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老婆很可怕——半娄烟沙
时间:2021-09-18 10:28:17

  因此,生火前他们先挖了个坑,用完了就盖土扑灭,燃烧的木柴也不容易吹跑。
  现在正是晌午吃饭的时候,血仙向周云砚问道:“你用饭了吗?”
  周云砚急着过来看她,还真没吃饭。
  血仙伸手就要去摸他的腹部,周云砚一惊,连忙退两步,小声道:“这是在外面!”
  血仙眨眼:“在你宅子,你也不让我随意摸啊。”
  周云砚张了张嘴:“……”
  “我带你去吃鸟肉。”血仙扯住他的衣袖,往烤鸟的方向走,周云砚却停住脚步,冲血仙摇了摇头道:“我不能去。”
  那只鸟再肥也就那么大,根本不够种树的农家汉子们吃的。
  他们一年到头吃鲜肉的机会比周云砚少多了。
  血仙定定的看了他几眼,道:“那你等等。”
  云砚晌午饿着肚子来看她,她肯定不能让他再饿着肚子回去。
  周云砚看她走远,直到变成了一个黑色的小点,血仙的上方,同样有两点在空中盘旋,看样子像是尖嘴鹰。
  周云砚:……
  她不会想再捉两只吧?尖嘴鹰那么好抓的?
  周云砚刚这么想,就见两只尖嘴鹰从空中直线坠落……
  血仙把原本给她准备的干粮也要过来,一股脑的塞进了周云砚的肚子里,再加上现烤的鸟肉,周云砚吃了个肚滚圆。
  他都不禁怀疑,他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见周云砚吞咽口水,血仙问:“想喝水?”
  周云砚出来的时候没带水,这边种树用的水都不是很干净,不能喝。
  人喝的水倒是有,但晌午吃饭的时候,一人舀一碗,喝的都差不多了。
  见血仙起身,周云砚问:“你去哪?我不用喝水了,吃完这点东西我就走了。”
  他初衷就是来看看血仙,见她无恙,他就可以回去了,谁知被血仙喂了这个多吃的,才耽误了些时间。
  血仙摇头:“你来回奔波,我怎么舍得你一滴水不喝就回去?等着,我去找水。”
  周云砚和血仙坐的地方离他人休憩的地方有点远,但周云砚还是面热的左右望了望,见似乎没人听到血仙的话才放心。
  血仙不等周云砚多说,拿过一旁种树用的铲子,扔给了还在欣赏边关拨土鼠的遁地虎。遁地虎被吓的一机灵,转过头一看是血仙:“大人,这是?”
  血仙:“跟我来。”
  血仙接根接了上午,对这一片的地下了解个大概,哪儿有水源自然清楚,拉着遁地虎到一旁,指着一点道:“挖。”
  遁地虎:“挖多深?”
  血仙:“有水为止。”
  遁地虎:“……”这不是开玩笑吗,那地底下的水有多深,他这个土鼠再了解不过了。
  血仙淡淡的道:“最多两刻钟,我没耐心。”
  遁地虎大喘一口气,把屈辱的辛酸泪咽下,点头道:“没问题!大人!”
  其余的种树人陆陆续续的开始干活了。
  遁地虎使出看家本领,手脚并用,两刻钟刚过,就在周云砚吃饱了午食,要回程之时,便听遁地虎大声喊道:“大人,有水了!”
  周云砚以为是叫他,连忙奔了过去,从小土坑里不断往外冒的可不就是水吗?
  想起血仙方才说的给他找水,就是找了个水眼的意思?
  ……这也太阔绰了。
  找到水眼不是小事,周云砚也没功夫呆了,他得去告诉守知县,让他派人来修储水池。
  血仙见他匆忙的走了,脸上身上都是热汗,刚回来几天,周云砚就晒黑了不少。
  血仙抬头,看了眼离她远远飞着的尖嘴鹰。
  不知道这鸟的繁殖能力怎么样,周云砚看起来还挺喜欢吃。
  接下来的几天,血仙每天下午回来,手里都会抓两只尖嘴鹰。
  周云砚以为她是带回来吃的。
  他想起来了小时候的事,自然想起来了血仙吃兔子的事情。
  他现在也好奇,血仙是怎么吃的?
  回来这么久,他没见血仙坐下来细嚼慢咽的进食过,每次都是坐在一旁看他吃。他每次问她要不要一起吃的时候,血仙就摇头说她吃过了。
  还有一次,血仙指着裙底伸出来的树枝,那些枝条都钻进了地里,血仙对他说:“我也在进食。”
  周云砚猜想,血仙或许像植物一样,还能吃土?
  结果,血仙把捉回来的尖嘴鹰脚上都绑了链子,一只都没吃。
  周云砚:“你想养尖嘴鹰玩?”
