手公孙断住的,第二层则是我和马空群的小儿子。
花满天不住这里,云在天也不住这里。
他们虽名为马空群的兄弟,看起来也是亲疏有别的。
或许马空群能真正信任的人,就只在这个小楼里。
我走上二楼,在一间房间的门上敲了敲,叫道:“小弟?”
连叫了几声没有人回答我,我推门进去,床上,一个五六岁小男孩正盖着毯子睡得正香,脸红彤彤的。
他就是马空群的老来之子,小名叫做小虎子。
我拍拍小虎子的脸蛋,他迷迷糊糊醒了,看见我道:“姐姐。”
我坐在他身边,轻声问他:“怎么只有你,三姨呢?”
三姨是这座小楼里额外的人。
之所以说是额外,是因为她的房间不在这里,而在他处。但她是马空群的不知第几房小妾,最受他的宠爱,马空群妻子早逝,她平时就负责照顾小虎子,因此常常在这儿住着。
马空群很信任她,甚至会让她管内眷的用度,我来这里半个月,跟我说话最多的人,就是沈三娘。
第42章 飞刀他徒弟(三)
小虎子好像还是很困,耷拉着眼睛:“三姨……三姨刚刚还在给我讲故事。”
我将他的小手塞回被子里,趁机给他把了把脉,果然发现了不对。
她居然给小虎子下了药,在马空群眼皮子底下溜出万马堂去,胆子未免太大了。
我给小虎子掩了掩被子,轻声道:“姐姐来这儿的事情,不许告诉三姨,知道吗?”
小虎子一向最听马芳铃的话,点点头,我摸摸他的脑袋,道:“接着睡吧。”
我出了小虎子的房门,走廊里安安静静,我推开一扇窗户,远远地看到万马堂的大门上挂起了灯笼。
客人已经来了。
只是是来者不善还是善者不来,我就不知道了。
但我没想到事情竟出得这样快。
万马堂里的所有人都噤若寒蝉,不管是丫环仆役,还是久经厮杀的马师,都笼罩在凝重的气氛里。
万马堂里所有的鸡和狗,在一夜之间,被杀得干干净净。杀鸡杀狗者使的是极快的刀法,整个万马堂里,没有一个人发觉他的踪迹。
他当然不会是为了展示他做厨子的手艺,而是在告诉马空群,鸡犬不留!
我坐在梳妆台前,又在画眉,丫环站在我身后给我梳着头发,一边说一边发抖,我的眉都画不好了。我瞥她一眼道:“怕什么?再厉害,还能比我爹更厉害?”
我这半个月来多少弄清楚了一件事,在我醒来见到的所有人里,马空群的武功是最厉害的。
虽然他的手几乎已经算是残废了,可从来没人敢叫他残废,十几年来,他就是靠着一双手,创下万马堂的基业。
丫环紧张地咽了咽口水,见我这么镇定,神色也少了些慌乱:“小姐,您说,会是什么人做的?”
什么人做的?
我继续画眉,不紧不慢道:“昨天来了几个客人?给我讲讲。”
丫环福身道是,想了想道:“昨天晚上,有三位客人是坐着马车来的。奴婢听人说,他们好像……好像一个叫什么蜘蛛,一个姓乐,还有一个,叫叶开。”
说到这个名字,她仿佛有些羞怯,不用想,这三个人里,她一定见过叶开,而叶开也是长得最年轻英俊的那个。
我道:“还有呢?”
丫环道:“后来又来了一个穿得很不错的公子,可凶了,带着好多人的随从,听说还和公孙场主起了争执。”
我对着镜子自照,觉得这次画得还可以。丫环又道:“最后又来了一个人,不过他是个跛子。”
我立刻想起了在荒漠上拖着一只脚独行的那个黑衣少年。
他漆黑的眼睛,漆黑的衣服,还有那把同样黑色的刀。
丫环的神色有些奇怪,拧着眉想着,喃喃道:“不过他这个人很奇怪,叫什么红雪……”她忽然想起来什么:“对了……他手上有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