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八零小卷毛——阿泠泠
时间:2021-09-16 09:32:57

  忽略掉手帕上各种污垢,一丛水仙的用色和绣工倒还真不错。
  徐蘅得到爷爷的表扬后神采飞扬了片刻,随即蔫了,“我不想上学,我只想跟小哥哥一起呆家里,胡婆婆会给我做好吃的。”
  她口齿不清,徐重费了好些神,再加上徐蓁的“翻译”才完全明白意思,“小哥哥不用上学?”
  徐蘅摇摇头,“学校不收……说别的同学会没法专心上课。”
  徐蓁比二妹知道得多些,连忙告诉爷爷,“妈妈去学校讲过,但学校说得有专人接送,早到晚走,不能影响课堂纪律。胡婆婆想想觉得做不到,让妈妈不要管了。”
  单亲家庭,当妈的得工作才有收入,外婆胡阿姨靠做小手工挣钱补贴女儿,一个月两个月也许能坚持,长年累月下来迟早会垮。不过这些徐蘅不懂,她只知道学校和同学歧视小哥哥,就像他们不喜欢她一样。
  徐蓁见爷爷若有所思,又道,“胡婆婆说了,长贫难顾。她也不愿意受别人的恩惠,反正她识字,可以自己教。”
  回家的路上气氛跟出来时不同了。
  徐蓁拖着徐蘅,偷偷说了她两句,肯定是她的话勾起了爷爷的心事。但爷爷不是万能的,知道这些事又帮不上别人就会难受。妈妈说过,不能给爷爷添麻烦。
  徐重走着走着,突然意识到小麻雀们特别安静,低头一看,两个大的拉在后面,最小的跟在自己腿边。他个子高大,又走得飞快,最小的自然跟得吃力,汗打湿了满头小卷毛,难得的是孩子们没一个叫苦。
  他弯腰抱起安歌,站在原地等两个大的。
  安歌问,“爷爷,能帮帮胡阿姨吗?还有很多这样的家庭,不能总是靠一个好心人,得有整体的安排。”
  真是孩子话啊。
  然而对着孩子清澈的眼睛,徐重说不出口,也不是不能做点什么,只是……
  他衬衫袖子被扯了两下,还是小毛毛一双明亮的眼睛,“爷爷,你小时候想过将来要做什么?”
 
 
第三十四章 赌书
  蝉声如雨。
  午后安歌睡了半个小时,被玻璃窗上的轻响叫醒。窗外一根晾衣杆,杆上挂着纸条,是方辉的“草书”:“快来,我家有新玉米”。
  安歌下床。
  徐蓁和徐蘅去了外公家。老太太坐在窗边看报,听到动静望过来,见来邀的是方辉,点头示意知道了。
  方家比徐家要大得多,除了有间明亮的厅之外,还有一大两小三间卧室。这会沈家的两姐妹也在,桌上摆着一大锅玉米,另一侧的高几上放着只六寸大小的奶油蛋糕。
  今天是方家小弟的生日。
  作为在场最小的孩子,安歌被安顿在桌边,和方小弟同一待遇。方家大哥方明还剥了块冰砖分成两半,让他俩一人捧着个碗慢慢吃。
  方辉咽了下口水,但很有志气地没盯着看,拿起一根玉米慢慢啃。
  安歌用小勺把碗里的冰砖用小勺再次一分为二,分出一半给方辉。
  看得沈家大姐沈晏直乐,“这俩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安歌没吭声。沈晏和方明同岁,是一中的同班同学,不声不响早恋,谁也没发现。直到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他们跟家里坦白,大人才恍然大悟。但两人成绩好,双方家庭又知根知底,似乎也没有反对的必要。可惜两人没考进同一所大学,方明学习上更强些,被保送到重点大学计算机专业,读完硕士直接创业,没到四十卖掉公司,退休回家带孩子。有方明做全职主夫,沈晏在事业上节节高升。她本科读的食品工业,毕业后进了世界五百强,后来管新产品的研发,形象又好,能力也强。
  方辉比安歌大,认为这话影响他俩纯洁的同学情谊,沉下脸反对,“毛毛是我妹妹。”他一指小弟,“她比小弟还小半年呢!”
  方明早就习惯弟弟们的爱抬杠,冷静终结此项话题,“对,你说得对。”
  他今年十六岁,虽然外表上是翩翩少年,但家务一把抓,玉米就是他煮的。乡下熟人送来的早玉米,每根还没巴掌长,嫩得一掐水,放水里煮开就起锅,他还记得把煮玉米的水送给大院里有糖尿病的老人。蛋糕也是他去买的,方家伯母对过生日完全没有概念,四个孩子没有哪一个的生日她是记得的。
  这样也好,一视同仁的公平。
  至于沈家,沈家伯母说姐妹俩少不了吵吵闹闹,是因为她家也有类似情况。老大从相貌和学业上甩开老二一大截,父母心中天秤不知不觉倾向老大。老二不平则鸣,隔三岔五闹得满院子的邻居知道沈家父母又偏心了。
  弟弟妹妹们啃完玉米,方明收拾完桌面,继续冷静地从房里抱出一堆书-小学和初中阶段的数学、语文教科书。身为老大,为了弟弟们能够尽早接受教育,他把自己读过的书都好好地保管着,寒暑假就可以拿出来用。
  方家小弟惨叫一声伸出五指捂住脸,“大哥,今天我生日!”
