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鹤云歌
时间:2021-09-22 08:36:29

  以上是原文。
  1940年,也是抗战即将进入最艰难阶段的一年。
  东北抗联,杨司令牺牲。
  枣宜会战,张将军殉国。
  7月,教员发《团结到底》一文,号召抗战到底,团结到底。
  宁馥已然做好了决定。
  ——搭一下自家“闺女”的顺风车。
  不过,她15岁的女儿是去搞倾城之恋的,而她这个四十岁的妈,却打算去力挽河山。
 
 
第137章 重振河山(3)
  给被包养的成绩优异小奶狗和中二叛逆的差生养女都“妥帖”地安排好了接下来的日程,并不担忧二人面面相觑时得有多心情复杂一言难尽,宁馥这一夜倒是睡得很是安稳。
  富婆到底是富婆,家里的床都很舒服。
  宁馥顺便和系统“核善”地“沟通”了一下。
  经过前面三个世界的历程,宁馥已经了解了系统运行的模式。
  系统是不会直接给她预设任务和目标的,而是要通过她每一次的举动、每一次的选择,以及她与本世界的人和事所发生的联结来发布任务。
  换句话说,系统给出的,只是一个标准——赤子之心,为国报效。
  至于她要如何达成这八个字,她自己的意愿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我希望能和主角一起进入快穿世界。]
  [宿主作为本文女配,只需要在原世界进行任务积分获取即可,在原文的快穿世界中,并没有设定“宁舒英”母亲的对应快穿位置。]
  这是一本言情小说,不是历史写实小说,更不是家庭狗血伦理文,作为主角丰满人设的工具人,“宁馥”这个角色当然只需要在本源世界好好呆着就行了。
  [也就是说……我穿过去,那边的世界就会凭空多出一个人?]
  [理论上是这样,所以,宿主强行在快穿文中跟随主角进行穿越,很可能造成被穿越世界的紊乱和崩溃。您将面临时空管理局的高额惩罚。]
  宁馥挑了挑眉。
  有时候她能感觉到,系统的智能远超从前她所经历和使用的任何一款快穿局研发系统。
  它的自由度更高,更人性化,只要她在做的是符合核心需求的事,系统就不会管东管西束手束脚地阻拦她的决定和行动。
  她和系统之间的关系,并不是谁控制谁、谁受制于谁的关系。
  有时候,甚至更像一种愉快的合作伙伴关系。
  [我希望你能明白,当我说“我希望”的时候,我的意思是“我要”。]
  [既然不能直接穿入,系统应该可以找到合适我进行扮演的身体吧?
  我可以接受任何惩罚。]
  宁馥感觉到系统回复的速度似乎慢了一点,不知道是不是在做可行性计算,或者说“思考”。
  随即,熟悉的提示音响起——
  [叮——
  开启本世界主线任务:山河永固,国泰民安。
  当前任务进度:0/100]
  [友情提示,宿主向任何人说出自己来自未来世界,或向快穿世界任何人提示未来发生的事,都将受到高额罚款!]
  宁馥唇角掠过一丝笑。
  她在脑海中夸了系统一句,[我就知道系统的“友情”是靠得住的。]
  *
  第二天早上,宁馥神清气爽地坐到了早餐桌旁。
  早餐很丰盛,家里专门聘请的厨师就三四个,中西式,各菜系,各国风味,小吃甜品,应有尽有。
  但本着不铺张、不浪费的原则,宁馥还是吩咐田阿姨只上一两道她今天感兴趣的早餐就好。
  田阿姨虽然对主家这不知打哪来的要求感到奇怪,但还是十分认真地把她话传达给了厨房。
  等宁舒英挂着两只巨大的黑眼圈从楼上走下来时,就看见她那位早餐没有十个八个花样儿,就西子捧心说自己没胃口的母亲,正动作优雅地剥一只烤红薯。
  ——烤、红、薯!
