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见他确实想听,也不卖官司,道:“钟大人啊,还算是个好官,可惜,让他二儿子给拖累了!你们猜,他二儿子干什么了?”
大胡子声音涩道:“不知道。”
大爷声情并茂的道:“他二儿子胆子好大的哦!居然敢意图光复前朝!光复前朝你懂吗,就是造反。”
大爷啧啧啧的摇头道:“他家二儿子钟庆和惹了祸事拍拍屁股就跑了,钟大人这家人跑不了啊,连老带小全给抓进去了,几个月大的孩子都没放过!”
粗旷男人一旁插话道:“哥,我们先去休息,一会再说。”
大胡子执拗的摇头,道:“大爷,您继续说。”
大爷疑惑的看了看他俩,接着说道:“前面挂着的手指,就是钟大人的。上一根手指风吹日晒这么多天,就算大冬天,该烂也还是烂了,哪成想,今儿又给换上了一根新的!这得遭多大的罪啊!要我说啊,这个二公子也是作孽,他要造反就一人做事一人当,他跑什么呢?”
大胡子慢吞吞的擦了擦嘴,道:“您说的是,他二儿子就是个畜生。”
大胡子说着红了眼眶,像是在感叹钟大人的遭遇。
大爷打量了两眼大胡子的手,白皙柔软,一看就不是干活人的手,与他的邋遢面容形成了鲜明对比。
粗旷男人注意到大爷的眼神,他连忙拉住了大胡子的手,道:“哥,我先带你去换身衣服吧。”
大胡子就像是没了魂的木偶,他简短的跟大爷道谢,木然的顺着粗旷男人的力道往前走。
待大胡子和男子走进酒楼,方才八卦的大爷像是看够了热闹,哼哼着小曲走开了。
大爷穿过两条街,走进了一条小巷。
不一会,从小巷里走出来了一个面容清俊的司侍,手里拿着一个包袱。
司侍跳上屋顶,几个闪身就回了谏皇司。
柳白昭听见书房门口的司侍汇报,便道:“让他进来。”
名叫千盛的男子提着包袱走进屋,对柳白昭见了一个礼,道:“禀告大人,今日上午小的见到两名男子有些不对,便留下两个人在通缉令旁盯着,先回来禀告。”
柳白昭示意他细说。
千盛道:“其中一个贴着满面的假胡子,看皮肉骨相,也就二十余岁,与钟庆和极为相像,另外一个男子称呼他为大哥,两个人的行为举止有些奇怪。”
柳白昭点头:“派人跟上了?”
千盛:“他们进了酒楼,一楼安排了人在那喝茶。”
柳白昭转了转白玉戒指:“盯着他,只要他们住店,就安排人谈论钟家的事,越惨越好。”
千盛领命:“是。”
千盛口中的大胡子与男子进了酒楼,开了一个房间,正在换衣服。
房门插好,大胡子一把将胡子扯掉,一张脸的皮肉都扯红了。
露出的年轻面容,正是众人找了许久都没有音信的钟庆和。
“长风大哥,我真的挺不住了,你快想想办法,帮我救救我爹吧。他年龄大了,身子吃不消啊。”钟庆和眼眶泛红,鼻音浓重,一副要哭的架势。
名叫长风的男子退了两步道:“先换衣服!”
呕吐物的酸爽熏得他作呕。
钟庆和红着眼眶换衣服,嘴里还不住的说:“长风大哥,你想想办法,小弟只能靠你了。”
又道:“……不然我们去劫地牢吧!”钟庆和异想天开道:“长风大哥的手下有那么多好汉,一定能从地牢里救出我的家人。”
长风:……你把谏皇司的地牢当成了什么?鸡棚吗?想进就进?
长风现在十分后悔拉拢了钟庆和,他就没想到,京中的这些权贵子弟都是一群软蛋,蠢货!
没等别人动手,他们自己就先崩盘了!
柳白昭猜的没错,钟庆和就是在去给他爹买玉的时候结识到了长风。
钟庆和很少接触江湖人士,盲目的崇拜这些所谓的武林中人。
两人相约一同喝酒,长风席间话里话外的捧他,又道他如此青年才俊,为何不受重用?在他长风看来,以钟庆和的“才华”,便是二品大员都做得。
钟庆和被他夸得自信心爆棚,便道:“哪里,小弟我才疏学浅,入不得天子的眼。”
长风眼睛一转,道:“那还不是有人挡了天下学子们的道?”
钟庆和不懂,问道:“谁?”
长风别有深意的道:“谏皇司和通天廷。”
钟庆和连忙“嘘”了一声,道:“小心隔墙有耳。”
长风大笑:“贤弟不必惊慌,在这西城,就没有不能说的话!”