  大哥微笑,拿起放在最上面的-《十万个为什么》。
  沈家二姐知道不妙,不过她也知道自己可以把糖衣吃了拒绝药丸,斯斯文文谢过大哥的招待,然后……溜了。
  方辉无所谓,他要和天才少女毛毛做同桌,不能拖后腿,老老实实从中挑了本数学书,拿了纸笔边看边演算。
  沈晏见安歌一本接一本翻语文教材,怕她走马观花没学进去,连忙阻止。不过她选了几段古文问小家伙,居然小家伙答得头头是道,甚至可以背出来。
  过目不忘?!沈晏激动了,“方明,让方亮跟毛毛比比,谁的记性更好。”
  方家二哥叫方亮。
  方辉才不答应,“二哥比毛毛大好多,不能以大欺小!要比也是我跟二哥比!”
  “一起比。”哪个少年不好事。方明大部分时候记得自己是大哥,少部分仍然是大孩子。为了公平起见,他从父母房中找到一本《从一到无穷大》,这书是他爸买的,怕三个小的不懂得爱惜,平常放在大卧室的书柜里。
  方明让他们仨并排坐,随手翻到其中一页,给他们十分钟阅读,十分钟后同时默写,看谁记得的内容最多。
  一个是弟弟,另一个是邻居家的小毛头,没准小毛孩子输了还会哭闹。方亮平常的高冷挂不住了,抗议道,“大哥!”
  尤其自家大哥跟沈家姐姐怎么可以满脸看好戏的表情!以为他不知道吗,他俩私下那些眉目传情暗送秋波!
  方明不以为然,“默个书而已,怕输给孩子不好看?我就没这种顾忌,要不是记性肯定不及毛毛,否则也下场比。”
  沈晏托着下巴,“方亮,你可能会输-毛毛很厉害的,她在日报发表文章。”回到父母身边后,安歌用不少精力摸熟本地日报的口味,又开始小小的挣钱生涯。虽然都是豆腐干,每篇挣个一块两块,但百闻不如一见,大院邻居们早传开了,徐家有个小才女。
  方亮看向安歌,后者大眼睛眨了下,明显没有在怕的。
  比就比,我还能输给小孩子不成-方亮赌气坐下,闭上眼,“谁负责计时?”他可不占便宜,等开始再看。
  方辉怕安歌害怕,凑到她耳边,“没事的,我输给二哥百来次了,输就输,不用怕。”
  -你可……真豁达啊。
  安歌点点头,“知道了。”
  方明居然又在父母房中找出块秒表-方家伯父读中学时练过田径,是国家二级运动员,以特长加分进的大学。就学习成绩来说,比方家伯母其实要弱一点。
  “预备-开始!”
  三双眼睛同时睁开,目光投向书本。
  方明和女朋友交换了一个眼神-肯定还是方亮赢,但能够逗逗他也好。他俩算同辈中佼佼者,但方亮像父母最优秀部分的综合,无论记性还是逻辑能力,远远超过作为哥哥和姐姐的他们。
  有时候不得不接受“不公平”,因为有的人天赋上已经高出别人。
  小弟偷偷走到高几那边,眼巴巴看着蛋糕。
  风过梧桐,蝉声密密麻麻织出夏日的炎热。
 
 
第三十五章 哥哥
  方辉是头一次感受到十分钟的漫长。
  他一直认为输给哥哥没什么丢人,但这次有毛毛在旁边。不知怎么,他觉得如果没尽全力,毛毛会不高兴。
  一页的内容,他上下来回看熟,闭上眼睛默背几遍。
  应该可以默对一半以上……吧?
  时间到了吗?他看看大哥,大哥朝他笑笑,举了举秒表。
  得,还有四分钟。他生怕把刚才背下的内容给忘了,赶紧盯着书又看。
  看了背、背了看,总算盼到大哥开口。
  “时间到!”
  方明和沈晏已经帮他们准备好纸和笔,三人各坐一方,低头刷刷写起来。
  背的时候全记得,怎么写就忘了呢。方辉写完从头读了一遍,特别不满意,错漏百出,只有一个大概意思。他咬着笔头冥思苦索,但脑海跟灌满浆糊似的,翻来倒去就是不记得原话。
  方亮第一个放下笔。安歌是最后一个,她手小,写字慢,不过她的字一个个排列得很整齐,跟方亮的行书、方辉的鸡爪字相比,特别适合阅读。
  三张纸放在一起,方明立刻放弃自家的三弟,方辉那张有不少涂改,跟另两张不在一个档次。至于方亮和安歌,谁高谁低就要看内容了,从字迹看他俩的都很流畅。
  而且,一字不错!
