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鹤云歌
时间:2021-09-22 08:36:29

  白马山可以成为一支力量。一支更强大的力量,一支奔赴爱国战场的力量。
  另外……
  宁馥望着山风中摇摇晃晃的红灯笼,“今天伤了二当家的那一伙人,应该还会回来。”
  她转头对华轩道:“他们是冲着我来的,也是冲着山寨来的,也是冲着山寨来的。做好迎敌的准备吧。”
  作者有话要说:  *据说云南那边管最漂亮的女孩叫金花
 
 
第140章 重振河山(6)
  宁馥此言一出,华轩脸上却没有显出特别的惊讶来。
  山中晚风烈烈,华轩转过头看着他的美人媳妇。
  “你家在山下,你是被人害的,对不对?”
  宁馥弯起唇角笑了,“是。”
  在原著中,女主角宁舒英的快穿都是围绕感情线展开的。
  “华轩”这个名字,从来没有在原书中被提起过,而“白马山匪寨”,也根本不存在于原书行文的叙述和描写之中。
  原书主打的,就是大时代背景下,男女主角因命运而颠沛流离的爱情故事。
  故事主线之外,硝烟血火,生死悲欢,尽都是面目模糊的背景。
  她倒是没想到,这华轩不像他的样子看起来一样傻。
  ——不过也没多聪明就是了。
  “你猜出来,尽可以不说,何必再问我。”宁馥道。
  原身已是宁家最后一个孩子,却是个女孩。宁家二老均已年过半百,万贯家财难免遭人觊觎。
  暗害宁馥的人,并不是什么山匪,却是松涂县中的另一户富绅。
  他家打定了吃绝户的算盘,屡次为自家那烟酒不断五毒俱全,已有三四房姨太太的小儿子求取宁家四小姐。
  算盘打的是好,但原主父母早已知道这郑家小儿子是个什么货色,怎么可能将掌上明珠送去郑家那狼心狗肺美人味的地方?!
  他们亦是下定了决心,散尽家财支援抗敌之战,将来给小女儿找一普普通通的合适人家成婚,如能在乱世中平安顺遂了此一生,也算是得偿心愿了。
  谁能想到,消息被郑家知道了,干脆便起了歹心。
  郑家护院扮做山匪,劫走了本应送至60军的捐资,将宁家四小姐推落山崖,日后尸首被人发现,还能嫁祸给白马山上盘踞的那一伙山匪。
  他们哪里想到,宁家四小姐即将香消玉殒之际,另一个灵魂进入了四小姐的身体。
  这是发觉宁家四小姐未死,还成了白马山匪寨的压寨夫人,怕劫财之事败露,干脆要斩草除根了。
  宁馥在穿过来之后便接受了原主宁家四小姐的全部记忆——哪怕宁家四小姐在坠崖的前一刻还以为打劫的是白马山的山匪。
  她只需调取原主的记忆,略作分析,便知幕后黑手。
  华轩反问道:“我问了,会叫你伤心难过吗?”
  他两粒黑黝黝的眼仁中映出灯笼的火红,却只定在宁馥一个人的身上。
  让人想起即使已经长成庞然大物,却还追逐着自己所忠诚的对象的黑色獒犬。
  仿佛只要宁馥说一个“是”字,他就要露出被人踢了鼻子一样懊丧的神情来了。
  宁馥淡淡一笑,“我不难过,也不伤心。只是想告诉你,有些话没有必要说明,有些题不必点透。你看,如果遇到有忌讳的人,或是碰见另有隐情的事,将你中清楚的事戳穿,可能会让气氛变得尴尬。”
  她是山下人,她“嫁”在白马寨。
  明知有人害她,她却不奔逃回家,不求家人的庇佑。
  做这样的选择,要么是这女人太傻,要么便是这女人太危险。
  聪明的人是不该把话说得这样清楚的。
  可偏偏这华轩有带着一种精明之外的憨直,他也偏偏就把这件事点破了。
  “你既然嫁给了我,我就是你丈夫,保护你也好,给你讨公道也罢,是我本分内的事情。”
  宁馥:“……好。”她看了华轩几秒钟,似乎在重新评估他,又道:“夫妻一体,我既然给山寨招来了祸事,就绝不会坐视不管。”
  “如果大当家信得过我,明天召集弟兄们,我有话说。”
  华轩不再多问,只回了一个字,“好。”
  *
  第二天议事厅门口,两面大锣齐敲三下。
  凡寨子有要事商议、有生死之决、有绝地之战,这两面大锣才会被敲响。
  这锣,华轩他爷爷落草的时候就已经在了。据说是很古早的物件儿,真算起来,是能卖点儿钱的古董哩!曾经他们绑过一个县城的师爷做肉票,那师爷瞧见这两面锣还很是考究了一阵,说好似是古代战阵上用的。
  后来他被家人赎走的时候还提出多出几块现大洋,让山匪们把这两面锣卖给他。
  寨子里头大伙也不是不心动,但华轩没答应。
  这是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不能卖。
  他总觉得这东西要是真卖了,从此白马寨的腰杆子不硬,脊梁骨不直。
  老祖宗讲,忠勇,仁义,这东西说来也不值几个钱,但和这两面旧锣一样,不能丢,更不能卖。
  师爷气得跳脚,直说这东西你们留着也没用啊,一群泥腿子土包子,知道“鸣金收兵”是什么意思吗?!敲这锣,那就是要收兵撤退哩!你们和人家打仗去,脚还没出门就鸣金收兵,不吉利得很!