钟庆和一听,更加仰慕长风了。
他天真的以为长风在整个西城都有着跺一脚,就能使西城晃三下的实力。
其实,真实情况是,整个西城习武的粗人比重较大,直接拉低了他们的各种素养。
就是你上街骂皇帝老儿,别人也都能跟着笑一笑。
并不是因为你骂的人是皇帝,单纯是因为骂人的这一行为。
你无论骂谁,他们都会笑一笑。
被朝廷大官的儿子仰慕,四舍五入就是被朝廷大官佩服了。
长风心中十分受用,便道:“若不是有柳白昭与德公公之流,贤弟你一定会入得朝廷,平步青云!就是有这些淤泥,整日在皇上身边进谗言,你们这些高官之后才没有出头之日。”
钟庆和酒精上头,本来就晕乎乎的脑袋瓜更是空得厉害,直接就被长风忽悠瘸了。
以至于后来长风提出应该建一个“锄奸会”,钟庆和立马双手双脚赞成:“对!长风大哥所言太对了!就是因为有这些小人,我等高官之后才不会被重用!”
长风趁热加了把火:“你们的老子都是为国为民的大官,大善人,你们是他们教养出来的,必定更加优秀百倍,重用你们才是顺应民心,顺应天道!”
“对!顺应民心!顺应天道!来,为了我们的锄奸会,小弟敬大哥一杯。”
长风潇洒的一饮而尽,吃了口菜道:“不瞒小弟说,大哥我虽说是草莽出身,可一直心系天下大事。其实若按我来看,这天下如今,确实不如人意。”
钟庆和被烈酒辣的紧鼻子夹眼,整个一个五官大集合,就没搭上话。
长风:……你这不搭话,我可怎么下套。
长风装模作样的呼出一口气,长叹道:“我少时常听家中长辈说起前朝之事,十分向往。”
钟庆和:“前朝?”
长风点头:“往上数三代,哥哥我的先人们,是侍奉前朝太子的官人。”
钟庆和有点懵,道:“侍奉太子……那不是太监吗?”太监能有后吗?
长风:“……侍卫。”
侍卫说出来名头不响,所以他一直简化称为官人。
钟庆和晕乎乎的点头:“厉害,怪不得大哥一身风骨,卓尔不群。”
长风:“所以为兄时常在想,若是能有幸回到前朝,像我们这样的人,定会得其所用。”
钟庆和顺着长风的话一路走偏,直到长风建议说,我们何不光复前朝?
这句话可把钟庆和吓坏了,忙到:“这不成的,这可是重罪!”
长风摆手:“实不相瞒,为了光复前朝,哥哥我早就召集了一方人马,而且,我最近还听闻了前朝皇孙的动向,不在别处,就在这西城!当今皇上丢失的玉玺,听说就在皇孙的手中!这不是天助我也吗?”
钟庆和还是不肯答应,长风只能退而求其次道:“那这样,我们就好好做我们的锄奸会,哥哥给你一本好书,还请贤弟多多分享给你的友人们。他们也都是高官之后,想必胸襟中定能有沟壑!我们要拧成一股力量,去对抗腐朽的势力!”
钟庆和稀里糊涂的上了贼船,那本书,就是后来被人检举的反书。
里面的许多内容,其实都是打擦边球,但被人一说,有了心理暗示再来看,这就是一本实实在在的反书了。
钟庆和发现书不见了之后,当天晚上就在长风的帮助下逃跑了。
就一直在长风寨躲到了现在。
这次长风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带他来京城,并不是因为他耐不住钟庆和的恳求,而是他想出了一个摆脱钟庆和的办法。
……若钟庆和“畏罪自尽”死在京城,那谏皇司的人估计就无从追查下去了。
长风看着一脸怂蛋样的钟庆和,深深的吸了口气,道:“贤弟可要吃点什么?”赶了一夜路,饿死他了。
钟庆和眼睛立马红了:“我爹,在牢里能吃上饭吗?我听说,那牢里都是蛇虫鼠蚁,吃的都是馊饭烂菜,呜呜呜。”
长风:“……”
一个大老爷们每天像个软蛋一样哭哭唧唧,真是够了!