  血仙摇头,她不会养动物玩,她只养云砚。
  血仙看着被链子拴住脚的尖嘴鹰,说道:“让他们生蛋,以后就不用抓了。”
  就像她树根下的那窝土拨鼠一样。
  周云砚:……她这是为了长长久久的吃,打算像养牛和羊一样养尖嘴鹰啊。
  遁地虎想起被血仙吃了的子子孙孙,不禁左手打右手,瑟瑟发抖。
  这只树精不是人啊。
  他原来一直觉得血仙是良心未泯,才会留他和几个老婆一条命,现在想来,这树精就是留着他配崽啊!
  尖嘴鹰性子猛,边关没人养这个,怕一不小心就被啄了眼挠了皮,周云砚也不放心,怕这些鸟伤了血仙。
  可怪就怪在,这些在边关上空作威作福的尖嘴鹰,见了血仙就像耗子见了猫,连爪子都不敢伸,真真奇怪。
  血仙手里什么兵器都不拿,连树棍都没有,可尖嘴鹰就像被吓破了胆子,站在那一动不动。
  周云砚哪里知道,尖嘴鹰们也是生灵,自然怕血仙这个满是血腥之气的精怪。血仙对待除了周云砚以外的其他活物,可没有那么好的耐心。
  所以尖嘴鹰们只能选择,是乖乖听话,还是现在就丢了小命。
  血仙盯着他们,命令道:“配崽。”
  一旁的周云砚:“……”这鸟能听懂吗?
  就见大鸟猛地一抖,就开始啄身旁的雌鸟,十分乖顺。
  周云砚一脸木然。
  边关没有玩的,袁副将来找周云砚禀告事情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满院子的尖嘴鹰,十分心动,想养一只去玩玩。
  这是血仙的东西,于是周云砚就问血仙的意见。
  血仙:“给他两只,一公一母。”
  周云砚还想着血仙挺大方,就听血仙道:“等生蛋孵化了,让他还两只。”
  精怪没有无私奉献,只有等量交换,还是看在周云砚的面子上。
  这次树苗种植的速度特别快,也许是因为血仙连续几天给他们加餐,干活的农户们变得非常积极,再加上有了水源,就不用来回运水浇树苗,省了许多的时间与人力物力。
  守知县一腔谢意无处挥洒,见到周云砚便要夸一次血仙。
  周云砚觉得自己也怪,别人夸血仙,他听了特别与有荣焉,比夸他自己还高兴。
  守知县夸得口若先河,从血仙主动狩鸟给农户们加餐,既防止了尖嘴鹰去霍祸树苗,又能让农户们吃顿好的。
  再到血仙为了不让农户们受累,利用休憩时间找水眼等等。
  “没有想到,血兄不但会种树,会农耕,还会找泉眼!”
  周云砚承认血仙做的这些事情,造成的结果都是好的,但是,她的出发点应该……没有那么纯粹。
  但他肯定不能说,她打泉眼就是为了给我找水喝,至于打鸟,周云砚想了想,以血仙的性格,可能单纯是觉得这大鸟碍到她的眼了……周云砚清了清嗓子,硬着脸皮糊弄过去了。
  守知县又说到春耕的事情,想着也让血仙带头去指导农耕。
  这件事情,周云砚持保留意见。血仙是树精,可能对种树有天然本能。
  但庄稼就不一样了,这关系到整个边关人民一年的口粮问题,马虎不得的事情。
  经过与守知县探讨,决定划分出一小块给血仙试试,若成功了,明年再交由她来办。
  守知县迟疑:“明年血兄还会留在这吗?”
  他有自知之明,他们这可不是什么好地方,留不住人。
  周云砚顿了一下,他今天穿的是血仙给他变化出来的棉袍,袖口内侧是一朵小花,刚好贴在他血管处。
  周云砚抿唇笑了笑,锋利的眉眼都柔和了下来,道:“她会留在这的。”
  守知县听后无比欢喜,热情的询问道:“对了,血兄今年年岁几何?娶妻了吗?若还没有,可不能耽误血兄的大事。”守知县两眼放光,一副要做媒人的的架势。
  周云砚脸僵了僵,清了清嗓子道:“定亲了。血兄今年……十六、七吧。”
  他小的时候,血仙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他下个月就要二十了,血仙看起来却只有十六七的样子。
  守知县笑道:“血兄真是年少有为!想必血兄未来娘子也一定是花容月貌,与血兄刚好是一对才子佳人。”
  知道血仙定亲了,守知县顺嘴说了两句好话。
  毕竟血仙长得太好看了,守知县每次见到都忍不住感慨。
  跟花容月貌一点都没沾边的周云砚:……
  “婚嫁之事,怎能只看相貌?”