  在宁舒英十五年的人生中,还从来没在家里的饭桌上看见过这种食物,更没见过它出现在宁馥那双精致保养,连一丝细纹都还没长的手上。
  这场景显然震撼了宁舒英,她慢慢走过去,坐得离宁馥远远的。
  田阿姨走过来,殷切地问宁舒英吃点什么。
  女孩也不知自己怎么就下意识地说“烤红薯”三个字来。
  看到田阿姨的表情,她这才反应过来,“不用给我特别准备,有什么都行。”
  田阿姨笑了,“这又不是什么金贵东西,多着呢!今儿让厨房做了不少,给你拿个又大又甜的。”
  宁馥吃完早饭才看了宁舒英一眼,“把你头发染回黑色。”
  她对这个养女说话都是命令语气。
  宁舒英前两天才把头发染成了深紫色,黑夜里看不出来,一到白天可就显眼了。
  ——在太阳光底下,非常完美地呈现出“五彩斑斓的紫”的效果。
  嘴里香甜的烤红薯顿时一点滋味都没有了,十五岁的女孩把剩的东西一放,起身就走。
  宁馥也不说教,也不生气,更不拦她,只对站在一旁的田阿姨道:“把这个拿给她。”
  女人微微扬起她线条精致的下颌,示意。
  *
  田阿姨匆匆追出门口,看到宁舒英刚跨上机车还没骑走,顿时松了一口气。
  她可不想夹在这脾气都不怎么好的母女之间两头为难。
  “英英,这是宁总让给你拿上的。”
  田阿姨已经预料到宁舒英的态度,根本不等她说话,便以与她年纪截然相反的迅捷,将一个塑料袋挂在了宁舒英的车头。
  里面是那半只被宁舒英留在饭桌上的烤红薯。
  宁舒英气得一脚油门。
  ——她从昨天晚上起,就阴阳怪气莫名其妙的!
  当然,被硬挂在她车上的烤红薯宁舒英也一口没吃,扔了了事。
  她后悔得很快。
  ——只过了二十分钟,在她刚在ktv里喝下第一杯酒便眼前一晕后,她发现自己站在了一条逃难的路上。
  路上的难民有的携家带口,有的孤单一人,无不风尘面满,愁苦满肠。所有人几乎都处在饥饿之中。有那小孩子饿得嗷嗷大哭,面黄肌瘦的母亲却没有一滴奶水,只能把干棒子面饼在嘴里反复嚼碎嚼软了,给小孩一点儿一点儿地吃进去。
  宁舒英饥肠辘辘,身无分文,无依无靠。
  ——她穿越了。
  *
  与此同时。
  滇南,白马山。
  山匪们在山涧中,发现了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孩。
  这女孩生得绝色容貌,只是身量高挑,两个人搬居然都没搬动。
  她是失足从山崖上跌落的,然而侥幸未死,被搬回到寨子中时,竟已能睁眼、能说话了。
  ——巡山的那两个小喽啰本来只是看她身上衣着不凡,打算看看能否从这具尸身上摸走些值钱物件儿罢了。谁想到,这姑娘居然还活着!
  不但活着,面对两个起了更多歹心的土匪,她还说了一句话——
  “把我送给你们老大,换两个金豆子,岂不更好?”
  两个山匪面面相觑,犹豫再三,最后爱财还是战胜了好色——如果能把这么一个漂亮妞送给老大,必定能换回些好处!
  于是,他们把这个年轻姑娘带回了山寨中。
  半个月后,这个叫宁馥的姑娘,就成为了白马山匪寨的压寨夫人。
 
 
第138章 重振河山(4)
  红烛帐暖。
  白马山很穷,但好歹是大当家的大喜之日,该布置的还是都张罗起来了。
  宁馥坐在床上,头上蒙着喜帕,身侧倚着床柱,闭着眼睛。
  她现在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否则,也轮不到这一番“娶亲”大戏。
  ——直接干了匪寨,自己做大当家的不好么?
  她不能直接穿越,系统只能给她找了一副将死的身体。
  这具身体的主人,是距离白马山不远的松涂县人。
  松涂县有个大名鼎鼎的宁家,书香传家,祖上也是当地钟鸣鼎食的大户,现在虽然稍有没落,但却也是整个松涂县数一数二的人家。
  宁馥就是这宁家的小小姐。
  外头传来嘈杂的呼喝声,起哄的,劝酒的,交杂在一起。
  白马山好长时间没有喜事了。在这么个年代,每个家庭都危如累卵,哪怕连秉承着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土匪们,也不是每天都开怀的。
  39年底,鬼子在北海登陆,广西已成百战之地。
  40年,滇越边境告危,豺狼已近国门。
  宁家三个儿子,长子投笔从戎,37年即于淞沪会战中战死;次子中断学业,自海外归国,投身抗敌宣传,39年被侵略者秘密暗杀;三子继承生意,自筹骡队10支,马队5支,民夫数百人,修葺公路,支援前线,亲自押送物资,被ri军飞机炸死在离家二百里地的边境线上。
  三个儿子,全都是为国而死。
  宁家二老将家中所剩书画、古董,换为现银,由小女儿带往松涂县五百里外60军182师下属驻军地。
  毁家纾难,大抵如此。
  宁馥所穿的这个女孩,从小亦是父母兄长捧在手心里长大的,本可以有个幸福快乐的完满人生。
  然而个人之命运,在历史的巨轮前,只能被裹挟向前。
  宁家诗书传家,流传的却是英雄的血液。
  只可惜小女儿年纪尚浅,经验太少,就如同那刚冒出芽儿来的新苗,遮风挡雨的大树已在她前头一一倒下,她只能迎着疾风骤雨向前,来不及生长,便被摧折。
  她携带的银钱,早已被凶徒盯上。
  她所带护院家丁,到了半途中就被早已埋伏好的恶人截鲨,财物全被劫走,她也被直接推下了山崖。
  可怜她家中父母,再也等不到这最后一点根苗平安的消息。
  门“吱呀”一声响。
  有人走进来了。
  宁馥微微动了动,便听对方声音微带醉意,扬声笑道:“美人媳妇,你莫害怕呀!”