此时的长风没有想到,他这次来京城,会有去无回。
作者有话要说: 长风寨,钟庆和,反贼,谏皇司,涂欢教
串一起了
可以召集掉马甲之力了,哈哈哈
第60章 27、陆夫人
天气晴朗,灿烂的太阳高高悬挂在天空。
“娘,地上滑,你先别动,我把你搬上马车就好了。”余水月像抱小孩一样单手举起杨氏,快步走到了马车旁,将杨氏往里一塞,她也跟着坐了上去。
余水月的这手绝活已经演示过千百遍,杨氏还是不由得眨了眨眼睛,抚着余水月粗细均匀的手臂道:“水月啊,你这力气真大。”
余水月吩咐黄鹂驾车,拉下车帘,将零食筐往杨氏手里一塞,示意她吃着解闷。
“练功练的。”
她小的时候也就是比其他孩子有力气了一点点,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一点点就像麦芽糖一样无限的拉长,成了许多许多。
杨氏吃着果脯,眼睛亮晶晶的道:“什么武功,我能练吗?”
练会了一套拳法之后,杨氏莫名其妙的燃起了武学的热情。
余水月捏开一个开心果。
她不想打击杨氏的积极性,转弯抹角道:“娘若是想练力气,那就练习每日拿重物,一点点增加重量,也能变成大力气。”
马车平稳的前进,余水月和杨氏聊着天,车厢内放着香炉,升起冉冉白烟,伴随着一阵阵香气,让人神清气爽。
今日余水月要与杨氏去看布的花样。
冬天的衣物前两天刚取回,今天是去定做春天的衣物。
余水月自己肯定耐不下心来做这些事,不是交给百雀,就是随意订两批成衣,花式和颜色随布店老板安排。
杨氏前十几年是没机会自己做主,现在有机会了,十分热衷于这些事情,余水月就当尽孝了。
“若是有好纱,给水月你做件裙装吧,春日踏青穿极为漂亮。”杨氏似乎在想象余水月穿穿纱裙的样子,一脸欣慰。
余水月看过其他妇人穿纱裙。
一层层的纱像千层饼一样缝在一起,走起路来,裙摆一路漾开,就像水面上漂浮的层层叠叠的花瓣。
余水月听完脑袋就开始疼,那东西怎么穿,走起来跟裙子碎了似的,一晃一晃的头皮发麻。
看其他妇人穿,她觉得赏心悦目,轮到自己,她当时就想说不成不成。
还没等她说,杨氏又道:“还可以给白昭的外衫也絮上纱,你俩一起穿,想必更好看。”
余水月想象了一下柳白昭穿纱衣的情景,砸吧砸吧嘴,不错,唇红齿白的,一定很赏心悦目。
“娘,你也做一件,我们一起去踏青。”
三人都穿纱衣,就跟水母家族一样,喜庆。
“夫人,到了。”
黄鹂停下马车,给余水月和杨氏拉帘。
店里的伙计看到柳大人家的马车,跟身边的伙计交代了一声,快速跑到楼上去叫掌柜。
柳大人家的女眷可是万中挑一的好客人,杨氏脾气好,从来不会挑刺,余水月不耐烦计较这些婆婆妈妈的事情,差不多就行了。
余水月在吃穿度用上是怎么舒服怎么来,只要杨氏喜欢,她就掏银子,出手阔气。
掌柜听到伙计的通告,快步从二楼走了下来,引杨氏等人去二楼挑布料。
一楼是伙计跟着客人一起挑,二楼是贵宾坐在那喝喝茶,吃吃糕点,伙计把布拿上来给贵宾过目。
余水月陪着杨氏看了两套,就开始心不在焉了。
“水月,你看这两匹布哪个颜色好看?”杨氏指着伙计手上拿的布问道。
余水月左手撑着下巴,看着布料微微叹气,左边嫩黄色夹杂嫩青,右边嫩黄色夹杂浅蓝……
要她看来,都一个样子,也不知道有什么好选的。
余水月在心中默默划酒拳,杨氏和掌柜们看来,就是她在认真的思考。
螃蟹一啊爪八个啊……谁先喝!
左手赢了。
余水月指了指左边:“这个好看。”
杨氏笑着道:“娘也觉得这个好看,嫩黄嫩青与春日最搭了。”余水月嘴里塞了块芝麻糖,附和着点头:“搭,最搭了!”
黄鹂:……教主应当什么都没想……瞧这敷衍的迎合。
从二楼能看到一楼的景象,余水月听见声音向下望,见是几个妇人走了进来,看那前呼后拥的架势,应当是哪个高官的夫人。
果然,伙计立马就上来叫掌柜了。
掌柜满脸歉意道:“不好意思,小的稍后再来陪着老夫人挑料子。”
杨氏通情达理的点头:“掌柜您去忙,无碍的。”
余水月觉得掌柜的作用可能还没有她大,杨氏多半都是问她的意见,她在心中问醉拳……
余水月一个职业“高官夫人”,并且长期参加夫人间的茶话会,见过脸的,她基本都能叫出名字,虽然她在外面见到了从不搭话,没什么好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