  师爷喷的满嘴唾沫星子,山匪一把抽出腰刀来,他人顿时就安静如鸡了。
  不管吉不吉利,用习惯了,不过就是个听音报信的老物件罢了。
  听见锣响,除去日常分了巡逻放哨站岗活计的山匪,其余人全都要到议事大厅来集合。
  昨晚上“压寨夫人”一上来就露了一手,一宿的工夫,这事儿已经在山寨众人中流传开来,经了不知几人的口、几人的耳,总而言之,神秘感和新鲜感是在山匪们中间拉满了。
  但谁也没预料到他们这么快就能在议事大厅再见到压寨夫人。
  啥叫“压寨”?
  这个“压”字,就相当于“镇”,镇山之宝的镇。
  这样说山匪们或许还不能理解,但要把“压”字儿解释成“压箱底”的“压”,他们就能弄明白了。
  ——这一山寨的男人,娶媳妇几乎等同于一种特权,娶漂亮媳妇更是。
  而只有大当家的娶了媳妇成了家,这山寨似乎才真真正正地要接续下去,继续镇在这儿。他们这一群穷凶极恶,孤苦无依之人,在乱世之中,似乎才终于与无主的恶犬、流浪的孤狼有了微妙的区别。
  不管这白马山寨算不算家、有没有个家的样子、配不配得上“家”这个字,总归活着有地方睡,死了有地方埋,有人记得你名姓。
  压箱底的漂亮女人,怎么可能给他们这帮糙老爷们天天瞧见呢?
  你们是没看见昨晚上大当家那副宝贝样子,谁多看两眼,都恨不得把人家眼珠子抠出来呢!
  这话正说着,陆续踏入议事大厅的山匪们,就看见了他们大当家的宝贝疙瘩,正毫无顾忌、丝毫不害羞地站在大厅里头呢!
  她穿一身夹袄,正是从山下捡上来的时候穿的那一身,上头的血污已经洗干净了,那料子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的大小姐才穿得起!瞧那银缎面的印花!瞧那袖口恰到好处的飞针!
  瞧那一张漂亮脸蛋,那嫩生生细摇摇的一把腰!
  不是说……那些念过书的大家小姐不是都害羞得紧吗?!
  想象中压寨夫人被他们那大咧咧的目光吓得羞红了脸、手足无措往大当家身后躲的情景压根没出现,这让心中暗搓搓生出期待的众匪们不由得大失所望。
  那满脸胡茬子的山匪自诩是昨晚走了大运,和压寨夫人近距离接触过的,这一晚上,夫人那脸上的皮子有多么细嫩、手指头如何如何像春葱那般纤长、黑亮的头发是怎么“呼啦”一下子披散下来还带着教人脑袋发晕的香味……这些已经被他绘声绘色地给不下二十个人讲过了。
  他带着一种沾沾自喜的优越感,悄悄对其他失望的山匪道:“咳!你们这些货知道什么?!人家读的书,那是新书!所以人家也是新式儿的大小姐——”
  胡茬子顿了顿,补充道:“现在那就是新式的压寨夫人!”
  新夫人不怕羞,好,甚好!
  昨天晚上才是新婚,那肯定得缠股糖一样黏着她男人哪!
  那个词,那个词叫……如胶似……似什么来着?
  反正就是离不开人咯!
  然而众匪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这“新式压寨夫人”的特殊风情、好好把平生搜罗的黄段子黄笑话都套用一遍,便听在最上头的大当家华轩清了清嗓子,“来人,给夫人加个座。”
  众匪一时间竟都没反应过来。
  两个小喽啰几乎是下意识地执行了大当家的命令,从旁搬出一把半新不旧的圈椅,然后便站在一旁犯了难——
  这、这椅子到底放哪?