  外头安安静静的,刚才吵得凶说要闹洞房的人似乎在片刻之间就消失了。
  这位白马寨大当家的,看来说话是很算数。
  宁馥略活动了一下手腕。
  不用脑海中的系统面板提示,她也能清楚地感知到自己现在的体力值大约恢复到了100。
  ——在女性中算出类拔萃非常健康了,但如果单挑一个男人,特别是白马寨的大当家的,恐怕还没有完全的把握。
  她见过这个“大当家”。
  白马寨有些年头了,不是最近新拉起来的寨子。
  上一任老寨主两年前刚去世,他的儿子继承了山寨,这位年轻的大当家在短时间内建立了威信。
  在一群山匪间建立威信并不难,甚至可以说简单粗暴——只要打得赢所有人就好了。
  能以二十郎当岁的年纪稳坐白马寨的第一把交椅,“大当家”的武力值,自然不会太低。
  面见“大当家”的刹那,宁馥便已经综合评估了对方的肌肉程度和战力。
  心中已有计划。
  “大当家”大约也喝了不少酒,但走过来时的步伐很稳健。
  山寨里没那么多礼仪规矩,说白了,宁馥也不过是从山崖底下“捡”回来的肉票而已,大当家愿意整个山寨披红挂彩地办这一场婚宴,那是大当家的兴致。都在土匪山寨里头了,谁会真把这当成山下那些娶妇嫁女的场面?
  也是大当家一眼就相中了这姑娘,当即说要她做压寨夫人。
  真压不压得住,那可就是没准儿的事了。
  大当家径直伸手,将“新娘子”的盖头拿了下来。
  宁馥抬起眼,便瞧见这手中拿一块红布的男人站在她面前,脸比那红布还红。半句话没说,反倒透出一股难以掩饰的手足无措来。
  她只能自己站起身来,走到桌边倒好两杯酒,递了一杯给那位大当家。
  对方便发出一声痴笑。
  *
  华轩第一次娶媳妇,心脏砰砰直跳。
  从他爷爷那辈,他家就在白马山上。山寨到他爹手上以后,越发壮大了——这兵荒马乱的年代,上山落草的人越来越多。
  山寨上没几个女人,华轩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姑娘,那双眼睛仿佛会说话,只轻轻地一抬,就让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巡山的弟兄说,这是在山下捡的。
  华轩并不相信,反而问这姑娘,是何方人士,打从哪来。
  白马山匪寨从他爷爷那辈起,就立下过规矩。
  劫富济贫,不杀无辜。可以掳掠,不得奸淫。
  华轩怀疑是山上有人坏了规矩。
  姑娘却轻轻摇了摇头。
  华轩又问,你愿不愿意留下来,做我的压寨夫人?
  姑娘望着他,目光在他身上描摹,华轩只觉得那视线恍如有了实质,像一只柔软小手,像一根丝绒般的羽毛,轻轻的、若即若离地抚过他的肩膀,他的手臂,他的腰。
  华轩就被这么一个简简单单的眼神,给看得脸红了。
  姑娘还是没说话,华轩赶紧又问:“你,你要是不愿意,你就摇摇头,我让人送你下山去。”
  他的眼睛不错神地盯着宁馥,紧跟着道:“你、你若是不摇头,我当你是默认了?”
  他等了半刻钟,当即欣喜若狂地吩咐下去,叫弟兄们操办起来——
  白马寨马上就要添一位压寨夫人了,大喜!
  交杯酒下肚,华轩这才反应过来,顿时愧疚的不得了——他是她丈夫,怎么能让她辛苦劳动呢?!
  屋子里燃着高高的红蜡烛,他新娶的媳妇秀发黑亮,眼若朗星,一张脸好似还没有他的手掌大!
  华轩没读过多少书,心中便只有两个字:好看!
  宁馥也算知道了,这位白马山匪寨的大当家,想来应该是个颜控。
  她微微一笑,走上前去便将手搭在了华轩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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