  方明和沈晏抬头看了看对方,尤其方明,他看过《三国演义》,这时候心头浮出一句话:“既生瑜,何生亮。”
  方辉立刻反应过来,鼓掌道,“毛毛赢了!”毛毛年纪比二哥小,比二哥写得慢,在他心里,评判结果自然是毛毛赢,花在书写上的时间越长、越容易忘嘛,毕竟比的是短期记忆力。
  转头发现安歌在看他的默写纸,方辉脸一红,连忙抢过来,“不行、不行,比你差远了。”
  安歌没跟他抢,“我没背内容。”
  怎么说?
  安歌解释给他们听,“就像看一棵树,我没按逻辑关系记内容,而是把每段文字当成树上的枝叶,这里有一朵花,那里有一只蝉。这样,比记具体文字要简单得多。”她随手在纸上画了棵树,然后把关键字一一插上去,“只是速记,不用理解,过会就完全忘记,没有实际用途。”
  方亮倒是面色平静,“论结果不论过程,是我输了。”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哎呀一声,他们不约而同看过去,发现整个蛋糕糊在小弟脸上。
  不用问也知道了,小弟踮起脚偷吃蛋糕,不小心碰到高几,蛋糕掉下来。熊孩子慌忙去接,接是接住了,只是用的是脸……
  可怜的小弟动也不敢动,双手捧着蛋糕下沿,生怕它啪叽一下掉地上。
  这幕实在滑稽,大家哈哈大笑,招得小弟在蛋糕后面发出要哭不哭的哼唧声。
  方明走过去拿下蛋糕。
  小弟满脸都是奶油,两只眼睛哭得红红的,眉毛睫毛也沾上了奶油。
  这下大家又是一阵狂笑。沈晏笑得肚子都疼了,趴在桌上;安歌和方辉站在一处,笑得摇来晃去;方亮比较矜持,手握成拳压在唇上,不过从他弯弯的眼睛来看,也是很乐了。
  方明算是最冷静的一个,还记得把蛋糕放到桌上,端了盆水让小弟洗脸。
  至于这只本来要等父母回来一起分享的蛋糕,就由小弟独吞了,虽然他抽抽嗒嗒地在哭-哪怕孩子们把家掀掉,只要在下班回来前收拾好,方家伯父伯母绝对不会管。
  “毛毛,毛毛!”
  安歌听到有人叫自己,听声音是安娜。她匆忙讲了一声就往家跑,果然是安娜跟着徐蓁和徐蘅回来了,一起来的还有安娜的两个堂哥。这个时候,一般来说父母辈都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到假期家家户户的孩子们凑在一起玩。
  安娜前阵子住在伯父家,虽然听说安歌回家,但跟着堂哥们天天到处跑,想不到去看安歌。不过男孩子的玩法毕竟跟女孩子不同,等新鲜劲过了她想起安歌的好处,闹着要去徐家,安友伦只好答应了。
  小姐妹俩刚说几句话,方辉端着碗追来。方明见徐家有小客人,分出一半玉米,让方辉送过去。这也是这个时候的特点,凡是做点吃的,少不了分些给邻居。
  安娜撇撇嘴,当着方辉的面没说什么,等他走开就跟安歌说,“乡下人才喜欢这些。玉米里有虫,不好吃。”
  谁知方辉耳朵好,全听见了,想了想还是回头对安歌说,“我哥检查过,没虫。”
  就算有虫也煮熟了……安歌理智地选择闭嘴,光看这两位的眼神就知道,无论选择哪一方都会让另一方更加愤然。
  “外公说的,没虫的更不能吃,肯定打了很厉害的药水。”安娜瞪过去,大声说。
  方辉呵呵笑两声,“有虫没虫的都不能吃,那你吃什么?西北风?夏天没有西北风哦!”
  “我吃的!”
  “那你吃的是有虫的还是打过药水的?”
  真小朋友安娜果然被绕了进去,“我吃西瓜、冬瓜、南瓜……”讲了一半才明白,瞪着方辉道,“讨厌!你走开!”
  方辉只当没听见,对安歌说,“我明天再来拿碗,慢慢吃。”
  见他不理自己,安娜更生气了,鼓起腮帮,“叫我哥打他!”
  安歌想了想,“他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他们家四兄弟。”
  安娜伸出双手,二对四。
  哭了。
  “等我回去,要妈妈给我生个哥哥!”
  傍晚时分二姨和二姨夫来了,他俩不是空手,拎了一整只烧鸡。拆开外面的荷叶包,鸡肉的香味扑鼻而来,安信云把其中一只鸡腿给了安娜,另一只要给安歌,被安景云叫住了,“别管她了,家里孩子多,分不匀。”
  安娜翘翘小鼻头对安歌显摆,“我是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只有我一个孩子,家里东西都归我!”
  行行,安歌忙着竖起耳朵听徐正则和李勇的对话,他们在讲停止拼装电视机。
  李勇很痛快地接受了,因为刚才他听到大院里有人跟徐正则说,这下要改叫老徐同志徐局了。徐重的任命已经下来,他做了财政的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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