  女人落座议事厅——
  白马匪寨没这个规矩。
  或者说,这松涂县附近,哪怕是整个滇南境内大小数百个山头,就没哪个匪寨马帮里是叫女人议事的。
  除非是当老大的死了,这压寨夫人还得是顶顶厉害能干的,再借着丈夫死后余威和留下的旧部扶持,这才可能接下丈夫的位子。
  然而现在……
  第一,大当家的身强体壮活得好好的;
  第二,夫人昨天才成了“夫人”,大前天还是半死不活的肉票呢;
  第三,这读书识字的漂亮大小姐,可和他们白马寨八字都不相仿,说不定过两天趁着人不注意还要跑下山去报官呢!
  寨子里敲锣那就是有大事要说,男人们的大事,这位“新式儿压寨夫人”掺和个什么劲?!
  华轩皱了皱眉,仿佛没听见众人的纷纷议论,径直抬手一指,“放那。”
  那椅子放在他左手边,几乎比二当家的位置还要靠前。
  椅子不重,落地有声。
  宁馥也丝毫不在意众匪的若有实质的目光,施施然走到那圈椅前,就要坐下。
  “慢!”
  堂下有人突然开口,“这不妥吧。大当家的内宅女眷,闯到议事厅来也就罢了,还要和我们众兄弟分座次,论尊卑不成?!”
 
 
第141章 重振河山(7)
  “……大当家的内宅女眷,闯到议事厅来也就罢了,还要和我们众兄弟分座次,论尊卑不成?!”
  说话的也是山寨中的老人了,年纪三十岁上下,身形劲瘦,双眼却精光内敛,一看便知是个练家子。
  这人名叫潘大刚,没落草之前就是白马山的猎户,有一门家传武艺,最绝的是箭法,指哪打哪,百步穿杨,箭无虚发,曾经一支箭射落两头大雁,寨子中没了荤腥时,也时常要他靠着做猎户时的本事钻进林子里打些吃食。
  就凭着这一手出神入化的射术,潘大刚在白马寨中虽然还未跻身前几把交椅,却也在众匪之间很有些地位。
  便是大当家华轩对他也相当器重。
  对一个女人坐在自己前头,潘大刚是绝不服气的!
  他气血方刚,自认不是那容易被美色迷了眼睛的,此刻第一个跳出来。
  压寨夫人又如何?
  没两下真本事,不论身份,不论男女,在白马寨,谁也别想越过规矩去!
  “就是……一个漂亮娘们,凭什么?!”
  “凭什么!凭她是给大当家睡的,就能坐在前头?!”
  “没给大伙出过力,没为寨子流过血,甭管什么夫人不夫人,反正老子粗人一个,老子就是不服!”
  刚开始是嘀嘀咕咕,随后,附和潘大刚的声音就越来越大了。
  他出了这个头,其他怀着相同心思的山匪虽然不说什么,但脸上的神色明显是赞同的。
  有点心眼的,怕遭小女人的记恨将来被吹枕边风,被大当家给小鞋穿,此刻虽然不吱声,沉默却已经表明了他们的态度。
  漂亮归漂亮,像要和他们平起平坐,甚至坐到他们前头去,那可就不是用脸蛋儿说话的事了!
  宁馥轻轻笑了。
  这群山匪的心思想法就差写在脸上了——
  归根到底,她这个所谓的“压寨夫人”,在他们眼中,也不过是个因为美貌而稀罕些的玩物罢了。
  哪怕她披红挂彩“嫁”给了大当家,她也根本没有被视为与这个山寨话事人“一体”的夫妻;
  哪怕她昨天救了山寨里的二当家,她也完全不被看做是山匪们一个排面上的人。
  她是没有资格“掺和”男人们的事的,更不配坐在他们前头,拥有超然于他们的地位。
  这个时代的女子,不论性格柔弱还是英烈,不论才智平庸还是卓绝,大抵都被这样看待。
  但这世上本没有路。
  众山匪被她的这一声笑弄得有些莫名,却听那站在圈椅前的女人声音清朗,语气平淡——
  “不凭这内宅女眷的身份,只凭本事,我今天就与诸位分一分座次,论一论尊卑——”
  “——如何?”
  方才众人吵嚷之时,华轩便要开口,是宁馥轻轻朝他摇了摇手,止住了他即将出口的呵斥。
  这群山匪敢当着大当家的面质疑他的决定,一是因为有人头铁直肠子,二则是根本没觉得这是挑战大当家权威的事。
  一时的色令智昏而已。
  就好比集团老总新得了限量版的手办,第二天说要让手办空降做副总,底下的经理当然有话要说。
  “你?”
  潘大刚的目光毫无顾忌地上上下下打量着宁馥。
  他的语气嘲讽至极,“你又能凭哪些本事?”
  宁馥唇角弯起的弧度又扩大了一些,她淡淡道:“既然是白马寨的人了,我是不愿欺负兄弟的。”
  她对上潘大刚那因为愤怒和不可置信瞪圆的眼睛,声音里带几分轻松笑意:“要比什么,请潘兄弟挑拿手的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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