  守知县看周云砚,这怎么听着还有点气不顺呢。
  也许周少将军的未婚娘子,可能不是那么好颜色?
  守知县连忙道:“关键还是要人品好,正所谓娶妻娶贤。周兄的亲事何时订下?”
  周云砚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血仙如何从如今的血公子过渡成他的娘子。
  追溯到血仙为什么会做男子打扮的初衷……
  这就像周云砚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然后一步步走进去,“咣当”躺坑里了。
  晚上到家的时候,血仙正在房里看书,周云砚瞥了眼书名《俏书生》。
  周云砚的眼皮跳了跳。
  怪不得血仙总喜欢用扇子遮下半张脸,就是平时这种话本子看多了。
  嗅到周云砚的味道,血仙把话本子一放,光着脚就下地了。
  周云砚快走两步迎上去,连忙道:“地上凉,把鞋穿上。”
  血仙状若未闻,赤着脚去迎他,走到他眼前时,顺势就把脚踩在了他的靴子上,双臂搂着他的颈,道:“我跟你共穿一双鞋。你走一步,我走一步。”
  雪白的小脚踩在他黑面白底的靴子上,看得周云砚心一软。他不舍得把她拉下去,让她在冰凉的地上赤脚。
  只能轻轻的环住血仙,像抱着孩子一样,一步一脚往床边挪。血仙黑眼珠凝望着他,周云砚就一句斥责话都说不出口了。
  他和血仙一样,也喜欢和她亲香,但与血仙不同的是,他得时时刻刻守着底线。
  苦哉……
  血仙微不可查的瞥了眼房顶。
  周云砚没发现,一步一步,托着他的树精到了床边,血仙乖乖的穿上软底鞋,把周云砚推到床上坐好。
  周云砚以为她要扑上来,无奈的张开双臂,对她道:“慢点,别撞到哪儿了。”
  这时,屋顶上的人动了。
  血仙仿佛丝毫没有察觉。
  一两只活人,在血仙眼里跟土鼠无异,她有些好奇,这个人想干什么。
  弄清楚之后,她就要把这个活人吞了。
  原因无他,她不喜欢被别人窥视,尤其是她和周云砚两人独处的时候。
  屋顶上的人忽的从房顶滑了下来,迅速的闪进屋内。他的速度非常快,一眨眼便来到了血仙的身后。
  当这个人滑下屋顶的时候,周云砚便听到了房顶的响动,他第一时间便是想去拉身前站着的血仙。
  巧合的是,血仙像被吓到了一样,刚好微微一晃,袖子就从他指缝间滑了下去,周云砚抓了个空。
  他再一次向前探身,动作如猎豹般迅猛,想把血仙搂到身后,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刺客抓紧时机,直接从身后掠住了血仙,右手执短剑,锋利的剑刃抵在血仙的颈前,泛着寒光。
  刺客面带黑色面巾,头发也用黑布拢起。
  个头不高,眼睛很大,露出的部位并没有眉毛,看起来有些怪异。
  “周将军。”刺客开口叫道,声音听起来又尖又细。
  盯着血仙喉管前的短剑,周云砚稳住了身形,慢慢的直起腰版,面容严肃道:“何必要对女子动手。”
  看到周云砚的神情,刺客嘿嘿嘿的笑了:“不这样做,周将军怎么能好好听小的说话呢。”
  “周将军,三皇子让小的给您带句话。”
  刺客尖锐的嗓音就像箭头划过剑身的摩擦音,让人感觉非常不舒服。
  他缓缓道:“三皇子说;血债,必须得血偿。”
  周云砚面色不变,心里猛地一沉。
  作者有话要说:  是时候让血仙脱下“软弱”的外壳了,嘿嘿
  这章下面留言4月11日23点前
  前50名发红包
  实在不知道发什么
  就写“嘻嘻”吧
 
 
第23章 23、千里手
  刺客正是黄陂法师门下的大弟子,千里手。善于隐匿身形,身手敏捷,且脚程飞快。很得他师傅黄陂法师的器重。
  进了关内,千里手最早的想法是混进军营,凭借他灵敏的身手,偷偷溜进伙房,在他们的伙食里下药。
  不但能掠走周云砚,还能刺探一下军情。
  可惜,军营内外有两重士兵把守,将军营围得水泄不通。
  要是有花草树木遮掩身形还好,光秃秃的土地上,千里手连脚都遮不住。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了遮掩的千里手也难以隐匿身形。
  别无他法,千里手乔装打扮,打听到了周云砚的镇关将军府。堂堂一个镇关将军,宅子不但如此简陋,还只有两个守卫。
  这对千里手来说,偷偷潜进宅子简直是易如反掌,犹如囊中取物。
  尤其当他从屋顶偷窥到周云砚在宅子里养了一个女人后,千里手觉得机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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